第49章 仅此而已
我……叫什么名字?
好像不记得了。
但就记得,好痛,好恨。
最后,好像是要劝夫君……劝夫君……劝夫君什么?
腐臭味传来,那是垃圾和身体烂在外面里的味道。
身上有许多地方长的癣开始发痒,头逐渐变的痛起来。
衣物泡在水里,衣服和袜子等等东西都泡一起,不知道泡了多久?水都已经变色了。
等等,好像不止衣物。
自己也泡在水里。
为什么?
记忆模糊不清,身体瘙痒,沉重的抬不起来。
而这时候,它突然听见了一个声音。
“我来给你们伸冤了。”
只一句话,它就醒了。
醒过来,她却发现,自己的全身已经泡浮囊了。
没有那么痛苦,可是有一种难以抵抗的瘙痒。
它开始抓挠自己的身体,谁知身体早就发胀肿了起来,皮薄如纸,只是一抓挠,登时皮破肉烂,鲜血淋流如雨。
可它却不觉得有什么痛的,反而觉得畅快,更是用力抓挠。
这般畅快之下,心中悲戚似乎愈发沉重了起来。
但又不知道哀伤的是什么,不由得原地哭了起来。
皮破腥血流,身伤时时裂。
青斑腹肚胀,鼻孔有沙泥。
浑然不觉痛,只是心伤伤。
霎时间,鬼哭啾啾,阴风阵阵,愁怀万缕,泪不能干。
这一哭,周围似乎有许许多多的人,也跟着哭了起来。
垢面蓬头,愁眉皱眼,俱化作无尽哭声,在这郊外之中,滴滴血泪流下,好似下了一场血雨。
若是凡人在这里,光是听闻这鬼哭血雨,怕是就要魂胆俱丧,动弹不得。
这幅场景,着实有些壮观。
无数鬼怪,无数残骸,他们搞不好都说不清楚,也记不得自己到底在哭什么,可就是哭,好像有无尽的悲戚说不出来。
哭声不绝,瘴烟之内,血肉糜烂,淋漓满地,看不见几具完整的尸体,狂魂怨鬼,不得解释,惹得阴风重重,不见天清日朗。
骨若有知,呻鸣於野,沧州城曝尸以万数,呻鸣之声,又何其盛焉?
这里也不是什么‘岗’,准确的说,这只不过是沧州外城那无穷无尽的扭曲小巷之中的一处死角而已。
这依然是在城市内,周围是因为过度违建,而导致垮塌废弃了的废墟。
没有规划的城市就会出现这种废墟,时常被当做垃圾堆使用。
这些垃圾里,什么东西都有。
来到此处,高见站在血雨之中,甚至有些不知所措。
是,他是准备来的,这是计划好的。
可是……
当他真的说出那句话之后,当眼前的众鬼被唤起的时候,高见却站在原地,挪不动脚步。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眼前这些尸体……
他们不是什么古战场遗骸,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
也不是什么惊天冤屈,怨气震霄。
他们就只是出生,然后……死去,或许他们自己都有些麻木。
有多少爱恨情仇,有多少生离死别,又有多少真情流露?
但这些都没有意义。
都说,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角,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这一点不错,沧州外城有千万人,也就是说有千万个不同的故事,千万个主角。
可惜,对世界而言并非如此。
眼前所有的一切,所有的东西,所有的悲欢喜乐,崇高低劣,其实都没几个人在意。
下面的生生死死,眼前众鬼啼哭,
有的是遍身死血淤紫黯色,或鼻有血或清水出。
有的是伤处有血肿,皮破处四畔赤色,骨并筋皮断折。
有的是骨折,肠脏出,大片浮皮,紫赤,皮肉紧硬挛缩。
有的是身体光肿,面黑,有青黄脓水流。
有的是遍身上下尸胀臭烂,蛆虫往来咂食。
有是是三四次经火,肉色皆焦赤,有旧疮疖瘢,新伤旧伤一并覆盖。
一座乱坟,土野狼藉,竟没有几个全尸!
