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单元 防治原则
考点1★★ 正治
正治指采用与其疾病证候性质相反的方药进行治疗的原则,又称“逆治”。包括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则补之、实则泻之等原则。
考点2★★★ 反治
反治指顺从病证的外在假象而治的原则,又称“从治”。但究其实质仍是在治病求本原则指导下针对疾病本质而进行的治疗。主要包括如下四种:
1.热因热用 即以热治热,是指用热性药物来治疗具有假热征象的病证。适用于阴盛格阳的真寒假热证。
2.寒因寒用 即以寒治寒,是指用寒性药物来治疗具有假寒征象的病证。适用于阳盛格阴的真热假寒证。
3.塞因塞用 即以补开塞,指用补益方药来治疗具有闭塞不通症状的病证。适用于“至虚有盛候”的真虚假实证。
4.通因通用 即以通治通,指用通利之方药治疗具有实性通泄症状的病证。适用于“大实有羸状”的真实假虚证。
考点3★★ 治标与治本
1.“本”和“标”的概念 本和标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有多种含义,主要是用以说明病变过程中各种矛盾的主次关系。如从邪正双方来说,则正气是本,邪气是标;从病机与症状来说,则病机是本,症状是标;从疾病先后来说,则旧疾、原发病是本,新病、继发病是标。
2.缓则治本 指在病情缓和、病势迁延、暂无急重病状情况下,即应着眼于疾病本质的治疗。
3.急则治标 在某些紧急情况下,首先或主要针对其紧急病证或症状进行治疗的方法。如二便不通、喘脱、大出血等情况治其标。
4.标本兼治 在治疗某些标本错杂并重的疾病时,采用治标与治本兼顾的方法,如增水行舟,益气解表。
考点4★ 扶正与祛邪的概念
1.扶正 即扶助正气以提高机体的抗病能力。扶正多用补虚方法,适用于各种虚证。
2.祛邪 即祛除邪气以安正气。祛邪多用泻实的方法,适用于各种实证。
考点5★★★ 扶正祛邪的运用
1.单纯扶正 适用于以正气虚为主要矛盾,而邪气亦不盛的虚性病证或真虚假实证。
2.单纯祛邪 适用于以邪实为主要矛盾,而正气未衰的实性病证或真实假虚证。
3.扶正与祛邪兼用 适用于正虚邪实,虚实夹杂病证。但在具体应用时,亦应分清是以正虚为主,还是以邪实为主,以便确定其治法是扶正为主而兼顾祛邪,还是祛邪为主而兼顾扶正。
4.先祛邪后扶正 适用于虽然邪盛而正虚不甚,尚耐攻伐的病证,或邪盛为主,两者同时兼顾,则扶正反会助邪的病证,均应先祛邪而后扶正。
5.先扶正后祛邪 即先补后攻,适用于正虚邪实,以正虚为主的病证。因正气过于虚弱,若同时兼以攻邪,则更伤正气,故应先扶正而后祛邪。
考点6★★★ 调整阴阳
1.损其有余 即“实则泻之”。适用于阴阳中任何一方偏盛有余的实证。“阳胜则热”的实热则“热者寒之”;“阴胜则寒”的实寒则“寒者热之”。
2.补其不足 即“虚则补之”。适用于阴阳中任何一方虚损不足的虚证。
阴阳互制之调补阴阳:阴虚则热的虚热证,治宜滋阴以抑阳,即王冰所谓“壮水之主,以制阳光”,《内经》所谓“阳病治阴”。阳虚则寒的虚寒证,治宜扶阳以抑阴,即王冰所谓“益火之源,以消阴翳”,《内经》所谓“阴病治阳”。
阴阳互济之调补阴阳:对于虚热证与虚寒证,可用阴中求阳与阳中求阴的治法。此即阴阳互济的方法。阴中求阳:即补阳时适当佐以补阴药;阳中求阴:即补阴时适当佐以补阳药。
3.阴阳并补(阴阳互损) 对阴阳两虚则可采用阴阳并补之法治疗。
考点7★★★ 三因制宜
1.因时制宜 “用寒远寒,用凉远凉,用温远温,用热远热,食宜同法”。
2.因地制宜 根据不同地域环境特点,考虑用药的治则。
3.因人制宜 老年慎泻,少年慎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