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数据要素具有非物质性
生产要素具有实体和虚拟两种形态。传统的生产要素中土地和劳动力都是实体性的生产要素。资本要素则是虚实兼有,既有固定资产、金属货币等实体形态,也有数字货币、金融产品等虚拟形态。技术要素也是虚实兼有,科技产品和服务既可能是虚拟性的,也可能是实体性的。与这些相比,数据要素主要是虚拟性的,这是数据要素与传统生产要素的关键差异之一。
数据作为一种非物质性的要素,主要是以数字、符号等形式存在于计算机存储器中。回顾人类认识和定义数据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数据的内涵、外延和应用随着数据生成和加工使用工具的发展而不断发展。自然界中的运动变化和人类活动都是给定的客观事实,它们会产生痕迹,对这些运动和活动的观察与记录会产生数据。当记录方式从手工纸质时代过渡到计算机时代再到大数据时代,数据量呈现几何式增长,数据的形式不断丰富,数据的含义已不再局限于计算机领域,而是泛指所有定性或定量的描述。在今天的大数据时代,原始数据的表现形式不仅仅是最简单、最常用的数字,也可以是文字、图像、声音等。
具体来说,数据的非物质性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数据要素无法以独立的要素形态存在而需要依附现代信息网络等载体。[2][3]数据的非物质性使其很难成为传统物权的客体,这是导致数据资源难以遵循传统物权的主要原因。
二是数据资源不会发生有形损耗。因此,数据可以被他人近乎零成本、快速、无次数限制地复制,可以跨越时空限制而被共享和共用。
三是数据的非物质性使其具有可变性。数据资源在流通过程中可能形成新的数据,对既有数据进行替换、迭代更新。
四是非物质形态的数据要素仍需与劳动力和技术等其他生产要素结合才能发挥其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这决定了数字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对数据等非物质性要素的依赖,当然,数字经济发展也需要与制造业、服务业的实体经济部门等相结合。
[2]MUELLER M, GRINDAL K.Data flows and the digital economy:Information as a mobile factor of production [J].Digital Policy, Regulation and Governance, 2019, 21(1):71-87.
[3]JONES C I, TONETTI C.Nonrivalry and the economics of data [J].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2020, 110(9):2819-2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