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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意志:
如果大自然没有目的,你我的自由意志是否真实?

大自然是否有目的?这一问题没有统一的答案,它取决于个人的世界观、哲学立场和信仰体系。

如果大自然没有目的,人类的目的是否可以被简化为基因的自我复制和繁衍?

让我们暂时忘掉自由意志,沿着时间逆流而上,去探索光的历史。

笛卡儿出生在1596年。他对现代数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因将几何坐标体系公式化而被认为是解析几何之父。笛卡儿是二元论唯心主义和理性主义的代表人物,留下了一句名言“我思故我在”(或译为“思考是唯一确定的存在”),提出了“普遍怀疑”的主张,是西方现代哲学的奠基人。他的哲学思想深深影响了几代欧洲人,开拓了欧陆理性主义哲学。

笛卡儿认为,人类应该可以使用数学的方法——理性——来进行哲学思考。他相信,理性比感受更可靠(他举了一个例子:我们在做梦时,以为自己在一个真实的世界,然而其实这只是一种幻觉)。

他从逻辑学、几何学和代数学中发现了以下四条规则:

1.绝不承认任何事物为真,只有我完全不怀疑的事物才被视为真理;

2.必须将每个问题分成若干个简单的部分来处理;

3.思想必须从简单到复杂;

4.我们应该时常进行彻底的检查,确保没有遗漏任何东西。

笛卡儿曾经在光学论文里,将光比作网球,当削球时,光会以不同的角度弹回。如同我们在初中课本里学到的一样,他解释了折射产生的光学幻觉,例如,人在叉鱼的时候,眼中的鱼和其实际的位置不一样。

笛卡儿的这个陈述是正确的,而他的“光在水中速度加快”的前提却是错的。

笛卡儿死后7年,一代天才费马收到一篇“关于光”的论文。该论文分析了反射定律,认为反射定律基于如下假设:自然将永远选择最短的路径。这意味着光会沿两个既定点之间可能最短的路径传播。

受此启发,费马提出了一个新的假设:鉴于该原理对研究反射有用,对研究折射会不会也有用呢?经历了历史上早期的成功数学建模,费马提出费马原理,开始时又名“最短时间原理”:光线传播的路径是耗时最少的路径。

费马原理更正确的称谓应是“平稳时间原理”:光沿着所需时间为“平稳”的路径传播。所谓的“平稳”是数学上的微分概念,可以理解为一阶导数为零,它可以是极大值、极小值甚至是拐点。

有趣的是,费马认为光在水中比在空气中传播速度慢。这一点与笛卡儿的观点相反。两人从直接矛盾的两个假设出发,却得出相同的结论,如下图所示。

正如小说《你一生的故事》里“我”的疑惑,人们最初也对费马原理表示难以理解,一个人也许可以通过计算,选择回家最快的路径,但是光为什么会偏向最快的路径?光既没有意识,也没有目的,根本不会在乎到达某一特定的点会有多快。

笛卡儿的门徒克莱尔色列对此提出反对意见,他在信中写道:

你建立证明所依据的原则,即自然总以最短的和最简单的方式行动只是一个理想原则,而不是一个实际原则,它不是,也不可能成为任何自然结果的原因。

克莱尔色列认为“自然没有意识”。自然不会在一些可能性中选择要走的路,考虑未来的结果。任何时候,它只发现一扇敞开的门,穿过之后,整条路已经确定,整个故事已经完成。这种世界观,即“决定主义”。

费马回应了这一质疑:

我不信任自然的神秘,也没声称过信任。它有我从来没有试图观察过的模糊、隐蔽的方式;在需要的情况下,我只是为折射问题提供了一些微小的几何帮助。

费马把数学模型与物理现象相联系。他认为该模型应该被当作科学家的工作工具,直到出现更好的模型。至于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应该留给哲学家考虑。正如他留下的“费马大定理”,经历了300多年,直到1995年才被证明一样,费马的以上立场,也极具现代性。

20世纪初,量子物理学认为,自然有时面临选择并随机解决:当遇到一些可能性时,它会抓阄。这看起来是很难接受的奇怪观点,连爱因斯坦都反驳道:“上帝不玩色子。”

与费马如出一辙,玻尔回答道:“我不知道,我正在说的是,使用量子力学和概率论,我可以做出非常精确的预测。”

20世纪初,少年费曼就读于法洛克卫高中。青年物理博士艾布拉姆·巴德因入不敷出,被迫来到费曼所在的中学教书,尽管他曾经师从名家伊西多·拉比。

巴德经常在课后与费曼讨论科学问题,他向费曼介绍了引人入胜的“最小作用量原理”,说它没有办法得到解释或证明,却在物理学中无处不在。

费曼说:“他只是解说,并没有证明任何东西。没有任何复杂的事情,他只是说明有这样一个原理存在。我随即为之倾倒,能以这样不寻常的方式来表达一个原理,简直是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多年以后,费曼提出了“路径积分”方法和费曼图。1965年,费曼因在量子电动力学方面的贡献,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

最小作用量原理应用于作用量的初始表述,时常被归功于皮埃尔·莫佩尔蒂。他分别于1744年和1746年写出一些关于此原理的论文。

但是,史学专家指出,皮埃尔的这个优先声明并不明确。莱昂哈德·欧拉在他1744年的论文里就已谈到这个原理。还有一些考据显示,在1705年,戈特弗里德·莱布尼茨就已经提出这个原理。

皮埃尔发表的最小作用量原理阐明,对于所有的自然现象,作用量趋向于最小值。他定义一个运动中的物体的作用量为A,即物体质量m、移动速度v与移动距离s的乘积:

p042

皮埃尔认为,自然界的行为就是要让上述乘积趋向于最小值。他又从宇宙论的观点来论述,最小作用量原理好像是一种经济原理。在经济学里,大概就是尽可能节省资源的意思。

尽管皮埃尔提出的原理在力学与光学领域得到了验证,可他的动机却是以该原理作为证明上帝存在的第一个科学证明。

这个论述的瑕疵是,并没有任何理由能够解释为什么作用量趋向最小值,而不是最大值。假如我们将最小作用量解释为大自然节省资源,那么,我们又怎样解释最大作用量呢?

此后,由于引入相空间,哈密顿和雅可比为最小作用量原理找到了正确的数学框架,并且发现该原理被错误命名了:作用量不是尽可能小(最小化)或尽可能大(最大化),而是稳定。

这让我想起了玻尔兹曼的观点:一个物理现象的发生,往往是因为在给定条件下,这一现象的发生具有相对较大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