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琪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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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带泪的微笑》:麦琪的礼物[1]

第一个主题选的篇目多是中国读者熟悉的作品,有《麦琪的礼物》《警察与赞美诗》《最后一片叶子》《二十年后》《阿卡迪亚的过客》共五篇,重新诠释“带泪的微笑”这一最为中国读者醉心的主题。能历经岁月洗练的作品多是能直击人心底的作品,因此每个国家、每个民族都不缺乏最动人的情歌和摇篮曲。同理,文学作品里,“带泪的微笑”触动了所有读者的心,不论哪个社会背景、学术背景、心理状态,无不被那欲坠不坠的泪珠儿打动。

欧·亨利的这类作品兼有喜剧的形式与悲剧的内涵,其中的主要角色多为不太幸福的小人物,内心还坚守着一方纯净的美好,读后令人心情终于一松,苦涩之余还有欣慰。

译者认为任何一个社会形态中都有幸与不幸两个群体,且不幸者的不幸未必源于经济状况。佛祖释迦牟尼说人有八苦: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五蕴炽盛、求不得。生、老、病、死,是生理原因造成的痛苦;其余四者是精神上的痛苦。如果把各国现实主义小说汇集起来分类,估计也就是这八类了。解读“带泪的微笑”这一主题时,我们会发现故事的起点源于一种执念。

《麦琪的礼物》一篇中,黛拉执意要为丈夫吉姆选择一款圣诞节礼物。在她的预期中,这份礼物不仅是丈夫的必需品,还能最大程度上扮美吉姆家传的藏珍;于是,她把自己的长发卖给了假发店。出于同样的心理丈夫将怀表这样承载着家族之爱的必需品卖掉换来了一把梳子。两个人都得到了一件怕是再也用不上的礼物,那种失落和心酸在从不需要思考价格的人眼中也是深刻得入骨。

为了能更好地解读这一则故事,译者建议从象征主义文学分析的角度来看待文中的几个重要元素。其一,长发的文学意象。在西方文学中,人体的所有部分都有一定的象征意义,比如心脏代表爱,手代表权柄,肠子代表勇气,而长发代表永恒的魅力,甚至是魔力,这一点可以参看欧洲童话中《长发公主》的故事。若以现代的装扮为标准,长发则代表了女性外在特征,看各国厕所图标就可略窥一斑,不是小裙子就是束起的马尾辫。因此,长发可以象征柔性的女性之爱,缠绵萦绕,仿佛没有尽头。其实在中国古代的典故中,长发同样是爱的象征,“青丝”谐音“情思”,因此情侣之间赠以长发,是与君相依、矢志不移的意思,在新婚喜房中新婚夫妻要将青丝束在一起,是所谓结发夫妻。此外,中文典籍中还有“发是血之余”的说法,证明头发是生命的象征。既然头发是鲜活而具有生命的,同时也是短暂的物质,反观怀表,这是能够把时间外在化的实体,它代表着时间、历史、传承等意象,因此长发就自然成为怀表的对立。故事中这块怀表是吉姆的家传爱物,父子相承,更强化了generation(世代)的概念,世代相传的意象。因此当黛拉割断长发的时候,代表着她舍弃了短期的闺阁温情,而渴望能获得永恒的爱情,超越凡俗的爱情。

其二,主人公姓名的暗示意义。除了解读实体物质的象征意象,读者还可以从两个主角的名字上分析出作者的写作意图。黛拉和吉姆其实都是昵称。在开篇处隐藏着这家户主的全称,Mr.James Dillingham Young(詹姆斯·迪灵汉·扬先生)。James(詹姆斯)是常用的欧洲男子名字,源自希伯来语,意思是“愿上帝保佑追随者”,在《圣经·新约·雅各书》第一章里有“James,a servant of God and of the Lord Jesus Christ,to the twelve tribes which are scatted abroad,greeting”(上帝和主耶稣基督的仆人雅各,向散居各地的十二支派问安)。他的姓氏就是Young(扬),我们可否认为取名为詹姆斯的是一个受上天眷顾的年轻人。Della(黛拉)是Adela(阿德拉)的简称,也是Delia(迪莉亚)的另一个拼写方式,这个名字源于古希腊神话,是月神兼狩猎女神阿尔忒弥斯的别称,这位女神象征着纯洁、青春活力。如果译者找到的资料没有问题的话,这个名字当真很适合这位对爱坚贞的女性。

