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伦街五十一号奇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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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启程BJ

熟悉的闹钟铃声准时响起,将还在被窝中的德雷克赶下了床,舒服的伸了个懒腰,四肢的骨头发出嘎嘎的声音,昨晚的一觉睡得很舒服。

起床后从冰箱来一杯一直是德雷克的最爱,奇怪的是,原本塞满冰箱的酒瓶却只剩下一半不到,他的第一反应是遭贼了,但转念一想,我这穷得叮当响的破冰箱,哪会有贼光顾,自嘲的笑了笑,放弃了喝酒的欲望,这坏习惯确实是该戒掉了。

老麦的公寓有两个单间,一间是老麦的,一间是德雷克的,老麦去世后,他便很少睡在自己房间,大多数时间都在老麦房间解决,但今天早晨却是从自己房间醒来,一股危机感涌上心头,毕竟身为警察被犯人报复的不在少数,更何况自己曾送进去了不少穷凶极恶之人。

老麦的房间传来一阵浓郁的酒香,蹑手蹑脚的走过去,顺手抄起玄关处的棒球棍,小心翼翼地推开了房门,眼前并没有想象中的暴力杀手,只有一位衣衫不整的美少女正慵懒的躺在床上,被褥都踢到了地上,嘴里流着口水,上衣裸露到一半,白皙的肌肤一览无余。

桌边放着十多瓶啤酒,看样子昨晚没少喝,这糟糕的睡相,她真的是英国人吗,德雷克印象里的英国人应该是电视里的贵妇人之类的。把地上的被褥重新为她盖好,整理好衣服,安静地退出了房间。

洗漱完毕后,德雷克离开了公寓,楼下有一家卖塔可的店铺,那里的老板与他是好友,二人经常在一起打棒球。

店铺的名字叫【Good Mood】,正如名字一样,老板希望来购买的顾客可以拥有好心情,正因如此,店铺的生意非常火爆,不少游客都慕名而来,相传吃了这里的塔可,可以拥有一天的好运气。

店铺的装修风格充满着浓浓的墨西哥风味,这与老板的风格相当适配,炎热的盛夏配上火辣的塔可,或许是这家店铺爆火的原因。

哪怕才早上七点,店门口就挤满了食客。

挤开拥挤的人群,德雷克直奔后厨,老板莫雷正悠闲的看着报纸。

:“门外都快挤爆了,你还在这里悠哉游哉的看报纸,那些顾客知道了,怕是会将你扔出去。”

:“你小子,这么早过来,就专门调侃我。”

:“给我来一份【炎舌灼尖】,你亲自做的。”

:“呦呵,有女朋友了吧,你小子也不跟我说,真不把我当朋友!”

:“···········”

:“行行行,我这就给你做,老大不小了,遇到合适的就{嫁}了吧。”

:“·········”

莫雷其实并不是这家店的原主人,这家店的原主人是一位名叫坎特的和平宣传员,在一次战争中为了救助受伤的儿童,深入战场而遇难,一次机缘巧合下,得知了他还有一间店铺,已经装修完毕,就是没再等来他的主人。

莫雷是名副其实的米其林四星级大厨,曾在西班牙接受过正规的训练,在听闻了坎特的事迹后,主动盘下了这间店铺,他说

:“既然决定了这间店铺叫做【Good Mood】,那就要把这个名号继承下去。”

