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文学中的美国因素研究(1911-1949)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一节 美国式民主对中国现代社会转型的影响

孙中山是辛亥革命的领导者,是中华民国的缔造者,被誉为中华民国的国父。多年来,学术界有人称他所领导的辛亥革命为“美国式革命”,如蒋廷黻1951年在美国的演讲中认为,“自1894年起,中山先生便主张推翻君主专制建立民国,尽管当时中外上下都有人反对。……中山先生领导鼓吹共和主义主要系受美利坚合众国国体的影响。这种鼓吹促成了中华民国的诞生”[3]。那么,孙中山与美国之间有什么样的联系?辛亥革命与美国革命之间有何关联?中华民国与美国在建国理念及体制上有何相同之处?

孙中山是一位国际性的革命活动家,曾四度环游列国,足迹遍布全球,但美国是他学习、生活、从事革命活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基地。他从1878年6月到1883年7月在夏威夷檀香山上中学,接受西方现代文化教育;1884年11月到1885年1月再次来到檀香山,立下“倾覆清廷,创建民国”的远大志向;1894年10月至1895年1月又一次来到檀香山(夏威夷于1893年并入美国,成为美国的属地);1896年1月由檀香山转赴美国大陆,沿途目睹美国总统大选,深受启发,初步形成了三民主义思想,并开始在美国华侨中宣传革命思想;1903年9月到1904年12月经檀香山到美国大陆,联络美国洪门,在各地发表演讲,募集捐款。他于1904年在美国以英文发表的《中国问题的真解决——向美国人民呼吁》(The True Solution of Chinese Question:An Appeal to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控诉满清政府的十一条罪行,其中的第四条即:“他们侵犯我们不可让与的生存权、自由权和财产权”,“虽然有这样多的痛苦,但我们曾用了一切方法以求与他们和好相安,结果却是徒劳无效。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中国人民为了解除自己的痛苦、为了普遍地奠定远东与世界和平,业已下定决心,采取适当的手段以求达到那些目标,‘可用和平手段即用和平手段,必须用强力时即以强力临之’”。[4]此文的构思、观点、用语与美国的《独立宣言》有异曲同工之妙,从中不难发现美国《独立宣言》的影子。美国的《独立宣言》是将美国人民和英国殖民者对立起来,控诉英国殖民者的罪行,表明自己的革命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进行的;孙中山的文章则是将中国人民与清朝统治者对立起来,控诉清朝政府的罪行,表明中国人民是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才进行革命的。孙中山陈述中国革命时机成熟的表现,其中一条即:“中国的报纸与近来出版的书刊中也都充满着民主思想”,人民对“民主”的渴求成为革命的一个重要契机,成为革命的动力。为了达到革命的成功,孙中山寻求美国人民的帮助,“为了确保我们的成功、便利我们的运动、避免不必要的牺牲、防止列强各国的误解与干涉,我们必须普遍地向文明世界的人民,特别是向美国的人民呼吁,要求你们在道义上与物质上给以同情和支援,因为你们是西方文明在日本的开拓者,因为你们是基督教的民族,因为我们要仿照你们的政府而缔造我们的新政府,尤其因为你们是自由与民主的战士”[5]。孙中山明确宣布“要仿照你们的政府而缔造我们的新政府”,他确立了以美国的社会政治体制为借鉴来建立新的国家社会体制的设想,这个设想即是中华民国的雏形。1909年11月至1910年7月,在辛亥革命前夕,孙中山从美国东部行至美国西部,再到檀香山,在美国各大埠成立“中国同盟会”分会,为辛亥革命做充分的准备。1911年1月到10月,孙中山又两度周游美国大陆,筹集广州新军起义和黄花岗起义的军费;1911年7月,孙中山在美国旧金山《少年中国》晨报的办公桌上设计了中英文的“中华民国金币券”,“上面青天白日满地红的标徽和旗帜,也是在《少年中国》那张办公桌上设计出来。众所周知,那个标徽后来成了中国国民党的党徽和中华民国的国徽,那旗就演变成国民党的党旗和中华民国的国旗。所以可以说,《少年中国》晨报报社是孙中山革命的‘发源地’”[6]。由此可见,孙中山在辛亥革命前的主要革命活动都与美国密切相关,他认同美国的社会政治体制,将美国的政治体制作为中华民国政治体制的模仿对象,美国式的民主成了孙中山发动革命的逻辑起点。

