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最遥远的来信
窗外的知了声越来越吵,我已经没有什么心情继续敲键盘码字,出于一种烦闷的心情,我选择在自己正连载的小说中,那个读者疯狂喜爱的男二号,赐予他一个提前下线的结局,就像当年柯南道尔在自己的小说里“杀死”福尔摩斯一样,不过不同的是,柯南道尔只是厌烦了作家的生涯,而我只是单纯的想看读者流眼泪,再者说,我又不是柯南道尔,又不会被读者寄刀片。
当我带着一丝恶趣味敲下最后一行字,正得意洋洋的欣赏着自己的“罪恶行径”时,小助理敲响了我办公室的房门。
“进来吧。”
小助理走到我的办公桌前,将一封奇怪的信递到我面前,我只是瞥了这封信一眼,将信扔到了桌子的一边。
“东西呢?”我上下打量着这个刚入职的小姑娘,她是一周前被派到我手下打杂的毕业生,我向来是不喜欢这些年轻人的,他们给我的感觉总是那么朝气蓬勃,这让我这个阴暗潮湿的中年人感到刺眼,我管我这种人叫做“职场吸血鬼”,但我并不吸血,我只是讨厌阳光。
小姑娘叫竹瑶,某名牌大学毕业,当时面试的时候问她为什么选择来我们这里上班,她说她喜欢读小说,也想成为一名作家,而且她还指名道姓的说喜欢读我的小说,这话倒是不假,她居然能记住那些我很久之前埋在小说里的伏笔,说实在的,我都忘得差不多了。
就这样,这个叫竹瑶的姑娘就顺理成章的担任了我的助理一职,负责为我审核小说,也就是说她是我的第一读者,不过据我所知,她好像也很喜欢那个小说里的男二号,我很期待她读到那一章的表情,或者说要不再改改?毕竟她也是唯一一个能给我线下送刀片的存在。
“章老师,绿豆汤卖完了,我给您买了一份冰美式。”说着小姑娘就把一杯冰美式放到了我的办公桌上。
我看着那杯冰美式,再看看小姑娘正自顾自的擦着头上的汗,短袖的领口已经被汗水打湿,她出去的时间大概有四十分钟,但是距离卖绿豆汤的店只有来回十分钟的路程,想来她是跑了好几家店,最后实在没辙就买了杯冰美式,想到这,心地善良的我决定在小说里留个悬念,好让男二号在后面的故事里如闪电般归来。
“也行,冰美式和绿豆汤一样,都是豆子汤嘛。”
竹瑶“噗”的一声笑了出来,这姑娘温润如玉,笑起来的样子倒是有电视剧林黛玉的几分模样,我烦闷的心情也烟消云散了。
“章老师,那个,稿子怎么样了?”竹瑶略带着带着几分笑意问我。
“啊,你说稿子啊,我写的差不多了,不过我觉得还得加点伏笔,这样读者看起来才有意思。”
竹瑶倒是显得有点不高兴,我自然明白她是什么意思,我在小说里埋的伏笔和挖的坑实在是太多了,至今还没有补全几个,就因为这个事,网上有好几个帖子痛骂我是“老盗”,说我管挖不管填,我只能在他们的帖子下一一回复,发誓只要活着一定填坑。
“放心,我这章稿子填了好几个坑,回收了好几个伏笔呢。”我只能语重心长地给竹瑶解释,免得她给我两拳,据说她练过几年跆拳道和武术,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一听到填坑,竹瑶又恢复了那种林黛玉式的笑容,开开心心地回到自己的岗位等着审核我的初稿了。
在抱着以喝中药的心态下喝完一杯冰美式后,我完成了对稿子的修改,然后一键发给了竹瑶,剩下的事情就不归我管了。前几天灵感爆发,只一天就完成了好几天的稿量,再加上之前的一些存稿,我估摸着接下来可以休息二十来天,想到这,我那五十岁的灵魂终于得到舒展,四十岁的身体终于获得放松,对了,其实一个月前我刚过三十岁生日。
距离下班时间还有几个小时,就在我正无所事事的刷着手机,想着到哪喝一杯时,突然余光扫到了那封被我丢在一边的信件,这年头很少有纸质的信件送到我手里了,大多数读者都是在网上对我发表意见或者表达热爱,我已经有五六年没收到过实体的信了。
想到这,我放下手机拿起了这份“来自读者的信”,可只是一眼,我就愣住了,刚才接过信的时候信封背面朝上,所以看起来只是平平无奇,可当我翻到信封的正面,我这才发现,这封信上面居然密密麻麻的贴着大概三十种不同的邮票,几乎将整个信封正面都贴满,在一一扫过这些邮票后,我才在信封的右下角堪堪找到寄信人的信息:寄件人“吴有”
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像是鱼钩一般勾起了我的尘封已久的回忆,那是在十年前的一场小说作者见面会上,当时我已经靠着自己的第一本侦探冒险的小说获得了一定名声,在那场见面会上我见到了同行的前辈大佬,也碰到了一些写了好几年书却默默无闻的作者,其中就有一个人叫做吴有。
当时我对获得的“成就”沾沾自喜,觉得自己未来一定比这些在场的大佬更优秀更出名,至于那些没什么名气的作者,我当时管他们叫“小作家”。