唯一一个全尸,就摆在最外面,应该是今天下午才有人拖过来丢掉的。
而且,高见还认识。
他今天下午,就听说过这个女人。
而且,这个女人也是眼前乱葬岗中,最先苏醒的,似乎也是唯一一个还具备比较清醒的意识的。
鬼死后,如果久久不入轮回,那么就会变成孤魂野鬼,逐渐残缺,逐渐忘记自己是谁。
如果它执念和怨念很深,或许还会记得自己要什么,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就是知道自己想要,这样受到驱使,说不定还能修成鬼怪。
但如果怨念被时间磨灭了,那他们就会变成纯粹的阴魂,一种不知何来,不知何去的阴魂,变成厉害的鬼怪出场的时候周围围绕的阴风。
这座乱葬岗,阴魂占多数。
而眼前的女人,运气很好,她下午才死,所以神智最清醒,只是有些茫然而已。
人死之后,多是如此。
看见对方苏醒,高见顶着血雨,走上前去,蹲着下来,握住了对方的手,阻止了她自己抓挠自己的肉身。
再挠下去,就没有人形了。
就在高见握住她的手的时候,一股浓烈的怨气袭来。
眼前的女鬼露出了獠牙,苍白的面庞显露出了敌意,双目漆黑,瞳仁扩大覆盖了整个眼白,来自鬼魂对活物下意识的攻击性瞬间充斥了周围的乱葬岗!
幽鬼之类,失其所居,丧其骸骨,相与悲怨,天生就具备强烈的敌意和攻击性!
但高见没有停下,而是轻声说道:“萍儿,你叫萍儿,全名是刘萍,是三岔河水神的第九房小妾。”高见说道。
说着,他看向周围的乱葬岗。
天阴雨湿,凄神寒骨,
古来白骨无人收,新鬼烦冤旧鬼哭,
其他的冤魂还在暴动,但是他们似乎都没有神智,或者说不够清明。
只有这个叫刘萍的,因为尸体还算完整
“我是刘萍……我,死了?”
噢,对。
我死了。
意识到这点之后,身体不再瘙痒,一股强烈的剧痛和窒息袭来!
很多鬼怪都想不起自己的名字,但如果告诉他们自己的名字,能让他们回忆起来很多事情,不过……这是有风险的。
回忆自己的死状,会让很多鬼怪失去神智,毕竟他们本身就已经失去了完整的思考能力。
刘萍被高见提醒了之后,她想起来了。
她希望夫君下点雨。
因为她知道,大家都没水喝,全指望买水和雨水。
买水太贵了,要十钱才能打来一桶,一桶只够全家人喝的。
因此,很多人,如果不下雨,都不会洗澡。
但这样的话,身上会生疮,如果再不洗,疮就会烂掉,流血流脓,然后就是发烧,起不来床,很多人都会这么死掉。
所以她经常劝说夫君,多下点雨。
她答应了夫君好多事情,该做的,不该做的,都答应了。
只希望多下点雨。
但是今天下午之后……她被丢进了河里。
或许是因为要有第十房小妾了吧。
窒息感压迫着刘萍,痛楚令她完全失去了人形,只能听见剧烈的嘶吼,还有不断闪烁的魂魄,似乎正在受到强烈的折磨!
如果是白平的话,肯定有往生咒之类的手段,帮助他们解脱吧。
但高见不会。
高见只有两个办法帮他们解脱,一个是让他们魂飞魄散……
另一个,就是眼下他做的这个。
感受着刘萍那强烈的痛苦,高见握住她尸体上的手,握的更紧了些,说道:“我来帮你伸冤了。”
“有什么冤屈,就告诉我。”
刘萍的身躯开始扭曲。
能说吗?
能信吗?
窒息感,痛楚,难以想象的瘙痒和无法形容的压抑,再加上四周的鬼哭血雨,一片狼藉的乱葬巷好像地狱一样。
能信吗?
