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格沃茨之第一学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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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中世纪的徒步旅行

在前任坎特伯雷大主教给出的、算不上祝福的警告中,米尔丁一行人离开斯特普尼庄园,正式踏上了前往这个世纪不列颠的首都——温彻斯特的道路。

多亏了巫师发明的伸缩咒,有了特制的口袋,他们才不用背着沉重的行李,又或者多花一大笔钱雇佣牛车踏上这段旅途。

在这个时代远离自己出生的地方,在不同城市之间旅行,可以说是既耗费金钱,又承受着莫大的危险。所以一般来说,没什么家产的农民,基本上从生到死都没踏出过他所隶属的庄园一步,但是除了佃农之外的自由民等其他身份的许多人,实际上经常在城市间旅行。

最常见的是商贩,他们把不同地方的货物来回运送,以此来谋取生计。这在物资极度匮乏的中世纪,属于是一份收获不菲的职业。然后是信使,在这个到处打仗的混乱年代,从其他领地获得有关军事的及时信息,对于统治者来说是关乎性命的头等大事。

再之后是修士,由于各地风行圣徒的种种奇迹和传说,崇拜者们会把朝圣之旅当作自己获得救赎的一种赎罪方式,因此踏上了离家万里的旅程。

另外在特殊时期,比如每当战事发生,偶尔也会有受到征召的士兵,要前往冲突发生的地点集合作战。他们可以说是职业军人,比如像戈德里克这样的骑士,但也有部分只是遵从领主命令的普通农民。

不过这种动荡时期,走在路上的,多数还是拖家带口的流民。他们因为战争失去了稳定的生活,甚至家乡都被彻底烧毁,于是只能依靠举家搬迁到另一个市镇或庄园,重新依附于新的主人来获取一份稳定的生计。

国王和贵族们,可以是旅行最多、也最轻松的一批人了。毕竟他们拥有充足的物资,而通过姻亲关系散播的结盟网络,其实也需要通过频繁走动来维护。所以在贵族中,走亲访友是最常见的出行目的,而对于国王来说,他一年多数时间都带着他的宫廷,在全英格兰境内巡视各地的领主,以及关键地区的军事防线,以此巩固他的统治。

温彻斯特,就和伦敦堡一样曾经是罗马建立的城市,有个罗马化的名字叫文塔贝尔加鲁姆(Venta Belgarum),后来被现在的不列颠人占据后,被称作温坦赛斯特(Wintanceaster),意思是名叫温坦的堡垒。

公元871年,年仅二十一岁的阿尔弗雷德在这里加冕为王,也开启了他将分裂的不列颠统一的伟大征途,自此这里成为了历届英王宫廷唯一的常驻定居点,也就成为了实际意义上的首都。

从伦敦堡前往温彻斯特,是顺着泰晤士河沿西南方向行走,这一路上遍布荒野,除了一座修道院外几乎没有城镇,更没有宣称对这片土地拥有主权的城堡或庄园。

沿着覆盖在罗马时期荒废大道上的朝圣者之路行走,总共六十英里,约一百公里左右,山林遍布,方圆数里都见不到人烟。

米尔丁了解到,徒步旅行的速度大约是每日二十英里。这就说明,他们要走个三天三夜才能抵达目的地。

但看戈德里克和萨拉查的表情,他们似乎早就习惯于步行赶路,后来经过解释,米尔丁才知道一匹马确实是现在两手空空的创始人们负担不起的——

不多不少,刚好二百个便士。只比当初从古玛婆婆那里讨一个绘制符咒的机会便宜一点儿。

在遇到米尔丁之前,听说戈德里克是有一匹马的,但是要把马运送到海峡对岸的英格兰来,那实在是太不划算了,所以这位诺曼骑士不得不抛弃了自己的战马。

至于萨拉查,听说他其实并不是一个花钱大手大脚的人,但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他的身家比戈德里克这名骑士还要多上几倍。

米尔丁好奇地打探他的身份,但这位神秘的创始人,无论怎么盘问就是不愿细说。

问戈德里克,对方却偷偷告诉他——

萨拉查曾经是一名贵族,而且还是外国血统,并非英伦三岛的本地人。但是他却被爱尔兰的一所修道院收养,并且师承德鲁伊,所以保持着穿黑袍的习惯。

戈德里克说,他是在卡洛林帝国,也就是后来分裂成西法兰克的诺曼底公国首府鲁昂(Rouen),遇到的萨拉查。

关于萨拉查的过去,就连和他有过交情的戈德里克都知道的很少。

米尔丁问来问去,最后只得出一个结论:萨拉查的保密工作做的实在太好!

知道他身份背景的人,可能在这个世界上不存在!

