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履人生:美利坚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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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匹兹堡郊外

离匹兹堡市区两河交汇口,26英里远的西南方,有一块半英亩见方的林间空地,叫它营地也可以。

这片空地位于阿利根尼县与华盛顿县的交界处,四周密林环绕,一派原始的迹象。

看上去毫无生气的木质窝棚趴在空地中央,它顺着斜坡而搭,外层已经铺满苔藓。

冬日的冰碴还没来得及融化,那些绿色已经快萌发。

窝棚的周围还散落着一些新鲜砍下来的原木,均是统一的拳头直径大小,也有垒得齐整的柴堆,上面覆盖着草棚。

一个面容憔悴,神情萧索的大胡子,正像一个发条机器般,只顾卖力地挥舞斧子。

那些被当做柴火的边角料,在他无情的斧子下,很快一拍两散。

一阵‘噼里啪啦’的断枝声响从大胡子背后传来。声响让他的身体停下动作,眼里总算恢复一丝明亮。

他挺着小肚腩转身,露出了少见的中年男人的欢快笑容,双手随意地在厚实的法兰绒外套上抹了几下。

“瞧,我的帮手来了。我早就猜中,今天一定会是一个幸运日。”

“莫雷,别想让我给你干活。除非有一品脱威士忌,嗯...必须再配上一碟干酪。”如果忽略掉来人的略显红色的面庞,只从他的举止谈吐判断,他的确算得上是一个地道的美利坚人。

“真是难以置信。一个红种人会爱上德国佬的臭乳酪。不过,我们可以成交,哈哈哈......”

伴着对方爽朗的笑声,红皮肤的康纳才用目光扫过那边垒起的一堆木材。

他大喊着,“亚瑟,我们又被密苏里的大胡子骗了。白人!总是习惯使用这些伎俩,你千万别学坏。”

不远处的一个黑头发小伙不以为意地笑着。

莫雷看上去很满意康纳的表现。两人早已习惯那样的说话方式。

若是在城里,他们还会有一些顾忌,可在林中,除了被畅快笑声惊走的松鼠和松鸡之外,再没其他牲口会在意。

“康纳,你也恶习未改。你总说那是恶魔的饮料,可现在你却为了它主动上当。”

“那都是你们白人的错。先教会我们酗酒上瘾,然后,用廉价的饮料、玻璃珠,换走部落里的毛皮、黄金、马匹以及女人,只要你们看上的东西,都会用狡猾手段夺走。”

“行了,快过来吧,先来一杯魔鬼饮料解渴。”

作为一个单身的中年白人男子,用早餐佐酒再好不过。

康纳非常熟练地跨过木材堆,从那张勉强称为桌子的三脚凳子上,端起脏兮兮的马口铁杯子,张嘴就往喉咙里倒。

等褐色的液体全部流进喉咙,打出酒嗝他才朝身后嘱咐,“孩子,别着急。记得多绕几圈。那头骡子心眼多,小心它跑了。”

骡子当然是亚瑟的坐骑,不过看起来要比康纳那匹矮马要强壮一些,如果单论身高的话。

康纳本有一匹让任何人看了都眼馋的棕色斑点阿帕卢萨马,不过在那场“眼泪之路”的迫害中被夺走。

而他,作为一个小部族首领,“自愿”地成为白人与“红种人”之间的和平象征。

那帮“WASP”老爷们,友好的帮助他皈依基督,还贴心地准许他娶了一个天主教新娘。

【WASP——新教中的白种盎格鲁-撒克逊人(White,Anglo-Saxo,Protestant)】

如果不是住在匹兹堡市区,又有老爷们的首肯和治安官的特殊照顾,康纳两口子早就同耶稣见面了。

两个酒鬼坐在枯树干上一边喝一边闲扯,不时地望向那个小伙拴马的位置。

那是一个身高大约6英尺的男孩,体重超过见鬼的200磅,对于普通家庭来说,身高和体重不应该成正比。

他在细心地喂马和骡子,并不时地用手安抚它们,这种沟通牲口的本事,都是来自两个酒鬼的熏陶和教诲。

“他哪里像个17岁的人,胡子不比你的短。真不知道瘸腿的威廉和端庄的琳达,怎么会生出一大个子来。”康纳独特的略带沙哑的印第安口音,很有辨识度,比公鸭嗓还低沉。

“看吧,一会儿屋里的鹿肉又会被他消灭完。或许贪吃就是他强壮的秘密。”

“我的族人也常吃鹿肉,却很少有那样的身高。”

“不过他的确长得很快,当他第一次开枪的时候,已经和你差不多高。要知道,我在密苏里也算高个子。那时他比我矮一个头,现在的情况刚好相反。”

“可我箭法比他好。”康纳总能找到自己的长处而得意洋洋。

“可惜,你们枪法都没我好,哈哈......”

