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一个美丽的误会
叶明慧听了表姐的劝解,心里稍微安定不少。
她能感觉到陆琛很爱她。
她觉得陆琛对她这么好,她是真的不想陆琛有丁点儿难受,尤其是因为她的原因。
在她的内心里,她愿意为陆琛做任何事情。
她甚至想象,如果有一天遇到灾难,为了陆琛她可以毫不犹豫的去死。
收拾好厨房,三个人带着工具去上工。
陆琛当即就感到叶明慧对他有些歉意似的。
于是他问:“有什么事情吗?”
叶明慧想说没有,可是她觉得不能欺骗陆琛,迟疑一下说:“不是什么大事,晚上说吧。”
陆琛秒懂,这是现在不方便说呗。
因为昨天打了一架,又有县里领导过来拜访,陆琛在生产队再没一个人敢小瞧他。
他们到达人群汇聚地的时候,和他们打招呼的人简直不要太多。
而且陆琛还发现二伯三伯包括陆永强两口子都在回避他。
陆琛能从他们眼里看到惧怕与后悔。
只是他才不会在意这些人的情绪呢。
时间会让这些人越来越仰望于他,让他们生活在悔恨中。
自此之后,那些人都是躲着陆琛。即使在叶明慧她们面前都老老实实的。
一百多斤一担水对别人来说是体力活,但是对于现在的陆琛来说真的是小意思。
所以干了一天活的陆琛下工后依然生龙活虎。
回到家里,陆琛就看到小军小勇在院子里玩耍。
他便知道这两个小子是嘴馋了私自过来的。
至于为什么小玫没来,不用说因为父母都在生产队干活,小玫放学后在家照顾最小的弟弟呢。
也就陆家有让女孩子上学的传统,陆永春又能当家做主,两个大人再辛苦也让小玫上学。
村里其他人家像小玫这种情况的,大多是没机会上学的。
毕竟这个年代八岁大的小女孩可以做很多事情了。
烧饭、刷锅洗碗、打猪草、带弟弟妹妹,甚至是赚工分都可以。
说实话,对这几个外甥外甥女,陆琛最喜欢的就是小玫。
这小丫头和她妈妈很像。
聪明、乖巧懂事,还知道照顾弟弟,但是又比她妈妈小时候的学习好多了。
于是他对永玉说:“永玉,去大姐家把小玫喊来吃晚饭。我去后边池塘撒几网,看看能不能抓一条大鱼晚上加餐。”
饭菜已经被明兰和永玉烧好,这时抓鱼可不就是给家里加餐嘛!
他干活是不觉得累,但是媳妇和赵明玉累啊!
尤其是媳妇,晚上还要经受他长时间多批次折腾,可不能短了营养。
大家听说陆琛要捕鱼,永玉明兰小军小勇全都欢呼一声。
她们都知道,只要陆琛出手捕鱼,大鱼直接管够。
于是永玉欢快的说:“二哥,我这就去把小玫喊来。”然后蹦蹦跳跳的跑出了院子。
明兰则是上去拉住陆琛的衣襟撒娇着说:“姐夫,人家都好长时间没吃过甲鱼了。你什么时候去湖里抓几只回来啊?”
叶明慧一听妹妹让丈夫额外干活,当即就不乐意了。
哪怕明兰是亲妹妹也不成。
这时她再也看不到一点软弱样子。
只见她对着明兰就是一瞪眼说:“明兰你怎么回事?你姐夫白天多累,哪里还有时间去湖里抓甲鱼?
还有,你一个女孩子……”
陆琛知道媳妇往下说绝没有好话,于是及时打断她的话头。
“好了明慧,明兰还是小孩子,有些事情要严格,有些事情要宽松。”
然后他拍拍明兰的脑袋说:“姐夫知道你说的事情啦。有时间我肯定会去抓甲鱼的。
因为那个东西我也喜欢吃。”
这时叶明兰对着姐姐撅撅嘴以示抗议,然后转头对陆琛甜甜笑着说:“还是姐夫对我最好。”
总算逮到说话机会的小军这时说:“二舅,我也喜欢吃甲鱼。”
就连三岁的小勇也说:“二舅,喜欢,吃甲鱼。”
陆琛哈哈笑着说:“喜欢吃甲鱼啊?有机会二舅就去抓。”
然后对媳妇说:“我去撒网,你去提着鱼篓。”
从杂物间拿出鱼网,刚好被过来打水的知青姜瑜看到。
陆琛礼貌性的打声招呼,对方顺嘴问一句:“这是要去抓鱼啊!”
然后又问:“要是抓的吃不完,能不能卖一条给我?”
然后她自嘲的一笑说:“好多天没见荤腥了。
前几天你家办酒席,香味老是飘过去。
嘿,你是不知道,那香味把我们馋的啊!就差流口水了。”
陆琛都没想到这个女孩倒是挺健谈的。
于是他爽快的说:“没问题。抓得多就让一条给你。”
听到陆琛同意,姜瑜欢快的道了一声“谢谢!那我等一下过来。”
陆琛提着渔网来到屋后的池塘边。
还是老样子,他装模作样的看了看池塘,实际在用精神力探查,然后一网撒下去。
收网的时候,有一条大鲫鱼首先被渔网带出水面。
小军用手一指欢呼着说:“二舅,鱼,有鱼。”
这一网抓上来两斤多。两条大鲫鱼和若干小鱼。
又撒了几网,便到了围墙边。
这时陆琛身后传来一声呼唤:“二舅、二舅妈。”
陆琛回头看向外甥女,只见她略带喘息,显然走的急了。
便答应一声:“小玫啊!以后放学后想过来就直接过来。然后让你小姨去吧正民抱过来就行。”
这下小玫更高兴了,欢快的道了一声:“知道了二舅。嘿嘿,二舅对我真好!”
又撒了几网便回到家里。上称一称重,除了两条两斤多的鲤鱼,还有四条大鲫鱼三斤多重,小杂鱼两斤多。
这个池塘毕竟是野塘,大鱼被陆琛抓了几次,不多了。
家里喂猪的小鱼干快没了,明兰又提出想吃甲鱼,看样子明天凌晨就要去湖里抓鱼才行。
陆琛一边杀鱼一边让人把姜瑜喊过来。
等到姜瑜过来,他指着两条杀好的鲤鱼和四条大鲫鱼说:“都是两斤半以上,你挑一条给四毛钱就成。
只是听说你们魔都人不喜欢吃鲤鱼,如果是那样你就把四条大鲫鱼拿走。
三斤半,你给五毛钱。”
拿去卖的话,一条鲤鱼值五毛多,四条大鲫鱼值七毛钱。陆琛收姜瑜友情价。
姜瑜一听,当即就说:“这不行,太便宜了。我给七毛钱吧。”
这姑娘果然选择大鲫鱼。
说着就把七毛钱塞给叶明慧。
陆琛则说:“说是五毛就是五毛。
怎么说都是邻居,原本送你也没关系,这不是听说你不占人便宜,便只有收钱。”
然后补充一句“以后想吃鱼了提前说一声,我这边要是有多余的就让人去喊你。”
提着四条大鲫鱼离开陆家院子的时候,姜瑜心里还在想:陆琛原来这么了解她。不但知道她不爱吃鲤鱼,还知道她的性格。
这个显然是姜瑜误会了。
陆琛知道南方人几乎都不爱吃鲤鱼,姜瑜作为魔都人,肯定也包括在内。
至于说了解她的性格,陆琛是听村里人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