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论(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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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略语说明

1.2.3 《利论》第一篇第二章之第三句(这是引用《利论》的常规方式)

Ac Abhidhānacintāmaṇi

Ak Amarakośa

Bs Bṛhatsaṃhi

CBh Bhāṣāvyākhyāna注(转引自、坎格尔和奥利维勒等译注、沙费评注)

CC Cāṇakyaṭīkā

CFH Chinese Field Herbarium(中国自然标本馆在线信息系统)

CJ Jayamaṅgalā

CN Nayacandrikā

CNṆ Nītinirṇīti

CP Pratipadapañcikā

CŚ Gaṇapati Śāstrī(1923-1925). Śrīmūla

FCAI Dieter Schlingloff(2013). Fortified Cities of Ancient India: A Comparative Study. Anthem Press, London

GPW Böhtlingk & Roth(1855-1875). Grosses Petersburger Wörterbuch

KA 《利论》精校本:R. P. Kangle(1969[2010]).The Kauṭilīya Arthaśāstra, Pt. I: Sanskrit Text with a Glossary

KS Kāmasūtra

MBh Mahābhārata

Mn Manusmṛti

MW Monier-Williams(1899). A Sanskri -English Dictionary

PDP Pandanus Database of Plants

Ṛv Ṛgveda-saṃhi

Yājñ Yājñavalkya-smṛti


1 与“法论”(dharmaśāstra)一样,“利论”本是一类文献的通称。憍底利耶在《利论》中提到过其他一些利论学派。另外,像印度古代“治术”(daṇḍanīti,刑惩术)、“国王学”(rājaśāstrarājanītiśāstra)、“国王法”(rājadharma)以及“政术论”(nītiśāstra)等著作,无论是独立出现还是包含于其他著作中,也都被归为“利论”。不过,以“利论”为名且流传至今的,只有这部憍底利耶的《利论》。因此,在学界,“利论”一般指文献类别,而“《利论》”则特指憍底利耶的《利论》——因为后者是“利论”之硕果仅存者。

2 在写本传统中这个名字另有一个写法:Kauṭalya(音“憍吒利耶”)。CBhCCCJCNṆ(以上简写参见后文的“缩略语说明”,下同)诸本中作Kauṭalya,而CNCP诸本中作Kauṭilya。学者们关于该问题逐渐达到一个共识:ṭaṭi只是方言问题导致拼音传写相异,该问题本身无关宏旨,使用哪一个都可以。在本书中,笔者采用更为广泛使用的Kauṭilya,音译为“憍底利耶”。另外,他还有阇那迦耶(Cāṇakya)和毗湿奴笈多(Viṣṇugupta)两个名字,学者们认为,Kauṭilya是族姓(gotra name),Cāṇakya是祖姓,而Viṣṇuguta则是他的本名。

3 关于作者的传统说法主要出自本书(1.1.19;2.10.63;15.1.73以及书末最后一颂)。同时,印度许多古代作者也都直接提到憍底利耶和他的《利论》。

4 Trivandrum是西南印度喀勒拉邦(Kerala)首府,在马拉雅拉姆语原文中,trivandrumtiruvaṉantapuram)意为“我主‘无极’之城”——“无极”(Ananta)为千首蛇神佘舍(Śeṣa)的别名。

5 此注释分上下两部分,分收于《比哈尔邦和奥里萨邦研究会杂志》(Journal of the Bihar and Orissa Research Society1112期,共214页。

6 这部注释作者失考,羯曼陀伽的《政术精要》(Nītisāra)、犊子氏(Vātsyāyana)的《欲经》(Ks)、《跋支大诗》(Bhaṭṭikāvya)以及《数论颂》(Sāṃkyakārikā)都有题名为Jayamaṅgalā的注释,学者们认为,《利论》的Jayamaṅgalā注和上面同名注释的作者出自同一个叫Śaṅkarārya的注家。诃利诃罗论师(Harihara Sastri)对此有较详细的说明(Pohlus 2011, 2-6)。