回到文首的执念假说,这对小夫妻因为对圣诞节礼物的执念勇敢地放弃了自己最爱、最为之骄傲的东西,但他们之间的爱因此而永恒。因此,“求不得”的是物质的爱的载体,不是爱本身。令译者感慨的是,哪怕带泪的微笑毕竟还是微笑。

《爱的牺牲》与上一篇有异曲同工之妙,除了爱情这个核心元素之外,作者其实还设计了另一个隐喻——谎言。很多熟悉英文的读者都知道“白色的谎言”这种说法,怀着美好善意的初衷的谎言是可爱的。小夫妻俩各自编织了华美的故事,以微薄的体力工酬支撑家庭的开支,支持对方的艺术追求,这样的牺牲无异于《麦琪的礼物》中那对小夫妻的相互奉献。如果说他们原有的执念是对艺术的执着,一种强烈到宁可背井离乡的热爱,那么后来的执念就是对爱人及其前程的支持。

琼茜心中的执念是常春藤上最后一片叶子。她认定了落叶代表着她生命的流逝,在最后一片也凋零时,她的生命也将终结。于是在《最后一片叶子》这篇作品中,“带泪的微笑”与生死的主题彼此交融,为读者唱响生命的强音。第一层,我们可以认为正是内心“生”的信念使得琼茜征服了病魔。她的生命奇迹并非物质的药物或者丰富的经济支撑能够赋予的,那是朋友的关爱照顾,是老贝尔曼的生命力作给了她焕发新生的力量。第二层,我们可以看看不得志的老画家贝尔曼,他在杜松子酒的陪伴下潦倒一生,任由自己对艺术的热爱和迷恋日渐麻木,活在凄风冷雨的物质世界。当他在风雨之夜将叶片画在墙上时,他重新振奋了艺术的生命力,也振作了爱人的能力。在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对两个年轻画家的回护,这不能简单地解读为对晚辈的爱惜,也有对自己曾经的青春和奋斗的留恋。

文中的几个象征主义意象之中,我们的视线往往会集中在叶子上,因为那毕竟是ivy常春藤,它的花语是结合的爱、忠实、友谊和情感。在古希腊神话中,常春藤代表酒神Dionysus(狄俄尼索斯),具有欢乐与活力的象征意义,也代表不朽的青春,因此欧式婚礼中常常用它做新娘捧花。译者关注到另一个与主题息息相关的意象是杜松子酒,又称琴酒、金酒。它口感苦涩,为世界第一大类烈酒,常常被比喻为暴躁的美女。老贝尔曼的性格特征和杜松子酒真的很贴合,但他战胜了自我麻醉的低迷心态,用生命绘制出真正的大作。它并非创作于专门的画室中,绘制在画布上,也没有木框或签名;它是超越现实主义框架的创作,不能不说是自我否定到自我认同的真实反映。

《二十年后》反映了西方哲学和文学的二元对立思想,Binary Opposition(二元对立)是欧美哲学源流中最本源的起点。上溯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前,西方哲学和社会研究中是基本没有灰色地带的,真正推崇多元哲学思想,拥有大段的非白非黑的灰色地带是中国传统的文化思想,中庸就是其中最典型的表现,百家争鸣是这种包容哲学的兴盛时代。首先两位主人公是一对矛盾对立的社会关系——逃犯和警察。两个人的共性在于共同的记忆和二十年前的许诺。曾经青葱岁月的真诚无伪是两个在现实生活中已经疲惫的中年人都倾心眷恋的感觉,因此,岁月既往,两个人都有践约的诚笃。而社会关系的矛盾对立决定了这篇故事以出人意料的方式结束,惋惜和矛盾的读后感受充斥了读者的心。从感性的角度上,我们希望两个人能相见欢,希望警察不要自责,逃犯不要怨恨;从理性的角度上,我们又认为警察做了正确的抉择,他践约并坚守了自己的社会职责。故事的起点是真善美所依赖的真诚、诚信,若非这对矛盾的社会关系,原本可以是一篇催人泪下的大团圆故事。

作者设定的身份矛盾从两个主人公的命名方式上也可窥一斑。鲍勃这个名字是Robert(罗伯特)的昵称,来自日耳曼语,意思是名望、身负盛名;这名逃犯因为自己的恶行确实已经恶名远播。警察Jimmy(杰米)的名字是James的昵称。上文中曾经提到,该名源自希伯来语,意思是“愿上帝保佑追随者”,是十二使徒之一的名字。这个名字的文学形象往往是友善单纯的大男孩,大高个。就好比一个善良博爱的女孩往往要叫玛利亚或者凯瑟琳,孤胆英雄经常叫杰克,这种命名暗示了作者的情绪。事实上罗伯特这个名字是中性的,没有善恶的倾向,正如明明是一个逃犯却仍在内心深处留有一份人性的热情的主人公;而吉米是纯善的。

