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艳大师姐,和平修仙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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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小场面

“怕那边恼羞成怒,派了高手来堵,跑路的时候正好遇到他,顺手就绑了。”

魏文心如此解释,青元道君倒也不是不能理解。

但作为师父,该教的还是得教:

“下次别这样了,无名无分的,传出去不好听。”

意识到师父误会了,魏文心脸臊得通红:

“我只是睡觉!又不是睡他!有什么不好听的?就算不好听,也是他不好听,关我什么事?”

修仙界实力为尊,只要够强,男的三妻四妾,女的三夫四郎,都很常见。

她又不靠名声过日子。

但见师父脸色不好,她还是服了软,委屈道:

“我都好几个月没合过眼了,到了安全地界,实在困得受不住,就打了个盹儿。再说了,就云景逸那样的,不是我吹牛,我一个可以打五个,何况睡觉之前我还把他打了一顿,丹田也封了。”

话说得有理有据,青元道君哼了一声,到底还是没有为难。

“对了师父,我发现绑人的时候很不方便,只能这样,”魏文心伸出胳膊,做了个把人夹在胳肢窝底下的动作,然后理直气壮的伸手,“我想要条捆仙索,师父你……”

“滚!”

好吧,不等到家,师父就被她给气跑了。

啃老失败,她也不觉得丢脸,毕竟这种事也不是每次都成功的。

到了家门口,直接上了青石板路。

入目所见,灵田里一片郁郁葱葱,阡陌之间,又有无数开花的树。

灵巧的灵竹傀儡好似勤劳的小蜜蜂,漫山遍野的忙活着。

如今的灵思峰看起来生机勃勃,和她走之前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这条路原本直通灵竹林,这会儿也改了道儿,一路九曲十八弯,三步一景,五步一画。

倒也不是走的高雅风,沿途不过新增了些土坡山石,种了些灵果灵药,偶有一丛山野小花,就好似那点睛之笔。

是很可爱很质朴的田园风。

虽然看起来和她气场很不搭,但却是她喜欢的风格。

魏文心不过驻足片刻,就有毛绒绒的小型灵兽从树上跳下来,落到她肩膀上,好奇的歪头看她。

许久没有回家,魏文心慢悠悠的走着看着,心知这多半是岳锦秀的功劳。

看情况人应该还在她这,出去好几个月,却什么礼物也没有带回来,实在不应该。

于是她就在半山腰找了个茅草亭,开始盘点起自己的家当来。

此次任务酬劳肯定会拿去抵债,她手头只有之前长辈们给她那些灵石。

对她来讲是很大一笔,对岳锦秀来讲,就只是毛毛雨了。

把人叫来,自己却跑了,岳锦秀却没有怪她,反而给她打理峰头,不送点有意义的礼物,就太过意不去了。

手头没什么贵重物品,身上这套装备是师祖送的,绝不可能拆了。

于是她就把那块庚金拿了出来。

这差不多是她手头目前能拿出来的最贵重的东西了。

别的元婴真人熔炼庚金可能比较难,对身负天火又懂得一心二用的她来讲,却不是做不到的事。

青炎师伯说了,等她拆解完庚金,就可以去炼器堂拿别的,等回头闲着没事,倒是可以靠这个发一笔。

窗台上的茶树花早就谢了,这会儿长满了青绿色的果实,倒也玲珑可爱。

岳锦秀趴在花盆边上,盯着山腰看,看不清,就探出头去,问趴在窗户下的淡青色龙狮:

“南璃,你说她在干嘛?”

这几个月她都在忙着帮魏文心和她的师弟师妹们布置山头,好不容易歇下来,还想着若她还不回来,就先回天音宗去,没想到刚开始收拾行李,人就回来了。

眼见着人到了山脚下,跟那撒欢儿的狗子似的,这里瞧瞧那里看看,一看就很满意。

岳锦秀很是得意。

老友许久未见,自然也想念。

结果探头一看,人刚到山腰,就停下来不走了。

嘿!

