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洞察 入门
一夜欢愉过后,王简早早的醒了过来,床上多了一抹鲜红。
怀中的滚烫残留着昨日的温情,他忍不住动情的吻了吻她的琼鼻。
她依然没有醒过来,昨日的翻云覆雨把陈晨给累坏了。
王简小心翼翼的起床,拿起墙上的弓箭,走到屋后的一块空地上,开始练箭。
这练箭,其实首先考验的眼力,其次才是臂力以及准头。
古代的弓箭手练箭首先练的就是眼力。
传说有个叫甘蝇的古代神箭手。只要他拉上满弓,鸟兽们便吓得都趴下了。他有教弟子学射箭,首选就要学不眨眼。
王简也照葫芦画瓢,盯着屋后最远的一颗柚子树盯了半天,起初他以为很容易,但没多久,就感觉眼睛干涉,止不住的想眨眼。
半炷香后他终于支持不住,揉了揉眼睛。
短暂的休息过后,他开始继续重复这个过程。
“一炷香...”
继续。
“两炷香...”
继续。
就待王简准备继续望向远方的时候,眼前突然跳出了一个面板。
【技艺:洞察(未入门)】
【进度:(0/100)】
【效用:暂无】
望着新出现的技能,王简有些愕然,看来只要有系统,任何事情努力就有回报。
不知道做那事的时候,能不能积攒经验,想到这儿,王简暗暗的坏笑了一声。
意识到看来锻炼目力,也能升级。
王简更加信心满满,对接下来的生活充满了期待。
肝等级的动力也更足了,这一练习就是一个上午。
直到晌午时分,王简练得有些双眼发昏他在坐下来休息。
【技艺:洞察(入门)】
【进度:(0/200)】
【效用:洞察四方】
王简现在变得耳聪目明,方圆百步之内,无论是飞禽走兽,还是蛇虫鼠蚁,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就连地底下的细微动静,他也能捕捉到。
这对一个猎人来说无疑是神技。
不过接下来的时间他并不准备继续肝等级了,因为距离还钱的日子只剩下四天,四天还五百两银子,这对一个猎户来说简直是天方夜谭。
即使最高明的猎户,一天最多也就能挣个几两银子,你还别嫌少,这些银子够一个五口之家一年的开销。
眼下没有别的办法,王简能倚仗的,只有手中的弓箭。
“还是先进山碰碰运气,万一碰上什么值钱货,说不定就能一口气还清债务了。”
传说在后面的大连子山,常有异兽出没,如果能猎杀一只,赏银就有百两之多,不过这些都是传言,谁会吃饱了撑的,花那么多钱过过嘴瘾。
他踏入后山的森林,进入山林没多久,就发现了一只野兔,不过这次他没急着出手,因为在洞察技能的加持下,他隐约发现还有一只野兽同样发现了野兔。
王简凝神屏息,将自己的气息降到最低,等到那野兽缓慢靠近,到了百步之内,他总算看清这是一只全身雪白,只有尾巴似火的狐狸。
火尾狐,这是一种最狡猾的动物,很少有猎人能猎到他,它们生性警觉,寻常的陷阱很难骗到他们。稍有不慎他们就会逃之夭夭,对付它们得有耐心。
王简不着急出手,只有等它离自己二十步之内,他才能考虑动手,否则一次不中,他必定没有再次出手的机会。
五十步。
四十步。
三十步。
二十.....
正待王简要张弓搭箭的时候,这火尾狐嗖的一声,又将自己隐于草丛之中。
“怎么回事?被它发现了”王简有些摸不着头脑。
闭上眼睛,再次发动洞察技能,他清楚的听到这火尾狐并未走远,而是在草丛中隐匿了起来。
看到它并未走,王简安下心来,瞧瞧它想干什么。
不一会儿功夫,这火尾狐又从不远处另一个草堆里漏出头来。
如此两次三番后,它总算要对面前这只肥肥的野兔下手了。
原来这火尾狐生性谨慎,每逢捕猎的时候,都会再三试探,如果不是王简有洞察术加持,也许在它第一次潜伏时就会忍不住冲出来。
“这次看你往哪儿跑。”
张弓搭箭,一支箭矢咻的一声将火尾狐钉在了地上,它挣扎两三下之后便一命呜呼了。
那兔子闻风而跑,但王简可不会给他逃走的机会,又是一箭,野兔也收入囊中。
【技艺:射箭(入门)】
【进度:(150/200)】
【效用:连珠神弓,一箭三连,箭势不衰】
进度一下子就涨了一大条,看来射杀稀有的猎物,给的经验值会更多。
火尾狐有一身漂亮的皮毛,这是大户人家的最爱,物以稀为贵,这只火尾狐少说也能卖十几两银子。
要是能一次杀个几十只,那不是就发家致富了。
不过这种想法很快就被他放弃了,火尾狐是独居动物,只有在交配的季节才可能成对出现,这里出现了一只火尾狐,那就代表方圆五里内不可能还有新的火尾狐。
眼见天色已晚,他需要赶到集市去,早些将猎物卖掉,否则等到明日,就不新鲜了。
食仙居,容华县最有名的野味酒楼。
高高的门槛,富丽堂皇的装饰,让贫寒子弟望而却步。
身着一身粗步麻衣的王简径直步入其中,在食客们异样的目光下,来到掌柜面前。
“年轻人,来卖货?不是好货我们食仙居可是不收哦!”
掌柜眼光老辣,一样就看出王简的意图。
王简也不废话,直接打开布兜,给掌柜瞧了一眼。
那掌柜一看到东西,轻蔑的目光救便收敛了起来。
“哟,火尾狐,好东西!有段时间没收到这种好货了。”
掌柜拿出算盘,噼里啪啦拨动几下后,手指便比了一个“十”字。
“十两银子?怎么样?”
“十两?这可是成年的火尾狐,皮毛可没有半点受损,怎也值个十五两银子。”王简是个不喜欢讨价还价的人,但是在这个时代,不讨价还价就得吃亏。
“你这皮毛都沾到血污了,我清理起来又得花钱不是,给你十两已经算多了。”
果然,无奸不商,不管哪个年代,商人都会想尽办法压价。
“十三两银子,少一分也不卖。”王简知道和这些人啰里啰嗦没用,把底线摆在这里,能节约不少时间。
“好,十三两就十三两,你也是第一次来做生意,我就亏一点,当结个善缘。”掌柜的一脸奸笑。
王简是见怪不怪了,心道:“你还亏,我看你是含泪血赚我十两银子。”
懒得和他废话,王简收了银子就准备回家。
正待离开时,一名挑着担子的汉子进了酒店。
“简哥?”
汉子一眼认出他来。
这原身以前就爱结交朋友,这位又不知是从哪里认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