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谈中国与西方文学的互动,我们首先想到的是欧洲文学,但美国文学的影响一样源远流长。美国文学进入中国文人及知识分子的视野始自清末。1891年《万国公报》传教士李提摩太翻译、爱德华·贝拉米(Edward Bellamy)著的乌托邦小说《百年一觉》(Looking Backward 2000-1887),可为滥觞之一。1907年旅日学生公演《黑奴吁天录》,轰动一时,所根据的正是斯托夫人(Mrs. Stowe)的畅销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Uncle Tom's Cabin)。与此同时,林纾翻译华盛顿·欧文(Washington Irving)的小说《拊掌录》(收有《睡洞》《李迫大梦》等)也一纸风行。
民国肇造,文化界风起云涌,文学、文字改革之声此起彼伏,欧美文学的译介风潮蔚为大观。不仅美国文学的影响与日俱增,更重要的,“美国”——作为一种文化符号、政教资源——也对中国学者、文人带来一波又一波冲击。时至今日,美国文学,以及“美国”作为一种具有象征意义的地景,不论褒贬,仍然是不可忽视的比较文学课题。
这正是吕周聚教授新书《中国新文学中的美国因素研究(1911—1949)》用力所在。吕教授开宗明义指出,中国新文学史上300余位作家中,有150多位曾在海外留学,其中30多位留学美国,如张彭春、胡适、赵元任、胡先骕、陈衡哲、任叔永、梅光迪、吴宓、冰心、刘半农、张闻天、罗家伦、汪敬熙、朱湘、康白情、梁实秋、闻一多、杨振声、林徽因、洪深、方令孺、顾毓琇、余上沅、熊佛西、赵太侔、高士其、林同济、孙大雨、王文显、张骏祥、姚克、林语堂、陈铨、穆旦、郑敏等。换句话说,现代文学具有留学背景作家的五分之一曾有美国因缘。这些作家赴美留学或游历,见证美国社会、文化的形形色色,发为文章,自然留下印记。另一方面,20世纪上半叶大量美国文学作品译为中文,也对中国现代作家产生了重要影响。
以新文学的发生为例。1910年胡适留美,先后就读于康奈尔大学与哥伦比亚大学。他不仅对当时美国各种文学运动深感兴趣,也深深向往美国文化,甚至发展出浪漫情缘。1915年以后他与梅光迪、任叔永等辩论白话文与新文学的关系,提出《文学改良刍议》,为现代文学开了先河。在文学改良号召之后的,是胡适等人对美国自由主义理念的拳拳服膺:“美国”与“新文学”之间形成微妙的互喻关系。同样地,新文学第一位女作家陈衡哲也是留美学生。陈衡哲先后在瓦莎女子学院、芝加哥大学学习西洋史和西洋文学。“一战”前后美国社会经历剧变,陈衡哲耳濡目染,下笔也有了新的气象。
美国及美国文学也不只是中国自由主义者的温床。吕教授指出,陈独秀曾翻译塞缪尔·史密斯(Samuel F. Smith)的诗歌《亚美利加》(America),发表于《青年杂志》第1卷第2号。全诗第一节写道:
爱吾土兮自由乡,
祖宗之所埋骨,
先民之所夸张。
颂声作兮邦家光,
群山之隈相低昂,
自由之歌声抑扬!
