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
21世纪以来,从“人文计算”孕育而生的“数字人文”搅动了人文世界的一池春水,涟漪泛至人文社会诸多领域,不仅生成大量智能数字文化产品,也改变着人类知识生产、获取、评价的方式和规则,引发人类关于阅读、研究、发现、创新的诸多哲学思考、方法更新和工具设计,迅速成长为拥有理论、学科和文化项目的一片天地。
“有多少个群体就有多少种记忆”,这些记忆“既是集体、多元的,又是个体化的”。[2]在人类生活向网络空间迁移的时代,如此广泛的记忆必然寻找数字化存在方式,于是“数字记忆”在世界各处如约而至,不同主体、不同题材、不同形态,可谓雨后春笋,风景万千。
用“方兴未艾”来形容这两种文化现象的现状都十分贴切,同为数字技术与人文现象的相遇,本应有很多交织,相通相融。但如何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似乎被身在其中的人有意无意地忽略或绕行了,数字人文的宽大领域鲜有涉及数字记忆,数字记忆在发展中也少与数字人文对话沟通。为讨论方便起见,本文暂且将二者作为平行的两个概念、两个领域加以讨论分析。相比而言,数字人文在发展中比较注重自我认知和理论建设,有学者统计,国际上9种数字人文期刊已发表相关论文数千篇;根据知网统计,国内2005—2019年数字人文方面的论文有557篇。[3]这些中外论文不乏关于内涵外延、现象本质、核心边界之类深层问题的研讨。而数字记忆更像是在专心建设,无问西东地自在生长,理论研究相形薄弱,方法论、工具层的构建亦未形成通用范式。或许是出发点和状态差异所致,二者兴起早期如同平行线各自延伸,相互之间少有关照;随着发展过程中越来越多的相遇和相交,二者开始若即若离,似同似异,厘清相互关系的需要和可能逐渐加大。然而,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逻辑推导问题,更不是给数字记忆攀附一个热门族群归属,而是要在二者的诸多表象中抽取出它们的特质,在比较中深刻认识其各自的本质属性和特有要素,从二者的相似与相异中确定各自的定位与关系,并引导未来走向。
目前,数字人文和数字记忆都处于成长期,不仅“数字人文的版图边界还有待商榷”,[4]对于数字人文究竟主要是一种学术组织形式、一种研究方法、一个学科,还是一种实践,人们也认识不一。而数字记忆的功能和形态都基本处于实然阶段,缺少概念化、体系化提炼。在两个领域的自我界定尚未明确之时讨论二者间的关系显然难以摆脱各种困惑局限,所做分析只能属于“现在时”,二者的发展变化将不断调整或塑造新的关系状态。
数字记忆与数字人文具有很大的交集,在对象和方法上多有重合,一些项目同时具有双重属性,比如伦敦国王学院数字人文系目前承担的亚洲人权委员会的“数字档案:后种族灭绝的卢旺达记忆重建”[5],中国国家图书馆的“中国战‘疫’记忆库”、上海图书馆的“上海年华”、中国盲文图书馆的“视障人士记忆”等。同时,数字记忆出于特定功能需要的某些构建方法目前并未被数字人文包含、认可,可视为二者不重合部分。随着二者的发展成熟,其重合面将会逐渐扩大,当数字人文及其方法体系的包容度更大更清晰,数字记忆的方法体系更科学规范时,数字人文很可能在总体上成为数字记忆的上位概念,数字记忆成为数字人文的一种特色类型或一个支脉被包容于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