我曾问过他后悔吗,他说我不知道什么叫后悔,我已经在做了。

干净的后厨传来阵阵飘香,【炎舌灼尖】是莫雷最拿手的菜,他曾凭借这道菜拿下了博古斯世界烹饪大赛的花魁。

手机铃声响起,是弗雷德的号码,走到安静的角落,倒了杯咖啡,这才慢悠悠的接起来。

:“你们昨天怎么回事,小雪昨晚怎么没回家,不是叫你照顾好她吗!”弗雷德的话明显带有怒意,看来那丫头没说错,弗雷德是真的宠她。

:“局长,她很安全,我你信不过吗?”这是一招很强的反间术,弗雷德不管怎么回答都是吃亏,德雷克平日里没事净看些无用的书籍打发时间。

沉默了片刻,弗雷德没再问下去,而是让德雷克带雪娜在纽约附近熟悉一下,德雷克自然说好。

挂断电话,莫雷也把菜做好,付完钱后便匆匆离开,若是平时,多半得喝个三五瓶,今天却不行,家里多了个废柴,不回去不行。

回到公寓,已经是八点整,洗漱台前传来漱口的声音,房间的被褥也叠的整齐,空的酒瓶也收拾完毕,屋子的卫生也彻底清洁了一次,看着确实比之前更加舒心,连带着德雷克对雪娜的印象好了不少。

:“小胖,你的冰箱里怎么没有吃的,我快饿死了。”

:“我平常在家很少做饭,也就没有存一些主食,我去楼下买了一些吃的,放在桌子上了,你洗漱完把这些吃了。”

回到房间,难得的放松,平日里总是紧绷着的神经获得了少许的放松,从书桌上抽出本尼迪克特所著的【菊与刀】,这本书最让德雷克沉迷的地方在于他用人类学的角度重构了一个全新的日本,武士刀与武士道二者的真正涵义与日本特有的耻感文化,让从小接受普世思想的德雷克感到很新奇。

戴上之前买的新耳机,在披头士乐队【Hey Jude】的歌声中,德雷克进入了文字与音乐混合的奇妙境界,身心获得了全方位的解放。

悠扬的旋律奏响了人类世界的悲欢与离合,在时代的洪流中,我们始终是匍匐前进的蝼蚁,漫天的繁星璀璨,空中的尘埃黯淡。

砰!一道巨大的声响穿透了耳机,将德雷克拉回了现实世界,难得的好心情被浇灭了大半,烦闷的走出门,却见雪娜蹲在地上,认真观察着什么。

:“小胖,快过来,快过来,这里有好多小蚂蚁,快看,它们在笨拙的搬着小辣椒,你说它们会不会被辣到乱跳啊!”

原本烦闷的心情被雪娜这么一搅和,顿时好了不少,也半蹲下身子,认真的观察起来,其中一只引起了德雷克的注意,它不同于同伴,而是独来独往,孤身默默的在广袤的天地中,寻找那生命之光。

:“雪娜,你说那只孤单的蚂蚁,脱离同伴能活下去吗?”

:“可以,所有生命都有活下去的机会,它们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就算结局不完美,那也不能抹除它们来过这世上,那便足够了。”一改之前的嬉笑,雪娜的语气异常认真。

目光回到蚂蚁上,那只离队的孤蚁似乎找到了目标,是一块小山般的白色块状物体,大小足足是它自身的数百倍,这也让德雷克感到好奇,它究竟能否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这不可能的挑战。

缓慢靠近,它用了一种其他同伴从未尝试过的方法,将食物切割下一小块,原地吞食,再将减轻了重量的食物慢慢搬走,等先前吃的食物消化之后,再切下一小块,如此下去,那块食物只会变得越来越轻,所需的力气越来越小,直至到达洞穴。

:“它好聪明啊,就是不知道它为什么要脱离同伴独自生活呢,那样不会很累吗?”

:“或许对它来说自己生活更好也说不定,你不是说了吗,每个生命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对它来说,这可能是最优解。”

:“小胖,你懂的好多啊,听说你妈妈很早就去世了,那你一直是自己一个人生活吗?”

