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在路边捡了一个衣服破烂、浑身沾满泥污的少女回家。
她说,没什么可报答我的,就做我女人吧。
一辈子对我好的那种。
从那以后,我下班回家都会看到她在家里打扫、洗衣、做饭,努力的扮演好妻子的身份。
直到有一天,我陪老总出席高档宴会上,她是璀璨耀眼的存在,如同东方明珠。
她牵着一个富家公子哥的手,不屑的说,徐舟?不过是我养的一条狗罢了。
1.
唐颖身影一出现,就成为全场的焦点。
明眸皓齿,星海波转,千娇百媚,美不胜收,她身穿雍容华贵,气度高雅的礼服,这一刻她如同九天之上降落凡尘的雪山凤凰。
我愣住在原地,像是丢了一魂二魄,手里叼着的烟烫到手指都浑然不自觉。
谁能想到,我捡回家里说要做我女人,今天摇身一变牵着别的男人手说我是狗。
她,让我陌生。
三月前,雨夜。
见到唐颖的时候,她卷缩在昏暗的街角处躲雨,身上只穿着一件廉价的白色连衣裙,光着脚丫。
雨水飘零,打湿了她的裙摆,浑身都沾满了泥污。
身上还有伤,充满红肿和伤痕累累,触目惊心,让人忍不住心疼。
正直我下班,我撑着伞站在她面前,她抬起头,视线交汇。
那是我第一次和她的眼神交错,一眼万年。
「带我回家吧。」
她虚弱的开口。
「什么?」我刹那间恍惚,还以为我听错了。
孤独且平静的生活了二十余年,第一次听见有女孩子说我要跟我回家。
我内心触动。
十年前,我家里发生了火灾,父母双亡,我成了孤儿。
同时我的脸上、身上,都留下了火烧后的疤痕。
我受到了无数的白眼和讥讽嘲笑,没有交到一个朋友,与之而来的是我坚强又孤独的内心,早已做好孤独终老。
「我把你送警局,让你家里人来接你。」我平静的说着。
她却拼命摇头,「不要!他们会打我的,会打死我的,我再也不回去了。」
「你带我走。」
她再次抬起头,是那张净素的脸颊,眼神里带着几分倔强。
即便脸上有着泥污,还有一道道红色的伤痕,不得不说她长得很好看,比我见到的任何一个女人都好看。
最后,我还是将她带回了家。
不是见色起意,而是她的遭遇和我刚到这座城市时相似,无依无靠,充满孤独,却坚强。
2.
回到家里,打开暖气,温度立即上升,如同春天温暖。
唐颖去洗澡,我从衣橱里翻出一件白色衬衫,还有一条夏天穿的睡裤丢给她。
「换上,我家里没有女生的衣服,将就一晚,明天给你买。」
我坐在沙发上抽着烟,房间让给了她,今晚我睡客厅。
嘎吱。
房间门被打开,灯光映照而出。
是她换好了衣服的身影,我的衣服穿在她身上,很宽松,却带着几分俏皮,像是偷穿大人衣服的小女生。
可她已经成年了。
是被家里打出来,咬定死也不回家,已经一周多,身上的钱都没了。
还遇到了几波地痞流氓,幸好跑的快,不然指不定新闻上就多了个强奸案报道,但是鞋子也跑丢了。
只能在街头流浪,直到我的出现。
「你怎么知道,我不是坏人?」
我又点了一根烟,问她。
我给她煮了一碗面,唐颖一边吃一边抬起头看我,嘴里嘟囔不清,「你不是,我看的出来。」
我指了指被烧伤、近乎毁容的脸,「没吓到你?」
唐颖歪着脑袋,也指了指自己的脸上、身上的伤痕,「没吓到你?」
我冷哼一声,「有药,你的伤能复原,不留一点疤。」
她满不在乎,「你去做手术,保证比原来的更帅,一点痕迹看不出。」
我嘴唇抿了抿,眼神看向一旁,「没钱。」
唐颖笑了,「明天,我去打工,赚钱给你做手术。」
「不需要,明天就送你回家。」
唐颖听到这话,脸色一下子慌了,将筷子丢一边,抓着我手。
「不要!求求你,收留我吧,我不想回家,我一回家就要被打。」
「我做你女朋友!让我留在你身边吧。」
我瞪大眼睛看着她。
我们认识不超过四个小时,她却说做我女朋友。
三十多年,我始终单身,这句话,对我充满杀伤力。
我心里感觉狠狠刺痛了一下。
3.
