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源起
第一章
以此入手,向毒品开战
每一代人都不免犯错,有时错误造成的危害相对较小,或者可轻易弥补。但走错一步不时也会造成破坏性的影响,让后人难以置信地摇头。“他们当时是怎么想的?”我们彼此探询,“他们怎么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们望着前人丢下的烂摊子——那些失败的政策和破碎的生活,心想,这本可避免。
禁毒战,包括转向更为严厉的量刑,可能会被判定为走错的那一步。
如今,人们普遍认识到,禁毒战已经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破坏,尤其对低收入的非裔美国人社区而言,这一群体正是禁毒战的主要目标。作为较早反对禁毒战的法律学者,迈克尔·汤里在1995年曾说过:“该举动不必要地断送了数十万身处社会底层的年轻美国黑人的前程,明知如此却一意孤行。”[28]汤里发表上述言论后的几年内,他所抨击的政策变本加厉。尽管黑人吸毒者并不见得比白人吸毒者多,但与白人相比,黑人更易因涉毒而遭到逮捕、定罪和监禁。[29]虽然在多数毒品交易中,黑人在街头贩毒活动中的影响大于白人,但最权威的研究表明,这并不能解释收监比例中的种族失衡问题。[30]涉大麻案中的种族差异尤为明显。在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2010年因藏有大麻而被捕的黑人比例是白人的八倍;同年,该市执法部门针对私藏大麻进行了5 393次逮捕——每天近15起。[31]
问题由此产生:黑人到底出于什么原因支持禁毒?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得回到禁毒战尚未一发不可收拾之时,得回到收监率大幅上升从而导致美国关押了全世界最多的囚犯之前的时期。20世纪70年代初期至中期,如果某项政策将导致许多年轻黑人背负污名,损害他们的未来,一个黑人数量居多的城市还可能对这项政策说不。而这个城市当时的选择预示了非裔美国人严惩犯罪运动的后续走向。
“嘿,我们没拿到应得的四十亩地一头骡,”[32]放克乐队“议会”的主唱乔治·克林顿唱道,“可我们确实得到了你,CC。”“CC”即巧克力城,巧克力城即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33]。美国还有不少“巧克力城”——“我们还有纽瓦克,我们还有加里,/有人告诉我还有洛杉矶,/我们还在争取亚特兰大”——不过,特区是最特殊的。正如克林顿所唱:“你是首都啊,CC。”
那是1975年,哥伦比亚特区的黑人公民占全市人口的70%,大家有庆祝的理由。自重建时期起,首都市民任何有效的自治权都被国会剥夺了。特区受制于来自南方的民主党人,而他们绝不会在一个拥有如此多黑人的城市里赋予市民任何自治权。20世纪五六十年代,众议院的哥伦比亚特区委员会由来自南卡罗来纳的众议员约翰·L.麦克米伦执掌。作为一个公开的种族主义者,他把特区当作自家的种植园,还把同自己一样反感黑人的亲信安插进当地政府。[34]
然而,麦克米伦等白人至上主义者逐渐丧失了对黑人命运的掌控。黑人在全国各地当选市长,这表明了美国当时正在发生的改变。1967年,卡尔·斯托克斯在克利夫兰当选,接着,1970年肯尼斯·吉布森在纽瓦克当选;三年后,洛杉矶的汤姆·布莱德利、亚特兰大的梅纳德·杰克逊和底特律的科尔曼·扬分别当选。[35]哥伦比亚特区也随之迎来了自己的转机。1973年,国会通过《哥伦比亚特区自治法案》,定于1975年1月生效。[36]尽管这个自治法案远没有赋予当地完全自治的权力,但它赋予当选市长实质性的行政权——包括对警察局的掌控——同时,市议会拥有了至关重要的立法权。[37]
1974年11月5日,选举开始。两个月后,1975年1月2日,哥伦比亚特区百年来首位非裔市长沃尔特·E.华盛顿在首位非裔最高法院大法官瑟古德·马歇尔的见证下宣誓就职。(在当选前,华盛顿一直担任“指派市长或专员”一职,这基本上只是礼仪性职位;即便是这样有限的地位,仍然惹恼了众议员麦克米伦,他给华盛顿的办公室送了一卡车西瓜以示抗议。)马歇尔同时见证了特区首届民选议会的就职仪式,其13名议员中有11名是非裔美国人。在这些人身后的舞台上,一支警察乐队演奏了马文·盖伊的《让我们开始吧》。特区政府大楼里举行了一场公众招待会,市民蜂拥而至,向新当选的官员表示祝贺,在纪念品单子上收集这些人的签名。杰拉尔德·福特总统通过代表发来一份声明,宣称“华盛顿本该享有的权力终于回到了华盛顿……每个公民都享有参政议政的权利”。因此,“议会”乐队新发专辑《巧克力城》的主打歌副歌歌词部分反复出现“得到你”,确实再合适不过了,而专辑的封面设计也恰到好处地以涂满巧克力的林肯纪念堂、华盛顿纪念碑和国会大厦为主题。主打歌甚至在开头不无调侃地预测道:“现在它还叫作白宫,不过这也只是暂时的。”[38]
1975年,谈到哥伦比亚特区的种族构成,白人占主导的仅为第三选区。这意味着,任何一个打算在新一届议会中占有一席之地的白人候选人都得有足以吸引黑人选民的履历。而在涵盖了肖街、U街及哥伦比亚高地等社区的第一选区,出现了这样一位候选人,他将在这个刚得到赋权的城市引发一场关于刑事司法的辩论。
戴维·克拉克毕业于霍华德大学法学院,他是那里为数不多的白人学生之一。拿到学位后,他在马丁·路德·金博士的南方基督教领袖联盟驻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办公室谋到一份工作。几年后,他自己开了律所,代理弱势群体的案子,很快便树立了声誉。一位朋友回忆说:“假如惹上麻烦,谁都知道要去找戴维·克拉克,因为不必付律师费。”[39]
自治法案刚出台,克拉克便热切地参与了市议会议员的竞选。他的竞选是典型的草根式竞选:总部设在他那间一居室的公寓内,没有金钱的助力,全凭一腔热情。特区的选民最终被克拉克的真诚与同情心,还有他一直致力于民权运动的坚持所打动,就职仪式当天,他作为市议会仅有的两位白人议员之一宣誓。[40]
克拉克一上任就将注意力移至他认为最紧迫的工作上,当时哥伦比亚特区大都会警察局不断加强涉大麻案件的执法力度,涉大麻拘捕数量由1968年的334次跃升至1975年的3 002次——增加了近900%。[41]而被捕者中的八成都是黑人。他们一旦有了案底,前途也就毁了,进而很难找到房子和工作,也很难获得公共福利或申请到学生贷款。
克拉克当选议员时,正赶上全美掀起一场大麻除罪化的运动。现在说起禁毒战,我们经常想到理查德·尼克松。1971年他曾放话,要对美国的“头号公敌”(即毒品)发起“全力以赴的全新攻势”。[42]但尼克松的这一轮攻势主要针对更易上瘾的烈性毒品;人们常常忘记,在同一时期,许多人努力使少量持有大麻成为民事违法行为(会被开“罚单”),而非刑事犯罪(会遭逮捕入狱)。这场运动赢得了广泛的支持,到1975年,大麻除罪化似乎完全可以实现,甚至成为必然。[43]
