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儒学与文学(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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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势:王朝安全与政治识度

建中四年,泾卒兵变,德宗出狩奉天,其时“海内大摇,物情几去”(52)。陆贽在兵变前夕的《论两河及淮西利害状》与《论关中事宜状》中所言及的王朝安全的危机,已转为现实的挑战。作为德宗所倚重的政治幕僚,如何重建王朝安全并实现王朝平稳有序的社会治理,是陆贽在奉天时期及随后数年政治言论的主导话题。而在此时期的言论中,法家影响的痕迹极为明显。虽然对于仁义的崇尚会形成儒家士人在政治领域道德优先的偏好,但政治作为一种与众人相关的等差性权力关系,无法不依赖于暴力以形成秩序并强化自身的行动能力。政治的表相与实相之间并不直接对应,或许更是政治生活的常态。陆贽的学养及其所展现出的政治识度,非常儒所能跂望(53),其关于“势”的政治解读,构成了其思想的包容特性,也为德宗朝重建王朝安全提供了智力的指导(54)

李唐初期本有居关中以驭天下的制度安排,但玄宗后期原有制度崩坏,已有外重内轻之势。安史乱后,肃、代二宗虽曾尝试重建关中的防御体系,以维持王廷相对于地方的军事与财政诸方面的优势,但藩镇与外族的连环影响,却使暂时的平衡处于极度脆弱的状态之下。而德宗急于树立中央权威的意图,却再次形成了关中空虚的态势。建中四年,陆贽上《论关中事宜状》:

至于君人有大柄,立国有大权,得之必强,失之必弱,是则历代不易,百王所同。夫君人之柄,在明其德威;立国之权,在审其轻重。德与威不可偏废也,轻与重不可倒持也。蓄威以昭德,偏废则危;居重以驭轻,倒持则悖。恃威则德丧于身,取败之道也;失重则轻移诸己,启祸之门也。陛下天锡勇智,志期削平,忿兹昏迷,整旅奋伐,海内震叠,莫敢宁居,此诚英主拨乱拯物,不得已而用之。然威武四加,非谓蓄矣。所可兢兢保惜,慎守而不失者,唯居重驭轻之权耳。陛下又果于成务,急于应机,竭国以奉军,倾中以资外,倒持之势,今又似焉。(55)

“国之安危在势”,势必有轻重(56)。“轻重”是权力的等差性特性,也是权力组织化形式最易观察的表相。轻重适宜意味着权责配置得当,权力组织有较强的组织行动能力。于王朝的国家治理而言,其“轻重”即为君臣、君民之间权力大小的结构性落差,也意指中央相对地方、华夏相对于四夷在物质资源及符号资源配置上的权重分异。所谓轻重失当可能意味着王廷实质权力的衰减,也可能是因认同度较低所导致的符号权力或权威的弱化。而对于帝制时代的传统中国而言,有效治理的难题,尚需追求大一统的皇权有效应对皇权与官僚权力之间的裂痕、治理机制的弹性与限度,尤其是目标导向与激励机制之间的可能会存在的失调现象(57)。君主在造就或维持轻重态势时,要注意德威并重的原则,陆贽以此为国家治理的“二柄”。“二柄”之说见于《韩非子·二柄》(58),不同之处在于陆贽以德威为二柄,而韩非以刑德为二柄。“柄”是君主在王朝治理中所能利用的措施与资源。所谓“威”,在指向君主对于臣民生命与资源合法处置的权力之外,同时也意指君主对于权威的利用。而权威则来自一个结构体系所具有的对于结构体内部成员行动与情感的不以暴力干涉为特点的导向与约束力。权威的产生同样源于权力拥有者的能力,也可能产生于某种政治体内部的传统与惯例。

