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研究方法与框架
藏族聚居区贫困与发展滞后是经济、政治、社会等问题交互作用的结果,其发生有别于他域,同理,“精准扶贫”收官后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也存在更多的约束性与难题,考虑到单纯的经济性分析不足以解释当地贫困与发展的复杂化与特殊性,本书拟从藏族聚居区特殊的地理与人文情境出发,采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融合政治、社会、文化、经济等多学科知识来透视其贫困的内在实质与特殊性,通过田野调查获取藏族聚居区贫困发生及“精准扶贫”工作开展的翔实数据与资料,整合经验与推理,深入藏族聚居区社会经济机制内部,分析、抽象、演绎当地贫困发生的诱因与治理机制运行难题,从而归纳并构建一个富有藏族聚居区地域特色的“自律性”发展框架。其中,规范分析方法主要在于运用管理学、公共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等多学科理论揭示藏族聚居区“精准扶贫”干预机制的内在蕴涵、理论基础与约束机制;实证分析方法主要是运用田野调查方法对藏族聚居区“精准扶贫”机制实施成效及“自律性”发展能力进行测度,同时从产出角度解析“精准扶贫”机制的有效性及后续发展机制的完善路径。
具体来说,本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引言。本章主要包括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研究目的与意义、研究方法与框架。课题由脱贫后藏族聚居区向乡村振兴战略衔接入手,指出新时代藏族聚居区发展需要强调可持续性、需求响应与内生发展等理念,而“精准扶贫”作为一种治理机制,要在新阶段得以继续运用,需要以“内发型”发展为指引进行机制再创造。而由“内发型”发展视角出发,研究拟在多学科交叉中,以田野调查为基础,通过建构适于藏族聚居区地域特征的“自律性”发展指标体系来考察其脱贫后的“自律性”发展水平,同时正视藏族聚居区发展的特殊性,找出阻碍藏族聚居区“自律性”发展的关键因素并给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
第二章,已有文献述评。本章从“精准扶贫”的内涵解读、个案剖析、困境解析、推进路径与发展能力评估几个方面梳理已有文献,指出已有文献缺乏藏族聚居区“深描式”研究,特别是对藏族聚居区制度运行基础与约束机制关注不足;且在“自我发展能力”主题上,研究成果十分有限,相关评估甚少反映“个体”“家庭”等微观主体“可行能力”变化,已有实证分析重能力水平测评而轻能力背后的形成机理、要素联动、驱动机制等的剖析。有效的干预既要了解工具的技术运用,也要了解工具的制度约束与功能,在藏族聚居区由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衔接的特殊时期,探讨藏族聚居区治理需注重“能力”建构,而基于藏族聚居区特殊情境,今后有必要以“内发型”发展理论为引导,对“精准扶贫”治理机制进行再创新,并以“自律性”发展能力为核心设计藏族聚居区发展道路。
第三章,“内发型”视角下“自律性”发展机制的理论阐释。本章在介绍“内发型”发展理论的基础上,从理论核心概念“地区范围”“当地人群主体性”“传统的再生”等出发,指出脱贫攻坚收官之后,藏族聚居区发展需要由“外源”转向“内源”,“内发型”发展理论与“精准扶贫”机制可有效耦合,藏族聚居区要实现乡村振兴,需要以“内发型”发展为导向拓展与重构“精准扶贫”机制:在尊重传统的基础上借助必要的外在资源与政策支持激活地区范围内当地人群内生性发展力量。脱贫后藏族聚居区工作重点不是资源、政策支持的精准配置,而是公共政策体系需要向“自律性”发展机制转型。
第四章,“内发型”发展视角下藏族聚居区“精准扶贫”成效考察。本章在梳理藏族聚居区脱贫攻坚历程的基础上,首先从资源投入、总体产出等方面总体考察藏族聚居区“精准扶贫”机制取得的成绩,阐明“精准扶贫”机制为藏族聚居区“自律性”发展创造了坚实基础;其次,结合区域客观的条件表征与微观农户的主观感受,以“内生发展能力”为考察导向,从资源独立性、文化自觉性、行动自主性三个维度构建了藏族聚居区“自律性”发展能力指标体系,并以四川、西藏为样本,测评脱贫后藏族聚居区“自律性”发展能力水平,借鉴“障碍度”框架分析其“自律性”发展困境的致因,找出当地人群“内生性”发展能力上的短板;最后,从“地方性”情境入手,分析藏族聚居区地理人文上的特殊性可能对其“自律性”发展带来的影响,从而弥补能力测评指标体系可能遗漏重要内容而导致的偏差。
第五章,藏族聚居区“自律性”发展困境的解析及出路。首先,本章从“内发型”发展理论所强调的“地区性”“自主性”“传统性再生”等理念,阐释“自律性”发展模式的要素联动机制,指出藏族聚居区“自律性”发展需要由内生主体、内生组织、内生秩序、内生资源共同形塑,阐明藏族聚居区“自律性”发展的驱动机制以及乡村精英之于“自律性”发展的影响机制,进而在系统交互、耦合中提炼藏族聚居区“外源”嵌入与“内生”整合的媒介,归纳出“政策”“资本”“贸易可达性”“乡村精英”是影响藏族聚居区“自律性”发展的关键因素。其次,本章对藏族聚居区“自律性”发展困境进行学理解释,指出藏族聚居区在“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衔接过程中,其“自律性”发展能力培育的阻力主要来自孱弱的“贸易可达性”、村级组织引领力与集体经济基础。最后,本章结合“自律性”发展的要素联动机制、关键因素,针对藏族聚居区“自律性”发展能力培育的阻碍因素、区域表征、特殊性,给出促成藏族聚居区“自律性”发展的可行路径。
综上,本书基本思路如下:
贫困作为复杂的社会建构,是多重权利、关系、利益、制度等相互介入的复合系统。对藏族聚居区“精准扶贫”机制及脱贫后发展路径的研究,需要超越技术、在综合的社会治理视域中进行解析。本书试图在“解释—测度—行动”的架构下完成藏族聚居区特殊的贫困生成与再生逻辑演绎,并基于特定条件约束探讨以培育“自律性”发展能力为导向的综合治理路径,具体如下:首先,由藏族聚居区“精准扶贫”推进难题引出发展与治理逻辑——有效的干预需要在制度约束下以“内发型”发展为指向(第一章);其次,在此基础上,回顾文献并阐释“内发型”发展视角下藏族聚居区“自律性”发展机制的理论基础(第二、三章);再次,借助治理的理论蕴涵,从区域客观表征与农牧户的主观感受出发,构建藏族聚居区“自律性”发展能力指标体系,并借此评估藏族聚居区“自律性”发展水平(第四章);最后,根据考察结果,立足藏族聚居区地域约束条件,以“自律性”发展为取向,在廓清藏族聚居区“自律性”发展的要素联动、驱动机制、关键因素后,从学理上解释藏族聚居区“自律性”发展阻碍力,进而给出促成藏族聚居区“自律性”发展的可行路径(第五章)。本书研究技术路线如图1-1所示。

图1-1 本书研究技术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