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各自的立场
我没再说话,老懒也沉默下去,两个人漫无目的地走着走着,居然走过了好几条大马路,前面拐角的地方有家新开的甜品店,老懒做了个请的手势,我便跟着他走进去坐下点东西吃,蛋糕布丁奶茶什么的点了一桌子,真没想到这么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居然跟个小姑娘一样爱吃甜食。
刚才他说的那番话,关于我和小海的关系,一边吃东西一边又仔细想,发现真就是那么回事,表面上看她一直都很听我的话,实际上却是我被她不动声色地带着跑。她想留在城里,我把她留下了。她想查北排沟和陈家坞的事,我正在动用我能用的关系帮她查。她早就知道我家和她家从前有来往的事,但一直假装不知道,还是等我先说透。
而所有的一切,正如老懒所说,是感情用事,基于对修叔叔的感情,所以对小海也没有条件地信任,她正好巧妙地利用这点达成心愿,当然她肯定不是有意的,从根本上说把局面发展到目前状况的人还是我,不是她,所以不用想得太复杂。
老懒问我对“上帝之手”怎么看。我问他指的是哪方面,案情还是其它。他说是其它。
我心里一咯登,想着终究是逃不过要讨论态度的问题,和代芙蓉说的话顾忌相对较少,他不过是个记者,我又不是警察,大家都是普通人,怎么说都不会影响大局。但老懒不一样,他是警察,哪怕立场一致,行为也不能一致,搞得不好接下去通辑和抓捕“上帝之手”的过程中会有所冲突,反目成仇也未可知,所以真的很为难,有点开不了口。
同时我也知道,沉默已经是个很明确的表达。
老懒笑笑,低头吃东西,说:“没关系,你说说看,我随便听听就行,出了这门,就当没聊过。”
我不动声色观察他的表情,觉得也有可能,他的立场跟我是一样的,并不希望除“上帝之手”之外的其他凶手落网归案,那些人说到底,就算参与了、执刀了,也都是受害者遗族,想得过份一点,我其实连“上帝之手”本人都不希望被他们抓住。
想来想去,我到底还是没把这看法说出来,因为不确定案情会发展到什么样的局面,也不确定当真正直面“上帝之手”的时候,我会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小海又会采取什么样的行动。
但我心里也很明白,我袒护凶手的立场是有问题的,杀戮这件事,如果没有限制,天下一定会乱,因为人心作尺,量不准。法出错少,人出错多。何况,任何时候都不能低估人类灵魂的卑劣。
老懒吃完东西擦擦嘴抬头看看周围,确认对话不会被人听去以后,才认真地看着我说:“梁宝市原版‘油画案’的死者有个女儿,当年十岁,亲眼目击母亲被凶手劫走,那场灾难对她来说大概是毁灭性的。”
我不说话。
他把目光移向窗外,说:“乾州这边复制的‘油画案’跟原版的有几个地方很不一样,从别的命案可以看出,凶手是尽可能做到和原版案件一致,除非因季节或天气的原因影响。唯有这桩出现了技术上的区别,首先原版案件中所用的油漆被换成了颜料,其次凶手撤离前还打扫了现场。后者也许可以解释为复制案件中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参与,冲洗地面是为了清除多余的脚印。但前者呢?很没道理对吧。”
是的,这也是我想不明白的地方。
老懒说:“我找梁宝市那边的朋友帮忙,特地对原版‘油画案’死者的女儿进行了调查,发现她对油漆严重过敏,稍微一点就能引发全身大面积出现红斑甚至溃烂。而且乾州这边复制案件发生前后几天,她没有不在场证明,跟学校说是和家人出远门参加亲戚的婚礼,跟家人说是和同学出门旅游,离开梁宝市整整三天时间。”
我咽了口唾沫,觉得口渴得要命,赶紧喝水,目光不知道往哪里搁。
我万万没想到他会使出这么一招,根本没有招架的余地,心里不由替那小女孩捏起一把冷汗。
老懒看我一眼,继续说:“光凭这些定不了那女孩的罪,关于不在场证明她可以找出无数种说法,十几岁的女孩正是青春叛逆期,离家出走几天很常见,你不能就此断定她参与了犯罪行为。况且,这些案件现场留下的物证全都跟那个女孩子扯不上任何关系,所以即使正式调查她也不会有结果。”