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提出“恢复中华,创立民国”的誓约,他们要创立的“民国”是什么样的国家?对此,孙中山做出了明确的阐释:“何为民国?美国总统林肯氏有言曰:‘民之所有,民之所治,民之所享。’此之谓民国也。”[7]在孙中山的建国方略中,美国的国家体制——美国式的民主政体成为其建国理想,连中华民国的名字都与美国密切相关。可以说,美国式的民主成为中华民国顶层设计的一个重要来源。孙中山深受美国民主思想的影响,民主成为其追求的理想,他将之作为推翻帝制、建立现代社会的基石,模仿美国的社会体制来规划未来中国的社会体制。“民族”“民权”“民生”成为中华民国的立国之本,“民”成为“三民主义”的根本。换言之,孙中山的“民族”“民权”“民生”是从林肯的“民之所有”“民之所治”“民之所享”转换过来的,“三民主义”是美国的“人民主权”原则在中国的移植。

与此同时,梁启超与黄遵宪等人也到美国进行考察,他们对美国的社会环境有了亲身的体验与认识之后,提出了与孙中山不同的政治观点。在他们看来,中国只可实行君主立宪制,不能实行民主共和制,于是便有了在美国的华文报刊上进行的、发生于孙中山与梁启超之间的革命派与保皇派、民主共和制与君主立宪制之间的论争。最后,孙中山的思想主张得到了更多人的赞同,进而促成了中华民国的建立。

与已经确立民主体制的美国不同,19世纪末的中国还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在这个体制内,皇帝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则是皇帝的奴隶,没有任何权利可言。儒家虽然提出了“民本”思想,但这种“民本”思想只是封建帝王统治国家的一种方略,与现代民主思想之间没有什么内在联系,“古代的民本思想与近代的民主思想并无相通之义。民本思想仍然是君本位,并不是民本位,至多是‘为民作主’;而民主思想则是‘由民作主’,‘民为主’,民是主体,是主人。……民本思想不是促进民主化,而是阻碍民主思想的发展”[8]。孙中山对以“民本”为根基的中国国家体制非常熟悉,他要推翻这种封建体制,建立一个现代的民主国家,“盖国民为一国之主,为统治权之所出;而实行其权者,则发端于选举代议士。倘能按部就班,以渐而进,由幼稚而强壮,民权发达,则纯粹之民国可指日而待也”[9]。由此可见,“民本”与“民主”有着本质的区别,从“民本”到“民主”的转变,也就标志着从封建专制向现代民主制的转变。

以胡适为代表的留美学生来自封建专制的中国,美国的民主体制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个新鲜而又陌生的事物,他们对美国民主体制的理解与接受有一个适应的过程。胡适于1910年年初到美国时,对美国的政治体制、政治组织、政党、总统选举团和整个的选举系统一无所知,对美国的宪法和政府结构也茫然无知,但他对美国社会充满了好奇,加之1911年中国爆发了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专制统治,1912年1月中华民国成立,而这一年也正是美国的大选年,威尔逊是民主党的候选人,这促使他下功夫研究美国的社会体制。他通过选修塞缪尔·奥思(Samuel P. Orth)教授的“美国政府和政党”的专题课,广泛阅读《纽约时报》《纽约论坛报》《纽约晚报》等报纸,对美国的总统大选和社会体制有了深入了解,并对美国的政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1916年又是美国的大选之年,胡适尽管没有投票权,但他对总统选举充满了热情:“《时报》大字标题说:‘威尔逊可能以极小的多数当选了。’我看了这消息高兴极了,才跑回八条街去吃早餐,早餐也觉得有味了,我那样的紧张,可说受了美国民主竞选空气的传染。”[10]从初到美国对总统大选一无所知到对威尔逊可能当选的兴奋异常,短短5年间,胡适已对美国的社会体制有了充分的了解,并开始认同美国的民主体制。