支持者来自众多领域。1970年,根据《受管制药品法》,大麻与药物滥用全国委员会成立。这是一个被《华盛顿邮报》视为“由保守派主导”的调查机构。随后两年内,委员会举行了几十次听证会,授权了50余个研究项目,有些成员甚至亲试大麻。[44]委员会于1972年公布了最终报告《大麻:一个误解的信号》,这份报告被大肆宣传。让许多观察者料想不到的是,报告对大麻采取了更加包容和理解的立场。报告宣称:“试验性或间歇性使用这种药物对公共健康造成的危害极小,不应对此过分紧张和关注。”[45]
尼克松总统认为该报告太过宽容,即刻予以否定。[46]不过,该报告让各州的大麻除罪化支持者士气大振,他们已经在州一级取得了一些进展。俄勒冈于1973年宣布大麻除罪化;两年后,加利福尼亚、科罗拉多、俄亥俄和阿拉斯加纷纷仿效。这项运动还得到了一些意料之外的支持:包括威廉·F.巴克利本人及其极端保守的杂志《国家评论》,该杂志1972年的一期刊登了封面文章《时机已成熟:废止大麻管制法》。[47]1977年,吉米·卡特总统准予对此进行联邦立法,要求国会将少量持有大麻除罪化。“对个人持有某种毒品进行的处罚力度,不应超过吸食该毒品对其造成的危害。”卡特曾向国会如此表态。[48]
尽管全国部分地区的态度发生了这种自由化的转变,但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警察没有放松,他们聚焦于本城的黑人社区。[49]被逮捕的人中80%都是黑人,如此失衡的比例在一个70%人口都为黑人的城市也许并不过分,不过,戴维·克拉克认为,这一比例恰好证明了一个要点。在白人人数占绝对优势的州,如俄勒冈和缅因,大麻除罪化事关公民自由和个人自主权;而在黑人人数占主导的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是事关民权和种族平等的要务。降低处罚力度在全国是大势所趋,哥伦比亚特区警方对大麻持有者的逮捕量却大幅增长,一言以蔽之,其所作所为令人恼火。
涉大麻抓捕量统计
来源:杰里·V.威尔逊:《哥伦比亚特区打击犯罪:1955—1975年》,华盛顿:美国司法部1978年版,第77页,表7—21
所幸,克拉克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职位改变现状:他成功当选后,受命执掌特区议会的司法和刑法委员会(常简称为“司法委员会”)。他很快便将矛头对准了特区的大麻管制法规:1975年3月18日,克拉克推出一项提案,废止对大麻持有者可能采取的入狱服刑惩罚。取而代之的是,任何持有大麻不足两盎司者,将被处以100美元罚金。[50](当时,持有大麻的最高刑罚与贩卖大麻相同——一年监禁,1 000美元罚金。如再犯,最高刑期增加至十年,并处以5 000美元罚金。)[51]克拉克还建议警察多开传票,少逮捕。
要想让这份动议得以通过,克拉克只能说服自己的黑人同僚(以及特区的黑人市长沃尔特·华盛顿),请他们从民权角度看待此事。于是,克拉克于7月16日召开司法委员会听证会,利用文献资料证明了种族失衡对哥伦比亚特区涉大麻逮捕及刑事起诉产生的影响。数位证人做证支持提案,包括特区高等法院法官查尔斯·哈勒克。哈勒克曾做过检察官,却放弃了严惩犯罪的立场。据《华盛顿邮报》报道,20世纪70年代初,他“蓄起胡子,留起中长发,在一些人看来,他一改往日检察官的立场,转而开始力挺被告一方”。[52]哈勒克和克拉克一样是白人,也和他一样目睹了特区的刑事司法体系总是针对年轻黑人男性。哈勒克对大都会警察局选择性执行大麻管制法规尤为不满。他很肯定地说,警察“例行”拦下载有一名以上黑人男性的车辆,接着“对他们盘问、搜身”。哪怕仅发现了一支大麻烟,警察都会得意地将整整一车黑人青年抓进警察局。“他们在烟灰缸里碰运气,只要发现一个大麻烟蒂,”哈勒克做证时表示,“就有理由实施逮捕。”[53]
其余证人还证实,在特区针对大麻管制进行选择性执法的,还远不止警察局。据华盛顿“城市联盟”呈递的一份研究报告证实,检察官更倾向于追究牵涉黑人被告的案件,而驳回牵涉白人的。即使在控制了就业情况和教育程度之类的变量后,这种差异仍然存在:有工作的黑人比有类似工作的白人更有可能受到惩罚;黑人学生的境遇也比白人学生的更糟。[54]
证人一致认为,最具毁灭性的影响是:相对轻微的违法行为导致伴随终身的污名。许多证人都引述案例表明,对情节较轻的涉毒案犯的定罪,其所引发的附带损害可能比任何法官量刑都更为致命和持久。这样的例子放到今天也并不陌生。特区“联合之道”主席文森特·鲁克斯博士指出,自被捕之日起,违法犯罪即成为黑人男性的负担,如梦魇一般长期困扰着他们。他痛斥刑事司法体系“用犯罪记录几乎毁掉一个人的一生”,并强调该体系“刻意起诉和恐吓黑人男性”。[55]哈勒克法官则认为,加强大麻管制最终导致“留下被捕记录甚至犯罪记录的年轻人被污名化了”。他进一步指出,即使这些年轻人中的大多数人能躲过牢狱之灾,他们在求职、申请住房或申请入学时也得坦承有过上述记录。一条犯罪记录往往从实质上导致黑人男青年无法就业,从而形成恶性循环,诱发向下的犯罪螺旋:哈勒克认为,上述黑人男青年中有些不免“迁怒于社会”,找不到工作使他们深受打击。他们“或许游手好闲,小偷小摸”——一夜之间,他们走上了邪路,“越走越远……最终身陷洛顿监狱,自由遥遥无期”。[56](在本书所涉及的大部分时期内,哥伦比亚特区囚犯的服刑地点为位于弗吉尼亚洛顿的洛顿管教所。)
尽管在大麻除罪化的斗争中,种族平等是一个核心要素,但克拉克及其支持者并未止步于此。他们的另一关键主张是,大麻危害性远不及其他毒品,将其刑事化就是矫枉过正。马萨诸塞州的莱斯特·格林斯普恩博士致力于消除“许多和大麻相关的错误认识”。[57]他对市议会陈情,大麻并不具备成瘾性,不会导致精神错乱或大脑损伤,不会导致更严重的毒品依赖,也不会让人无心奋斗。[58]对于吸食大麻是否对身体造成危害,其他专家的态度模棱两可。但所有专家一致认为,针对少量大麻的刑事定罪,其后果远比大麻本身严重。正如美国国家药物滥用研究所的罗伯特·杜邦所言,政府可以通过多种手段打击滥用大麻,而要凭借刑事司法达到目的,就其附带成本和造成的恶劣影响来看,根本毫无意义。[59]
听证会结束前,克拉克及相关证人有力地证明了哥伦比亚特区为何应加入各州行列,降低对大麻的打击力度。市议会借助废止对少量大麻持有者的刑事惩罚,能够表现出鲜明的种族平等立场。大批黑人公民能摆脱被捕和判刑对他们的人生造成的阴影,而与大麻潜在危害相适应的惩罚措施或许也能得以实行。如此看来,克拉克的提案似乎成了显而易见的选项。那么,可能的障碍是什么?
