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推理和演绎
以一个以上论点为依据,据此得出其他论点,被称作“推理”。例如,被称作“三段论”的推理就是从两个论点P和Q推导出论点R。(因为出现了P、Q、R三个论点,所以被称为“三段论”。)
P
Q
所以,R
此时,P和Q被称作推理的“前提”或“依据”,由P和Q推导出的R被称为“结果”或“结论”。使用“依据”或“结果”之类的词语倒是也可以,但本书中统一使用“前提”和“结论”。
问:这里为什么使用“P”这个字母呢?“A”或“X”之类的其他字母不可以吗?
答:可以,但“命题”在英语中是“proposition”,所以表示“命题”的时候最好还是使用“P”。
既有只有一个论点作为前提的情况,也有像“三段论”这样有两个及以上论点作为前提的情况。下面举几个例子。
例2
(1)朝岛是我父亲的姐姐。
所以,朝岛是我的姑母。
(2)稻叶是消防员。消防员是公务员。
所以,稻叶是公务员。
(3)梅林经常把“我就说嘛”挂在嘴边。“我就说嘛”是静冈方言。
所以,梅林一定是静冈人。
事先说明一下,例句中有时会使用人名,例句中的名字只是随机而定,请大家不要见怪。也请大家放心,我不会将名字用于诽谤中伤之类的例句。
来看上面的例句。例2(1)的推理中前提有一个。例2(2)和例2(3)中则有两个前提。不过,前提的数量并不是什么问题,现在要讨论的是例2中的(1)(2)和(3)的区别。
在例2(1)和例2(2)中,倘若认可前提也就必须认可结论。如果朝岛是我父亲的姐姐,那朝岛就是我的姑母(不是叔母)。另外,如果稻叶是消防员,消防员是公务员(地方公务员),那稻叶就一定是公务员,而不可能明明是消防员却不是公务员。
与此相对,例2(3)又如何呢?就算梅林经常把“我就说嘛”挂在嘴边,“我就说嘛”也的确是静冈方言,但能据此断言梅林就一定是静冈人吗?即便并非静冈人,也有可能因为长期在静冈生活而掌握了当地的说话方式,或者也有可能是受静冈的朋友影响。
例2(1)和例2(2)是倘若认可前提为真就必须认可结论也一定为真的推理。与此相对,在例2(3)中,虽然若认可前提为真则结论亦为真的可能性就会增大,但却不能说若前提为真则结论也一定为真。
我们将“倘若认可前提为真则势必得认可结论亦为真”这样的推理称为“演绎”。与此相对,倘若要大致找个词形容的话,“若前提为真则结论为真的可能性便会增大,但并不是说结论一定为真的推理”或可叫作“推测”。不过,本书要讨论的是演绎,所以,“推测”一词大家也不必特意去记。下面来练习一下。
练习问题2 下面的推理作为演绎正确的画〇,错误的画×。
(1)现在,AI比围棋名人或象棋名人还要厉害。
所以,将来AI会在所有方面都拥有胜过人类的才智。
(2)明天是江岛的生日。江岛现在19岁。
所以,江岛明天20岁。
(3)逻辑学家具有很强的逻辑性。小田切是逻辑学家。
所以,小田切具有很强的逻辑性。
(4)犯罪现场落了一颗校长的纽扣。校长也有作案动机。
所以,犯人是校长。
问:“错误的演绎”也是“演绎”吗?能称为“演绎”的不是只有正确的演绎吗?
答:不必太拘泥于措辞。不过,这里也为容易在意措辞细节的读者说明一下。演绎的定义是“倘若认可前提为真则势必得认可结论亦为真的推理”,所以,“错误的演绎”原本就不是演绎。因此,练习问题2最好写成“下面的推理是演绎的画〇,不是演绎的画×”。
提出此类问题的人虽然有点儿难应付,但似乎也更适合学习逻辑学。
问:曾看到“演绎”和“归纳”作为相对概念被加以说明,这是怎么回事呢?