吴有就是这样的“小作家”,他看起来面容枯槁,像是好几天未曾合眼,但他眼里带着一种奇异的喜悦的光,吴有找到我说,他正在写一本探险类型的小说,最近几个月在全国各地到处搜集写作的材料,尤其是那些奇闻异事,他问我想不想加入他的团队,因为他觉得我有成为大作家的潜力,更何况我本就是靠着探险题材的小说发的家。
当时心比天高的我自然是拒绝了吴有的邀请,吴有倒是没有显得多么沮丧,他给我留了个电话号码,说如果有想法就联系他,之后就离开了见面会,我当时觉得这个人神神叨叨的,并没有多在意,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还想让我给他打下手?门都没有。
这就是所有我与吴有之间的记忆了,就算我再绞尽脑汁,也实在想不起来和他有过什么交集,这十年里更没有主动联系过他,这使得一切变得更奇怪了:一个十年前与我只有一面之缘的人,为什么会在十年后给我送来如此怪异的信件呢?如果他能送信到我手里,就说明他是清楚我的工作地点以及我的办公邮箱,那他为什么不用电子邮件跟我联系,难道不是更方便吗?又或者说,他所在的地方不方便网络联系?比起他如何联系到我,我更好奇的是他为什么联系我。
于是我拆开了这封信件,信封里面有两页手写信,还有一片青色的羽毛,我将手写信和羽毛都倒在了桌子上,但就当我拿起那片羽毛的瞬间,它突然燃烧了起来,像是魔术表演里的小把戏一样,片刻间就燃烧殆尽,而且没有散发出那种毛发燃烧的异味,反倒是有一股淡淡的清香。
这并没有唬到我,要知道我以前还收到过比这更离谱的东西。起初我只是把它当成一个小小的魔术把戏,毕竟以现在科技水平,想要做出这种道具还是很简单的,比如可以快速燃烧的魔术扑克牌之类。
但当我开始读吴有写给我的信后,事情就变得不一样了。
这是一封邀请函,写信的人自然是那个“小作家”吴有,他在信里再一次邀请我加入他的团队,他在信里言辞诚恳,不知为何,我居然读出了一种请求的感觉,但当我再继续读下去时,信的内容就完全超乎我的想象了。
吴有说,他组建了一个五人的队伍,前往一个村子寻找当地民间的传闻故事,他们听说当地流传下来一本书,这本书在清朝年间由一位教书先生编撰而成,后来他们几经波折拿到了这本书,书里记载了这个村子自建成以来的历史,其中有段写到:
传说在唐朝年间,这一带火灾频发,每次失火总是毫无征兆,当地百姓扑灭大火之后,始终找不到火灾发生的源头,如此的灾难两年内从未间断,害得当地百姓叫苦连天,死走奔逃。
迫于压力,当地的官员们将此事上奏给朝廷,皇帝亲自派遣朝廷内的奇人异士前去查明真相,这些奇人异士中有一人名作“千里眼”,此人人如其名,可将千里之外的东西尽收眼底。
就在之后的一天夜里,火灾又一次突然发生,好在那“千里眼”看清楚了到底是何人纵火,居然是一只通体青色带有赤色斑纹且白喙的怪鸟,这鸟嘴中衔着火焰,从高空之中将火焰投掷而下,不偏不倚的就落在茅草堆上。
当众人扑灭火焰之后,有位见多识广的异士解释说,这鸟便是传说中的“毕方”,此鸟所到之处皆是火灾,如果想要阻止这怪鸟再来,只能在此地寻一片风水宝地建起村子,让村里的所有人世世代代都供奉“凤凰仙”,且村中之人名字中必须带有“凤”字,方可以请来百鸟之首压制住这“毕方”。
这正是吴有他们前去探寻的村子,信里还写道,这个村子本来起名做“凤凰村”,但是为了避皇上的名讳,所以起名做“来凤村”。
信中写到这里,吴有话锋一转,他说这一切并不是只是传说,而是真实的历史,因为他们不知从哪弄到了一只“毕方”鸟,随信附赠的那片羽毛就是从“毕方”身上取下来的,他还特意提醒我不要用手碰羽毛,否则就会立刻燃烧消失。
吴有的提醒并不是没有道理,只不过有点迟了。
信的最后,吴有再次劝说我加入他们的队伍,说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是扬名立万的好时机。很明显,吴有早在十年前就看出来我是个自负的年轻人,他也明白我当时想要的一切,所以他才会找到我,让我加入他们。
可十年过去了,我已经被现实打磨尽了棱角,只想守着自己的读者写一辈子小说,至于成名什么的我嗤之以鼻,不过有好的素材拿来写小说倒是很吸引我,所以我继续读了下去,想看看他有没有留下别的联系方式,十年前的电话号码我早就不知弄丢到哪里去了,直到我看见了落款:
“2010年8月11日来凤村吴有”
那正是十年前读者见面会后的一个月,也就是说,这封信原本在十年前就应该交到我的手里,可是不知出于什么原因,直到今天我才收到它,想到这里,我再也揣不住心中的好奇和疑虑:吴有和他的队伍在哪里?这封信为何十年后才送到?“来凤村”真的有传说中的毕方鸟?赌上探险小说作家的尊严,我决定要把这所有的一切都一探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