7 JayamaṅgalāCāṇakyaṭīkā两个注释是从马德拉斯邦东方图书馆的某个写本转写复制过的,坎格尔在出版《利论》精校本第1版(1960)与英译本第1版(1963)时,以为它们是同一注释,在校勘记和译注中将两者一概称为“CJ”。他在精校本第2版(1969)中说明了这事,不过并未在校勘记和译注中修改。

8 群主论师的CŚ注主要利用了CPCNCBh,他的三卷本《利论》在刊出完毕后才得到CJCC两注,故而未来得及使用(Pohlus 2011, 1)。

9 Dātāra, Śrī Viśvanātha Śāstrī (1991). Kauṭalīyam Arthaśāstraṃ of Ācārya Viṣṇugupta: With Five Commentaries.

10 导言中,弗利特(J. F. Fleet)对靖论师的翻译评估也较为保守。另外,群主论师在特里凡得琅本序言中对该译本做了批评(Gaṇapati Sāstrī 1923, 2),N.N.罗甚至专门发了两篇长文对该译本进行指正(Law 1931, 1932)。靖论师虽未对其英译本做大幅修订,但因为《利论》本身的重要性,在迈耶的德译本出现之前,西方学界主要都参考了靖论师译本(如韦伯的《印度教与佛教》)。

11 除加利亚诺夫外,东方学学者奥登堡(С. Ф. Ольденбург)、策尔巴茨基、策氏弟子奥贝米勒(E. E. Obermiller)、另一弟子沃斯特里科夫(А. И. Востриков)以及奥氏弟子瑟米恰夫(Б. В. Сeмичов)都参与了译事。

12 约利在拉合尔本《利论》导言中花了两页的篇幅对全书主题做了穷举性罗列(Jolly 1923, 2-3)。

13 注家在第六篇开始的时候,将第一至五篇称为“内政分”(tantrabhāga),第六至十四篇称为“外事分”(āvāpabhāga),并在第十五篇开始的时候,将第一至十四篇称为“整个《利论》”()。

14 参见后文“译注说明”中的“楷体”字条。

15 adhikaraṇa为“主题”或“小节”;adhyāya为“课”或“读”(印度古人讲学,弟子围绕师傅盘膝而坐,随其诵读),笔者按现代书籍编排习惯将两者分别译为“篇”“章”。prakaraṇa意为“主题”或“节”,在佛经中惯译为“品”,但译为“品”的话佛教色彩较强,也与现代读者隔膜。又因为它和“章”彼此独立,不归属于“篇—章”结构,因此又不能理解为“章”下的“节”。鉴于《利论》全书分180prakaraṇa,且从1180连续计数,围绕“利”这个大主题形成了一个意义的网络,因此,笔者取举一纲而万目张的意思,将它译为“目”:纲即“利”这个大主题,目即180个小主题。

16 《利论》的作者和年代问题需要一个专题来介绍、研究,无法在这里做详细交代。笔者在此罗列出一些较为重要的文献,供读者参考。质疑一方的主将为Keith1916, 1920, 459-462)、Bhandarkar1920)(1919年第一届东方学会议主席发言人)、Winternitz1920, 3, 504-5351925, 97-100)、Jolly1923,导言)、Johnston1929)、Stein1921193519361938)、Nāg1923)、Bose1938)、Kalyanov1954)、Mabbett1964)。支持传统说法的有Jacobi1911a1911b19121920)、Shama Sastri19091919],导言)、Gaṇapati Śāstrī1923-1925,导言)、Meyer1926,导言)、Breloer1927-19341973],卷I & II)、Kosambi1958),以及Kangle19652010, 59-115)。另一些学者如Kane1990, I, 149-256)和Thapar1961, 219-225)等则采取折中看法,即认为《利论》核心内容为憍底利耶所作或较为古老,但内容经过后来的增订。沙费(Scharfe 1993, 76)则认为“憍底利耶”在历史上或有原型,但只类似广博仙人(Vyāsa)、那罗陀(Nārada)这类“作者”一样,属托名。关于该问题最得当的总结,参见坎格尔和沙费两位学者的论述。

17 只有在这个意义上,而非因为毫无节制的狡计和残酷,憍底利耶、中国的法家才和马基雅维利站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