:“那倒不是,自从老妈去世后,我就和老麦一起生活,就是这间屋子的原主人,在五年前去世了,房子让我继承了下来。那个臭老头,为什么要为了保护我这个没人要的垃圾和歹徒拼命啊,如果不是我,他的人生一定会更加耀眼,母亲也是,老麦也是,为什么都愿意为了我放弃了自己的生命,我就是个祸星,这么多年来,我每天只能靠酒精麻痹着自己,这样的人生,很丑陋吧。”眼角泪光闪过。

:“唔,我觉得不是这样的,既然阿姨和麦叔叔选择放弃自己的生命也要换你活下去,说明在他们心里,你比生命更加重要,又忘记我说的话了吗,生活方式是自己选择的,对你来说,它是你最后的依靠。”

雪娜的话,让德雷克的思绪回到了十年前。

中学时的德雷克沉默寡言,经常受到其他同学的排挤,捉弄甚至是殴打,他从未把这些话说给麦希听,总是一个人默默承受,他知道麦希已经够累了,自己不可以再给他增加麻烦。

冬季的某天,德雷克依旧形单影只的离开校园,萧瑟的寒风刺痛了皮肤,街上的几个小混混商量着盗窃计划,恰好看到了孤身一人的德雷克,几个人心里一热,决定在盗窃前,抢劫来壮壮胆。

几个人将德雷克团团围住,抬手便打,势单力薄的德雷克很快被打的鼻青脸肿,但仍死死的护住兜里的钱包,几人眼见周围人越来越多,恶从胆边生,用一块砖头猛击德雷克的头部,致使他昏死过去,但手仍死死的抓着钱包,几人只好作罢,将德雷克扔在附近的花丛中,匆匆逃离现场。

不知过了多久,虚弱的德雷克晃晃悠悠的从黑暗中醒来,额头上的伤口痛的吓人,但他的注意力却在钱包上,今天是麦希的生日,德雷克攒好了钱,准备送一台手机给他,却碰上了今天的情况,不争气的泪水在眼眶酝酿,仍强忍着没流下,妈妈的话德雷克始终记在耳边。

斑驳的树影在黑夜中显得格外可怖,自从母亲去世后,德雷克变得越来越怕黑,黑夜中总会有一些可怕的东西存在,颤抖着走向回家的路,一路上,他无数次的想崩溃,但一想到那间虽然破破烂烂,却又温馨舒适的老公寓,德雷克的心里就会接着走下去。

在黑夜中穿梭,一道亮光变得格外醒目,越往前走,亮光越发的耀眼,用上最后的力气,德雷克快速奔向那亮光,下一刻他见到了此生难忘的一幕。

积雪覆盖在一名胖胖的警察身上,他左手提着一个小小的灯泡,{那是德雷克小学时与麦希共同制作的第一件手工,可以发出超强的亮光},右手拿着一叠最新发布的CD,脸上挂着幸福的笑容,他在等待着那叠CD的主人,他在照亮孩子回家的路。

先前忍住的泪水此刻夺眶而出,他狂奔着,向那照亮一生的男人奔去,他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上,不再是一个人了。

回忆戛然而止,再往后的日子,是德雷克最开心的日子,敞开心扉的二人温柔地对抗着这个冰冷的世界,直至五年前,那是一段德雷克不愿去回忆的惨痛经历。

拂去眼角的泪光,对还在观察蚂蚁的雪娜提出去市中心逛逛,她却显得心不在焉。

:“怎么了,你不是最喜欢到处去逛了吗,怎么今天无精打采的,昨天的酒还没醒吗?”德雷克关切地问道。

:“没有,我想起我爸爸和妈妈了,其实我也和你一样,从小是由卓宁婶婶带大的,不一样的是,我从没见过我的父母,我想知道他们为什么不要我了,我当初选择当警察也是为了寻找父母的消息,但现在不同了,他们既然生下了我,肯定是深爱着我的。”雪娜的声音略带哽咽。

在这间安静的小屋内,两颗孤独的心碰撞,或许直到死前,德雷克也不会忘记,曾经的某一天,有一位奇异的美少女会无聊到与自己一起看蚂蚁。

纽约无愧为世界第一城,川流不息的人群时刻彰显着他的活力,来来往往的各色人种,无愧于移民之都。

曼哈顿作为世界经济中心,享誉全球的华尔街也坐落于此,在经济腾飞时,这里是最快成为百万富翁的地方,在经济危机时,这里是无数企业家的噩梦。

目光向前眺望,时代广场的身影渐渐浮现,那是全球最繁华的地方,也是纽约的标志性建筑。夜晚的时代广场,灯光明亮,热闹非凡,周围建筑物上的巨型显示屏,更会带来奇妙的体验。