感性和理性的矛盾同样是这篇小说的潜在线索。在西方文学中心和脑的矛盾对立处处可见。心象征的是爱、是感性;头脑代表智慧、是理性。非常有趣的是,有些文论中认为头脑象征着堕落,因为人类是吃了智慧果之后从天堂堕落人间的。逃犯鲍勃的内心因为对老友的怀念,对旧约的执着,回到故土,因为这一路的艰辛,他的践约之旅是典型的感性战胜理性的代表;同样怀念旧友的巡警吉米在怀旧与职守之间做了艰难的选择,这是理性战胜感性的典型表现。

微观的层面来欣赏的话,我们可以从两人之间的对话中读出二者之间后天形成的对立关系。逃犯的口若悬河与警察的惜言如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就如同恋爱关系一样,谁爱得多一些,谁就输了;这一对矛盾的关系中,谁更感性,谁就输了。撇开事件本身的善恶是非,读者能感受到逃犯的感性与诚恳,以及巡警的理性与警惕。也或许正是这种性格的特质决定了一个会因为率性而为成为罪人,而另一个因为谨慎和自律成为大义灭亲的正义卫士。

《阿卡迪亚的过客》讲述的是两个互有好感的年轻人,两个城市里温饱有余、尚不富足的年轻人,他们的共同心理同样是一种执念。正如化名为海洛薇丝·达西·博蒙女士的玛米·西维特姑娘,她对上流社会的优越生活是如此渴望,“我渴望像一位贵妇一样的挥霍,哪怕就一星期也好。”于是她节衣缩食、分期付款购买了奢华的裙服,用阅读丰富自己的谈资,把书上看来的一切都化作唇边的贵族闲谈,感慨千岛群岛这样遥远的度假胜地。哈罗德·法林顿也在最后吐露了自己的真实情况:詹姆斯·麦克曼努斯,奥多德—莱温斯基公司的收款员。这就是欧·亨利的善良之处,他的作品里,所有的詹姆斯(迄今我们已经遇到了三位)都有一个共性,善良真诚是最典型的个性特征,和那位最知名、最圣洁的詹姆斯一样。宗教似乎是欧美文学作品里化不开的情缘,一直浸润着作者的个体情感。恐怕在给角色定位的时候不知不觉间就出现了一定的范式,就好比中国戏剧中的脸谱,姓名的类型化也是他作品的一个特征。这个论点或许无法取得更多专家的认同,但是我们会发现在众多文学作品中,十二使徒的名字不会送给一个本性恶劣的角色,这样潜意识的类型化命名是宗教意识强烈的作家的共性。

这篇作品还有一个欧美文学作品不肯轻易放弃的暗示,一种文学照应,那就是古希腊、古罗马神话的影子。故事的背景是隐匿于大城市中的Lotus Hotel(忘忧果旅社),一译为莲花,与文章清凉静谧的避暑胜地相吻合;另可译为落拓枣、忘忧果。据古希腊传说,吃了这种水果人会有一种如梦如幻的快感,与文章整体行文更加契合。实则作者有双关所指。早期的译者把这篇故事的篇名译为《阿卡迪亚的过客》,阿卡迪亚在希腊南部,在诗歌与小说作品中常用来指世外桃源,与之呼应的文学符号是荷马史诗。在《奥德赛》第九章,奥德修斯和手下勇士与海岛居民都沉醉于忘忧果带来的美梦,乐而忘返,失去了进军的渴望。有人说过,美国是儿童的天堂,年轻人的战场,老人的地狱。奥德修斯以战争作为自己身为英雄和勇士的事业,城市是两个年轻人的战场,这二者是契合的,或者说,奥德修斯的征服之旅上所有的艰辛与血腥都可以在大城市、上班族的生活中找到相应的事件。忘忧果带来的是美梦,奥德修斯主动挣脱了它的迷惑,而这两个年轻人同样是因为一个意外的事件从美梦中警醒,那就是他们之间萌发的好感,于是两个人都愿意以莫大的勇气重新面对事实,回到苍白的真实世界,这也是主动的回归。

在“带泪的微笑”这个主题中,译者分别介绍了主题分析、象征主义研究、二元对立哲学思想、前文本的文学符号暗示(类似于中文诗歌中的用典)等切入角度,希望能激发读者在阅读中产生更多新的想法。