“相信我。”高见紧紧握住。
能信。
刘萍睁开了眼睛。
停止了哭泣。
随着她的停止,四周那些早已丧失了神智,化作普通阴魂的孤魂野鬼们也跟着停下,只剩下几个寥寥的哭声。
“那人……是本地的水神,有牌位的,先生,你——”刘萍终于恢复了一星半点的神智,开口说道。
“水神吗?那碰巧了,我前两天才杀了一个河伯,专业的很。”高见松了口气,笑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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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高见离开那座乱葬的垃圾堆的时候,他已经差不多知道了情况。
其实,没有什么超乎想象的展开,没有什么那种难以置信的恶行。
财主老爷,因为积德行善,被乡里人当做恩人,死后被供奉了香火,当了神。
很正常。
老爷当了神之后,作风和以往一样,和他活着的时候一样。
就是这样。
烂大街的故事,说出来都丢人的小事,刘萍自己也不是什么绝世美女,只不过是长相清秀一些。
酒桌上拿出来当谈资,都嫌弃这种事情太小了,显得有点鸡毛蒜皮。
没有坑杀四十万的血腥,也没有屠灭十三国的气魄,就连做坏事都不如那些声势动天的大恶人。
所谓财主,家资算来算去,也就只有二三十金而已。
说他的什么享受,其实算来算去……
不过是几户人家的闺女而已。
不过是几百家人日常的孝敬罢了。
不过是平日里随手拿走的几个馍馍。
不过是路过的时候顺手抓的几只鸡。
不过是让你过去帮忙做点工,拉点磨。
不过是反抗的时候踢你几脚,家丁打你一顿。
甚至就连剥削都显得那么没有含金量,还处于原始的强掠阶段,比起那些精妙的金融手段不知道差到什么地方去了。
仅此而已……
过年吃的白面馍馍被顺手抢走了,整个年,一家人坐在破屋里喝稀粥,面对面说不出话。
做工劳累了一天,回家一看,发现自己家的活还没干,又撑着再干一遍。
家里的鸡被抓去吃了,原本几天一个的鸡蛋没有了,孩子问以后什么时候能吃鸡蛋。
被家丁打了,手指被碾子轧断了一节,好不容易养好之后,做工的时候更费点力。
如此,而已。
仅此而已,但就是逼死了十几户人家。
就害死了七八个闺女。
人命就是这么不值钱,有时候丢了只鸡,没了几个馍馍,人也就活不下去了,感觉日子没了奔头了。
说起来都是小事,有时候一年也就几百钱而已,忍一忍就过去了。
都是这么过来的。
谁让财主势大呢?谁让他和当官的关系好呢?谁让他交得起供奉呢?
但有时候啊……就是过不去啊。
过不去,那就这样吧,一个想不开,也就这样了。
说来不稀奇,到处都是这样死的人。
就连刘萍说起来的时候,好像她自己也不那么怨恨了。
这些事情,说出来之后……好像就不大了,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连受害者自己都觉得好像当不起这么大的怨恨。
高见只是沉默的听着。
他回想起了,他最开始遇到的那个低山村,他好像有点明白了那个人为什么要自杀在白平面前了。
宁泰县城一片宁泰,到处好像都没什么大事。
沧州城也是一样,他和白平和过客一样路过的时候,也没发现有什么特别不对的事情,路过也就路过了。
神朝如此宏伟发达,奇观遍地,各地看起来也富硕,粮食生产一直都不低,养得活这么多人口,而修行法也较为普及。
乍一路过,就是如此富饶美丽的国度。
因为这些都是小事。
在神朝如此庞大宏伟的基调面前,几只鸡,几个馍馍,几个闺女又算得了什么?
等到听完之后,高见只说了一句:“好,我知道了。”
于是,高见离开了。
留下了原地的阴魂,不断吹拂着垃圾场。
三岔河水神,位置很清楚,神庙也很清楚。
高见牵着走龙,一路走去,已经是晚上,可以看见神庙前面,有许多敲锣打鼓的人,应该是在迎亲。
这边,喜气洋洋,花重火明,荷包绣鸳鸯。
那边,败冢荒丘,天阴鬼哭,夜雨似血腥。
这让高见轻笑一声。
还真是巧了。
上次,也是一堆人敲锣打鼓。
“你在这儿等我几分钟。”高见拍了拍走龙的脖子。
走龙打了个响鼻。
他是战马,所以不怕厮杀,不怕血迹,所以不用担心受惊乱跑。
高见穿着一身校尉的官服,走进了成亲现场。
拔刀,锈刀刀尖一寸,光洁如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