中央公园是一处冰与火交融的神奇绿地,在那里,可以看到热火朝天的球类比赛,也可以安静的躺在草坪上,在温暖的阳光下享受难得的午后时间。

帝国大厦是电影里经常出现的取景地点,高耸的塔身可以一览曼哈顿的全貌,内部还装配有空中缆车,可以尽情游览曼哈顿的各色景观,在时针指向十二之前从窗外观察,有一间歌舞升平的老旧剧院在彻夜不眠。

百老汇是老麦生前最爱去的地方,他曾说:“音乐是人类文明的最高成就,戏剧是音乐的最高境界。”对于这话,德雷克不置可否,毕竟他对于这些老一辈的东西不是很感兴趣。

结束了一天的行程,二人漫步走在回家的路上,周围凉风习习,有种冬天来临前的预告,感恩节后,快要到圣诞节了。

:“小胖,你说中国是一个怎么样的国家,卓宁婶婶说那是一个美到鲜花都舍不得凋谢的地方,真想去看看。”

:“我好像还没和你说过我爸爸的事,怎么说呢,从小是妈妈一个人带我,后来是老麦,我从未见过那个男人,但是在妈妈的描述中,他来自中国一个特殊的家族,迫于种种压力才无法与我们母子相见,我为了找到他,学习了中文,但后来老麦死了后,我想明白了,他既然不来,我又何必去找他,给他徒增烦恼呢。”

:“我和他终究是两个世界的人,或许对他来说,我只不过是茫茫人海中的无名过客,既无缘也无分,过好各自的生活便好,至少老麦才是我心里最好的爸爸。”

或许只有相同经历的人才会互相吸引,在这偌大的人世间携手走下去。

三天后,肯尼迪国际机场。

:“小胖,怎么样,我这件新买的连衣裙,花了我三百多美元呢。”

:“颜色倒是不错,就是款式太老了,有点像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流行的款式,领口边做的太花哨,有点减低了色彩的丰富度。”

:“啊,唉,又被忽悠了,下次你陪我一起去,我一个人去总是当冤大头。”

:“等到了中国,再好好给你消费一波,现在先休息一会,我们的航班快到了。”

身处候机室的二人此刻正在闭目养神,德雷克的手机却不合时宜的响起,为了避免吵到雪娜,他悄悄地到厕所接听,来电显示是娜丽莎。

:“喂。”

:“少年,算了下时间,快要上飞机了吧,多余的话我不方便多说,去到中国后,一定要小心严泽这个人,记住,千万!千万!”

娜丽莎说完后快速挂断了电话,德雷克则在思考那句话的可信度,但既然是撒旦说的帮手,应该不会害我。

广播响起,回到候机室与雪娜汇合,那个神秘的国度,此刻正向着二人招手,仿佛有一朵希望之花在生命之崖等待着命定之人前来采摘。

中国BJ,是一座拥有丰富历史底蕴的不朽名城,长城更是其高超艺术的最杰出体现,吸引了无数中外游客前来,更留下不到长城非好汉的名句。

BJ——一处荒废的科研基地。

:“博士,美国那边来人了,我们需不需要采取行动,这次的计划至关重要,不容有失。”

:“再等等,敌人目前并不清楚我们的目的,以及去处,妄自出击,有害无利。”

被叫做博士的男人面容古井无波的盯着面前的显示器,直至屏幕上出现德雷克的详细资料,他的嘴角才勾起一抹弧度。

:“吩咐外面的巡查小队,重点关注这个人,一旦有任何消息,即时传送给我。”

:“是,严泽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