一美元八十七美分。凑一块儿就这么多。其中有六十美分居然都是一分一分的小零钱。这些都是在杂货店、蔬菜摊和肉店买东西的时候跟人家软磨硬泡才一个子儿、两个子儿地攒出来的,每回闹到最后,总有一个小贩气得面红耳赤,无声地谴责她这么斤斤计较当真是小气。黛拉已经数过三回了,终归还是一美元八十七美分。可是明天,圣诞节就到了。

无可奈何之下,显然除了扑倒在寒酸的小沙发上哀哀地哭,她还能如何呢。于是黛拉就哭了,哭着哭着就不免又想,过日子嘛,肯定是有时呜呜咽咽,有时抽抽搭搭,也有时嘻嘻哈哈,可是还是抽抽搭搭的时候居多。

趁着这家的女主人从呜咽慢慢地向抽抽搭搭过渡的这段时间,我们来打量打量这个家吧。这间房子是有配套家具的公寓房,租金是每周八美元。非把它说成花子窝也不至于,但是一眼看过去,还真是能萌生丐帮的印象。

楼下的前庭里有个信箱,只是从未收到过一封信,还有一个电钮,也不曾有谁伸手按响它。信箱上还插着一张名片,上面写着一个名字“詹姆斯·迪灵汉·扬先生”。

这张写着“迪灵汉”三个字的名片还是在此人周薪三十美元的光辉岁月里随手挂出去的,之后就任它在斜风细雨中飘摇。现如今,他的周薪已经缩水了,只有二十美元,连“迪灵汉”这几个字也快掉光了,就仿佛这几个字在慎重思考,要不要缩写成一个“迪”字,显得谦抑,不那么出风头。可是,但凡詹姆斯·迪灵汉·扬先生回到家,走进楼上自己的公寓,詹姆斯·迪灵汉·扬太太,也就是文中已经介绍过的那位黛拉,总是叫他“吉姆[2]”,亲热地拥抱他,那感觉真不赖。

哭过之后,黛拉用散碎的香粉给两颊补了补妆。她立在窗前,神思恍惚地向外望,灰扑扑的后院里一只灰扑扑的猫正在一堵灰扑扑的院墙上漫步。明天,圣诞节就要到了,可是能用来给吉姆买礼物的钱只有一美元八十七美分。她耗费了数月之功,一个子儿、一个子儿地抠唆才积攒下这点钱。一周二十美元实在撑不住日子。挑费从来都比她估算的要高,现在也是。能用来买礼物的钱就这么一美元八十七美分。她的吉姆啊。多少美好时光,她憧憬着要送给他一件好东西,要精细、少见,还得是纯银制成——戴在吉姆身上是它的荣光,它得多少能配得上这份荣光。

房间的两扇窗子之间挂着一面窗间镜,这种窗间镜你也许在周租八美元的公寓房里见到过。骨瘦如柴、机敏灵活的人只要快速地扫一眼自己在那一连串的窄条镜子里映现出来的样子,就能拼凑出一幅相当精准的外貌。黛拉身材窈窕,已经掌握了这门技术。

蓦然间,她一个转身从窗边扑到窗间镜跟前,双眼熠熠闪光,然而只不过短短的二十秒之后,她的脸色就变得惨白失色。她飞速拆散了头发,让长发彻底披散下来。

詹姆斯·迪灵汉·扬夫妇如今拥有两件引以为傲的东西。其一是吉姆从祖父和父亲那里继承的金表,其二是黛拉的长发。即便示巴女王[3]就住在通风管道那一头的公寓房里,但凡哪天黛拉把秀发探出窗外晒干的时候,那头秀发肯定会让女王陛下的珍宝重器相形失色。即便所罗门王把地下室都堆满金银财宝,亲自当门卫,每当吉姆路过的时候,也肯定总要把金表掏出来,肯定能看到所罗门王眼红得吹胡子瞪眼。

而正当此时,黛拉美好的秀发都垂落下来,有如褐色的小瀑布,涟漪微荡、光华闪动。这秀发的长度可以过膝,宛然为她披上了一件长袍。之后,她又慌忙将头发挽起。一瞬之间她犹豫了,静立良久,珠泪一滴、两滴滑落在破旧的红地毯上。