是海洛因。50年前,海洛因对美国的城市造成了灾难性的重创,然而,现在人们似乎已经淡忘了。我在法学院课堂上说到禁毒战时,学生都以为我指的是针对“快克”的应对措施,20世纪八九十年代,“快克”曾在黑人社区肆虐成灾。有部分学生亲身经历了那场“快克”瘟疫,其他人则是通过相关书籍或影视作品管窥其情形。我告诉他们,海洛因之于60年代,就相当于“快克”之于80年代末,他们却都一脸茫然。这种记忆缺失是有代价的:略过海洛因的那段历史,也就无法理解非裔美国人对禁毒战的态度。
哥伦比亚特区一直深受海洛因之困——1955年的一份政府报告指称该市的毒品问题“严重而惨烈,代价高昂,前路凶险”——这个问题在20世纪60年代末更是演变成一场流行病。这个城市里贫困的黑人社区逐渐被海洛因吞噬。哥伦比亚特区中央拘留所(通常被称为“特区监狱”)的研究报告反映了问题的严重性:20世纪60年代初期至中期,新入刑的犯人中染上海洛因毒瘾的不足3%。但自1967年起,这个比例激增,到1968年涨了两倍,而至1969年2月又涨了两倍。至6月,服刑犯人中瘾君子的比例达到了令人震惊的45%。[60]就整个城市而言,吸毒者数量由1970年初的5 000人,到当年圣诞节前已增加至1.8万人。到1971年,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海洛因成瘾者人数竟然是整个英格兰人数的15倍之多。[61]
这些成瘾者几乎全都是年轻的黑人男性,其中不少人高中即辍学。“城市联盟”前执行主席惠特尼·扬警告称,年仅十一二岁的孩子正在因过量吸食海洛因而死亡。[62]而海洛因毁灭的不仅是吸食者本人的生活:每个刚染上毒瘾的人都仿佛变了一个人:神情恍惚,工作没有着落,常常陷入绝望,如何让自己保持吸毒时的快感成了他们追求的首要目标。一份针对哥伦比亚特区及其他三个城市的研究数据表明,海洛因成瘾者平均每年犯案300余次。[63]这些城市贫困的黑人社区遭到了多种破坏:因过量吸食毒品而死亡的青少年人数猛增,父母掩埋了自己的亲骨肉;抢劫和盗窃肆虐,居民们待在家中,门窗紧闭;年轻的成瘾者走投无路,只能偷亲戚的钱,致使家人反目。[64]
海洛因在哥伦比亚特区引发的这场“流行病”得到两种回应。首先,政府从公共卫生入手,加强戒毒治疗,淡化惩戒。该方案由杰罗姆·杰夫首倡,他是尼克松政府“预防滥用药物特别行动办公室”主任。他提倡使用“美沙酮维持疗法”,在政府规定的剂量范围内,向成瘾者免费提供一种人工替代品,即40毫克到80毫克政府管制美沙酮的“稳定剂量”。仅有几个成瘾者成功戒掉了毒瘾。不过,该方案为社区带来了好处,吸毒者用美沙酮替代了海洛因,进而不再需要靠抢劫或偷盗维持他们的这一特殊癖好。[65]杰夫的追随者罗伯特·杜邦在特区周围成立了多所美沙酮维持疗法中心,收治海洛因成瘾两年以上的成年人,每天由专业的医护人员提供稳定剂量的美沙酮。[66]
第二种回应来自当地的社会活动家、社区领袖及黑人团体,其中以黑人民族主义者哈桑·杰鲁—艾哈迈德最为突出。他身材高大瘦削,喜欢别人称自己“哈桑”,曾以卖假发为生。他高中辍学,吸过毒,也在联邦监狱坐过牢,最终这些经历使他转变为一名坚忍不拔的禁毒斗士。[67]
哈桑同杜邦一样,都认为海洛因是特区的首要威胁,而美沙酮可以作为解决方案之一——但二人的分歧也由此产生。哈桑认为美沙酮仅仅是戒除海洛因的缓兵之计,应该严格管控,使用最小剂量——恰好够消除海洛因造成的痛苦——并且最多只能使用几个月。[68]他还认为美沙酮维持疗法不过是另一种依赖形式罢了。[69]
哈桑拒绝“美沙酮维持疗法”,也就摒弃了杜邦式禁毒的内核。成瘾者以美沙酮替代无疑降低了犯罪率,这点哈桑并不怀疑,但让他无法接受的是大量黑人公民整日神志不清,完全靠政府提供的毒品度日。他宣称:“当后人为这段历史盖棺论定时,会感到沮丧,会说美国解决了所有问题,唯独留下了毒品问题。任由敌人在她青春年少的时候即开始毒害她,直至死亡。”[70]哈桑认为犯罪是毒品成瘾的一个症状,美沙酮维持疗法治标不治本,不如寻求根治的方法。他的诉求在特区广大黑人中引发了共鸣。正如《华盛顿邮报》首位非裔专栏作家威廉·拉斯伯里所言:“某人过去对海洛因上瘾,现在对美沙酮上瘾。街上的治安或许有了些许改善,瘾君子的生活却鲜有起色。”[71]
哈桑于1969年5月创立了“黑人发展中心”,它迅速成长为特区最激进的反毒组织之一。与哈桑相关的组织还包括“联合摩尔人共和国”和“黑人自由志愿军”,黑人发展中心同这些组织紧密合作(哈桑自称“指挥官”),其在鼎盛时期拥有七百余名成员,很多人和哈桑一样,曾经是瘾君子。[72]黑人发展中心之所以迁怒于杜邦的“毒瘾治疗管理中心”,根本原因在于美国那段奴役黑人的历史。哈桑及其同僚认定白人想要让黑人染上毒瘾,如此便能摆布他们。在黑人发展中心看来,美沙酮维持疗法赤裸裸地表明了白人奴役黑人的企图。黑人发展中心制作了一系列海报,贴遍全城,谴责海洛因成瘾就是“1969年的奴隶制”。[73]该组织共设有三个外勤办公室(f ield off ice),可以为戒毒初期的成瘾者提供住宿,并提供后续长期的教育和咨询计划。其中一个办公室外面的标牌上写有如下标语:“我们不要美沙酮维持疗法,我们为您提供戒毒治疗”。[74]
杜邦和哈桑对毒贩的看法也大相径庭。杜邦认为自己的美沙酮方案会让海洛因市场萎缩;而黑人发展中心对海洛因替代品毫无兴趣,只求所有毒品统统从街面上消失,这也意味着驱赶将毒品带入市面的毒贩成为他们的首要目标。而白人毒贩是终极目标,其中不少人与黑手党有勾连,在全国的毒品分销网络中处于顶端位置。正如黑人发展中心号召武装对抗的海报所断言的那样:“能挫败那帮白脸狗,阻止黑手党向我们的家人和在校学生非法贩售海洛因等毒品的,唯有我们自己。”[75]
