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税收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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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伴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以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数字生产力得到了长足发展,并逐渐成为世界经济和社会秩序的主宰力量。随着几个世纪以来的时间与空间概念不断转变,时空压缩愈演愈烈。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它正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深刻变革,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也正在成为大国深度布局和抢先发展的主战场。

数字经济是一种新兴经济形态,其技术基础、商业模式、企业基因特质、消费者行为趋向、环境生态等与工业时代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一般而言,税收要以其所存在的经济环境为汲取之源,现有税收制度是建立在传统工商业经济基础之上的,税制设计更加注重对从事机器化大生产所必需的固定资产和资本征税;而数字经济构成中的无形资产所占比重较高,且资产具有高度流动性,传统税制下的税收优惠政策为数字经济的税源流动提供了广阔空间,部分从事数字经济的企业和依附于数字平台赚取收益的个体,可能通过隐匿、转移收入及利润的方式,实现少缴税、多留利的目的。

新兴的信息、数字和网络技术的推广应用,为个人和组织赋能。掌握并熟练应用新型数字生产工具的组织和个人,对企业生产方式和个人收入方式进行了全面的革新,继而在税收博弈中呈现出了一些新特征。数字经济下的企业呈现出“巨无霸”和“满天星”两极分化特征,其中“巨无霸”代表着那些市场占有率高、营业额和利润规模大、管理专业性强的大型互联网企业和平台公司;“满天星”则代表着数量多、高度精简瘦身的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数字经济税收博弈出现了强者太强可能打破原有博弈均衡和小企业太小导致税收征管成本过高的问题,使得原有的税收征管面临着较大挑战。

如果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税收负担不均衡,既会损害税收公平,也可能造成过多的经济社会效率损失,长此以往将会对整个经济的活力和健康持续发展带来负面影响。新的数字经济及其相应产生的税收问题的识别、诊断与破解变得日益迫切。本书深入数字经济内在运行机制层面,从税制设计的税源、税率、征税对象等税制要素出发,努力探究现有税收制度、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中的数字经济与现有税收制度的抵牾之处及其产生的原因,着眼于提升数字经济与税收制度的适配性,尝试提出更加公平、有效的现代税收制度建议。

数字经济尚处于动态演进之中,学者们对数字经济及其税收问题的研究尚处于早期探索阶段,很多认识也没有形成定论。本书在研究中参考了诸多同行前期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在此诚挚地表示敬意和谢意。本书为笔者在北京大学访学期间的研究成果,在此特别感谢北京大学和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提供的访学机会。限于写作时间和笔者水平,本书难免有所疏漏,还请专家读者批评指正。未来,笔者将以本书为起点,针对研究中存在的不足,继续在数字经济税收领域展开探索。

谢芬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