她穿上褐色的旧外套,戴上褐色的旧帽子,裙摆轻动,脚步凌乱地出了门。下楼来到街上,她的眼中还闪烁着泪光。

当她站定时,那儿有一块招牌,上写着“索芙琅妮夫人店——经营各种秀发产品”。黛拉一步三级地冲上楼,然后大喘几口气稳了稳心神。索芙琅妮夫人身高体胖、白皙非常、冷若冰霜,怎么看也不像是名叫“索芙琅妮”。

“您肯买我的头发吗?”黛拉问道。

“我是要买头发,”夫人说道,“帽子摘了,我瞧瞧怎么样。”

那褐色的瀑布倾泻而下。

“二十美元。”夫人用一只训练有素的手拎起一撮儿头发,说道。

“赶紧给我钱。”黛拉说。

啊,此后的那两个小时就如伸展出一对玫瑰色的翅膀一般,匆匆飞逝。这个比喻是我胡拼乱凑出来的,就别追究了。她在店铺之间穿梭,搜索着给吉姆的礼物。

终归还是让她找到了。无可置疑,这东西就是专门为吉姆特制的,没有别人的份儿。她把这么多家店都翻了个底朝天,像它这样的东西再也找不出第二件。那是一条白金表链,式样简约。它的价值在于本身的货色,而不是俗丽的装帧,好东西就是如此。它简直是那块金表的绝配。看到这条表链的那一刻,黛拉就知道这就是吉姆的东西。它跟吉姆的为人相仿,不张扬、有价值——这两个说法用来描述它和吉姆都合适。它花了黛拉二十一美元,买好了,黛拉就带着所余的八十七美分匆匆赶回了家。给金表配上这条链子之后,吉姆无论跟什么人待在一起都会渴望看一看时间。虽说那块表本身金碧辉煌,本该用一条表链与之相配,但是一直用的是一条旧皮绳儿,因而他只敢偷偷摸摸地偶然瞧一下时间。

黛拉到了家,陶醉的心情才稍稍审慎、理智了一点。她把卷发用的烫发钳取出来,点燃了煤气炉,她要把爱恋和慷慨给她造成的损失修补一下。这种工作从来都是一项浩大的工程,亲爱的朋友们——那样的工作量真是有如猛犸象那么庞大。

四十分钟都不到的光景,她的头顶就覆满了紧贴头皮的细小发卷儿,看上去她还真像一个逃学的小学生。她久久地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细细打量、满心挑剔。

“要是吉姆没有宰了我的话,”她自言自语道,“不等再看我第二眼就得说,我简直和康尼岛上合唱团的姑娘似的。不过我能有什么法子呢——哦!就有一美元八十七美分,我能有什么法子呢?”

七点钟的时候,咖啡煮好了,煎锅也坐在炉灶上热了起来,准备煎排骨。

吉姆从来没有迟归的记录。黛拉把表链对折了一下握在手中,然后坐在门边的桌角上,吉姆向来要从这扇门进来。接着,她听到楼梯尽头传来吉姆的脚步声,脸上一时间雪白一片。平日的一丁点小事她也要无声地向天祷告,这都成了习惯,于是此时此刻,她又小声地祈祷说:“上帝啊,行行好,但愿他觉得我依旧美丽吧。”

门开了,吉姆走了进来,又把门带上。他容颜消减,表情格外严肃。可怜的小伙子,刚刚二十二岁就背负起养家糊口的重担!他需要买一件新大衣,手套也没有一副。

吉姆踱进屋门之后,就好比赛特犬闻到鹌鹑的气息一样挪不动脚步了。他的双眼直勾勾地盯在黛拉身上,眼中满是黛拉难以读懂的情绪,简直把她吓坏了。那并非怒火,也不是诧异,算不上反感,抑或恐怖,她曾经预想过的任何一种眼神都对不上号。吉姆就用这种非同寻常的眼神直勾勾地盯着她的脸。

黛拉蹭下了桌子,迎上前去。

“吉姆,亲爱的,”她大声说,“别那样瞧着我。我的头发剪掉卖了,要是没有一件礼物送给你,这个圣诞节我可怎么过。头发还会长出来的……你不在乎的,对不对?我只有这个法子。我的头发长得飞快。跟我说‘圣诞节快乐!’吉姆,我们俩开开心心的。你都不知道我给你买了一件多么精致——多么美丽而精致的礼物。”

“你的头发给剪掉了?”吉姆艰难地问道,就仿佛他挖空心思也没有看清这居然是真的。

“剪掉卖了,”黛拉说,“不管怎么说,难道你就不如以前那么喜欢我了吗?没了长发,我还是我嘛,不是吗?”