十月,泾原兵犯阙,上幸奉天。京师问至,诸将退军。李抱真将还潞泽,田悦说武俊与朱滔袭击之……贾林复说武俊曰:“大夫冀邦豪族,不合谋据中华。且滔心幽险,王室强即藉大夫援之,卑即思有并吞。且河朔无冀国,唯赵、魏、燕耳。今朱滔称冀,则窥大夫冀州,其兆已形矣。若滔力制山东,大夫须整臣礼,不从,即为所攻夺,此时臣滔乎?”武俊投袂作色曰:“二百年宗社,我尚不能臣,谁能臣田舍汉!”由此计定,遂南修好抱真,西连盟马燧。(59)

李唐二百年王朝治理所建立的社会结构,虽然受到安史之乱的强力冲击,但相较于其他新崛起的地方势力,在认可度上依然有明显的优势。此种权威,对于中晚唐中央与地方间的结构平衡至为关键(60)。虽然德宗朝因此而衍生出制度化的内廷系统未必符合陆贽言论的本义,但对于利用权威以进行社会治理的思路却并无二致。在日常的权力运作中,符号资源的认可度是观察权力权威度的重要参照,故而,重视权威则必然在意符号权力的有效度,以形成实质权力与符号权力相资为用的态势。“夫立国之道,惟义与权;诱人之方,惟名与利。名近虚而于教为重,利近实而于德为轻,凡所以裁是非、立法制者,则存乎其义。至于参虚实,揣轻重,并行而不伤,迭用而不悖,因众之欲,度时之宜,消息盈虚,使人不倦者,则存乎其权。专实利而不济之以虚,则耗匮而物力不给;专虚名而不副之以实,则诞谩而人情不趋。”(61)名与利、实与虚的相济为用是治理成本与激励机制两重限制之下最可实现有效治理目标的政治行动的调节原则。而此种原则的具体践行则需要在“德”的上位规则的约束之下(62)。“德”是君主的另一大柄,在实际的政治运行中首先表现为对臣民资源需求的认可:

伏以初经大变,海内震惊,无论顺逆贤愚,必皆企竦观听。陛下一言失则四方解体,一事当则万姓属心,动关安危,不可不慎。臣谓当今急务,在于审察群情。若群情之所甚欲者,陛下先行之;群情之所甚恶者,陛下先去之。欲恶与天下同,而天下不归者,自古及今,未之有也。夫理乱之本,系于人心,况乎当变故动摇之时,在危疑向背之际,人之所归则植,人之所去则倾。陛下安可不审察群情,同其欲恶,使亿兆归趣,以靖邦家乎!此诚当今之所急也!(63)

构建上下共感的情感共同体是对于“王政”的常规设定,但情感的共同体必须建立在资源合理配置的基础之上。王朝的社会治理若欲享有德政之称,要避免对民众合理利益主张的压制及对其资源的盘剥。而对于资源合理配置的追求则必然导向对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主张,由此,“德”也因之而有“义”的意涵。“势”产生于结构性的人际关系,本无善恶之分,若“势”不能以“义”相约束,极易造成灾难性的后果(64)。所谓君王之“义”,其核心要义是在将以君主为领袖的国家政治生活纳入一个时期政治共识话语的约束之中,也即政治言行应遵循“政治正确”的原则。“且为国之道,以义训人。将教事君,先令顺长。用能弭争夺之祸,绝窥觊之心。圣人所以兴敬让而服暴强,礼达而分定故也。假使士宁为将,慢上虐人,万荣怀奉国之诚,禀嫉恶之性,弃而违之,斯可矣。讨而逐之,亦可矣。谋其帅而篡其位,则不可焉。何者?方镇之臣,事多专制,欲加之罪,谁则无辞!若使倾夺之徒,便得代居其任,利之所在,人各有心,此源潜滋,祸必难救。非独长乱之道,亦开谋逆之端,四方诸侯,谁不解体?得一夫而丧群帅,其何利之有焉!”(65)贞元八年(792),宣武军节度使刘玄佐病逝,其子刘士宁继任,残忍好杀,不能得众。贞元十年正月为大将李万荣所逐,朝廷以李万荣为留后。后李万荣求节钺,陆贽以“为国之道,以义训人”,故建议德宗毋允万荣所请。在陆贽看来,王廷的政治举措应能够在“义以行之”的原则之下解决各类纷争,而不可以一时之便损害政治的正当原则。作为高层政治的核心成员,陆贽自然明了在均衡各种力量关系的日常政治行为中,会杂有各类不可公之于众的密室谋划,但政治行动一旦公之于众则必须完成自我的合法化。而中央相对于地方、君王相对于臣民的结构性优势,同样也可以其主张正义的能力作为考量的参照。若此种能力弱化或丧失,则此种结构即有崩坍的可能(66)

