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法律法规全书》自出版以来,深受广大读者欢迎和好评。本书在上一版本的基础之上,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司法解释等相关文件的制定和修改情况,进行了相应的增删和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1.新增如下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民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贯彻实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通知》《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的通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强化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的意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2.修改如下法规文件:《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3.删除如下失效法规文件:《民政部、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财政部、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志愿服务记录办法》《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宁夏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有关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