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卷 田角捐 Peah
提 要
本卷名为《田角捐》,实际上讨论的是《希伯来圣经》所规定的六种以果实济贫的诫命,这六种诫命是:
1.田角捐:收割时留于地角的作物及其果实。
2.遗落品:收割时掉落的果实。
3.忘收品:忘记收获的果实。
4.掉落品:掉落的葡萄。
5.葡萄幼串:未发育好的葡萄。
6.穷人什一税:第三年和第六年的第二什一税归穷人所有。
本卷前四章讨论田角捐;第4章后半段开始讨论遗落品;第5章主要讨论遗落品,兼及忘收品与穷人什一税;第6章主要讨论忘收品;第7章讨论忘收品、遗落品与葡萄幼串;第8章讨论与济贫相关的其他问题,包括穷人的标准问题。
艾译本序言指出,本卷讨论的顺序与相关主题在《希伯来圣经》中出现的次序大体一致,似乎显示出编者的用心。
在谈到本卷为何成为本部第2卷时,毕译本归纳了传统上的三种说法:一是收获顺序说,亦即留田角捐的活动在运出收获物之前进行,属于较早进行的活动,故排列在前。二是人神关系说,认为《祝祷》卷处理人与神之间的关系,本卷讨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故排在其后。三是词句吻合说,认为《祝祷》卷结尾有“对收割的人说”一句,而《利未记》19:9在谈到田角捐时也有“收割”一词,因而被放在一起。
应该说,与儒家思想等其他哲学相比,“济贫”思想在拉比犹太教中的地位相当突出,因此本卷的顺序位置很可能不只是编排上的考虑,而是体现了一种价值选择。这种济贫思想大体上有这样几个特点:首先,济贫是一种诫命,是人人都必须遵行的责任,与道德和个人品行无关。其次,济贫与接受赈济都是人与神之间的关系的表现,不存在直接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就是不存在施舍和感恩的关系。再次,济贫成为一种制度,成为穷人可以赖以生存的经常化的活动。相比之下,中国传统的民间济贫活动很少形成固定制度,更多地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施舍关系,被看作是一种道德行为;而官方的仓廪制度则更多地强调荒政而非济贫,以防止出现统治危机为目的。
从《希伯来圣经》发展而来的犹太教济贫制度通常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成熟的福利制度。在现代社会,由于生产力发达,穷人不会再去田间捡拾这些果实,因而这些具体诫命实际上已经不再执行(给穷人留下果实的条件是穷人去拾取,禁止留在田间腐烂或者被虫鸟吃掉),但“济贫”的精神仍然在“义举”的旗号下得以延续。在今日以色列,几乎每一家商店的收款台上都有一个标明“义举”字样的存钱罐,让人们把零钱放进去帮助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