君主以德威二柄“成势”“持势”,但此过程必以“成势”者对于“事态”与“情势”的把握为前提。建中四年,德宗与地方强藩多线作战,关中空虚,陆贽上《论两河及淮西利害状》:

臣谓幽、燕、恒、魏之寇,势缓而祸轻;汝、洛、荥、汴之虞,势急而祸重。缓者宜图之以计,今失于屯戍太多;急者宜备之以严,今失于守御不足。何以言其然也?自胡羯称乱,首起蓟门,中兴已来,未暇芟荡,因其降将,即而抚之。朝廷置河朔于度外,殆三十年,非一朝一夕之所急也。田悦累经覆败,气沮势羸,偷全余生,无复远略。武俊蕃种,有勇无谋……皆受田悦诱陷,遂为猖狂出师。事起无名,众情不附,进退惶惑,内外防虞。所以才至魏郊,遽又退归巢穴。意在自保,势无他图。加以洪河、太行御其冲,并、汾、洺、潞压其腹,虽欲放肆,亦何能为?又此郡凶徒,互相劫制,急则合力,退则背憎,是皆苟且之徒,必无越轶之患。此臣所以谓幽、燕、恒、魏之寇,势缓而祸轻。希烈忍于伤残,果于吞噬,据蔡、许富全之地,益邓、襄卤获之资,意殊无厌,兵且未䘐,东寇则转输将阻,北窥则都城或惊。此臣所谓汝、洛、荥、汴之虞,势急而祸重。(67)

对事态实然的观察是造就应然之时势的前提。在事态或势态的形成中,行动者的意图、能力、策略、可资利用的资源、所处身于其中的传统与惯例以及相关行动者的应对乃至偶然的突发因素,均会以轻重不等的方式发挥影响。事态与势态有简单与复杂之别,不同的经历者或观察者也因自身身份、认知、感受与意欲的差异而产生理解上的分歧。此种分歧既有水准的高下之别,亦有价值判断上的褒贬之分。事态或势态的分析者,需要在做出描述的同时,给出其所以如此的分析。在陆贽的诸多有关于事态与势态的奏状中,在所以如此层面上的剀切分明是其极具个人化的风格,此种风格对于当时与其后的文学主张与书写实践存有不可忽视的影响(68)。事态与势态的实然与所以然,或许会因自然与历史条件的影响而有不同的具体形态,但作为人际活动的条件与结果,事态与势态所以如此的最终依据,却受制于世人之意欲,此一点也是“成势”者必须明了的“势”之理:

臣闻立国之本,在乎得众,得众之要,在乎见情。故仲尼以谓“人情者,圣王之田”,言理道所由生也。是则时之否泰,事之损益,万化所系,必因人情……故喻君为舟,喻人为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舟即君道,水即人情。舟顺水之道乃浮,违则没;君得人之情乃固,失则危。是以古先圣王之居人上也,必以其心从天下之心,而不敢以天下之人从其欲。乃至“兢兢业业,一日二日万机”。夫几者,事之微也。以圣人之德,天子之尊,且犹慎事之微,乃至一日万虑,岂不以居上接下,惧失其情欤?(69)