黑人群体内部也有一帮败类,即黑人街头毒贩。他们受到白人的控制与利用,与其同流合污,进而臭名远扬。对此,黑人发展中心的一份传单描述得再清楚不过:“我们还得对付自己人里的叛徒,他们空有一副黑色皮囊,替白脸狗贩毒,让我们的男孩和女孩沦为小偷和娼妓。”既然美国从不关心穷苦黑人的死活,那么捍卫黑人社区的责任就落在了诚实守法的黑人居民身上。要“收拾”这些叛徒,就得等这些人作奸犯科的时候,给哈桑设立的匿名热线打电话。“无论在哪儿,只要看到就告诉我们。我们来应对,”传单上写道,“我们只会当面警告一次。如果他们不立刻收手……我们会让他们收手!!!”[76]
虽说毒贩在黑人群体中如同过街老鼠,海洛因成瘾者也难逃责难。哈桑的黑人发展中心很少容忍成瘾者,特别是那些为吸毒不惜以身试法的人。黑人发展中心奉劝他们罢手,并为他们提供一次戒毒的机会。拒不合作者往往被交给警察,或者被殴打。哥伦比亚特区未来的市长马里恩·巴里讲了一件事,从中可以看出他和哈桑一样对瘾君子已忍无可忍。巴里于1967年创立“尊严”项目,旨在帮助特区无特殊技能的年轻人找到工作。该项目同时也向瘾君子开放,他向特区政府工作人员卡罗尔·哈维表达了自己的疑虑:“该死的毒虫连自己的亲妈都要偷。”他说:“我不知道是否应该让这种人参与到项目中来。”[77]
尽管哈桑赞成对毒贩施以惩罚,但同时他也呼吁从根源上遏制海洛因之祸的蔓延,包括改善学校教育、与种族主义斗争,并提倡黑人确立一种责任伦理,崇尚勤奋、学识和自律。从这个角度看,哈桑的解决方案似乎兼顾“以上所有”,同时对付吸毒成瘾与毒品犯罪两大问题。[78]因此,黑人发展中心一方面推广戒毒计划和工作培训,另一方面与警方合作,对毒贩围追堵截。(借用一位联邦检察官的说法,哈桑是一个“勇敢坚忍”的线人。)[79]
哈桑认为,警方并没有尽到责任,以确保黑人社区不受毒品交易的侵害。“我们环顾四周,发现街边有个男子在出售毒品,他把毒品卖给了学生。”哈桑这样描述,而警察却常常以“技术性细则”搪塞,或摆出官僚做派不作为。[80]黑人发展中心无须理会宪法,也不受制于官僚体制,只相信黑人社区赋予了它可以采取任何必要措施以阻止毒品交易的权力。[81]其成员熟知这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每一条街巷,对藏污纳垢的交易场所也了如指掌。于是,在警方不作为的时候,这支影子部队就打算介入了。
黑人发展中心的传单,1969年。
如今,像哈桑这样的人已经不多了。他那种激进的反毒品方式,他的那套说辞都如潮水般退去。然而,这在20世纪70年代很普遍,并且不仅限于特区。和特区一样深陷毒品之祸、犯罪频仍的底特律,也出现过类似的言论。[82]在为科尔曼·扬当选底特律首任黑人市长而举行的祈祷早餐会上,达蒙·基斯法官就敦促扬解决犯罪蔓延的问题:“你这一届政府要想方设法,将为害地方的罪恶连根铲除,将犯下谋杀、强奸和伤害罪的恶人一网打尽。”基斯认为,这其中包括追踪“毒品贩子”,“必须曝光他们,必须让他们接受审判”。[83]扬在基斯之后登台发言,台下聚集着两千多名听众,其中大部分是黑人。扬向他们保证自己将尽心尽力。“我刚发布了一则‘公开警告’,警告所有毒品贩子、所有窃贼、所有抢劫犯:是时候离开底特律了。”[84]
全国有不少黑人反毒品活动组织都以纽约哈莱姆区为基地,它们应教会领袖、社区组织和当地黑人媒体的要求,以顽强务实的态度对抗那场海洛因之祸。哈莱姆的反毒联盟领导人奥比利亚·邓普西是一名牧师,迈克尔·福特纳在其《黑人,沉默的大多数》中曾对他有过描述。[85]和哈桑不同,邓普西并不认同“全方位”解决方案。“要解决美国的毒品问题,唯有执法一条路。”他曾在纽约黑人主流报纸《阿姆斯特丹新闻报》上如此断言。邓普西牧师要求市、州及联邦政府增派警力以清除街头海洛因交易,同时要求对吸食者和毒贩都处以重刑。他还呼吁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在远离市区的地区开辟医疗中心或市民看护营,把每一个臭名昭著的毒虫和恶棍赶出城区”。邓普西的愿景是通过监禁改造罪犯,把他们关起来,“至少关个十年,同时适当进行帮扶,让这些不幸的人得以自救”。[86]与此同时,遵纪守法的黑人也得武装起来。1971年,他在自己家附近被人用刀刺伤,伤口在眼睛上方。自那之后,他即呼吁哈莱姆的居民携带武器,以“抵挡这帮暴徒”。[87]
海洛因肆虐,人们又恨又怕,邓普西正是抓住了这一心理。无独有偶,1973年正值犯罪狂潮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席卷特区之时,“公民打击犯罪总动员”是美国有色人种促进会的下属机构,总部设在纽约,它敦促政府“为犯下抢劫行凶、贩毒及一级谋杀的罪犯加刑,延长最低量刑期”。同年,《阿姆斯特丹新闻报》主张对“贩售硬性毒品却未吸食者”施以强制性终身监禁。该报社编辑将毒品交易视为“对我们的社区实施的无差别谋杀,冷酷无情,处心积虑,早有预谋”。[88]
回顾三个城市的反毒运动,好斗与激进是其话语体系中所共有的也是最显著的特色。这是一个新兴的黑人国度,塞尔玛和沃茨的硝烟犹存;黑人依旧是少数族裔,频繁遭遇攻击,这点几乎无人质疑。因此,不少人将毒贩视为隐藏在黑人内部的敌人,必须甄别并消灭这支“第五纵队”。生活在哈莱姆的作家奥德·库姆斯曾指导过一名黑人少年,后来少年因吸食海洛因过量而死亡。他用文字捕捉到了时代的愤怒:
