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宝物
次日清晨,陈霖雨早早起身前往刘府堂中,步伐轻快,没有半点昨天与人厮杀过后的疲惫和虚弱,反倒一脸精气神,不同以往的是,陈霖雨换了一身青色长袍衫。
他所路过之处,皆有少女感叹不已,即使看过很多遍那张脸,也不会觉得腻,反而越看越有种清新脱俗之感。
陈霖雨走到堂前,刘老爷子依旧坐在木椅上喝着茶,昨天那鼻青脸肿的脸现已消掉一半。
见陈霖雨走来,老爷子赶忙招呼道:“坐坐坐。”
陈霖雨也没客气,找了个离他近的位置坐了下来。
老爷子继续说道:“今天怎么起这么早,是要去哪?”
“没有别的事,就是想问你一些问题。”陈霖雨面色凝重说道。
见陈霖雨那副表情,随即也开始严肃起来,捧着茶杯道:“你想要问什么?”
“听你闺女说,你早年间去过水符王朝游历过,那你知不知道哪里有什么宗派势力?”陈霖雨背靠着椅子,转头道。
“这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当时只是路过那,并不了解那里的地界情况,但之后在一家酒馆里听旁人说,在进入水符王朝国界那一带的附近,有一个叫风雪庙的门派,这风雪庙我听说并不是什么小宗门,而是兵家初祖的分庭,位居甘州山。”
老爷子抿了口茶接着道“不久前还听说这宝瓶洲出了一位剑术绝顶的上五境高手,此人正出身于风雪庙,但不知你问这是为何啊?”
陈霖雨瞪大了眼睛,一抹不可思议的神情浮现在他脸上,随后又悄然逝去。
之前在龙泉县,他其实已经不下见过魏晋六次,每一次遇见他,要么是上山途中,要么是回家路上,反正总感觉他走到哪里,魏晋就出现在哪里。
且每次魏晋都会前来搭话,然后叽里咕噜说半天什么大道理,反正自己是听不懂,最后还是离不开一句,要不要当我徒弟?他自然是拒绝的,修行之路太艰难,他前世又不是没有体会过,见过多次以后就熟络起来,便得知他是风雪庙出身,但风雪庙是什么门派,在哪,他一概不清楚。
若不是最后有事求于他,再怎么说他也要找个更厉害的师傅,但看了那天他的身手以后,便从此真真正正在他身边潜下心来慢慢修行。
果然这陆地剑仙的名号不是吹出来的,那天还没看清楚他出剑,自己就倒在地上起不来,不禁有些后悔错过了一个绝世珍宝,要是他看到并领悟其中剑道蕴含之意,对自己是益处多多啊。
但是这魏晋竟然会让他去风雪庙修行吗,想了想也对,如果一直跟着他,他只会顾后不顾前,导致自己境界会停滞不前,全而全身心培养自己,且仅凭他一个人有实力却无精力,所以只得让我去风雪庙好好锤炼一番吗。
看来自己得即刻出发去往风雪庙,旋即陈霖雨看向刘老爷子,而刘老爷子看起来好像有什么心事,面色沉重。
陈霖雨率先开口,“老爷子,既然事情已解决,依我看这亲还是别结了,先前说好的,该有的东西不能少,另外再帮我安排一辆马车,我的要求就这么多。”陈霖雨说完起身对老爷子作揖行礼。
不料老爷子听到陈霖雨这么说甚是开心,方才还不知怎么开口,这陈霖雨就率先说了出来,老爷子心情大好。
起身拍了拍陈霖雨,“除了我女儿,只要是这刘府里能用的东西你随便挑。”
看得出来,老爷子是蛮谨慎的,生怕陈霖雨真看上他家闺女然后把他闺女抢走。
但显然老爷子想多了,陈霖雨对刘清煦从始至终没有抱有任何一丝异样的情感,仅仅只是关系较为普通的朋友。