对于“人情”的理解,以君主的社会治理而言,必然走向富之与教之两种方式的并行。前者指向对人之所欲的满足,后者指向对人之所欲的引导与调节。意欲作为一种具有追求自我实现特点的意识能力,乃是生命活动最为基础的推动力量。意欲在所欲之对象的选择上有着极高的自由度,但生命所活动于其中的文化传统却会形成对意欲之所欲的强势制约,也正因如此,君主对于人情的理解与引导方始可能。刑与礼在帝制时代的中国,一直是君主引导与调节人之意欲最为依赖的手段,但刑与礼的制定与推行,需要“道”或“理”的支撑以提供价值判断上的最高依据,故“势态”的当然与所以然常受到理之必然及道之应然的制约。但也正如人之意欲在历史进程中的变化生新,“道”与“理”同样在具体形态上会呈现出因时而变的必要。道、理与势之变,常有几微先兆,但“几者,事之微”(《文选》卷一三),唯有极具政治判断力之人,方能洞察先机。因为“成势”有恒,故见“几”可以预知走势;因为“势”有变势,故见“几”可以应变,避免危局,以成新势。善察几者,必知“道”与“权”之间的常变相成:

议者谓之权宜,臣又未谕其理。夫权之为义,取类权衡。衡者称也,权者锤也。故权在于悬,则物之多少可准;权施于事,则义之轻重不差。其趣理也,必取重而舍轻;其远祸也,必择轻而避重。苟非明哲,难尽精微,故圣人贵之,乃曰:“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言知机之难也。今者甫平大乱,将复天衢,辇路所经,首行胁夺,易一帅而亏万乘之义,得一方而结四海之疑,乃是重其所轻,而轻其所重,谓之权也,不亦反乎!以反道为权,以任数为智,君上行之必失众,臣下用之必陷身,历代之所以多丧乱而长奸邪,由此误也。(70)

“权”是行动者应因情势而做出的行动选择,但“权”殊非俗常意味上的权变与权宜。陆贽以“权施于事,则义之轻重不差”,也即“权”在道、理的限度内趣理或远祸。在贞元后期逐步兴起的春秋学派(71)及其后继者若柳宗元的思想言论中,可以明确发现与陆贽解读理念的相近的表述,这也是陆贽在“诚”论而外,对形成中唐思想世界共识话语的另一贡献:

果以为仁,仁必知经,果以为智,智必知权,是又未尽于经权之道也。何也?经也者,常也;权也者,达经者也,皆仁智之事也,离之,滋惑矣。经非权则泥,权非经则悖,是二者,强名也。曰当,斯尽之矣。当也者,大中之道也,离而为名,大中之器用也。知经而不知权,不知经者也;知权而不知经,不知权者也。偏知而谓之智,不智者也;偏守而谓之仁,不仁者也。知经者,不以异物害吾道;知权者,不以常人怫吾虑。合之于一而不疑者,信于道而已者也。

柳宗元《断刑论下》(72)

在帝制时代的学术思想史上,中唐是一个多少有些特殊的历史时段。相较于“思想平庸”的盛唐(73),中唐则因思想与知识在危机中寻求突破的冲动而颇见生机勃勃的态势。虽然相较于两宋思想的具有体系,中唐人的思考真诚而尚显质朴,但真实的焦虑与危机感,却使此时期的思考在问题与方向上具有了超越时代的恒久价值。而若重构此时期的思想世界,陆贽在后世思想史中的身影暗淡似乎多少背离了当时的历史实况。柳宗元的一个重要的思想源头是产生并成熟于吴地的春秋学派,但自春秋学派在长安的流行时间而言,同样可以视为是在陆贽言论的影响之下。经与权的关系处理,在行用的原则上,权不违道而应成道,但对于王朝治理的政治事件而言,坐而论道不若见之于行事。而在具体的政治事件中,能否做出合宜的行动判断,却依赖于事件参与者所具有的“识度”。“识度”是唐人较常使用以作为考量人物能力优劣的语词。作为一种政治生活中的综合判断能力,“识度”需要行动者明了政治运行的惯例与基本规则,同时尤其需要其对于社会不同阶层间的关系以及行动中诸多复杂而微妙的因素有一种综合把握的能力。在特定的意义上,这是一种不能传授而只能在学养累积与经验磨砺中提升且具有一定“天才”意味的特殊能力(74)