胡适在1911年3月9日的日记中披露了阅读美国《独立宣言》的经历,并关注国内的辛亥革命进程。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封建帝制,但中国并没有出现社会安定的局面,而是陷入了剧烈的动荡之中——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许多人对新成立的中华民国失去了信心。对此,胡适表达了自己独特的看法:“辛亥革命发生于公元1911年10月,创立共和国至今还不足三载,岂能说已决无希望!岂能说‘以一先进国家之标准来衡量中国,是完全不够格的’?又岂能说‘中国不具备自我发展之能力’?”[11]他认同美国式的民主体制,并将之视为中国社会的未来,对新生的中华民国充满了希望,“余完全信奉威尔逊总统所言:各国人民皆有权利决定自己治国之形式,也唯有各国自己才有权利决定自救之方式。墨西哥有权革命,中国也有权利来决定自己的发展”[12]。袁世凯恢复帝制的消息传到美国,美国国内也有人支持赞同这一复辟行为,约翰霍布铿(今译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校长兼中国政府制宪顾问弗兰克·约翰逊·古德诺教授声明赞同此项计划,胡适对此表示不满,发表文章反驳古德诺的观点:“不管袁先生当不当皇帝,这并不影响少年中国之进程(余在此并不是指任何特定之政治派别)。少年中国正在为中国建立真正之民主而努力奋斗。它相信民主;而且相信:通向民主之唯一道路即是拥有民主。统治是一门艺术,照此,统治需要经过实践之锻炼。倘若余不开口说英语,那余决学不会讲英语。倘若盎格鲁—撒克逊人从不实行民主,那他们决不会拥有民主。这是一种政治哲学,古德诺教授之流是不会理解的。古德诺教授和许多其他善意之制宪权威认为,东方人不适于民主政体,因为他们以前从不曾有过。与此相反,少年中国认为,恰恰因为中国不曾有过民主,所以她现在必须拥有民主。少年中国认为,倘若第一个中华共和国之寿命更长一些,那么,此时中国之民主将会有一个相当扎实的根基了。至此,四年民主政体之经验,已能让许许多多中国人明白共和主义到底是什么,不管此经验是多么地不完善。”[13]胡适认为民主并非西方人的专利,坚信民主是中国的未来之路,是中国人追求的目标,并继续对古德诺等人的言论进行驳斥:“古氏在此邦演说作文,均言中国人无共和之程度,其说甚辩,足以欺世。又以其为一国名宿也(古氏新被选为约翰霍布铿大学校长),故其言为人所深信,于我国共和前途殊有影响,不可不辨;故乘此时机作此文攻之,以投《新共和国周报》(The New Republic),不知能登出否?”[14]古德诺是美国著名大学的校长,在美国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他的这种言论并非仅仅代表其个人的观点,而是代表了美国相当一部分人的观点,胡适对其反动言论的驳斥非常有力。

当时国内围绕中国是走君主立宪的道路还是走民主共和的道路展开了激烈论争,远在美国的胡适非常关注国内的形势发展,并对此进行了辩证的分析,表明自己的态度:“有人认为,为达到国内统一与强大,中国需要君主制;又有人认为,中国只有实施共和政体,才能创造奇迹。吾以为,上述两种主张皆是愚蠢之举。倘若缺乏吾所谓之‘必要的先决条件’,那么,无论是君主制,还是共和制,皆不能救中国。吾辈之职责在于,准备这些必要的先决条件——即‘造新因’。”[15]胡适认为,单纯从理论上来讨论君主制与共和制是愚蠢的,是无法解决中国的社会问题的,因为作为两种不同的政治体制——君主制和共和制——各有利弊,关键在于如何根据国家的社会现实来合理地掌握运用体制。放眼世界,以英国为代表的君主立宪制国家发展得不错,以美国为代表的民主共和制国家也发展得很好。面对百病缠身、危在旦夕的中国,胡适要为祖国造不能亡之因,“适以为今日造因之道,首在树人;树人之道,端赖教育。故适近来别无奢望,但求归国后能以一张苦口,一支秃笔,从事于社会教育,以为百年树人之计:如是而已”[16]。胡适为此开出了“教育救国”的药方——只要有了具有现代思想的人,就会有适合中国社会现实需要的政治体制,这是有道理的,但这剂药方相对于“实业救国”“科学救国”等药方见效缓慢,需要长期的投入才能有所收获。胡适提出了“树人”的观点,鲁迅提出了“立人”的观点,二者之间具有相通之处,这就是所谓的英雄所见略同。但在具体的“树人”“立人”之道上,二人所提出的对策与方法还是有所不同的。

虽然远在万里之外的美国,但胡适非常关注当时国内轰轰烈烈的辛亥革命运动,并对革命持一种复杂的态度,“吾并非指责革命,因为吾相信革命是进化过程的必经阶段。可是,吾不赞成早熟之革命,因为它们通常是徒劳的,因而是一事无成的。中国有句古话,叫做‘瓜熟蒂落’。果子还未成熟,即去采摘,只会弄坏果子。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吾对当前正在进行的中国之革命,不抱太多的希望。诚然,吾对这些革命者则深表同情”[17]。从进化论的角度出发,胡适反对革命,提倡改良,因此他对当时的革命不抱太多的希望,但又希望中国发生变化,对中国未来的发展趋势持乐观态度:“人问今日国事大势如何。答曰,很有希望。因此次革命的中坚人物,不在激烈派,而在稳健派,即从前的守旧派。这情形大似美国建国初年的情形。美国大革命,本是激烈的民党闹起来的。后来革命虽成功,政府可闹得太不成样子。那时的美国,比今日的中国正不相上下,怕还更坏呢。……一次无血的革命,推翻了临时约法(The 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重造新宪法,重组新政府,遂成今日的宪法。从前的激烈派如节非生之徒,那时都变成少数的在野党(即所谓反对党——Opposition),待到十几年后才掌国权。……将来的希望,要有一个开明强硬的在野党做这稳健党的监督,要使今日的稳健不致变成明日的顽固,——如此,然后可望有一个统一共和的中国。”[18]胡适以美国革命作为参照系来观察中国革命,看到了中、美革命所面临的共同问题,对未来中国的政治走向提出了自己的设想,即以美国的政治体制作为学习借鉴的对象,希望中国有一个开明强硬的在野党来监督执政党,这样才能有一个统一共和的中国。当然,这只是胡适的一种美好的政治理想,在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是无法成为现实的。