不管怎么说,唐颖在我家就住下。
至于她说要当我女朋友,要做我女人的话,我就当做玩笑话听听。
要我将一个遍体鳞伤的女孩交出去,让她回到原生家庭里挨打,我是于心不忍的。
再加上她长相绝美净素,若是放任不管在外,我心里也生怕遇到危险。
每天下班回家,都会看到她在家里忙碌。
她打扫卫生显得那么笨拙,就连基本的拿着扫帚拖把的姿势都不对,看的我眼皮直跳。
「你在家就这么拿扫帚的?当做红缨枪挥舞了?」
她却扬起如雪般的鹅颈,「难道不是吗?」
「看好。」我静默无言,手把手教他打扫卫生,每一个角落、每一处细节巨细无比,这是我这么多年以来的经验,得心应手。
却在唐颖眼里,闪闪发亮。
除了打扫卫生,唐颖还会主动包揽洗衣服。
直到我看到她丝毫不顾及将我内裤亲手洗,我的眼皮深处泛起涟漪,竟然有些触动。
「这个我自己来就行。」
她的洗衣手法也很粗糙和笨拙,只会凭借本能的在胡乱揉搓,沾满泡泡。
「你走开,我来。」
她嘴角是笑着的,脸颊红晕,带着少女的羞涩。
「说好的,我做你女人,这些事自然我来做。」
说完,她的脸更加红了。
我的心,再次被刺痛,狠狠的一颤。
4.
看得出来,唐颖是在努力扮演好妻子身份,很认真。
每天下班都会看到她忙碌的身影,从此这个家里不再冷冰。
唐颖的出现就像是春回大地,万物复苏,盛开一片花海。
有一天下班回到家,我竟然破天荒的看见餐桌上,摆上了两道热乎的小菜。
「徐舟,欢迎回家!」
「快去洗手,准备吃饭了。」
厨房门口,唐颖的俏皮可爱的脑袋探头而出,甜甜的叫唤我。
「还有一个汤,马上就好。」
我不敢相信,一个连一点家务活都没做过的人,竟然会下厨做饭?
往常时候,都是我下班之后再做饭,她没下过厨房,连拿刀都不会。
直到坐下,我才看到她的手多了几处烫伤。
「怎么烫伤了?」我有些心疼。
她却笑了笑,「第一次做,有些笨拙,但我可聪明了,跟着视频做总算是做完成。」
「你别看我啊,这点伤我处理过的,已经没事了。」
「你快尝尝看这菜味道怎么样,还有这汤,可是要给你补补。」
她的眼神充满喜悦和期待,又像是在等待我的夸赞。
我伸出手指,在她额头上轻点几下,「不省心。」
做的菜和汤都很简单,色泽和味道却意外的很香。
没有过多的咸,也没有过于清淡,一切都刚刚好。
就像我们现在的生活,既不是汹涌澎湃的热恋,又不是静默无言的死寂。
多了几分温馨,每一天都有期待和喜悦。
我会给她分享在公司里发生的趣闻,她也会在向我倾诉,向我抱怨说着碎碎念。
我们虽然相识、相处的时间不长。
但是唐颖,这个我捡回来的女孩,在我心里却留下了弥足珍重的位置。
我想,我是爱上了她。
夏日的晚风吹过,唤醒沉睡的花朵,让我深陷迷人、陶醉的花香之中。
黑暗中,唐颖软糯声音飘来,「我已经是你的人。」
带着几分娇颤和害羞,为我奉献真情和爱意。
5.
「傻了?别看了,那是唐氏集团的董事千金,你高攀不起!」
耳边传来老总的声音,让我回过神。
我讪讪一笑,朝着老总微微低头,「老总说的是。」
老总并未在意我的表情,遥遥看了一眼台上。
「这是要和沈氏集团的沈少爷订婚了。」
沈少爷,正是唐颖牵起手的那个男人,他帅气逼人,贵不可言。
耳边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整个会场都轰动,为这对订婚的恋人献上祝福。
我却隐藏在角落里,微微颤抖。
那些掌声,那些祝福的话,如同一把把的尖刀刺入我的身体,深入我的心脏。
我像是被凌迟一般,承受细微入骨的痛苦,将我蚕食,坠入深渊。
唐颖,原来不是流浪街头没人要的女孩。
她的真实身份,是豪门千金!
