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创新与不足
本书对市场竞争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及其数字化治理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和创新,也存在一定的不足。
1.5.1 可能的创新
本书可能的创新如表1-3所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5.1.1 完善研究框架
以新制度经济学核心理论为基础,构建了一个引入机会主义、信息不对称和有限理性的市场竞争对产品质量影响的一般性理论分析框架。已有关于市场竞争和产品质量的研究多在新古典经济学和新增长理论框架下进行。新古典经济学理论注重价格理论分析,其研究假设偏离经济现实,产品质量理论短缺;新增长理论弥补了新古典经济学中产品质量理论短缺的不足,分析了决定产品质量的技术因素,构建了一系列产品质量差异化模型,但没有考虑影响产品质量的行为与环境因素。
本书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借鉴赫伯特·西蒙(1975)和奥利弗·威廉姆森(1985)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理论,将机会主义、信息不对称与有限理性纳入本书的理论分析框架,提出了更贴近现实的市场竞争研究假定:相对收益最大化目标、有限理性人、信息不对称、质量竞争工具与产品质量的差异性。通过研究现实市场竞争条件下机会主义、信息不对称与有限理性对产品质量的影响,提出了数字化治理的一般性理论分析框架,实现了研究框架的完善。
1.5.1.2 创新研究视角
从非瓦尔拉斯均衡视角研究产品质量。已有研究多从瓦尔拉斯均衡视角研究市场竞争与产品供求均衡问题。然而,在现实市场竞争中厂商机会主义、信息不对称和有限理性等约束条件的存在,必然导致市场竞争中生产和交易偏离瓦尔拉斯均衡,产品质量低于新古典框架下的预期均衡水平,造成消费者利益和社会福利损失。本书借鉴新凯恩斯主义的非均衡分析方法,从非瓦尔拉斯均衡视角,注重产品质量的社会福利特征分析。引入现实市场竞争假设后的产品市场动态博弈分析结果表明,现实市场竞争并不能使产品市场自发实现生产与交易的瓦尔拉斯均衡,市场过度竞争会降低产品质量,损害消费者利益和社会福利,实现了研究视角的创新。
1.5.1.3 丰富研究内容
市场竞争对产品质量的“倒U形”影响及逻辑路径。首先,以往研究多注重市场竞争对产品质量的单向影响,即正向的促进作用或负向的抑制作用。本书基于中国省际面板数据,实证分析了市场竞争对产品质量的非线性影响,即两者之间先升后降的“倒U形”关系。该关系表明,现实市场竞争存在两种情形:有效竞争与过度竞争。有效竞争促进了技术进步和生产效率、社会福利的提高,对产品质量具有正向影响;过度竞争则会强化相对利益争夺和机会主义行为,导致市场竞争扭曲和瓦尔拉斯均衡偏离,对产品质量具有负向影响。其次,本书提出和验证了市场竞争影响产品质量的三条路径:一是内部层面,厂商机会主义对市场竞争与产品质量关系具有负向中介效应;二是外部层面,信息不对称对市场竞争与产品质量关系具有负向双调节效应;三是制度层面,多元化监管对产品质量具有滞后影响效应。三种效应共同作用,形成市场竞争对产品质量影响的“倒U形”关系,实现了研究内容的丰富。
表1-3 可能的创新点
1.5.2 不足之处
受主观、客观条件限制,本研究还存在以下不足。
第一,对于市场竞争对产品质量的影响而言,宏观、微观领域的数据均十分重要。未来将通过大数据和云计算完善企业和行业层面的产品质量数据,以期利用不同行业市场和不同领域相关数据进一步锤炼理论,验证本书假说,尤其是微观层面大样本的统计分析对于结论验证会有所裨益。
第二,实证分析结果和现实数据表现有颇多趋同之处,从而可以得到相互验证。但也有控制变量的实证结果与现实差异较大,甚至相反,原因是实证分析中样本量大小、抽样方法不同。相对于市场竞争下中国成千上万的中小企业和不同个性的消费者而言,本书选择的研究微观样本数量比较有限,案例分析的样本数量相对较少。因此,应充实和完善微观领域的数据,使研究更加全面深入。
第三,在本书的演化博弈分析模型中虽然考虑了多竞争主体协同合作,并引入了政府监管、消费者参与、第三方认证等多主体参与行为,但是在演化博弈模型参数设置和变量设定方面还有待优化,争取在下一步研究中增加参数,丰富模型的变量设置,以便更好地反映现实市场竞争条件下的多主体行为及博弈策略,真实再现市场竞争条件下多元化监管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及数字化治理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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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由于行业市场竞争的不均衡,本部分重点讨论过度竞争对产品质量的负向影响,而非传统垄断性行业市场的竞争情况。
[5]国家统计局.新理念引领新常态 新实践谱写新篇章: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之一[EB/OL].[2017-6-16].国家统计局官网,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710/t20171010_1540653.html.
[6]有效竞争与过度竞争不是时间概念而是两种市场竞争情形。每一市场经济下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市场都可能存在竞争主体进入过度和不足两种情况。所以,在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中,市场经济推进初期可能存在过度竞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转向有效竞争。
[7]这里人的行为指市场竞争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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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三类产品质量安全规制主体有着相对清晰的监管范围,履行不同的监管职能,即“以市场监管为主体、社会监管为基础、政府监管为主导”的监管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