与胡适一样,林语堂对于美国式的民主也充满好感,他看到了美国民主体制的特殊之处,“美国民主政体根本是基于‘为最多数人谋最大幸福’这一个理想,……在美国有‘最多数人’这一个理想,而不仅仅是‘最多数人’这一个空虚的名词,才使一般人民体会到民主主义”[19]。他认同美国的民主体制,“我是美国民主主义的信徒,对于人民的权利和自由感到热心。……我对美国的民主政体和信仰自由感到尊敬”[20]。当然,他也发现了美国社会中存在的各种不民主的现象,并对之表示不满,“其实美国的民主政体我倒并没过分尊敬。由一般平民来执政,在我看来,多少有些发噱。美国的总统选举,直令举国若狂,而又四年一次,适如疟疾。所谓总选,便是民主党与共和党间,谁最能向人民说谎而已;谁说得高明,便由谁来做总统。此处我只指政党机关全体而言,非指总统候选人个人,因为总统候选人只是个老实君子,奔走全国,为党服务,如此而已”[21]。从表面上看来林语堂对美国式民主的态度前后矛盾,实际上这是他对美国式的民主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的结果,这种认识符合美国的社会现实。从这一角度来说,美国式的民主并非一种十全十美的民主,也存在着一定的弊端与局限。

刘尊棋于1946年春受邀到美国对新闻出版事业进行为期一年的考察研究,这一时期正好是美国“冷战”凶猛的时期。作为新闻记者,刘尊棋对美国的社会体制非常感兴趣,下功夫搜集相关资料,对美国的政治选举体制进行了详细的考察,通过美国总统选举中所出现的各种现象,对美国民主政体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思考,得出了自己的结论。美国人常常自夸“谁都可以当总统”,美国历史上也的确出现过多位出身平民阶层的总统,但并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每个平民都有希望当总统,“相反地也可以说,任凭你有多大才干,任凭你如何受到大多数人民的爱戴,大财主们若不赏识你,也枉然”[22]。这是由美国的社会体制所决定的。美国的民主政治体制受法律的保护,“美国宪法规定每一个年满二十一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每一年满二十五岁已做了七年的公民的都有被选为众议员的资格;年满三十岁已做了九年公民者,可被选为参议员。妇女是直到一九二〇年方有选举和被选举权的”[23]。宪法虽明确规定每个适龄的公民都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但在现实生活中并非如此,因各种复杂原因,有的人不能参加投票,有的人不愿参加投票。多年来美国政坛由民主、共和两党轮流执政,他们尽可能不让第三个政党出现在人民面前,“美国曾经有过,现在还有许多第三党,但是只要它们不顺从民主共和两党的意志,便被逼迫得无法生存。像代表工人阶级的共产党在大多数州中都被宣布为非法(虽然宪法保障它的存在)。工党和社会主义党只能在少数州有竞选的资格。社会主义党的鼻祖,铁路工人领袖尤金·得布斯,在第一次大战后有很崇高的声望,曾以大总统候选人资格参加竞选,竟被捕下狱”[24]。民主、共和两党主要代表财主们的利益,“财主们的党没有固定的党员,更没有什么民主。党的最高机关是全国委员会,所有的委员都是经由党的后台老板挑拔委任的,没有一个是由党员选举的”[25]。作者看清了“美国式民主”的本质,看到了美国宪法中所规定的“民主”与现实生活中“民主”的差距,并提醒中国读者不要被“美国式民主”所麻醉。

美国的民主思想对孙中山、胡适等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通过他们个人对中国的社会政治体制、文化、文学转型产生影响作用。孙中山从美国那儿借鉴来了美国的社会政治体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中华民国;胡适则将美国的民主思想发扬光大,为中国现代思想史增添了一脉新的传统,“我对美国政治的兴趣和我对美国政制的研究,以及我学生时代所目睹的两次美国大选,对我后来对[中国]政治和政府的关心,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其后在我一生之中,除了一任四年的战时中国驻美大使之外,我甚少参与实际政治。但是在我成年以后的生命里,我对政治始终采取了我自己所说的不感兴趣的兴趣(disinterested-interest)。我认为这种兴趣是一个知识分子对社会应有的责任”[26]。胡适对政治持“不感兴趣的兴趣”,既关心政治,又不参与政治,与现实政治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能够以理性的态度来冷静地关注思考中国的社会现实问题,对政治体制中出现的问题持批判态度,这是以胡适为代表的中国现代自由知识分子所选择的对国家社会的责任承担,也是中国现代自由知识分子忧国忧民的一种新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