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目前,关于清代自贡盐业契约的研究,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别:一是以历史学为基础,综合民族学、科技史、人类学、文学、旅游发展、文化传播等多学科视野下的自贡盐文化研究;二是以法学为基础,以契约为核心所做的研究。前者的研究内容丰富,包罗万象,国外以马德琳·泽林(Madeleine Zelin)的《自贡商人:近代早期中国的企业家》(The Merchants of Zigong:Industrial Entrepreneurship in Early Mordern China)一书最为典型,国内以中国盐文化中心主办的期刊《中国盐文化论丛》中收录的各学科文章为代表;后者则多是采用古今对比的研究方法,用现代视角审视并解析自贡盐业中的法律关键。
关于清朝和中华民国时期自贡盐业发展的历史背景,政协四川省自贡市委员会、《自贡文史资料选辑》编辑委员会汇编的《自贡文史资料选辑》中有非常丰富的史料记载,如四川地区的盐务盐政制度、自贡地区王三畏堂等几个知名盐井的兴衰、凿井制盐技术工具的发展更新等,是全面了解自贡盐业整体情况的不可或缺的材料。关于自贡盐业契约历史视野下的梳理和研究,以自贡市档案馆、北京经济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前身)和四川大学共同整理和编辑的《自贡盐业契约档案选辑(1732—1949)》最为详尽,该书不仅对现存的盐业契约文书进行了归类整理,划分出开凿井约、井灶租佃约、井灶买卖约三大主要类型,还对不同种类契约的特点进行了对比分析,为之后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专门从金融学角度切入讨论自贡盐业契约档案的著作相对较少,但部分围绕“契约”这一核心概念的研究会涉及经济金融领域。早期文献研究的重点是股权属性。彭久松对自贡盐业契约股份制进行了研究,分别从合资模式、股东类别、股东人数、地脉股的性质、集资机制、股份特点、债务有限责任、使用权与经营权分离、设立和中止程序等方面对盐业契约进行了深度分析和学术定位。他还著有《中国契约股份制》一书,该书分上下两篇:上篇对自贡盐业的股份制经营模式进行了全面分析,对比现代公司股份制中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基本形式,强调了自贡的地域特色,同时也对其股份的性质、股权的流转等做了全面细致的分析;下篇则选择出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契约进行具体解读。陈然探讨了井业设置特别股——地脉股份的性质,且和彭久松一样主张“地租论”。同时,他还详细探讨了自贡盐业契约股份经营的特点,并充分肯定了盐业资产阶级对自贡盐场清末民初的社会经济大变革所起到的促进作用。但吴天颖则认为地主的地脉股份来源于土地资本,而非地租。他研究了富荣盐场年限井、子孙井嬗替过程,认为正是这一漫长的嬗替过程最终导致了子孙井地脉股份与土地所有权彻底分离,完成了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的转化。宋良曦通过考述自贡地区钱庄、票号的起源、发展和流变,以及各历史时段的经营制度与业务,指出自贡地区的钱庄、票号在一定时期内成为当地金融的调剂中心和结算中心,较为成功地解决了盐业经济发展中货币资本的集中、投放、流转、划拨、调剂、平衡问题,且认为自贡的金融是以盐业的产运销为核心运转的,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被称为盐业金融。Madeleine Zelin则以自贡盐井业和商人为对象,研究了我国本土公司的历史变迁,其中提到了金融习俗机制是我国本土公司发展的制度基础。此后,部分国内学者不再满足于对自贡契约中的股权属性进行探讨,开始深层次探讨契约所体现的经济金融问题。何兰萍运用交易成本理论分析了合伙契约的形成与维系。张小军和王思琦认为历史上的自贡盐业市场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自由市场,而是多种市场并存的“广义市场”,包含了经济市场、社会市场、文化市场、政治市场和象征市场,并以后四类市场为主导。王雪梅研究了清末和中华民国时期自贡盐业契约中的债务清偿问题,并提出受自贡盐业生产自身特性、利益权衡和博弈以及中国社会人情因素影响,自贡盐业债务清偿习惯既体现了合伙股东按股分担的原则,又表现为“井债井还”的债务清偿实践。赵国壮研究了抗日战争时期自贡井盐场商融资问题,提出国家行库是盐业放款的主要力量,抵押贷款是重要的融资方式。
法学相关的研究应该是目前研究比较系统和深入的。徐文对比分析了自贡盐业契约档案与当代契约的异同之后,指出自贡盐业不仅形成了以权利、动产和不动产为混合标的物的契约模式,而且还出现了近现代才发展成熟的契约种类,比如盐业合伙契约、盐业凿井投资契约等;并认为自贡盐业见证了传统契约从古代向近现代的转变。吴斌不仅对近现代盐业的契约进行了分析,还探讨了盐业契约习惯法与成文法的互动关系,指出正是因为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影响,才促进了自贡盐业的繁荣。
此外,还有部分文献研究了承首人、作节等问题。吴斌、曾凡英和祝启对承首人制度的演变过程、权利义务关系、与地主和投资者之间的关系等方面进行了研究。陈丽研究了清朝和中华民国时期自贡盐井中“出山约”“上、中、下节约”两种契约形式,从自然环境、盐井开采技术及市场竞争方面探讨了此类契约产生的原因。此类契约有效地解决了客人和地主之间的矛盾,保证了盐井开采所需资金来源,分散了投资风险。徐文研究了作节制度中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日份转让的方式、利润分配的约定、风险成本的分担等问题。
回顾自贡盐业的相关研究,前期研究主要集中在历史学、法学等方面,重点围绕自贡盐业的历史地位、盐业契约的法律关系等内容展开,这些研究为后续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价值。自贡盐业研究中与金融相关的一部分,围绕留存的盐业契约档案的解读形成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其中关于金融问题的研究还是零散和不成体系的。总体而言:一方面,虽然各学科都有涉及自贡盐业的研究,但从金融学角度研究自贡盐业经济的未成体系,且研究深度尚显不足,依然依附于历史研究,更多的是在历史解读中穿插一些金融理论,而不是引用历史契约文件系统研究金融问题。另一方面,已有关于自贡盐业契约中所体现的金融问题的研究,大多运用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更多围绕契约属性进行研究,缺乏搭建全局性的金融分析框架、运用现代金融学理论、深度剖析契约中所体现的金融因素及其功能定位的研究,也未探讨各关联金融因素之间的动态演变关系。同时,已有相关研究的研究方法多以定性研究为主,缺少定量研究,更没有建立金融计量模型、通过对契约中相关指标量化深入分析金融因素对自贡盐业经济发展的影响。鉴于此,本书基于对自贡盐业凿井契约的研究解读,挖掘其中的金融因素及其相互作用关系,提炼和再现了由地主、客人、承首人、作节和押头银共同组成的自贡盐井开凿的独特金融模式,揭示和肯定了该金融模式对自贡盐业经济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这有助于我们理解并客观评价我国农耕经济中的金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