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学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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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孝经》、颜氏之儒及其他

以往对《孝经》内容与作者的讨论从未与颜渊发生关联,毕竟《孝经》中从未言及颜子,而《论语》中所载颜子之言行也从未与孝相关,虽然颜渊位列德行科之首(《论语·先进》),但孔门以孝著闻者为闵子骞与曾子。查索《说苑》《韩诗外传》《孔子家语》等文献亦找不到关于颜渊孝德的记载或相关言论。《韩非子·显学》:“自孔子之死也,有子张之儒,有子思之儒,有颜氏之儒,有孟氏之儒,有漆雕氏之儒,有仲良氏之儒,有孙氏之儒,有乐正氏之儒。”则颜氏之儒确为孔子后学中显著于当时者。但是上博简有《颜渊问于孔子》《君子为礼》两篇均以孔、颜问答的形式出现,尤其是前者更是与传世《孝经》有文本上的相同处。

上博简《颜渊问于孔子》的前三章文字基本完整,抄录于下:

颜渊问于孔子曰:“敢问君子之内事也有道乎?”孔子曰:“有。”颜渊:“敢问何如?”孔子曰:“儆有过而[先]有司,老老而慈幼,予约而收贫,禄不足则请,有余则辞。儆有过,所以为宽也;先[有]司,所以得情也;老老而慈幼,所以处仁也;予约而收贫,所以取亲也;禄不足则请,有余则辞,所以扬信也。盖君子之内事也如此矣。”

颜渊曰:“君子之内事也,回既闻命矣,敢问君子之内教也有道乎?”孔子曰:“有。”颜渊:“敢问何如?”孔子曰:“修身以先,则民莫不从矣;前以博爱,则民莫遗亲矣;导之以俭,则民知足矣;前之以让,则民不争矣。又迪而教之,能能,贱不肖而远之,则民知禁矣。如进者劝行,退者知禁,则其于教也不远矣。”

颜渊曰:“君子之内教也,回既闻命矣,敢问至名。”孔子曰:“德成则名至矣,名至必卑身,身治则大(?)禄……”[37]

《颜渊问于孔子》中所说“内教”是指统治者对域内民众的教化。这和传世文献《大戴礼记》也有可印证之处,《大戴礼记·王言》中记载孔子和曾子问答,其中孔子云“昔者明王内修七教,外行三至”。“内修七教”即是“内教”,而七教是指“上敬老则下益孝,上顺齿则下益悌,上乐施则下益谅,上亲贤则下择友,上好德则下不隐,上恶贪则下耻争,上强果则下廉耻。民皆有别则贞,则正亦不劳矣。此谓七教。七教者,治民之本也,教定是正矣。上者,民之表也。表正,则何物不正。”七教的内容以孝弟为首,这与本章首节所举《孝经》以孝为教之所由生的观念是一致的。

《颜渊问于孔子》的第二段文字中孔子谈论内教的话语与《孝经》极为相似。《孝经·三才章》言:

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也。是故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陈之于德义,而民兴行。先之以敬让,而民不争。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诗》云:“赫赫师尹,民具尔瞻。”

相较而言,《孝经》并无“修身以先”“导之以俭”之说,但《颜渊问于孔子》则缺少《孝经》所说“陈之于德义,而民兴行”和“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然细查文义,可以体会到“修身以先,则民莫不从”正与“陈之于德义”文义一致,“民知足”也和“民和睦”之说没有二致,因为知足自然不争,不争即是和睦。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孝经》这段话的内容与《颜渊问于孔子》完全一致,很明显的一点是,由于《孝经》将“陈之于德义”一语置于“先之以博爱”之后,这就意味着突出了孝亲、孝治的重要性。那么,我们并不能据此认为《孝经》的作者是根据《颜渊问于孔子》而有意做了这样的调整。因为还存在另外两种可能:一是这段话语在当时非常流行,分别被《颜渊问于孔子》和《孝经》所取用,那么这二者孰为原文并无法得知。二是《颜渊问于孔子》的作者将取自《孝经》的这段文本做了改编。这第二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尤其是我们可以看到,《颜渊问于孔子》中的文体“颜渊曰:‘……既闻命矣,敢问……?’子曰:……”与《孝经·谏争章》“曾子曰:‘……则闻命矣。敢问……孝乎?’子曰:……”是完全相同的。在先秦文献中笔者未见到第三例。因此,《颜渊问于孔子》因袭《孝经》而为之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君子为礼》的文体中有“颜渊侍”、“子曰”/“夫子曰”、“不敏”、“去席”/“避席”、“坐,吾语汝”等几个文字要素,这和《孝经》也是相同的。