笑完,两人又干了一杯。

青年名叫亚瑟,铁匠的儿子,此刻正背着一杆M1841密西西比来复枪和一张印第安复合弓快速奔来,因为他听见了“肉”。

脚下没有多余的动作,几个呼吸之间,他已经钻进窝棚,把莫雷窝棚里熏好的鹿肉干拿出来,手里的马口铁杯子中也已经倒上褐色的咖啡,浓郁的香气让两个酒鬼也跟着嗅起来。

严格说起来那应该叫做咖啡豆汤,莫雷可没心情磨豆子,顶多拍两下。

“早上饮酒对身体不好。”

“谁告诉你的?”

“我母亲。”

“琳达......好吧......兴许她说的有一点道理。不过,口渴了喝一些,确实不错。”

比起喝水,人们更愿意在野外用酒解渴,谁知道哪条河哪个水坑的水喝不死人。

看着两人准备抽烟,亚瑟端着杯子往旁边挪了一些。

“莫雷,你真的要把红柳树皮当烟抽?”康纳很好奇,虽然他不止一次抽过白人的烟。

“这是一种印第安的高级香烟,你不懂?亚瑟,你17岁了既不嚼烟块也不吸烟,为什么?”

“不喜欢。”正因为他不喜欢嚼烟块,在教会学校中总被人嘲笑,戏弄,直到有一天因为打群架,被学校允许提前一年毕业。那时,13岁的亚瑟已经是教区孩子们中最高的人。

类似的回答,莫雷已经听了很多遍,但每次都会问。“康纳,来一点吧,上好的红柳树皮,取得中间层,把它加在烟丝里,味道棒极了。”

“不了。我还是用纯烟丝好一些。”康纳表示很嫌弃,脸上还带着那种尴尬又不失礼貌的微笑。

“嗯?”

“我承认,是我欺骗了你,谁叫你们白人的烟太贵。不过我们确实用鞣制过的红柳树皮代替过。金尼克—金尼克烟【kinnick-kinnic】就是柳树内皮制成的好烟。”

看到莫雷不顾火星用手直接扯出烟斗里的烟丝,康纳笑得很开心。“哈哈......你直接抖掉就行......咳咳.......该死的白鬼烟。”

一天两顿饭的标配,他们已经完成一餐,至于下午茶什么的,三人的家境使他们还没有养成那种习惯。

10点左右三人出发。

康纳骑上了他那匹维安多特灰黑色矮种马,还是一只母马。

此时此地,一匹低调的马更容易在文明中生存。

亚瑟的坐骑稍微高大一些,黑骡和他配合的挺默契,即使不停地鞭打它,也只能跑出每小时5英里,完全不用担心超速的问题。

即便这样,为了让它有机会出来,他可是求了父亲好多次。

“嘿!你得对它好一些,挽骡本来速度就慢,况且它还是一个老伙计。”莫雷骑着心爱的栗色高头大马,耀武扬威地嘱咐着。

而他,只需要轻轻用腿一夹,栗色马就能跟上;若是前头带路,矮马和骡子连背影也别想看见。

林间清爽的山风袭来,黎明的寒气被阳光驱散些许。

火红的太阳发出的光透过树梢和枝丫,在道路两边形成数不清的‘小太阳’。

动物们刚才就在那里跳跃、歌唱,当马蹄声靠近时则四散逃开。

拐进一条更细小的不易察觉的兽道,他们不得不下马步行。拴好马和骡,三人又都换上鹿皮外套。

它的防水性能很好,保暖效果也不错,最主要的是披上它有一种和森林融合的感觉,初春之际的林中深处最能体现。

早期的探险家、皮毛商人和边疆拓荒者,都可以依靠它生存下来,饿极了可以当作食物煮着吃。

若论款式,最好看的还是康纳身披的那件,上面绑着土黄色长穗,和他扎起的辫子一样,耷拉着。

那些华而不实的长穗,容易带来危险——挂上乱七八糟的东西,甚至还能缠上树枝以至于拉倒更大的枯树干。

亚瑟试过将外套装饰一番,不过经验告诉他太危险。

但是康纳敏捷地往前行进着,丝毫没受到花哨衣服的影响,他头也不回地朝身后两人比划;紧接着一会儿半蹲、一会儿弓腰潜行。

沿着林间斜坡,他们来到一条小溪边上,阳光已经在这里不起作用,显得格外阴森。

三人跨过长着青苔的几块大石头,然后转向小溪的西南方,来到了一片静谧的林中。

康纳再次打手势示意两人蹲下,他则躲在石头后面不断地扫视前方,目光掠过树干、穿过枝叶、钻入灌木丛。

大约60英尺外,一只角叉张开的黑短尾鹿正盯着这边,然后,它摇了几下尾巴,转瞬间便消失在康纳视线里。

“跟上它,其他的母鹿应该就在附近。还是老样子,我们三个分开包围过去。”

亚瑟选择从康纳的左手边迂回。他绕了一会儿又经过刚才的溪流,在一处小涧发现一只水獭。

此刻,它正仰躺在水石相交的地方‘用餐’。

四眼相会,它只略瞟了一眼,继续鼓着腮帮子咀嚼食物,可能觉得亚瑟不是威胁,又或是舍不得这块宝地。

忽然,西北方向传来枪声,周围的树丛开始颤动起来,并伴随着林地上断枝声、树叶踩踏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