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美尔论艺术(艺术与社会译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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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文在《人类的由来》(1875,Ⅱ,317)中写道:“我们有必要假设,修辞语言的节奏和韵律可能源自早期成熟的音乐力量。这样我们就能够理解,何以音乐、舞蹈、歌唱与诗歌是如此古老的艺术。我们甚至还可以更进一步假设,即音乐式的声音为语言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基础。”[2]同样的意思,他在其著作《人和动物的感情表达》(1872,88)中也叙述过。他指出,鸟的鸣叫主要是出于引诱的目的,这种鸣叫表达了性的本能,并对雌性动物产生诱惑。那么据此而言,人最初出于同样的目的来使用自己的嗓音,而且确切地说还用不到文字语言,因为文字语言是人类发展最后期的成果之一,而出于引诱雌性动物或反之引诱雄性动物的目的所运用到的音乐式的音调,在低级存在的动物中就已经出现了。耶格尔(Jäger,《海外》,1867 Nr. 42,施泰因塔尔[Steinthal]引用)同样注意到:鸟的鸣叫与发音的文字语言之间绝没有最紧密的亲缘关系,而是与人的那种无需清晰发音、无文字的约德尔唱调[3]完全符合。这种声音是“出于性方面的激动而抒发的情感声音,是肉欲快感的音调”。当然,这种声音也具有一种广泛的含义,也就是被用于表达其他起因的快感,例如享受阳光的快感,或是得到食物的快感。然而应当考虑到的是,温暖和某种营养物也同样都是刺激。但是,约德尔唱调也一样与性领域有关;因为这是少年与少女之间达成理解的信号。针对这些观点,我想回应的是:鸟的每个声音的发出都是出于鸣叫的本性;所以,如同表达每种冲动那样,鸟自然也一定是以鸣叫的方式来传递性欲的冲动的。即便这种鸣叫在传递性欲的冲动上是最强烈的,然而在表达其他冲动上用此种相似的方式也是合理的。如果情况是这样的,那么我们也就不能料知,人类曾经要发展文字语言的原因,因为人确实能够用音调表达一切。此外,在人这里,如果这种无文字的歌唱是从人的祖先那里承袭而来的(在此我也赞同达尔文的观点),也就是说它比语言更贴近自然,那么,至少在最低的文化发展阶段,这种不知怎的就从那种“无文字的约德尔唱调”中爆发出来的声音不正是要作为沉淀物(Überbleibsel)而保留下来吗?但是,正如巴斯蒂安(Bastian)教授向我保证的那样,也正如我在自己的研究中确信的那样,除了我们的山区民族的这种在后来能够被谈论的而且与性领域根本没有紧密关系的约德尔唱调以外,在这世上再没有这样说话的。虽然,对鸟来说,鸣叫是对情绪的自然调整,但是对人来说,情绪的调整首先是喊叫;由此人就应当要为表达这样自然的情绪,例如性本能,来寻求其他的表达方式吗?在我看来,这种说明方式并不能证明(人的)歌唱优先于语言,同样,这也无法说明,儿童学唱歌比学语言更容易。(对此,一位有五个孩子的母亲告诉我,她的孩子在两到三岁前无论怎样都不能唱出音调来,但后来表明这些孩子在音乐方面并非没有天赋。)我认为,之所以儿童学唱歌看起来更容易,简单来说是因为:儿童几乎不理解所读语词的意思,这样在学说话时,就只能机械地复读,儿童为了重复语词就不得不记住字母的排列顺序;这自然是不容易的,然而比记忆和重复字母顺序更容易的是记忆和重复语词被说出时的声调,这种声调往往能形成更清晰的感觉印象;如果把声调化为有变化的调子唱出来,这就自然会给儿童形成更为清晰的感觉印象,从而也就更有益于儿童去模仿。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语词的顺序被更容易地以机械的方式记忆下来,对儿童来说,旋律比语词更容易重复。这只能证明,儿童在开始唱无文字的歌时是出于模仿,而毫无模仿地唱至今还没有得到证实。而且我们也刚好只是在成年人这里发现了这种无文字的自发唱腔,而在总是要唱些文字的小孩子那里还从未发现过它。

与此同时,人们可以由此看出,记忆力起到了怎样的作用:一个儿童可以学唱一段简单的民族旋律;但如果人们教孩子一段其他的,例如肖邦的旋律,这段旋律由同样的语词声音组成(只是换了不同的音调顺序),那么这个儿童可能就不会跟唱了,之所以这样有一个明显的原因,这一点在成年人那里也一样,那就是,记忆力在记录自然因素较低的声音序列时并不那么完美;民歌的那种学唱表明的是,在儿童那里有技法的重复是可能的。古代人在发明字母书写前所唱出的书写规则就是通过声音的连续性被人的意识记录下来的,虽然这种意识也是模糊不清的,但在重复中可以得到越来越强的确定性。这里所涉及的绝不只是,有着相同时间与起因的序列重复起来的容易性,而且还涉及,一个序列中的每一个别的部分(或最小的组合)都与其他的相符合的部分实现了一种客观有根据的融合。诗歌与音乐的亲族关系也是由这方面展示出来的,因为众所周知,在人的记忆中有节奏的和押韵的表达方式比散文式的表达方式更容易被接受,也保留得更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