执法不力让库姆斯颇为失望,于是他呼吁黑人武装起来,在全国范围内与毒贩抗争。“我们之中那些为后代抗争的人才知道我们要做些什么,”他于1970年写道,“我们必须在哈莱姆巡逻,看到身穿酒红色连身衣的黑人毒贩就干掉他们。”黑人内部通过义务警察维持公正,而自己除了支持别无他法,库姆斯深感痛苦。“如果在我们就黑人的尊严谈了那么多之后,却无法对自己负责,无法让社区摆脱死亡的威胁,”他写道,“那么我们永远不要奢谈黑人民族。”[90]或者,正如一位民权活动家向黑人专栏作家威廉·拉斯伯里所述:“毒贩,主动给那些要消灭黑人的人当走狗,是危险的敌人,必须要消灭他们。”[91]
戴维·克拉克了解海洛因造成的危害。但在他看来,大麻与此无关,因为大麻不会造成如此危害。他以海洛因等硬性毒品作为反例来证明他的观点:大麻与硬性毒品不同,也不是入门毒品,因此,不应该用同样的刑事司法措施去回应。
然而,并非所有议会同僚都赞同克拉克的观点,道格·摩尔就扯起了反克拉克提案的大旗。而当时正值哈桑及其组织衰弱的时期,摩尔适时接过了哈桑的接力棒。(到1975年,哈桑及其黑人发展中心不再是一支政治力量。由于被指控反犹,同时财务也出现了问题,黑人发展中心走向衰落。)摩尔强调,放弃与大麻抗争就是放弃黑人群体。在他看来,即便是尝试大麻的一个小过失,也足以给黑人群体带来巨大威胁,特别是贫苦的黑人青年,让他们深陷毒瘾与犯罪的泥潭,不断沉沦。
摩尔和克拉克一样,在进入特区市议会之前都参加过民权运动。和克拉克不同的是,摩尔崇尚更为激进的黑人民族主义。而克拉克曾任职于金博士的南方基督教领袖联盟的分支机构,该组织较为温和。摩尔是他那个时代较为典型的民族主义分子,20世纪70年代曾离开美国,先在法国停留,随后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定居。刚果民主共和国正是黑人激进分子的乐土。(其总理帕特里斯·卢蒙巴崇尚泛非主义,一直为黑人左派所尊奉。之后,他遭到暗杀,这更激发了人们对他的敬意。不少人推断中情局为暗杀行动提供了协助。)摩尔于1966年返回美国,并决定在特区定居,这里有他的母校霍华德大学。他的选择倒也不令人意外,由于特区人口中黑人占多数,越来越多受过教育、有政治理想的黑人把关注的目光投向了特区,他们早已厌倦了白人一统天下。[92]此外,摩尔认为在全球黑人的民主斗争中,特区就是美国的前线。尽管黑人人口在那里占绝对多数,但过得好似二等公民,挣扎在贫困线上,需要抗争争取独立。“我认为特区和非洲的状况差不多,”摩尔曾对《华盛顿邮报》记者胡安·威廉斯这样讲过,“非洲黑人的住房和教育都很落后,在华盛顿也是如此。”[93]
摩尔很快就在黑人联合阵线中找到了政治归宿,该组织1968年由斯托克利·卡迈克尔创立。(卡迈克尔在定居特区前,曾供事于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并引领该组织进入黑人权力时代。)摩尔与卡万克尔迅速成为好友,并结为政治同盟。摩尔甚至主持了卡迈克尔与南非歌手、民权运动家米瑞安·马卡贝的婚礼。1969年,新婚的卡迈克尔夫妇离开美国前往几内亚后,摩尔继任,成为黑人联合阵线运动的领袖。他身穿达什基衬衫,外披一件黑色皮衣,常戴一副太阳眼镜,成为当地闻名的黑人民权运动活动家。因此,他决定竞选特区首届黑人议会议员,并不让人大感意外。[94]
摩尔的竞选目标是守护特区的贫苦黑人,通过控制地方政府推动黑人自治,他尤其强烈反对作为外人的白人对黑人自治指手画脚。在刑事司法层面,摩尔主张在警察队伍中增加黑人和妇女的数量,并公开声讨刑事司法体系中广泛存在的种族和阶层偏见。“是否入狱、刑期长短并非由是否有罪或罪行轻重决定,而是依被指控的罪犯的种族及社会经济地位来定夺,”他断言,“这种情况普遍存在。”[95]摩尔的这种改革派立场为他赢得了监狱竞选委员会(一个由特区监狱囚犯构成的组织)的支持。“我们遴选委员会成员的标准,和司法体系决定我们刑期的标准是相同的,”该组织的领导人写道,“那就是看个人的记录。”[96]摩尔的思想在高墙之外也引起了共鸣,在17名候选人争夺两个无任所议员席位的竞选中,他最终收获的选票仅次于马里恩·巴里,位列第二。[97]
数月之后,戴维·克拉克提出大麻部分除罪化提案时,摩尔利用市议会议员这个新身份对其大加指责。克拉克认为该提案获得立法后将有助于黑人,摩尔坚决反对,并坚称黑人群体吸毒从来都不是美国关心的问题。他的这一论调源自非裔美国人经历中的一个核心悖论,即过度管控犯罪与对犯罪视而不见的情况同时存在。例如,1968年,在全国范围的种族动荡之后,肯纳调查委员会却发现不少黑人认为“警察在贫民区的执法标准过低,任由街头充斥吸毒、卖淫和暴力,而这是他们在其他任何地方都难以接受的”。[98]摩尔认为,大麻除罪化之所以越来越受到追捧,就是因为白人的孩子吸起了大麻,并因此被拘捕,这种情况越来越常见。克拉克提案真正在意的就是这些白人青年,摩尔声称:“人们希望这些人能成为年轻有为的法官或者律师,因此不能留有案底。”[99]
摩尔这种强硬且怀疑的立场在一部分黑人民权活动家中很普遍,他们并不相信那些声称是自己人的白人。比如,黑人诗人、歌手、民权活动家吉尔·斯科特—赫伦曾于1970年借一首诗以“学生争取民主社会组织”(SDS)为例揶揄白人民权活动家:
当然,戴维·克拉克和斯科特—赫伦诗里的那些“混账白鬼”还是有本质的区别:SDS的成员都以自我为中心,而克拉克支持大麻除罪化显然是出于对黑人生命的尊重。不过,黑人民权运动领袖们已经对白人盟友失望至极,甚至对最左倾的白人也产生了合理的怀疑。斯托克利·卡迈克尔有一次开玩笑说:“我要告诉你什么是白人自由主义者,就是在贫民区和黑人手牵手的白人大学生,他要为自己争取蓄胡须、吸大麻的权利而战,而我们却要为生命而战。”[101]