《颜渊问于孔子》的出土,也可以解决历史上关于《孝经》此章文本的一些质疑:第一,北宋司马光认为“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也”之“教”应该改为“孝”,朱熹《孝经刊误》表示认同[38],而《颜渊问于孔子》中恰恰是在讨论“君子之内教”,因此,司马光和朱熹的看法便是错误的。第二,程朱严辨儒学与异端,故而对于“兼爱”“博爱”之说皆视为异端而辟之,韩愈《原道》“博爱之谓仁”便为其所批评,朱熹《孝经刊误》受此观念影响,质疑《孝经》“博爱”之说:“谓圣人见孝可以化民而后以身先之,于理又已悖矣。况‘先之以博爱’,亦非立爱惟亲之序,若之何而能使民不遗其亲耶?其所引《诗》亦不亲切。今定‘先王见教’以下凡六十九字并删去。”[39]今观以《颜渊问于孔子》,可知“博爱”并非后起之语,而是先秦儒家甚至就是孔子本人的用语。第三,明代黄道周曾认为《孝经》此处有两处“先之以”,当有误,将第二处“先之以”改为“身之以”[40]。但是《颜渊问于孔子》中也正是有两处“前以”“前之以”,因此,《孝经》的“先之以”也应当是无误的。第四,关于“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历史上的解释有很多争议。参考《颜渊问于孔子》可知此处的“好恶”有其具体内容,也即是“能能”和“贱不肖”,与《论语》所载孔子言“举直错诸枉”之意相似。以上博简《颜渊问于孔子》为例,可以看出出土文献的不断涌现,对于探究《孝经》的文本与义理是非常具有促进作用的。

《颜渊问于孔子》一篇对于“老老而慈幼”“民莫遗其亲”的强调,也再次反映出,以孝立教思潮的广泛性,不仅仅局限于曾子及其后学,颜氏之儒也在其中。另外,即使是提倡禅让与大同社会的《唐虞之道》、子游一派的《礼运》等也均强调孝悌之德和以孝立教的重要性。很可能,他们都受到了曾子一派孝论的影响。可以说,在孔子后学这一宏阔的思想光谱中,在在闪耀着孝论的光辉,孝治并非某一个人或某一家之私见,而是儒家士人的公言,基于这一理解来看《孝经》才能显得更为切题和客观。

就《孝经》的成书时间来说,《礼记》中的一些篇章可以佐证《孝经》之早出,如《礼记·经解》:“礼之于正国也,犹衡之于轻重也,绳墨之于曲直也,规矩之于方圜也。……敬让之道也。故以奉宗庙则敬;以入朝廷则贵贱有位;以处室家则父子亲,兄弟和;以处乡里则长幼有序。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此之谓也。”孔颖达指出,自《经解》篇首的“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至此处的“长幼有序”,“事相连接,皆是孔子之辞,记者录之而为记。其理既尽,记者乃引孔子所作《孝经》之辞以结之,故云‘此之谓也’。言孔子所云者,正此经之所谓也”[41]。末句的“安上治民,莫善于礼”是引自《孝经·广要道章》。再如《礼记·曲礼》言:“凡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凊,昏定而晨省。在丑夷不争”,清儒朱亦栋指出,《曲礼》引《孝经》多一“夷”字,是记礼者所增[42]。又,《丧服四制》言及丧礼,谓:“三年之丧,君不言。《书》云:‘高宗谅闇,三年不言。’此之谓也。然而曰‘言不文’者,谓臣下也。”[43]朱亦栋指出,既然“君不言”,那么言者只能是臣,故《丧服四制》言:“然而曰‘言不文’者,谓臣下也”,据此,朱亦栋判定《丧服四制》所说“言不文”正是引自《孝经·丧亲章》[44]。其实郑注早已指出此点:“‘言不文’者,谓丧事辨不,所当共也。《孝经说》曰:‘言不文者,指士民也。’”[45]这说明汉代的《孝经说》即认为《礼记·丧服四制》此处是援据《孝经》。以此推之,《丧服四制》所说“三日而食,三月而沐,期而练,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也。丧不过三年,苴衰不补,坟墓不培。祥之日鼓素琴,告民有终也,以节制者也。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也很有可能是援据《孝经·丧亲章》“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政也。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以及《士章》“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关于《丧服四制》之征引《士章》,王锷认为《丧服四制》是在《孝经》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士为君王和父母服丧之制”[46]。他将《丧服四制》定为战国中期的文献,则《孝经》之成书定然在此之前。