答:归纳是将事例一般化的推理。例如,“之前养的猫都记不住训令。所以,猫是记不住训令的动物”之类的推理就被称为归纳。
因此,时常会看到将归纳和演绎相对照进行说明的情况,例如,将归纳解释为个别事例的一般化,而将演绎解释为“由一般性规律推导出个别性结论的推理”,如“兔子不冬眠。所以,现在喂养的兔子咪咪也不冬眠”之类的推理。
这的确是演绎,但除此之外,演绎还有很多其他类型。例如,现在19岁的人明天要过生日,所以,便据此得出其明天20岁的结论,诸如此类的情况则并非由一般性规律推导出个别性结论。
所以,要先声明一点,将演绎与归纳相对照进行限定性说明,其实是一种错误。
在这里要着重强调一点。
是否为演绎,取决于由前提推导出结论的过程。进一步讲就是,演绎的正确性与前提是否正确无关。请看下面的例子。
例3 狸是有袋类动物。雌性有袋类动物的腹部有育儿袋。所以,雌狸的腹部有育儿袋。
由于狸并非有袋类动物,所以,例3的前提是错误的。即便如此,如果认可这两个前提,那就得认可“雌狸的腹部有育儿袋”这一结论。也就是说,例3是演绎。说得再具体一些就是,例3作为演绎是正确的。
再举一个极荒谬的例子。例4作为演绎也是正确的。
例4 萝卜是鱼。鱼奔驰在草原上。
所以,萝卜奔驰在草原上。
虽然北海道有一种名为黄瓜鱼的鱼,但(我认为)并没有萝卜鱼,应该也并没有奔驰在草原上的鱼。因此,也并没有顶着绿色萝卜缨在草原上奔驰的萝卜。例4中全是错误,但是,作为演绎它却是正确的。
再来看一下演绎的定义。“倘若认可前提为真则势必得认可结论亦为真的推理”。该定义并未要求前提为真。(敏锐察觉到这一点的就可称为“逻辑学大脑”。逻辑学有时需要形成一些稍稍不同寻常的思维方式。接下来还会不断出现此类情况,敬请期待。)定义中说的是“倘若认可前提为真”,是否真的为真并不是关键,关键在于若其为真则会怎样。
请大家试想一下,如果萝卜是鱼,并且鱼奔驰在草原上,那么萝卜也就应该是奔跑在草原上。倘若认可前提为真则势必得认可结论亦为真,这种关系成立。也就是说,这是正确的演绎。
多数情况下,当推理被展示出来的时候,前提是否为真也会变得重要起来。为了突出前提为真的重要性,这里用到“论证”一词。此处所说的“论证”是指列出依据来展示结论。为了让结论具有说服力,要列出能够那么说的原因,也就是支撑结论之主张的依据。这种时候,依据就必须为真。倘若依据为假,由之推导出的结论再怎么貌似有理,该论证都不具有说服力。所以,论证的说服力与两点有关:一是依据为真,二是由依据到结论的推理过程具有说服力。再来看一下例2(2)。
例2(2)稻叶是消防员。消防员是公务员。
所以,稻叶是公务员。
将该例子作为论证来看的时候,情况就成了列出“稻叶是消防员”和“消防员是公务员”这一依据,进而主张“稻叶是公务员”。并且,为了令该论证具有说服力,需要依据为真,同时,由依据到结论的推理过程还得具有说服力。对于稻叶是不是消防员、消防员是不是公务员,调查一下便能够知道。此外,逻辑不关涉事实。如果“稻叶是消防员”为真,“消防员是公务员”也为真,“稻叶是公务员”则势必为真。逻辑的任务仅仅是确认这一点。我并不是想说依据的真理性不重要,只是要讲明分工:“依据是否为真,请去调查事实。逻辑关注的始终是推理过程的正确性。”
因此,例3(有关狸的推理)或例4(有关萝卜的推理),因为依据为假,所以,作为论证并不合理,但作为演绎却是对的。
问:是要将“依据”和“前提”分开使用吗?
答:哦,这一点我说明得还不够充分。论证的时候,为了强调若不为真则很麻烦,于是便称其为“依据”。与此相对,逻辑只关涉推理。所以,使用“前提”一词,是为了突出“若其为真”这一语感。
不过,请不必太过在意这一点,并且,也不必因出现各种各样的用语而感到麻烦。接下来我只讲逻辑,不会再使用“论证”和“依据”这两个词。不过,“倘若认可前提为真则势必得认可结论亦为真的推理”这一演绎的定义,并不要求前提真的为真,大家要理解这一点。
我刚刚已经较为深刻地谈到逻辑的核心问题了,就是“逻辑不关涉事实”这句话。
虽然刚刚已经说明过了,但这里还想再强调一下。逻辑只关注是否能够由前提得出结论。至于前提是否符合事实,应该自己去确认,或者去翻书查一查,又或者去问问自己信赖的人。也就是说,即便不了解狸是否为有袋类动物、消防员是否为公务员这类事情,也能够确认相关推理作为演绎是否正确。待在房间里,事实调查交给别人,自己仅仅凭借推理破案的侦探被称为“安乐椅侦探”,而逻辑学连进行事实调查的助手都不需要,所以,它是一门彻底的安乐椅学问。我甚至觉得可以夸张地说,即使无知,只要头脑好使也能够成为逻辑学家。
下面来做一下练习。
练习问题3 下面的推理作为演绎正确的画〇,错误的画×。
(1)天空树在巴黎。巴黎在英国。
所以,天空树在英国。
(2)哲学家都是懒汉。蒲田是哲学家。
所以,蒲田是懒汉。
(3)中华料理中不使用大蒜。土豆炒肉是中华料理。
所以,土豆炒肉中不使用大蒜。
重点用语
演绎:倘若认可前提为真则势必得认可结论亦为真的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