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与推进:后小康时代的乡村振兴——以河南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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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意义

乡村振兴是一个动态过程,这一战略的提出和全面推进源于过往的体制和今后的举措。2021年是“三农”工作重心转移的历史拐点、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6],在这个关键点上,准确把握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时代背景下如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构建广泛和公正的城乡权益共享,化解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社会主要矛盾,推进乡村振兴,共同摹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农村的美好蓝图,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一)理论价值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要使乡村振兴战略真正得到全面推进,夯实基础,必须深刻认识当前中国存在着普遍分化所形成的不平衡问题,即表现为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区农村之间发展不平衡,且农民内部之间分化也越来越大。本书基于发展这条主线,力求把握三个“新”: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首先,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即我国全面开启小康时代所处新发展阶段做出判断,结合2021年国家乡村振兴局的成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立法背景,对现阶段我国乡村发展的总体概况进行了客观的全局分析。其次,分别从乡村产业振兴、乡村治理现代化、人才振兴以及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四个层面剖析,并结合具体案例加以佐证,对照乡村振兴的“20字”总要求,研判未来乡村五大振兴各个层面的关键任务点。按照国家要求,未来的乡村振兴,不仅要实现“振兴”,而且是高质量的振兴,进而提出相应的政策与机制设计,并探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现实进路。由此,本书的理论价值就在于对推进我国农村农业现代化建设,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践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时强调,“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需要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我国经过快速城市化阶段后,目前城镇化率已超过60%,但截至2020年底,仍有2.8亿进城务工人员。这些进城务工人员大多数为农村户籍,且保留了在农村的住房和土地承包权;而另一部分没有进城务工的“中坚农民”以及没有能力进城的农户家庭(老弱病残家庭),则共同构成农村从事农业的主体力量。这些进城务工人员与从事农业的农村主体人口之间存在分化与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因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历史的必然要求。本书通过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蕴含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具体实践及成果的剖析,衔接乡村振兴“20字”总要求,研究了乡村经济产业振兴、乡村人才振兴、社会环境(治理有效、生态宜居)的促进机制和实现路径,为构建全面深入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的体制机制、政策框架和体系提供了决策依据。同时,中国的乡村具有人口总量大且分布复杂的特点,也决定了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因此,从这个层面上说,中国在新型城镇化继续快速推进中,实现乡村五大振兴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是高度一致的。当前,我国的乡村振兴战略正处于新时期的开局关键期,准确把握好乡村振兴的主要任务,将有助于我国到21世纪中叶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最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