我们不难想象美国革命的诉求,以及南北战争对平等人权的追求、对中国革命者所带来的启示。
对“五四”前卫分子而言,惠特曼(Walt Whitman)的诗歌及人格影响巨大。郭沫若曾经颂赞惠特曼《草叶集》所透露的浓郁自我意识及反抗精神,誉之为中国求新求变的灵感。田汉更明确提出要以惠特曼诗歌所唱颂的“美国精神”作为借镜,“我们因为我们的‘中国精神’(Chung-Hwaism)——就是平和平等自由博爱的精神——还没有十分发生,就要纪念惠特曼,把他所高歌的美国精神(Americanism)做我们的借镜。”他甚至认为当世界左翼文学被苏联理论套牢时,美国由惠特曼、辛克莱·刘易斯(Sinclair Lewis)等所代表的自由独立及批判写实精神反而成为教条主义的解药。
吕教授还注意到美国文学对中国现代主义的影响。1934年,《现代》刊出“现代美国文学专号”,主编施蛰存独具慧眼,将美国文学的“现代性”与“民族性”“独立性”“创造性”联系成一气,形成巧妙的嫁接论述。他甚至宣称:“在各民族的现代文学中,除了苏联之外,便只有美国是可以十足的被称为‘现代’的。……被英国的传统所纠缠住的美国是已经过去了;现在的美国,是在供给着到二十世纪还可能发展出一个独立的民族文学来的例子了。这例子,对于我们的这个割断了一切过去的传统,而在独立创造中的新文学,应该是怎样有力的一个鼓励啊!”
现代派曾一度左右逢源,或者更希望在日趋分化的文坛上开辟“第三种”途径。最耐人寻味的是约翰·多斯·帕索斯(John Dos Passos)的“美国”(America)三部曲所带来的影响。“美国”由四种体裁——小说虚构、新闻报道、人物小传记、摄影镜头特写——构成,各部分之间互相交错投射,恰巧照映出美国社会如万花筒般的断裂与重组景象。这样的作品既饶富实验风格,也具有强烈的社会批判意识,曾经广受瞩目,被认为是苏联社会写实主义之外另辟蹊径的杰作。赵家璧将其中一部——《一九一九年》推荐给“新感觉派”健将穆时英,后者大受启发,糅合自身经历和社会见闻写成长篇小说《中国行进》。
吕教授笔下的美国对中国文学的影响因此是多音复调的。在他看来,文学之于美国与其立国精神息息相关。对于中国的追随者,美国可以是一种“现代”经验的场域、民主自由愿景的投射、新世界的启蒙之地,还有更重要的,是革命者的试练所。诚如施蛰存所说:“在现代美国的文坛上,我们看到各种倾向的理论,各种倾向的作品都同时并存着;它们一方面是自由的辩难,另一方面又各自自由地发展着。它们之中任何一种都没有得到统治的势力,而企图把文坛包办了去,它们也任何一种都没有用政治的或社会的势力来压制敌对或不同的倾向。美国的文学,如前所述,是由于它的创造精神而可能发展的,而它的创造精神却又以自由的精神为其最主要的条件。在我们看到美国现代文坛上的那种活泼的青春气象的时候,饮水思源,我们便不得不把作为一切发展之基础的自由主义精神特别提供出来。”
基于这样的认识,吕教授展开他对个案的研究。从马克·吐温(Mark Twain)到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从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到厄内斯特·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从尤金·奥尼尔(Eugene O'Neill)到田纳西·威廉斯(Tennessee Williams),美国经验从小说、诗歌、戏剧、散文各种文体渗入中国文学的肌理,不论是现代主体的欲望追求,还是芸芸众生的社会剪影,不论是地方风土的勾勒,还是国家精神的诉求,这些作品所构成的“美国”让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作家、读者心向往之。
吕教授的论述洋洋洒洒,巨细靡遗,让我们理解美中文学、文化交流的绵密和多元面向,而吕教授自己何尝不是这样的中美交流下的受惠者?2007年他有机会到哈佛大学访学,亲身见证美国学院训练的丰富与严谨,同时也融入美国社会生活的春夏秋冬。我们有幸在哈佛结识,共同探讨美中文学、文化的异同。许多年后,吕教授将他的研究发展成为专著,不仅勾勒现代早期美国文化东来的线索,也注记个人阅读美国——文学的也是文化的——的心路历程。《中国新文学中的美国因素研究(1911—1949)》资料丰富,议论恳切,架构俨然。我乐见吕教授的专著出版,也从中分享他的发现和心得。是为序。
王德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