除了质疑克拉克的动机,摩尔还声称大麻除罪化只会妨碍黑人争取平权的抗争。他认为吸大麻是种族压迫的象征——吸食毒品的黑人“承受着白人的种族主义”,更为严重的是,大麻是黑人失意生活的始作俑者。[102]摩尔坚持认为吸毒的黑人连洗心革面都不可能,更不要说联合起来同种族主义抗争了。这种想法在20世纪70年代的黑人左派中非常普遍。1971年10月,霍华德大学的两名学生明显因吸食毒品过量而死亡,这引发了一场反毒品运动,参与组织的有学生、大学教授,以及当地的社会活动家。“黑人没有时间,也没有资源在一个黑白颠倒的世界里浪费生命,”霍华德大学言语与传播学系教授拉温格·鲍登曾评论道,“如果我们都处于吸毒后飘飘欲仙的状态,那怎么能团结起来呢。”[103]1975年,亚特兰大首任黑人市长梅纳德·杰克逊运用相同的逻辑反对大麻除罪化:“军队睡着了还怎么战斗?我们得摒弃任何削弱我们、毁灭我们的东西。我们手无寸铁就不能指望改变什么,真刀实枪并不是我们的武器,头脑和纪律才是。”[104]
斯托克利·卡迈克尔进一步升华了该论调,认为黑人的反抗让白人害怕,于是他们利用毒品来镇压。“毒品就是压迫者的伎俩,因此,反毒就是一场革命,”1970年他曾对莫尔豪斯学院的学生这样说,“我们的人逐渐政治觉醒,这就为压迫者所不容,于是他们调运更多毒品输入我们的社区。”[105]即使摩尔认同卡迈克尔的“阴谋论”,在这场关于大麻的辩论中他也并没有表现出来。他仍然坚持认为毒品阻碍了非裔美国人的发展。他并不希望看到一个受毒品之害而无力无知的黑人群体,他要调动集体的力量,“我想要的是一个强大而刚健的黑人群体”。[106]
在克拉克主导的司法委员会举行听证会期间,许多赞同摩尔观点的证人针对吸毒和成瘾给黑人,特别是给首都的年轻一代造成的恶劣影响慷慨陈词。他们的立场与哈桑在反抗海洛因时的论点完全一致。而无论克拉克的支持者存留了多少毒品执法对黑人群体造成危害的案例,年轻的吸毒者始终是他们的改革中的薄弱一环。毕竟没人愿意让年轻人吸毒成瘾。唐·弗里曼代表“社区研究”组织指出:“在青少年成长的关键期,如果他们长期吸食大麻,即使少量吸食,也仍然会成为一个颇具潜在威胁的问题。”[107]H.D.伍德森高中的副校长保罗·康得诘问道:“难道特区议会一边通过立法支持大麻除罪化,一边希望我们的孩子将来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108]更何况,在种族失衡非常普遍的大背景下,大麻除罪化为黑人的发展又竖起了一道路障。摩尔注意到,白人的孩子能上好学校,“有很多机会,能够三思而后行”。黑人孩子却没有这种优势,吸毒只会让他们的生存环境更加险象环生。摩尔宣称:“在我看来,大麻除罪化就是对社会犯罪,因为不惩处滥用大麻,只会阻止更多的黑人孩子进行思考,而他们原本就缺乏思考的能力和机会。”[109]这一论调再次和卡迈克尔与杰克逊的主张遥相呼应。在摩尔的支持者中,高等法院法官约翰·方特勒罗伊为其论调提供了最重要的证明。他和摩尔一样体察到了黑人工薪阶层的贫穷与困窘。方特勒罗伊在种族隔离的特区长大,曾在阿姆斯特朗技术高中学习印刷,并于1937年毕业。虽然在印刷行业没找到工作,但他凭着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天赋,在特区最大的雇主,即联邦政府那里谋到了一份办公室文员的差事。后来,他又报名攻读罗伯特·H.特雷尔法学院的夜校课程。该项目仅存在了19年,却为当地培养出了第一代黑人本地律师。[110]在律所工作了20年后,他于1967年成为特区首批法官之一。他用法庭作自己的“布道坛”,赞成对青少年案犯进行改造,并坚决反对当时特区流行的论调“眼不见为净”。[111]他批评特区的公设辩护人服务处未能雇用黑人律师,[112]这在该市的律政圈子中引发争议,并成为一时热点而备受瞩目。哈佛大学法学院知名教授查尔斯·欧格里特当时是公设辩护人服务处的初级律师。在他的记忆中,方特勒罗伊“是一名勤勉认真、备受尊敬的法官”,控辩双方律师都很敬重他。[113]
这样一位敢于突破桎梏的黑人法官出现在我们面前,面对种族问题,特别是特区青年群体中的种族问题,他同摩尔一样直言不讳。对于克拉克的大麻除罪化对黑人群体有利的论断,他也同摩尔一样不为所动。他认为,在特区贫困社区挣扎的黑人青少年为大麻禁令提供了依据。
方特勒罗伊解释说,白人青少年可以不必因吸食大麻而断送前程。在享受了其中的乐趣后,他们仍然能够“返回市郊的家里享受安乐”。而生活在内城的非裔同龄人却因贫苦而犯不得错,他们可没有中产父母为他们构筑的茧房,从而摆脱吸食大麻造成的危害。他们“生于逆境,身处经济困境,住在低于标准的住房里,他们的家庭也许靠社会福利度日,他们没有车……”,这样的孩子根本禁不起叛逆的青春。这样的孩子,方特勒罗伊不无绝望地总结说:“将来很难找工作。他们现在旷课逃学,年满16岁或许就退学了。”因此,即使大麻除罪化能够让一个黑人青少年免于被捕,也掩盖不住更为严重的问题:吸毒、学业失败、犯罪。[114]
方特勒罗伊在做证时甚至引述了一个案例,一帮高中生在吸食大麻后,借着癫狂的劲头决定打劫他们的辅导老师。这帮学生破门而入,用手枪击打老师及其妻子,抢走了他们的钱、电视和音响。在方特勒罗伊的法庭,这帮学生要面临终身监禁的刑罚。法官的言下之意是,如果孩子们获取毒品的渠道更少,也许就能避免如此下场。[115]