偏她这角度,还看不清那亭子里的情形。

岳锦秀打定主意要发脾气,好让姓魏的知道她生气了,自是不会主动迎上去。

“灵兽的脸就不是脸吗?好奇就自己去,我才不去。”

南璃不喜欢缩小身型,屋子里对它来讲太过逼仄,它更喜欢趴在院子里。

灵思峰常年云雾缭绕,空气湿度比较大,阳光也恰到好处,不会太烈,也不会太阴,时不时还会吹来一阵茶香四溢的风。

它喜欢这里。

岳锦秀见它不帮忙,哼一声缩回去,顺带着把窗户也关上了。

知道她又耍小性子,南璃抖抖淡青色毛发,站了起来。

暗戳戳飞过去,远远的看了一眼,这才回来敲窗户。

“好了好了,怎么就这么小气?她在给你做首饰。多半是看到山上布置得这么好,不好意思了吧!”

魏文心总是很穷,不是因为她不会挣,而是她太能花了。

但不管多穷,她对岳锦秀这个唯一的闺蜜,都没有抠搜过。

修为晋升,生日,比较重大的节日等,但凡想起来,总会给她送礼物。

有一次出门做任务,遇到好吃的灵果,甚至都给她带了一篮子回来,特意送到天音宗,跟她一起吃。

更别说遇到困难的时候了,魏文心总是第一个冲上前护着她。

若非如此,岳锦秀这种眼高于顶的人,也不会这么巴心巴肝的待她。

“哼!还知道自己有多过分!”

话里全是不满,但南璃耳朵尖,亲耳听到楼上窗户开了关关了开,偷偷摸摸的,不知多少次。

明明好奇死了,还非要装作不在意。

两个时辰之后,南璃实在看不下去了,直接飞到窗户边,伸爪子进去把人捞了出来,叼着就往半山腰飞。

岳锦秀假惺惺的拍了它两下,看起来反抗得超用力,实则就像给它挠痒痒。

南璃冲天翻了个白眼,无奈叹气。

魏文心这会儿正在炼一只镯子,见她下来,也没空跟她说话,就用下巴指了下旁边,让她边儿去,别碍事儿。

知道她做事的时候不喜欢被打扰,岳锦秀就放了张贵妃榻出来,在边上趴着等。

魏文心不爱出门,所以外界对她滤镜很厚。

岳锦秀的名号也很响亮,是无数少男心头的白月光,也是修真界有名的清冷仙子。

但她却是因为比较能装。

私底下的她其实很懒,能躺着就不坐着,能坐着就不站着,闲着没事儿,不是这里趴趴,就是那里趴趴,怎么舒服怎么来。

要不是不小心跟卷王做了朋友,这会儿别说晋级元婴,怕是金丹后期都够呛。

魏文心知道她什么样,喜她这不见外的随性,做好手镯,就笑着递了过来:

“手头没有防护性强的材料,只有一块庚金,做了一把细针,收起来是镯子的样式,放出来攻击性也很强,还具有隐灵效果,最适合用来偷袭了,你看看喜不喜欢?”

魏文心炼器手法极其精妙,只是她从来不接单,这镯子质量自是没问题。

但……

“这金灿灿的针,你确定可以用来偷袭?”

“偷袭”二字格外大声。

岳锦秀故作为难:“我也不能回回都跟盲人掐架呀!传出去多不好听?”

大概这就是魏文心的发明总是被人诟病的原因了。

看起来很有用,但仔细想想,好像又没那么有用。

关键是,真要用了,多少会让人觉得她脑子不太正常。

魏文心费尽心机,在那么细的针上挨着刻印隐灵符文,结果因为材料太过闪耀,一出场就吸引无数目光,哪怕察觉不到它的灵力波动,只用眼睛依然可以轻松发现它们。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给我,我给你改改。”

这种场面见得多了,魏某人表示一点也不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