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行学说
(一)五行的基本概念
五行,即木、火、土、金、水五类物质属性及其运动变化。“五”,指由宇宙本原之气分化的构成宇宙万物的木、火、土、金、水五类物质属性;“行”,指运动变化。五行学说是以木、火、土、金、水五类物质属性及其运动规律来认识世界、解释世界和探求宇宙变化规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表1-2)。
表1-2 事物五行属性归类表
(二)五行的特性
“木曰曲直”:曲,屈也,弯曲;直,伸也,伸直。曲直,指树木枝条具有生长、升发、柔和,能屈能伸的特性。引申为凡具有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等类似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木。
“火曰炎上”:炎,炎热、光明;上,上升、升腾。炎上,指火具有炎热、上升、光明的特性。引申为凡具有炎热、升腾、光明等类似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火。
“土爰稼穑”:爰,通“曰”;稼,种植谷物;穑,收获谷物。稼穑,泛指人类种植和收获谷物的农事活动。引申为凡具有承载、受纳、生化等类似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土。
“金曰从革”:从,顺也;革,变革。从革,指金具有顺从变革、刚柔相济之性。引申为凡具有沉降、肃杀、收敛、变革等类似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金。
“水曰润下”:润,即滋润、濡润;下即向下、下行。润下,指水具有滋润、下行的特性。引申为凡具有滋润、下行、寒冷、闭藏等类似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水。
(三)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
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包括五行生克制化的正常规律和五行生克的异常变化两个方面。
1.五行生克制化
五行生克制化,是在正常状态下五行系统所具有的自我调节机制。由于五行之间存在着相生、相克与制化的关系,从而维持五行系统的平衡与稳定,促进事物的生生不息。
五行相生的规律: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在五行相生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两方面的关系。《难经》将此关系比喻为母子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以火为例,木生火,故“生我”者为木,木为火之母;火生土,故“我生”者为土,土为火之子。
五行相克的规律: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在五行相克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和“我克”两方面的关系。《内经》把相克关系称为“所胜”“所不胜”关系:“克我”者为我“所不胜”,“我克”者为我“所胜”。如以木为例,由于木克土,故“我克”者为土,土为木之“所胜”;由于金克木,故“克我”者为金,金为木之“所不胜”。
五行制化的规律:五行中一行亢盛时,必然随之有制约,以防止亢而为害;一行相对不及时,必然随之有相生,以维持生生不息。如木生火,火生土,而木又克土;火生土,土生金,而火又克金;土生金,金生水,而土又克水;金生水,水生木,而金又克木;水生木,木生火,而水又克火。如此循环往复(图1-1)。
图1-1 五行制化示意图
2.五行生克异常
五行生克异常,是指五行生克关系出现异常,从而导致五行系统的平衡被打破,从而出现五行母子相及与相乘相侮。
五行母子相及,属于五行相生关系的异常变化,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及母两种情况。如肾病及肝,即属母病及子。临床常见的水不涵木证,即先有肾水(阴)不足,不能涵养肝木,导致肝阴不足;肝肾阴虚,阴不制阳,进而导致肝阳偏亢。如心病及肝的病机传变,即属子病及母。临床可见由于心血不足累及肝血亏虚,而致心肝血虚证;由于心火旺盛引动肝火,而致心肝火旺证等。
五行相乘相侮,属于五行相克关系的异常变化,包括相乘和相侮两种情况。相乘指五行中所不胜一行对其所胜一行的过度制约或克制。可表现为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金,金乘木。相侮指五行中所胜一行对其所不胜一行的反向制约和克制。可表现为木侮金,金侮火,火侮水,水侮土,土侮木。导致五行相乘和相侮的原因都有“太过”和“不及”两种情况。如有太过导致的相乘“木旺乘土”(即肝气犯脾)和不及所致的相乘“土虚木乘”(即脾虚肝乘)两种情况。如当木气过于亢盛,其所不胜一行的金不仅不能克木,反而受到木的欺侮,导致“木亢侮金”。当木气过度虚弱,则所胜一行的土会因木的衰弱而反向制约,导致“木虚土侮”。
(四)五行学说在中医学中的应用
中医学应用五行学说,阐释构建天人相应的系统结构、五脏系统之间的生理病机联系,说明内脏疾病的传变,指导疾病诊断和防治及养生康复等,是研究多元关系的主要思维方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