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成熟的爱与成熟的爱
共生性的结合,其原型来自母亲与胎儿。胎儿不是独立的个体,它需要通过脐带从母亲那里获得所有的养分,也需要母亲的子宫与羊水带来全方位的保护。当胎儿出生,它仍需要以共生的方式来实现生存,母亲必须完全以新生儿的需要为中心,及时地解决其生理需求方面的所有问题。假如母亲的反应错误或不及时,婴儿遭遇伤害,而母亲也将承受由此而来的打击。如果母亲照料得当,胎儿的成长,新生儿的健康也将让母亲得到欣慰与滋养。
因此,精神分析学家唐纳德·温尼科特(Donald Winnicott)[23]会说:“从来没有婴儿这件事。”只要你看见一个婴儿,就必然会看见他旁边的照料者,这通常是母亲,因为没有照料者,婴儿必然会死去。这样共生的关系提供的不仅是生理上的支撑,同样也富含心理上的含义。虽然婴儿与母亲是独立的两个个体,但在心理层面上,他们有着关乎生死的彼此依赖。
而在亲密关系中,不成熟的爱也会使两个人以母亲和婴儿般的关系紧紧相互依赖着。说到这里可能你会奇怪,这种依赖往往是一个较弱的人依赖着较强的人,为何弗洛姆会说他们是相互依赖呢?
因为事实上,共生关系的双方,只有在相互依赖的情况下才能维持这种共生状态。若有任何一方放弃依赖这个共生状态,这段关系就会荡然无存。因此,只要共生状态依然在,看似强的一方也仍然有着只有从较弱一方那里才能得到的至关重要的东西。
那么共生双方究竟要从彼此那里得到什么呢?要弄明白这一点,我们需要了解弗洛姆提出的“共生性结合的被动形式与主动形式”。共生双方往往是由一个服从者和一个支配者搭对形成。服从、屈从即是共生性结合的被动形态,而支配则是主动形态。在临床术语里,它们还各有一个称呼,屈从是“受虐狂”,而对应的支配则是“施虐狂”。
对于受虐狂来说,他甘愿放弃自己的一部分自我功能,使自己成为支配者的一部分,无论支配者是人还是神。所以,受虐狂可能不只让自己在亲密关系里、职场关系里受虐,也可能让自己在宗教关系里受虐。他们将自己依附于支配者,通过成为他的一部分来获得些许的力量和稳定感。
这让我想起一个职场案例,这个案例中的当事人被人反馈,她好像一个没有思考能力的人,总是唯老板马首是瞻,作为领导,当老板做出一些错误决策时,她也几乎从无异议,甚至为了拍马屁而对错误决策推波助澜,这让其他的同级同事都很不愿意与她合作。不仅如此,每当她说话时,都仿佛披着老板的人皮面具,她总是站在老板的位置和角度思考,似乎忘记了自己的实际身份和职责,仿佛自己高高在上,看得比任何人都清楚。然而,在面对困难任务的时候,她却总是希望有人能够顶在她的前面,替她拍板拿主意,或者完成任务里最困难的部分,而她则可以尽量少承担甚至不承担责任。
弗洛姆对此有着精辟的分析:受虐狂不必做决定,不必冒险,他永不感到孤单——但他依附于人,没有任何尊严,不是一个完全的人。他使自己成了某人某物的工具。
而案例里的当事人便有着同样的境遇。因为一直以来回避做决定,回避困难和挑战,她总是很难完整地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成果和荣耀,这让她总是感到自己不如人,也总是容易嫉妒和怨恨。显然,这是自恋无法得到完整满足的结果。
婚姻关系中也常见此类情景。结了婚的妻子或丈夫放弃自己的事业与头脑,唯伴侣的需求是瞻,甘做金丝雀,或是笼中猫,或是因为依附于他人,而废弃了自己的内外发展。比如,中国近代名人陆小曼(1903—1965),生于名门,才情横溢,漂亮且仪态万方,被郁达夫(1896—1945)称为“曾震动20世纪20年代中国文艺界的普罗米修斯”。然而与徐志摩(1897—1931)婚后,徐志摩为维持其生活奢靡不得不四处奔波教书,在飞机失事中遇难,陆小曼在其后与翁瑞午(1899—1961)同居,经济拮据,却一直未曾出门工作,直到53岁才进入文史馆工作,62岁病故于医院。虽然其间陆小曼整理发表了徐志摩的文集,并有了自己的画展及出版物,但其一生的才华因为依赖他人而导致这样的过程和结果,失去了本应灼灼的光辉,仍令人惋惜。
共生性结合的主动形式是支配,即施虐狂。通过强制使另一个人变成自己的重要部分来摆脱孤独和禁锢感,并通过控制崇拜他的另一个人为自己壮威,抬高身价。最常见的莫过于施虐狂的老板匹配一群唯命是从的下属,传销头子匹配一群抬轿子的下线,以及自恋狂的丈夫或妻子匹配一个逆来顺受的另一半,甚至搭上饱受摧残的孩子。这种支配往往还伴随着侮辱、打压,精神甚至肉体的虐待。
事实上,施虐狂与受虐狂不仅利用彼此的需要相互控制,来获得掌控感和能够在心理层面上安全存活下去的愿望。他们往往还会相互转化身份。一个受虐狂同时也可能是一个施虐狂,弗洛姆举了希特勒的例子:童年时希特勒遭受了来自父亲的残酷虐待,连唯一的爱好——画画也被剥夺,此时的他处于受虐者的位置。然而,这个曾经的受虐者后来成了纳粹首领,发动了世界大战和惨绝人寰的犹太人大屠杀,此时的他转变成了一个施虐者。但如果我们再进一步,去读读他在自传《我的奋斗》里的表达:他将1914—1918年战争的失败称作是“永恒报应的应得惩罚”,称种族混杂的国家“冒犯了永恒的天意”,日耳曼人的使命是由“宇宙的创造者”安排的。同时他认为自然是绝不可征服的,是不得不臣服的伟大权力。我们从这些表述中不难看到,虽然他以施虐者的方式统治着整个德国,但他却以受虐者的姿态面对命运,他渴望臣服于一种无比强大的外在权力,并得到这种权力的恩宠与垂青。