方特勒罗伊为反对大麻除罪化提供了社会层面的依据,特区的黑人神职人员则从道德和精神层面做了补充。“百名牧师委员会”领袖安德鲁·福勒是特区最具影响力的宗教人士之一。他之所以反对克拉克提案,是因为大麻不仅伤害了个体吸食者,也给黑人群体造成了危害。福勒断言大麻令人上瘾,对人的心理造成负面影响,包括焦虑、判断力减退等,且常常引发犯罪。(福勒并未引述任何研究数据支持他的观点,而选择凭借自己担任30多年牧师的亲身经验作为支撑。)他援引《马太福音》第25章对特区议会陈情,大麻除罪化是对这个城市中的受压迫人群的背弃。“大麻致使一些人挨饿,一些人缺水,导致有人形同陌路,有人衣不蔽体,引发疾病,甚至把人送进监狱。”他说。[116]他坚持认为这个城市最贫苦的灵魂需要被解救,而克拉克提出的议案却恰恰相反:一个合法的地狱。“我们要求你们挑起重担,”他代表特区的基督徒向特区议会表示,“否则上帝不会饶恕我们。”[117]
黑人牧师认为大麻本身有害,此外,他们还坚称吸毒者会进而吸食硬性毒品。这是塞缪尔·乔治·海恩斯的证言的核心,他代表当地30名牧师组织“第二选区神职人员联合会”向议会陈情。也许海恩斯及其同僚并未读过《大麻:一个误解的信号》,该报告早在三年前即证实大麻并非硬性毒品的入门毒品。又或,他们确曾读过报告,却发现其结论与自己亲眼所见的瘾君子的情况有出入。不管是哪种情况,海恩斯都是出于对易受影响的年轻人的关爱,驳斥吸食大麻无害的观点。他坚持认为,如果大家都抱着这种想法,“年少无知的人们就会轻易被这种看似无害的‘快乐’所诱惑,继而深陷毒品的泥潭”。[118]
大麻引起的快感或许会有失效的一天,那时吸食者将寻求更劲爆的毒品,人们以前就有这种担忧。哈桑在1970年就曾表达过这种担忧,他称吸食大麻的年轻人“更易被诱惑吸食海洛因”,因为“别人会说:‘吸吧,吸了它你会更嗨,嗨的时间也会更长。’”[119]这会导致毒贩兜售更多硬性毒品:正如方特勒罗伊在其证言中强调的,街头毒贩手中的货通常不止一种。诱使大麻吸食者“进阶”,购买包括“海洛因、安非他明、LSD、天使粉等其他毒品”,这确实是笔好买卖。[120]
戴维·克拉克及其支持者不遗余力地强调,他们并非鼓动吸食大麻。类似否认却受到摩尔的嘲讽,摩尔坚称他所捍卫的城市黑人青年对特区议会的举措有不同解读。“我听到全城的年轻人都在讨论[这部新法案],”他宣称,“他们说:‘现在你可以搞个两盎司尝尝鲜,因为这是合法的。’”摩尔无法接受这种状况,他对毒品的立场直截了当:“黑人不需要靠大麻或海洛因度日。”[121]
对于克拉克宣称的降低危害干预,摩尔也毫不买账。他可不希望特区的年轻人吸了大麻不必进监狱,仅付罚金了事,这不是他心目中的黑人社区的样子。他希望年轻人别去碰大麻,他希望,无论是在读的黑人学生还是已工作的黑人青年,都要杜绝毒品。“我有三个儿子,他们都是黑皮肤,”摩尔告诉克拉克的委员会,“我可不相信我们黑人有吸食任何毒品的意愿。”[122]
特区市议会并未重视摩尔的疾呼——至少一开始并未如此。1975年10月8日,市议会以8:4的投票结果初步通过了克拉克提案。而欲使其立法,还需再次投票——根据《哥伦比亚特区自治法案》之规定——并由新市长沃尔特·华盛顿签署。随后,由市长办公室提交至国会的哥伦比亚特区委员会,在那里历经30天等待期。如果国会没有否决,则立即生效。
“国会黑人议员同盟”创始人之一查尔斯·迪格斯并不待见克拉克的提案,他同时执掌国会的哥伦比亚特区委员会。当然,迪格斯和国会其他黑人议员一样,小心翼翼地呵护着特区刚争取到的自治权。《华盛顿邮报》曾刊登一篇题为“迪格斯尝试对大麻提案说‘不’”的头版头条,表明了该议员的举棋不定。最终,尽管迪格斯让特区的领导们知道他并不支持克拉克法案,但也没有证据显示他打算为该提案的通过设置障碍。[123]
不过,有人的确站出来反对。提案获初步通过后,特区的牧师们加紧动作,企图阻止其最终获批。他们这一次明确表示,反对该提案已不再完全出于道德考量,也许还会产生真正的政治效应。事实上,黑人教会是特区最具实力的政治选民。正如摩尔观察到的,最能影响本城选票的政治团体并不是人们猜测的那些,“不是贸易委员会,不是民主党,也不是共和党,甚至也不是工会”。“在一个政党影响力相对较弱的城市,倒不如说是黑人教会控制着大多数人。”[124]
福勒、海恩斯及特区其他黑人牧师都宣称,特区大部分民众都与他们立场一致,反对克拉克提案。[125]现有的民意数据尽管有限,但支持了他们的这一观点。1975年,社会科学研究局在市议会审议该提案期间针对城市和郊区居民进行了一场民调,询问他们是否赞成“在规定包括年龄在内的限制条件后,吸食大麻应该被视为合法,做法同对酒类的限制相似”。[126]这并非摆在议会面前的确切议题,克拉克提案规定吸食大麻违法,但要降低处罚力度,代以传讯或判处罚金。上述做法产生了显著效果。借议会就克拉克提案进行辩论之机公布的民调结果显示:特区支持大麻除罪化的白人选民占绝对优势,比反对的白人选民多出14个点;黑人选民中的情况却出现了“反转”,仅有43%的人赞成大麻除罪化,反对者占51%,举棋不定者占6%。[127]
神职人员不遗余力地确保黑人中的反对派坚守立场。在提案初步获得通过后,150名牧师在特区政府办公楼前集会。其中一名牧师甚至威胁市议会成员,称他们会在“选举投票站”和议员们会面。[128]
他们继续施压,将矛头转向市议会议长斯特林·塔克。10月21日,50名牧师与塔克面谈,要求他把提案搁置,不要向上呈递提案进行最后投票。[129]塔克当时51岁,是个雄心勃勃的政客。他与各选区的关系都不错,20世纪50年代曾掌管“城市联盟”在本地的分部,该组织比较温和,与商界关系较好。1968年,他还曾在较为激进的“黑人联合阵线”中短暂担任过联合主席。[130]塔克表现出的协商姿态,引发了立场不坚定的批评。正如他的一个朋友1974年对记者形容的那样:“在一场激烈的博弈中,政客需要知道谁是站在我这一边的。而他们却无法确定塔克的归属,因为他对每个人都抱着开放态度。”[131]
