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苗医外治法的形成期
苗医外治法形成时期是1703年至1840年。苗族历经第二次大迁徙后,苗族医学在药物学、临床治疗学、预防保健和巫医疗法等方面都得到了全面的发展。苗医传统疗法已有两千多年历史,战国时代的楚国是以苗族人为主体的国家,此时期苗族医药的发展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神农本草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药学专著,是秦汉之际,托名神农所著。书中收载了365种药物,据研究发现有120余种是兼用苗语记名的,占全书所载药物的1/3。屈原在湘黔苗地创作的《离骚》等著作,记录了申椒、女萝、三秀、玉英、石兰、牛腱、琼浆、蝮蛇等170多种苗药。《离骚》中曰:“浴兰汤沐芳。”其中“兰”即秋兰,是指现在的泽兰。用泽兰沐浴治疗疾病,这是传统疗法的最早记录。《惜通》中记述了用“申椒、木兰、蕙草”组成治疗心绞痛的药方,该方符合“三生万物”及“阴阳三合”的原理。
《五十二病方》中还记载了一些无法用汉语解释的药物。如“答”这种药物,是苗语的名字,翻译过来就是“豆”的意思。该书将以寒热为主的疾病称为“痎”,就是带有疾病的意思,与苗语的“茄”同义。春秋战国时期的《灵枢经》,也有对现代“发热”症状的记载。发热在那个时代属于一种“热、温病”,其他古籍中记录有相同的症状,如发热、温病。《类经》对温病是这样记载的:“阳气太盛,则阴气弗能荣也,故曰格。”苗语称发热为“格”。《左传》中有很多福安与苗医苗药的历史记录,如“齐侯疥,遂痁,期而不瘳”,苗语称疟疾为“痁”,该书是苗医最好的证明史料。
由于苗族没有发明文字,本民族没有史料记载,只能通过口耳相传,祖祖辈辈沿袭下来。苗族各个社会历史时期的划分并不是很明确,因此苗医药发展无明显的分期,但发展史上确实存在较长时期的“巫医合一”。春秋时期的汉族地区,巫术与医学已经出现彻底分离的态势;而经济、科学、文化上趋于落后闭塞的苗族地区,长久以来较为完整地保持了巫术与医疗共生的特点。苗族人民随着社会的不断更迭,对疾病的认识也愈来愈理性和深化,脱离了传统的“鬼神致病”观念,更新了诊疗疾病的方法和对病因的认识。例如,病因主要有风毒、寒毒、热毒、火毒等,诊察方法主要分为“望、问、按、触”四诊。通过诊疗思想的丰富,苗医对于防病治病、卫生保健进行了思考和改进,由浅入深,去粗取精,逐步形成了苗医诊断和治疗疾病的规范思维模式,例如“三十六症,七十二疾”初步归纳了人体的疾病种类。基于这一认识基础,苗族的医疗体系更加规范化,苗医外治法更加有针对性,能辨证求因,选取对应病症的疗法,有显著的疗效。
苗医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创造了简、便、廉、效的治疗方法,其中外治法别具特色。最著名的有滚(履)蛋疗法、熏蒸疗法、化水疗法、发泡疗法、糖药针疗法、挑筋疗法、佩戴疗法、火针疗法、酒火灸疗法、烧药火疗法、放血疗法、药热敷疗法等20余种,具有浓厚的民族特色;治疗妇产疾病方面,发明了“坐产分娩法”;治疗骨病方面,发明了“背椅法”“悬梯移凳法”“双胳膀悬吊法”;治疗脓肿的“打火针疗法”“桐油点烧法”以及医武结合的“体育疗法”,无一不是苗族人民的智慧结晶,而且疗效显著。另外,分布于不同区域的苗族医生也各有所长,都掌握多种拿手技术。如镇宁、关岭、紫云等地的苗医外出行医时,除让患者内服使用苗药外,还会配合外治法治疗疾病,例如硫黄针、糖药针、膏药外敷、刮痧等。广西融水地区苗医喜将药物煮沸后让患者淋洗,用来治疗精神类疾病。根据苗族不同地区的生活方式和行为特点,各地苗医创造出了符合当地习俗的形态各异的外治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