施受虐的转化往往是一体两面的。在精神分析的视角中,一个人如果早期是处在持续受虐的位置,在他有能力与他人建立关系后,他很可能会用早期自己被虐待的方式对待他人,因为在他的关系模式中,他被渗透最多也学习到最多的,就是用施虐的方式处理问题,这也是早年他的重要他人不断示范给他看,使他体验到的方式。简而言之,对于他来说,他打不出一张不一样的牌,因为他见过和拥有的只有施受虐的牌。
在我举出的受虐者的职场案例中,当事人在面对比自己弱小的人时,盛气凌人,欺辱打压,仿佛要把所有在施虐者那里得到的不满加倍倾泄给他人。施受虐的恶性循环就这样一波波在周围扩散。后果则是整个工作的环境都变成了让人如履薄冰、举步维艰的泥潭。
但成熟的爱是截然相反的,它不需要牺牲任何人的尊严,不需要任何人以切割自己为代价。成熟的爱是人的一种主动的能力,是在保持自己的尊严和个性条件下的结合。它让人们突破分离屏障,将人们以不带牺牲、保有尊严和价值的方式联合起来,从而克服孤独和分离感。
我爱你,你仍然能是你,而我也仍可以是我自己。
也许这令人困惑,两个人成为一体,但仍然保留着个人尊严和个性,这如何能做到?
事实上,在精神分析中,我们将这样的状态称为充分地实现分离个体化,简称“分化”。曾奇峰先生对此有一句精辟的总结:“万病源于未分化。”而充分分化的个体,健康分化的个体,能够灵活地拥抱融合,并不惧怕一方会侵吞另一方,因为彼此的边界仍然是以充满弹性的方式存在着,并不会彻底崩解。
反之,分化不够成熟的个体,要么会恐惧亲密,因为亲密将带来吞噬感,要么会因为惧怕被抛弃而进入共生性结合的状态。
成熟的分化,必然建立在对自己充分了解的基础之上,这样的人,也将有能力教会和他建立关系的人如何与他相处,他并不会在关系中以放弃尊严和自我功能为代价去进行依附,因为对于如何使用自己的能力获得满足,他有充足的信心。同时,他也将充分开放地去了解如何与对方相处,他会尊重并小心地维护对方的边界,不贸然进犯,因为他深知对方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而对于对方投来的依赖性的需要,他也会有一定的判断能力,判断自己的帮助是会伤害到对方的独立性,还是能够促进对方的自尊自信。
这样的两个个体的相爱,必然会使得彼此都能有充分的自由与轻松,因为他们既不需要支配彼此,也不依赖于对方获得满足,他们在融为一体的体验里,不会带着复杂的目的,没有让对方对自己负责的期待和侵吞对方意志的冲动,而是可以轻松安全地享受在关系里的退行,没有后顾之忧地交出自己柔软的部分。
简而言之,这样的关系是在自己的边界里“出得去,回得来”。而共生性的关系则是一旦建立,就“出得去,却再也回不来”。
关于这一点,弗洛姆引用了犹太哲学家斯宾诺莎(Baruch de Spinoza,1632—1677)的结论:“爱是一种行为,一个人能力的实践,这种行为只能在自由中实现,而决不能作为强迫的结果。”
让我尝试用更通俗的语言来解读这句话。以男女婚恋为例,假设一个女人,陷入经济的困境,又因为自身能力的发展不佳难以摆脱困境,她在选择对象时最可能如何选择?显然,对方的经济状况成为她的首要条件。此时,她的选择是不自由的,因为她被自身的困难和压力驱动,她会很容易错过建立幸福婚姻真正重要的条件。我们在生活中常常会听到类似的故事,为了获得经济保障,女性如何投入了工具化的角色和对方建立了一种功利化的关系,最终饱受情感上的折磨。同样,当一个男人被虚荣和自恋驱动,希望在摆脱了出身制约,出人头地后,通过娶美丽的女人来壮声色,也会很容易落入俗套的陷阱或是鸡飞狗跳的家庭关系。
不能努力发展自己,就会以瘸子寻求拐杖的姿态,去寻找可以依附和使用的人,而这违背了真正的爱所需要的基本条件——自由。
瘸子的瘸是不自由,把对方当成拐杖,对方也不再自由。
那有没有一个关键词,可以概括出爱的核心特点呢?有,弗洛姆用了这句话,来表述爱的积极性:“爱主要是给予,而不是接受。”
分化
分化是指个体的理智和情感在心理上的分离以及将自我独立于他人之外的能力。
成熟的分化建立在对自己充分了解的基础之上,这类人有足够的信心与能力与他人进行和谐的相处,能够灵活地拥抱融合,与对方建立起拥有弹性边界的自由、轻松的关系。
相反,分化不够成熟的个体在面对亲密关系时则会处于两种极端的状态,或恐惧亲密带来的吞噬感,或因为惧怕被抛弃而进入共生性结合的施虐-受虐状态。而这便是不成熟的爱,只有在相互依赖的情况下才能得以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