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援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处罚:(1)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2)接受指派后,不及时安排本所律师、基层法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