作为选民,这些神职人员拥有令人敬畏的力量。这点在上次的选举中已得以证实,他们将票投给了华盛顿市长,市议会13名当选议员中有11名也得益于他们的支持,其中包括塔克本人。要想保住自己的职位,塔克就得设法保住这些神职人员手中的选票。而社会科学研究局的调查结果显示,这些选票不会流向支持大麻除罪化的政客,特别是在特区神职人员已明确表示将用政治手段宣泄黑人群体不满的当口,尤是如此。
还有一个因素让塔克坐卧不安,即使提案获得通过,华盛顿市长也有否决权。[132]克拉克提案呈至特区议会时,华盛顿市长并没有发声。但他本人和该市的宗教领袖过从甚密。[133]假如塔克站在这些神职人员的对立面,结果只会让自己与市长为敌,如此一来,不仅会断送前程,自己的努力也将化为乌有。最终,这些神职人员占了上风,在他们与塔克结束会面数小时后,提案被市议会搁置,这预示着它在当时的议会会期内最终无果的结局。[134]10月21日周二晚,1—44号议案,即1975年《大麻改革法案》宣告夭亡。[135]
为何向毒品开战,我们的标准叙述是十分必要且很有说服力的。而要想厘清为何黑人人口占主导的特区坚决反对大麻除罪化,这些理由显然是不充分的。毕竟事实并不是占主导地位的白人不在意甚至无视黑人死活,坚持从重判罚刑事犯罪,从而导致严重的种族失衡,增加黑人群体的负担。事实恰恰相反:主导大麻除罪化的正是白人,唯一一份民调显示,大多数白人公民都支持克拉克提案。应该这么说,扼杀了大麻除罪化的正是黑人。[136]
何以如此?原因有很多,将其综合起来,就能厘清禁毒战在缔造一个具有浓厚种族色彩的全新刑罚体系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首先,我们得面对一个现实,即反对大麻除罪化的中坚力量,如方特勒罗伊、道格·摩尔,为了黑人群体绝不会退让。他们可不是逆来顺受的“汤姆叔叔”,他们要同不平等较量到底。这些领袖在进行官方政治辩论时,或者在其更宽泛的公共生活中,将自己认定为黑人群体,特别是黑人青年的守护者,决意保护他们远离毒品危害。他们反对大麻除罪化,远非法学教授兰德尔·肯尼迪所言是出于“体面的政治”,即体面的黑人力图将犯罪从他们中间驱逐出去,或者试图回避犯罪给黑人族群造成的令人难堪的不体面。[137]恰恰相反,他们这样做完全是出于政治责任。
20世纪60年代,犯罪率一度攀升,特别是海洛因肆虐,他们出于对黑人群体的政治责任感而反对大麻除罪化。海洛因肆虐已经让黑人领袖和选民意识到关于毒品的社会现实,毒品成瘾可能呈指数级扩散,而其所导致的后果却未必限于个人层面。吸毒可能毁了家庭,毁了学校,甚至整个社区都将覆灭。而自由派对毒品所持的观点是:“我吸什么、抽什么,怎么对待我的身体是我自己的事。”黑人群体根本不买账。此外,如幽灵一般的海洛因更易触发“大麻是入门毒品”之类的争论:既然海洛因可以如此迅速地摧毁社区,那么照此思路,即使大麻吸食者发展为海洛因吸食者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决策层也不愿冒这个风险。安德鲁·福勒牧师曾提醒市议会议员:“年轻人吸大麻后,很容易对更为有害的毒品上瘾。”他警告说,这些年轻人,“除了你们,就没有守护者了”。[138]
既然大麻除罪化的反对者决意对首都黑人群体的命运负责,那么他们为何不能理解:如果继续追究吸食大麻者的刑事责任,遭受损害的恰恰是黑人群体?答案就在本书的一个核心论点之中——微小却明确的种种举措,共同导致了大规模监禁的出现。每一项举措产生的影响,只有随着时间推移,通过后续事件才能逐渐显现出来。1975年不准许大麻除罪化的决策即是一个例子。克拉克提案的反对者一味强调,即使被捕,多数人最终也并未被定罪,且几乎没有人入狱,如此便最大限度地弱化了大麻刑事化的危害。[139]这在当下似乎不可思议,而在当时却是不争的事实。那些参与了1975年辩论的人当年还未意识到,几年之后,刑事定罪——乃至被捕后未被定罪——将导致越来越严重的间接后果。总之,特区这场围绕大麻除罪化的辩论发生于全面禁毒战开始之前,反对者无法预见他们的胜利对他们试图挽救的黑人青年意味着什么。
种族间的信任缺失也是市议会否决提案的一个关键因素。大麻除罪化的倡导者——哈勒克法官与核心人物戴维·克拉克——都是白人。尽管市议会中不乏黑人议员(包括马里恩·巴里)为提案投了赞成票,但他们不是市议会的核心人物,对这场辩论的影响也不大。
特别是在后自治政治时代,该法案主要支持者的种族身份便显得更为敏感。特区居民在国会的管控下生活了一个世纪,如今他们总算挣脱桎梏,获得了自由。因此,许多政客在竞选时便亮明立场,坚决独立于白人政治当权派。有些候选人更为激进,如道格·摩尔,直言不讳地批评黑人精英中的一些人拒绝向白人权力掮客说“不”。上述白人主张帮助黑人青年摆脱被钉上犯罪耻辱柱的命运,在这种情势下却无法得到所有人的信服。
为何白人成了那次运动的主导?1973—1975年,特区警察抓捕了逾8 000名黑人大麻持有者。[140]也许人们原本指望他们或他们的亲属能站出来,在这场关于大麻除罪化的辩论中做证,或者影响民意。然而,这些人只是被抽象地提及,克拉克提案缺乏像禁毒战时期的有血有肉的黑人受害者支持其观点。我们也因此预见到了针对大麻的扫毒战带来的后果。随着严惩犯罪运动的深入,那些曾被抓捕或定罪的人无缘参与刑事司法政策的相关辩论,在特区如此,全国亦然。他们没机会讲述自己的故事。他们隐没在大众的视线之外,这恰好解释了我们的刑事司法体系为何如此彰显惩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