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忙
近来忙得出奇。恍惚之间,仿佛看见一狗,一马,或一驴,其身段神情颇似我自己;人兽不分,忙之罪也!
每想随遇而安,贫而无谄,忙而不怨。无谄已经作到;无论如何不能欢迎忙。
这并非想偷懒。真理是这样:凡真正工作,虽流汗如浆,亦不觉苦。反之,凡自己不喜作,而不能不作,作了又没什么好处者,都使人觉得忙,且忙得头疼。想当初,苏格拉底终日奔忙,而忙得从容,结果成了圣人;圣人为真理而忙,故不手慌脚乱。即以我自己说,前年写《离婚》的时候,本想由六月初动笔,八月十五交卷。及至拿起笔来,天气热得老在九十度[1]以上,心中暗说不好。可是写成两段以后,虽腕下垫吃墨纸以吸汗珠,已不觉得怎样难受了。“七”月十五日居然把十二万字写完!因为我爱这种工作哟!我非圣人,也知道真忙与瞎忙之别矣。
所谓真忙,如写情书,如种自己的地,如发现九尾彗星,如在灵感下写诗作画,虽废寝忘食,亦无所苦。这是真正的工作,只有这种工作才能产生伟大的东西与文化。人在这样忙的时候,把自己已忘掉,眼看的是工作,心想的是工作,作梦梦的是工作,便无暇计及利害金钱等等了;心被工作充满,同时也被工作洗净,于是手脚越忙,心中越安怡,不久即成圣人矣。情书往往成为真正的文学,正在情理之中。
所谓瞎忙,表面上看来是热闹非常,其实呢它使人麻木,使文化退落,因为忙得没意义,大家并不愿作那些事,而不敢不作;不作就没饭吃。在这种忙乱情形中,人们像机器般的工作,作完了一饱一睡,或且未必一饱一睡,而半饱半睡。这里,只有奴隶,没有自由人;奴隶不会产生好的文化。这种忙乱把人的心杀死,而身体也不见得能健美。它使人恨工作,使人设尽方法去偷油儿。我现在就是这样,一天到晚在那儿作事,全是我不爱作的。我不能不去作,因为眼前有个饭碗;多咱我手脚不动,那个饭碗便啪的一声碎在地上!我得努力呀,原来是为那个饭碗的完整,多么高伟的目标呀!试观今日之世界,还不是个饭碗文明!
因此,我羡慕苏格拉底,而恨他的时代。苏格拉底之所以能忙成个圣人,正因为他的社会里有许多奴隶。奴隶们为苏格拉底作工,而苏格拉底们乃得忙其所乐意忙者。这不公道!在一个理想的文化中,必能人人工作,而且乐意工作,即便不能完全自由,至少他也不完全被责任压得翻不过身来,他能把眼睛从饭碗移开一会儿,而不至立刻啪的一声打个粉碎。在这样的社会里,大家才会真忙,而忙得有趣,有成绩。在这里,懒是一种惩罚;三天不作事会叫人疯了;想想看,灵感来了,诗已在肚中翻滚,而三天不准他写出来,或连哼哼都不许!懒,在现在的社会里,是必然的结果,而且不比忙坏;忙出来的是什么?那末,懒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世界上必有那么一天,人类把忙从工作中赶出去,大家都晓得,都觉得,工作的快乐,而越忙越高兴;懒还不仅是一种羞耻,而是根本就受不了的。自然,我是看不到那样的社会了;我只能在忙得——瞎忙——要哭的时候这么希望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