那天之所以对着那死胖子说刘清煦是他媳妇,也是警告他以后不要再对刘清煦动任何歪心思,要不然下场就是扒了他的皮。
但因为跟刘府扯上关系,所以自己必定会遭殃,但做人做事帮到底,虽说他还是有些不放心远在龙泉县的家人,但那地方有圣人坐镇,他们估计也不敢怎么样,毕竟他可是亲眼见过那圣人的暴脾气。
但话说之前在街上见过他几面,以为他只是个普普通通的铸剑师,没想到还是坐镇骊珠洞天的圣人,这身份的反差属实让人惊讶。
躲在角落的刘清煦听到陈霖雨这么说,心情顿时有些失落烦躁,她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明明和对方还不是特别熟悉,但一听到他要走的消息,还是不免心生一股难过之情,是不舍吗,不可能不可能,很快刘清煦舍弃了这个想法,自己怎么可能会舍不得那个男人,明明对方也只是个小屁孩,且自己还比他大了不少,她觉得自己的心情很奇怪,随后起身走上楼去。
陈霖雨撇了眼角落,只听老爷子振振有词道:“先前见你的时候还不知你是一名炼气士,还是名剑修,这样正合我意,正好几年前从别人手里得了个宝贝,给你过目过目?”
陈霖雨点头答应,随他走进宅邸深处,里边有间房,老爷子把锁打开,独自走了进去。
里边漆黑一片,老爷子东走走西走走,在一个角落里翻找了一下,只听他道:“找到了!”
他取出一个被破布包着的东西,木棍状,三尺长,布料破破烂烂沾满灰尘,陈霖雨看出这是把剑,但看起来一点也不像他口中所说宝物,这东西就像那大街上没人买的裹布残剑。
陈霖雨脸色有些难看,“这就是你说的宝物?”
“哎呀,急什么,只是包着的东西不好而已,你就等着看吧。”老爷子边扯下破布边对他说道。
只见破布裹了里三层外三层,陈霖雨不解道:“裹这么严实,既然这东西那么宝贵,怎么不把它装起来?”
“当年得到以后,就随手一扔堆在这儿,这不是如今因为你的到来才想起它。”老爷子被折腾的满头大汗。
终于,随着破布缓缓拆下,剑身逐渐裸露出来,一把三尺锐利长剑呈现在两人面前,剑锋凌厉逼人,让人只是看一眼就生出一股寒意,继续往下拆去,剑柄由一块铁所铸成,整体外貌看起来有些单调,陈霖雨抬手把剑握在手中,用双指蹭了蹭剑身,刚触碰就被划出一滴鲜血。
“这剑厉害啊,放这么久都不生铁锈,且外形单调没有那么多花里胡哨,我挺喜欢的。”陈霖雨拿着剑赞不绝口道。
“我虽是武夫,但我喜欢收集天下兵器,你若喜欢,此剑我便赠与你。”老爷子笑道。
“但是你这剑好像没有剑鞘啊?”陈霖雨把剑放在地上,起身说道。
“我当年初次见到这把剑之时就这样,没有剑鞘,你走的时候可以去街上自己配一把。”老爷子看着他,眼神真诚,并没有坑他的意思。
陈霖雨想了想,“还是算了吧,就用这破布缠着也不错。”
老爷子顿时疑惑:“不用剑鞘的剑修还怎么体现江湖的风花雪月,侠影江湖的豪情?”
“到底谁是剑修,谁规定剑修一定要配剑鞘的,剑鞘只是外物,而且怎么体现不了江湖的风花雪月,侠影江湖的豪情,我不用剑鞘我不也还是剑修。”陈霖雨滔滔不绝说着自己的见解。
“唉,随你了。”老爷子无奈叹了口气,心里想着,明明拔剑出鞘更为气派,动人,这小子却不想用,真是搞不懂,还是说最近的年轻人都喜欢这样。
说来说去,其实陈霖雨也不过是为了省钱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