“他就是那样,总是神神秘秘的。”戈德里克挥挥手,浑不在意地趟过一条溪流。

“但你只要知道,他是一个好人就行了……哦不对,好巫师。”

被戈德里克评价为“好人”的年轻人,在黑袍的兜帽底下瞪了他们一眼。

“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心大!”

萨拉查恼火地说。

“我们并不是只有三个人同行,而是带着一个心思叵测的罗马教廷来使。而且还是一个年纪轻轻就混成仪式圣会会长的家伙!”

戈德里克和米尔丁回头,看着刻意跟他们拉开一段距离的紫衣青年。

“他应该听不到吧……”米尔丁小声地说。

“就是就是!”戈德里克小鸡啄米似地点头。

看到萨拉查阴沉下来的表情,他又连忙赔笑:

“萨拉查,我这不是增进大家的感情吗?你不参加闲聊也就算了,这一路上徒步行走,要是没事干那可多无聊!”

萨拉查的脸更黑了:“……我为什么会找上你这种不靠谱的家伙共谋大事!”

他斗篷一旋,伴随着幻影移形的噼啪声,消失在了原地。

米尔丁目瞪口呆。

“戈德里克,我们既然能幻影移形,为什么还要靠走路旅行?”

“傻小子,幻影移形是有限制的。”戈德里克一拍他的后脑勺,解释道。

“虽然我们确实可以通过这个拉丁文咒语,移动很长一段距离。但首先你得清楚自己要降落的具体地点,尤其是得熟悉地形状况!”

“要不然当你落地的时候,被一株灌木丛刺穿了怎么办?又或者因为搞不清楚位置,某个器官不在原来的位置了怎么办?”

“那萨拉查为什么……”

“他那是不想跟我们待在一起,暂时跑前面去了。”

戈德里克指了指不远处的山坡。

“喏,你看——那里地形平坦空旷,又能从这里看清,是个降落的好位置。不过再远一点,以他小心谨慎的性格,就根本不会尝试了。”

“那能不能……”米尔丁还没问完,创始人就知道他在想什么。

“能不能这样一直移动,连续多次幻影移形?”戈德里克张开双手,耸耸肩。

“等你学了这个咒语可以试试,上一个我知道这样做的巫师,听说已经把自己切割成十三块不完整的肉块了,结果导致没人能给他收尸,还把道路上经过的普通人给吓了个半死。”

“魔力是否充足是一回事,多次幻影移形会让你的存在变得极不稳定。通常两到三次就是极限了……”

“这个咒语施展的越多,就越容易‘分形’。毕竟它的字面意思就是让你消失于无形嘛!”

“也不知道是哪个疯狂的巫师想出来的咒语。”

他忍不住吐槽。

“所以萨拉查说的是对的,你确实懂一些拉丁语。”

米尔丁是后来才搞清楚,原来诺曼底公国所说的诺曼法语,原来就是一种通俗化的拉丁语。

硬要类比的话,就像是不地道的拉丁语方言。

“懂得不意味着就能使用魔咒。”戈德里克感慨地说。

“我在教会里待得不够久,不像萨拉查经过了全面的咒语学习。我知道的拉丁文魔咒,来来去去也就这一个……幻影移形。”

“说起来这咒语还是萨拉查教我的,为的是让我们逃跑的时候跟上他的速度。”

“每学习一个拉丁文咒语,都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练习,最好还要掌握正确的音调以及手势。”

他介绍着,还不忘吹自己的如尼文咒语一把。

“不像如尼文魔咒,拉丁文咒语高度依赖魔杖施法,还是拿萨拉查举例子吧——对于像他那样强大的巫师来说,无声施法是出其不意置敌人于死地的高超技巧,但无杖施法?”

戈德里克摇摇头,用作为一名技巧娴熟的战士的立场点评道。

“无杖施法就是自寻死路。试问有哪个战士主动放弃自己的剑,就上战场和敌人肉搏拼杀的?”

“使用拉丁文咒语的巫师,在不使用魔杖的情况下施展出色的咒语,这确实证明了他高超的魔法技艺。不过,除了炫耀以外有什么用?”

“丢掉魔杖施展拉丁文咒语,需要花费更多功夫去引导魔力完成想要的效果。在战场上浪费自己的精力跟敌人较量,是极其不明智的。”

“原来是这样。”米尔丁发现了重点。

“所以在神庙发现我的时候,你居然能够无杖施法……这就说明你很厉害咯!”

“那是当然!”戈德里克得意地说。

“小子,你当我的学徒可是赚了!我不但是名巫师,还是个骑士!”

“我不仅要把失传已久的绝学——如尼文魔法教给你,还要教会你用剑——我的剑术在诺曼底敢称第一就没人敢称第二!事实上,我的家族……”

“有动静。”

噼啪一声,萨拉查忽然降落在他们面前。他的神色很是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