哪怕我打工十辈子,也比不上的豪门千金!
我只感觉自己遭到了背叛,内心那股炙热喷涌的火山,刹那间又如同冰封万里将我冻住。
「徐舟?那不过是我养的一条狗罢了。」
唐颖冷冽、不屑的话一遍遍回荡在我的耳边,那是九天之上的凤凰碾碎我这只蚂蚁的不屑。
原来,这一切都是她的把戏。
这是一场富家公子千金,玩弄普通人的把戏。
她根本不爱我。
6.
晚宴结束,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回到家里,如同行尸走肉。
黑暗中,我坐在客厅里不停抽着烟,烟雾萦绕,我隐藏其中。
我多希望,等到烟雾散去,今天见到的都是虚幻的。
唐颖还会软糯糯的喊我洗手吃饭,还会紧贴我的身上,说喜欢我刚洗完澡的身上沐浴露味道。
还会倔强对我说,要去找个工作,攒钱给我做手术,包帅不留痕迹的那种。
不知过去多久。
咔嚓一声,门打开了。
唐颖回家了。
我没想到,唐颖竟然还会回家。
她都和别人订婚了,还回来做什么?
唐颖打开客厅灯,发现我就坐在沙发上,如同枯木。
「你怎么还没睡觉啊?吓我一跳。」
「真是的,还抽了这么多烟,不是说让你以后少抽烟。」
「给你发信息也不回,电话也不接。」
「我好累哦,今天突然来了大单子,要加班忙到现在才回到家。」
她身上穿着那套净素的裙子,是我给她买的,她穿上充满了青春,满是小女孩般的清纯。
摇身一变,从九天之上的凤凰,又变成了凡尘女子,坐在我身边一双净素柔软的手贴紧我的肩膀。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在这生闷气?」
我依旧微闭双眼,心里却对她充满嫌弃。
我只感觉到恶心,她碰到我的身上每一处肌肤,和她共处的同一片空气,我都感觉生理不适的恶心。
唐颖柔软的嘴唇,轻轻在我嘴边一点,想要安慰我。
我却烦躁地将她推开,摔倒在地上。
「滚。」
7.
像是按下了暂停键,所有一切都静止。
我紧闭双眼不再说话,耳边回荡的是唐颖急促的喘息。
「你说什么?」
唐颖眼睛露出不可置信。
「你走,我们结束了。」我痛苦闭上眼,喉咙里发出嘶哑。
唐颖一下子眼泪流下,咬着嘴唇。
「徐舟,是我做错什么了吗?为什么要赶我走。」
「如果我真的做错事,你可以惩罚我,你打我骂我都行啊!」
我却没有丝毫反应,依旧闭着眼,我不想去看她。
「你看我一眼,我是你最爱的颖颖啊,为什么要赶我走。」
「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
唐颖哭的声嘶力竭,让人心疼,仿佛飘荡而下的一场凄厉的雪花。
她慌了,全身都在颤抖。
生怕失去我,她用力亲吻我,一双手不停在我身上游走,她在对我盛开花朵,想要挽回我!
我心里却悲恸,我知道这一切都不是真的。
唐颖只把我当做是玩具和狗。
这一切,不过是她入戏太深的演技罢了!
我再次用力将她推开。
努力遏制住自己,用最平静、也最没有感情的声音说,「唐颖,够了。」
「真的够了。」
「你走吧。」
生平第一次,我将唐颖推开了,还推到地上。
在平常时候,这是不可能的,我宠她还来不及,又怎么会伤害她。
唐颖眼泪流下,划过了最净素的脸颊,留下深深的泪痕。
三月前,她流浪街头,没哭。
被打的遍体鳞伤,也没哭。
还遇到了几波流氓地痞侥幸逃脱,同样没哭。
却在今天,我提出分手的那一刻,哭的梨花带雨,将眼泪给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