吉姆不解地打量着房间。

“你说头发都没有了?”他简直是在说傻话。

“别找了,”黛拉说,“跟你说已经卖了……卖完了,已经没有了。今天是圣诞夜,小伙子。和我好好地过节,因为头发是为了你才卖的。我头上的头发也许可以一根一根地数清楚,”蓦然间,她换了一副庄重的温柔口吻继续说道,“但我对你的感情谁都数不清。要不要把排骨上灶啊,吉姆?”

不多时,吉姆仿佛从这种神魂不属的状态中清醒了过来,把他的黛拉拥进怀中。我们来思考个十秒钟,从别的角度审慎地考虑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事儿。房租究竟是一周八美元还是一年一百万美元,二者有什么区别吗?无论数学家还是智者都给不了正确的答案。麦琪虽然带来了无价之宝,可是这样东西却不在其中。这句晦涩的话是什么意思,我们之后再挑明。

吉姆从大衣口袋中掏出一个包装好的盒子,扔在桌面上。

“千万别误会我,黛儿,”他说道,“我认为无论剪什么发型、去不去体毛,或者用什么方式洗头,我对我爱的姑娘的感情都不会有一丝一毫的减损。不过,但凡你拆开那个盒子,就会明白方才我为什么失了神。”

莹白的五指敏捷地拆开绳子和包装纸。紧接着只听一声喜不自胜的惊叫;再然后,老天爷!一瞬间那惊叫就化作了歇斯底里的泪水和哀号,这屋子的男主人不得不出尽百宝来安抚她。

这都是因为摆在那里的是梳子——成套的梳子,插在两鬓和脑后的排簪也都有,正是黛拉在百老汇大街的一个橱窗里看到过、羡慕了好长时间的那一套。好美的发梳啊,纯玳瑁的质地,还用珠宝镶了边儿——那色调的浓淡最适合戴在她已经不见踪影的秀发之间。这套发梳价值不菲,她心里清楚,所以打心眼儿里只是渴盼着、眷恋着,不曾有过一丝一毫据为己有的念头。可是如今,这些梳子竟然归自己所有了,只可叹那原本能与这么令人垂涎的装饰品相得益彰的秀发却再无踪迹。

不过,她还是把梳子捧在胸前,好久之后才有气力抬起迷离的双眸,漾着微笑说道:“我的头发长得可快了,吉姆!”

接着,黛拉仿佛一只小猫被烫了一下似的猛然一跳,叫道:“哦!哦!”

吉姆还没有见到给他买的礼物呢。她急匆匆地展开五指,递给吉姆。那条无声无息的贵重金属链子仿佛闪着光芒,映照出她心头的喜色与炽热。

“是不是好讲究,吉姆?我在城里找了个遍才找到这个。现在,你每天看上一百次时间都行。把金表给我,真想看看配上去怎么样。”

吉姆并没有顺应黛拉的要求,他一屁股倒在小沙发里,双手垫在后脑下,微微一笑。

“黛儿,”他说,“圣诞节的礼物先搁在一边,留一阵子再说吧。它们太精致了,不适合立即就用起来。金表让我给卖了,所得的钱给你买了梳子。现在,还是把排骨上灶吧。”

大家知道,麦琪都是智者——才智超群的人,他们带着礼物要送给马槽里的那位圣婴。是他们发明了圣诞节送礼物这个趣事儿。他们人聪慧,自然礼物也聪慧,赶巧礼物重样的时候或许还有特权能调换调换。说到这儿,我才笨嘴拙舌地把这件平淡无奇的事情给诸位说明白,这套房子里住着的两个傻孩子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牺牲了自己最贵重的宝物。不过,容我对如今的聪明人们说最后一句话,那就是,在送礼物的人里,这两个人是最聪明的。而在所有送了礼物也收到了礼物的人之中,类似他们俩这样的人才是最聪明的。无论什么情况下,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人。他们就是智者麦琪。

注释

[1]《麦琪的礼物》是最初的译法,本文沿用原译以方便读者。Magi是最早寻访初生的基督的三位东方智者,《马太福音》中提到耶稣降生后,这三位具有智慧的贤人带着丰厚的礼物来朝圣,他们代表着尊贵和圣洁。圣诞节送礼物的传统由此而来。Magi和magic(魔法)是同源词。

[2]吉姆是詹姆斯的昵称。

[3]或译作希巴女王,见于《旧约·列王记》,传说中是阿拉伯半岛的女王,一传为惊艳绝伦的美女,又一说为丑陋无比。本文中以示巴女王衬托黛拉秀发的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