结合前文对于《孝经》和《曾子大孝》等篇的参证分析来看,《孝经》之成书在战国中期以前已是易于接受的结论。学界一致的看法认为,《曾子大孝》等篇成书于曾子弟子或后学,其时间当在战国前期[47]。而这几篇中已经屡屡谈及五等之孝的问题,以此为鉴,《孝经》之成书亦当在战国前期,很可能成书于曾子后学之手。《孝经》并非孔子本人所作,也非曾子本人所作,这在宋代至清代即屡屡有人提出,今天已经成为定论。于是有人提出编成此书的人是乐正子春,还有人认为是子思。基于审慎的考虑,这样的观点都很难落实。传世文献中所见有关乐正子春的文字太少,因此《孝经》成书于乐正子春这一判断显得有些武断。被视为《子思子》中篇章的《中庸》《缁衣》《坊记》等确实引《诗》较多,正如《孝经》之频繁引《诗》一样,然而《论语·泰伯》中记载曾子临终场景已有引《诗》“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且此句亦见于《孝经》;《曾子大孝》中引《诗》“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亦见于《孝经》;前文提到《荀子·法行》所引曾子语中亦有引《诗》。这表明很可能曾子本人已经注重称引《诗经》以阐发儒学理论,尤其是阐发孝论。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孝经》不言尧舜,所推崇者为西周文、武、周公之治,这与被视为《子思子》篇章的《中庸》等之盛称尧舜差异明显。因此以引《诗》这一文体上的共同点为主要根据推断作者为子思,也不免牵强。当然,这都是有益的探讨,有助于加深对《孝经》成书及其思想的认识。


[1] 梁涛:《郭店楚简与思孟学派》,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70页。

[2] 刘钊:《郭店楚简校释》,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09、110页。

[3] 李零:《郭店楚简校读记》(增订本),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73页。

[4] 李零:《郭店楚简校读记》(增订本),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93页。

[5] 李零:《郭店楚简校读记》(增订本),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01、102页。

[6] 李零:《郭店楚简校读记》(增订本),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23页。

[7] 李零:《郭店楚简校读记》(增订本),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23页。

[8] 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龚抗云整理,王文锦审定,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340页。

[9] 陈铁凡:《孝经郑注校证》,台北:编译馆,1987年,第203页。

[10] 李零:《郭店楚简校读记》(增订本),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23页。

[11] 有整理者将此句读为“孝之杀,爱天下之民”,认为是要适当减杀爱亲孝亲,才能爱天下之民。见梁涛:《郭店楚简与思孟学派》,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500—501页。问题在于,如果是减杀爱亲孝亲,那就不能说是爱亲尊贤了,如果爱天下之民要以牺牲爱亲孝亲为前提,那就不是在统一爱亲和尊贤,这显然不是《唐虞之道》作者的意思,也与《孟子》所表达的推扩之意不合。

[12] 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龚抗云整理,王文锦审定,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334页。

[13] 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王文锦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83页。

[14] 李零:《郭店楚简校读记》(增订本),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92、209页。

[15] 王先谦:《荀子集解》,沈啸寰、王星贤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534页。

[16] 《曾子立事》更是屡屡提到“君子祸之为患”“君子患难除之”“祸之所由生”,以此教导君子应谨慎修德。

[17] 侯乃峰:《上博楚简儒学文献校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第218页。

[18] 侯乃峰:《上博楚简儒学文献校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第219页。原书以(?)代替简文缺字,后同。

[19] 《荀子·子道》记载:“鲁哀公问于孔子曰:‘子从父命,孝乎?臣从君命,贞乎?’三问,孔子不对。孔子趋出,以语子贡曰:‘乡者君问丘也,曰:“子从父命,孝乎?臣从君命,贞乎。”三问而丘不对,赐以为何如?’子贡曰:‘子从父命,孝矣;臣从君命,贞矣。夫子有奚对焉。’孔子曰:‘小人哉!赐不识也。昔万乘之国有争臣四人,则封疆不削;千乘之国有争臣三人,则社稷不危;百乘之家有争臣二人,则宗庙不毁。父有争子,不行无礼;士有争友,不为不义。故子从父,奚子孝?臣从君,奚臣贞?审其所以从之之谓孝、之谓贞也。’”(王先谦:《荀子集解》,沈啸寰、王星贤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530页)这段文字常被研究者拿来与《孝经·谏争章》做比较,但这二者还是有着明显的区别,《荀子》中的问题不仅仅是子从父,还涉及臣从君。但是《孝经》中曾子的问题仅仅是问“子从父之令”,孔子的回答带有浓厚的宗法制下的君臣父子关系色彩,故《荀子》中的这段文字显然是对《孝经》的改编,而非相反。