刚才喝水的时候,我的思路已经到这里了,心里感概那只“上帝之手”,做这么多的布置,就是为了护那个十四岁的女孩周全,不让她卷入调查,心疼她原本应该美好的草样花样年华已经被残忍夺去几年好时光,以后的日子,绝不能让她顶着杀人凶手的烙印过。
在“上帝之手”看来,让那女孩参与复仇是必须的,唯有这样才能化解掉她心里埋藏了整整四年的死结。庄静来乾州作演讲时举过类似的案例,说受过这样巨大精神创伤的人,很难恢复,很难再过平常人的生活,以后的路是明是暗,谁也把握不好,而且很可能出现暴力情怀,诸如此类的。但是那天在“油画案”的现场,我没有感觉到愤怒,反而有一片怒浪之后的平静,想来是她在血腥复仇的洗礼下,终于能够迈出阴霾。那只神一样的“上帝之手”绝不会让这桩案子再葬送她一次的。
我不知道老懒下一步打算怎么样,或者可能,我们说着话的这个时间,他已经安排了别的事情。
既然他能调查原版“油画案”死者女儿的各种情况,自然也能调查别的案件的家属情况,如果拔出萝卜带出泥,就算最后定不了罪,也会把那些人的生活搞得一团糟。
我和“上帝之手”一样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
我虽然不能苟同以神的名义进行的杀戮行为,但在这起复仇性质的连环案里,我没那么多讲究,没那么些义正严辞的说法,什么法律,什么每个人都有尊严,说得冠冕堂皇很动听,实施起来狗屁不通。成冬林犯下那么多命案,逍遥法外不算,还害两个无辜的人入狱,其中一个甚至已经被执行死刑。在这里,所谓的法律和尊严要怎么算?
我之所以把天平倾向于“上帝之手”这边,更重要的原因是他的复仇性和原则性。
从根本上说,“上帝之手”不是变态凶人狂,只是个带有复仇使命的高智商屠夫。从他选择猎物的严格程度能够把握他坚硬的原则,可以确信,只要把成冬林的九条人命债全部偿清,便会彻底收手。
我想,既然“上帝之手”能把成冬林的罪行调查得这么清楚,又花如此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准备,他应该是梁宝市连环命案中某个受害人的家属,以后自然不会再为别的与自己不相干的案件继续干类似的事情。
总之,我就是很想放他一马。
但是,在放一马之前,我也必须想办法见“上帝之手”一面,好好谈谈,问问到底是怎么实现“鬼附身”这种荒诞的事情的。
我想问问老懒有什么打算,又不知道怎么开口才合适,所以偏过脸看落地玻璃窗外的人来人往,在心里斟酌怎么用词。
马路对面是宏锦商场,进进出出的人很多,有对恋人在吵架,女的裹了男朋友一记大耳光,引得路人纷纷测目。正闹得起劲,猛看见一道似曾相识的影子从那对恋人后面疾步闪过。
因为那身量和步态实在太眼熟,所以我绷直身体仔细看时,脚尖已经做好了起身的准备。
看第一眼没认清楚,第二眼还是有点模糊,到第三眼的时候,我人已经站起身往外狂奔了。
老懒大概太专注于自己的心事,没注意到我这几秒钟里面的突变,还跟我说了一句话,我虽然听完整了但没顾得上仔细想。
他说的那句话是:“梁宝市‘油画案’受害者那个女儿的事情,警察现在还不知道,我委托去查的人不是公安部门的。但付宇新他们什么时候会想到,我就不清楚了。”
我猛窜出甜品店大门,不管车来车往,毫无章法乱穿过马路,惹来一片乱糟糟的刹车声喇叭声和咆哮声。
还好不是车流高峰路段,不然估计没命活到对面。
我发现我这日子,过着过着就会偏离轨道,老觉得是在跟成龙拍好莱坞疯狂大片,乱得很。
前面疾步如飞的那个娘们,不是别人,正是元宵节那天午夜时分在大马路上被人追杀得没处躲没处藏的那个。之前和楼明江见面时,他无意中把她的名字漏了出来,黎绪。
千真万确就是她!
这是个关键人物,从那天楼明江的反应看,她知道的事情可不少,只要能跟她建立起关系,估计以后能省不少劲,所以无论如何,得追上去,哪怕打个招呼问个寒暖随便哈啦几句也好。
可惜,又没追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