夫知本乃能通于变,学古所以行于今,今之教人,则异于是。工祝陈礼乐之器而不知其情,生徒诵《礼》《乐》之文而不试以事。欲人无惑,其可得邪!将革前非,固有良术。尧、舜率天下以义,比屋可封;桀、纣率天下以暴,比屋可戮。然则上之化下,罔或不从。而三仁、四凶,较然自异,有教无类,岂虚言哉!作乐移风,闻诸昔典。夫至雅必淡,至音希声。文侯列国之贤君,犹曰“则惟恐寐”,矧彼流俗,其能化乎?将使天地同和,灾沴不作,黎人丕变,奸慝不萌。何施何为,以致于此?王者制理,必因其时,故忠敬质文,更变迭救,三代之际,罔不由之。自秦刬古法,汉杂霸道,纷沦千祀,王教不兴。国家接周、隋之余,俗未淳一。处都邑者,利巧而无耻;服田亩者,朴野而近愚。尚文则弥长其浇风,复质又莫救其鄙俗。立教之本,将安所从?(75)

贞元元年,制举诸科的策问出于陆贽之手,上引文字出于《策问博通坟典达于教化科》。贞元七年陆贽曾以兵部侍郎知礼部贡举,拔擢韩愈、李观等二十三人,中多俊杰,有“龙虎榜”之誉。但因此次科举杂文策论的试题未能留存,故贞元元年的策题乃是考察陆贽选材理念直接的文献依据。在策问中,陆贽以对比并置的方式,将知本与通变、识古与行今、明器文与解情事诸项能力的综合观察作为人才选拔的标准,以“经术、治术,理本相通;内圣、外王,源流一贯”(76)为人才政治能力的典范。而此种能力,以唐人的当世评价称之,即为“识(度)”:

(崔纵)素风自远,代济忠贞,庆之所钟,继有才哲。气质淳茂,识度淹通。(77)

(贾耽)豁达贞方,识通大体。明九域山川之要,究五方风俗之宜。恒因物情,以施教化,所莅之郡,霭其休声。(78)

(萧复)性质端亮,理识精敏。约己弘物,体方用圆。为邦必表其理能,及霤亟闻于鲠议。(79)

(杜亚)识精体要,学究宗源,妙于用而有常,通其变而能久。为理敦教化之本,立言参礼法之中,道无淄磷,行有枝叶。(80)

在《陆贽集》中,与“识度”或“识X”这类的称誉一般只会出现在文官任命的制文中,武将的制文中则多强调其“忠勇”之长(81)。“王言如丝,其出如纶”,陆贽在制文中对于具有褒贬功能的语词的刻意选择,是其对语词在社会行动合法化中作用的认同,也是其对于王言覆盖效应的借用。“识度”在中晚唐的知识氛围中,已经成为人才认定的重要依据,也是非以吏干见长的文官回应“浮薄”“迂腐”指责,确认自身行政能力的共识性标准。曾在张说《赠太尉裴公(行俭)神道碑》中所提及的初唐四杰的一段逸事,至中唐时已衍生出“士之致远,先器识而后文艺”的流行说法(82),并成为“文士之极任”(83)的中书舍人(包括后期以他官知制诰者)选任的重要标准。

虽然德宗在两唐书中并无太高的评价,但也正是在建中之乱后,重回长安的德宗终于解决了关中的安全问题。自兴元元年(784)直至广明元年(880),再未出现帝王出狩的窘境,“居关中以驭天下”的态势在中晚唐复杂的权力结构中得以维持,从而为王朝的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支撑。虽然在贞元年间陆贽与德宗因为理念上的差异已有裂隙,贞元十一年陆贽更是被远谪忠州,但作为贞元前期重要的政治谋臣,其对于德宗朝安全之势的造就应有不容忽视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