[20] 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王文锦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78页。

[21] 梁涛:《郭店竹简与思孟学派》,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13页。

[22] 王聘珍注:“内谓之家。”(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王文锦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78页)

[23] 孔广森认为是讨论“微谏之道,过则称己也”(孔广森:《大戴礼记补注》,王丰先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第94页)。

[24] 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王文锦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83页。此句未见于孔广森本中,但有“补注”云:“孝终于事君,弟终于事长,君子以其孝弟,知其能终。”(孔广森:《大戴礼记补注》,王丰先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第95页)孔氏补注似提醒我们一点:《曾子》中论孝仅仅触及《孝经》“始中终”的前两个,而未涉及第三个“终于立身”,“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而这似乎就反映出《孝经》要晚于《曾子》,《大学》重修身,以修身贯彻内外。《中庸》亦重“修身”,言“修身以道,修道以仁”。则可知《孝经》的成书时间与《大学》《中庸》接近。

[25] 李零:《郭店楚简校读记》(增订本),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24页。原书以□代替简文缺字。

[26] 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王文锦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80页。

[27] 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王文锦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80页。

[28] 孔广森:《大戴礼记补注》,王丰先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第93页。

[29] 孔广森:《大戴礼记补注》,王丰先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第97页。

[30] 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龚抗云整理,王文锦审定,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335页。

[31] 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龚抗云整理,王文锦审定,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334页。此处对原文标点有修改。

[32] “人为大矣”,《礼记·祭义》作“无人为大”。与此相关,20世纪70年代在出土的《金水肩关汉简》中有《孝经》经文,作“子曰天地之间莫贵于人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与传世《孝经》“天地之性人为贵”不同,呈现出汉代所流传《孝经》文本的另外一个面貌。“天地之间,莫贵于人”似正和《礼记·祭义》“天之所生,地之所养,无人为大”相应。学者黄浩波指出:“不仅‘莫贵于人’可与后文的‘莫大于孝’‘莫大于严父’‘莫大于配天’相互呼应,整齐划一,而且‘天地之间,莫贵于人’与下文的‘人之行莫大于孝’形成顶针之势,文气流畅,由天地到人,由人而孝,由孝到严父,由严父到配天,一脉相承,势不可当。‘天地之性人为贵’则又割裂从天地到人与从人到孝之间文意的感觉。”黄浩波:《肩水金关汉简所见〈孝经〉经文与解说》,载《中国经学》2019年第2期,第27页。但文本的整齐划一往往出于后来者的修饰,而非经文的原貌。

[33] 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王文锦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85页。

[34] 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龚抗云整理,王文锦审定,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336页。

[35] 刘宝楠:《论语正义》,高流水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49页。

[36] 与此构成对比的是,《论语》中所载孔子之语从未言及自爱的问题。

[37] 侯乃峰:《上博楚简儒学文献校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第348页。

[38] 司马光:《古文孝经指解》,载《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82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93页。朱熹:《孝经刊误》,载朱熹:《朱子全书》第23册,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上海、合肥: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3206页。

[39] 朱熹:《孝经刊误》,载朱熹:《朱子全书》第23册,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上海、合肥: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3207页。

[40] 黄道周:《小楷孝经定本》,日本早稻田大学藏清光绪十六年刊本,无页码。

[41] 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龚抗云整理,王文锦审定,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371页。

[42] 朱亦栋:《孝经札记》,载朱亦栋:《十三经札记》第5册,清光绪四年武林竹简斋刻本。

[43] 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龚抗云整理,王文锦审定,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676页。

[44] 朱亦栋:《孝经札记》,载朱亦栋:《十三经札记》第5册,清光绪四年武林竹简斋刻本。

[45] 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龚抗云整理,王文锦审定,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676页。

[46] 王锷:《〈礼记〉成书考》,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156页。

[47] 刘光胜:《出土文献与〈曾子〉十篇比较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1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