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XT未来文库科幻新星珍藏系列(套装5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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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伤心酒吧之歌

端点岛的天空是橘红色的,浮着光霭,像火焰。那人走进小酒馆时,这座城市正在下雨。一个牙齿涂着荧光粉末的疯子背对门口,坐在吧台上讲笑话。当我们出于尊重闭上嘴巴时,他还在喋喋不休地说话。因此,数秒钟后,他被迫躺在地上,我们一点儿也不意外。在端点岛,你每天都能看见传奇,这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我们经常看见的那些人,都是活着的,死了的却少见。那天晚上,走进酒馆,撞翻顾客的,是一个死人。

任侠点了一杯酒,在吧台边坐下——他就是人们口口相传的那种传奇,消逝了,形象却十分鲜明,十年前死于一场谋杀。在我的老家,离端点岛很远的地方——我是说,现实——任侠一直是我母亲最爱的摇滚歌手。在她病逝之前,他的事业如日中天,正处于人生的巅峰,全世界有好多女人为他着迷。要说我的母亲,自然也是这些痴狂女人中的一个。她不是时代的弄潮儿,不会利用思维节点跳入岛屿,她理所当然也不是我一直期待的那种有很好的音乐素养的女人,甚至不懂五线谱,但长久以来,她一直坚持收藏他的磁带、唱片,包括端点岛上的音乐同捆包,哪怕她这一辈子都没跳进岛屿;而我的前半生,都生活在这个男人的沙哑歌声中,甚至胎教音乐也是他的作品,用母亲的话来说,就是音乐使人变得相似,她希望在耳濡目染之下,可以给我培养出些许音乐天赋。母亲的原话,是一些玄之又玄的东西,不外乎精神共鸣、陶冶身心的说法。这么说吧,每个当母亲的都对孩子有期望,而她最大的愿望就是我能变成像任侠那样富有魅力的摇滚歌手,甚至有朝一日能超越他。托母亲的福,我现在成了一个在酒馆卖唱的落魄歌手。

母亲病逝后,我便离家出走,再没和父亲联系过。小的时候,他总打我们,因为他觉得,母亲一直试图用一些她自己也不懂的东西,把她的儿子变成那种浪荡轻浮、游手好闲、不肯好好工作的社会闲散人员。我的确有些天赋,也热爱音乐。但是,你瞧,我的父亲是一个务实的上班族,我的母亲则是一个发福的家庭主妇,他们俩都对音乐一窍不通,而挖掘才能是一件很费钱的事。每次,我们都得等父亲出门上班后,才能好好听唱片。关于任侠在唱什么,母亲压根儿听不懂。我倒是听懂了,不外乎是一些孤独啊、爱情啊、生离死别之类的内容,偶尔夹杂着愤世嫉俗的抱怨。我猜,所有的摇滚歌手都愤世嫉俗。不过,每当那时,尽管我的母亲听不懂,她还是会闭上眼睛,徜徉在自己的世界,听着听着便流下了泪水。哭起来,我的母亲。那一刻,总是极为干净动人。

有一次,母亲开始尝试和歌而唱。她五音不全。从她喉咙里挤出来的歌声,比布帛在织布机上断裂的噪声还要吓人。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说即使是最笨的人唱歌都比她好听。母亲羞得脸都红了,后来便恼了。她气得索性不唱了,后来却拉着我说要教我跳探戈。她的舞步不错,只是身材有些臃肿。那时候,我才七八岁,在母亲那双不由分说的手里,笨拙得像只有一条腿的锡兵。我们跳舞。她的重心在右脚,而我的重心在左脚[1]。我们在跳舞时,双方从不对视,定位时都朝自己的左侧看。从扬声器里传来的音乐,不是节奏明快的探戈舞曲,而是任侠的民谣。这与我们的舞步是极其不搭的。但母亲仍跳得热烈狂放、变化无穷,她的舞步留在我的记忆里,至今都一直闪耀着美丽的辉光。

一曲舞毕,母亲带我去了厨房,给我做果汁喝。后来,我们一起坐在沙发上歇息的时候,她突然起身,进了房间。角落里的唱片机还在播放那位摇滚巨星的音乐。我走过去换了张专辑。迷幻摇滚。母亲换上一件她最喜欢的连衣裙,在一片模糊的电吉他声中走来,给我看一张她私藏多年的照片。照片上,她和我们的摇滚巨星坐在一起,头和头紧紧挨着,背景好像是某个音乐节现场。母亲说,她和任侠有过一面之缘,照片后面还有他的签名。我看着照片上的母亲,没看背面的字。我看见年轻时的她,在很久很久以前,眼神清澈而闪亮,散发着迷人的光辉。倘若不是这张照片,很难相信我眼前这个疲惫而普通的家庭主妇,也曾爆发出美丽的射线。照片上的女孩,像耀发的超新星,而我的母亲,这么多年过去了,芳华不再,黑发中生出了银丝,变得平庸而痴肥。我看着照片上的这个女孩,她的笑容陌生,眼神干净,和我身边的母亲好像不是同一个人。她是那个在母亲跳舞时从她身上灵光一现的幽魂,所有美好的一切已坠向遥远的过往。

父亲回家后,上述发生的一切,好像没发生过。如果那天他回家晚了,喝了酒,准会吐得满地都是。每当那个时候,我的母亲会把我关进房里,给我放点音乐,让我一人待着。然后,她孤身一人,前往客厅,像赴死似的,拿着扫帚和簸箕清理父亲的呕吐物。我有一把吉他,是母亲送给我的生日礼物。起初,父亲想砸了它,是因为扰民,邻居上门投诉。后来,邻居搬走后,更多的是出于一种执念。父亲每次喝醉后都会动手,说是得赶在她把我变成一个无用之人之前阻止这不幸的一切发生,而我的母亲,总会阻止他这么做。紧接着,客厅里就会传来她挨揍的声音——有时是拳头,有时是皮带,有时是家具,但最终遭殃的,总是母亲。直到我学会如何跳入端点岛之前,我都只能躲在现实的房间里弹吉他——练习,但不弹出声。外面传来母亲挨揍时的闷哼声,间或夹杂着父亲那醉汉式的怒吼和叱骂。她承受了这一切、吞咽了这一切、消化了这一切。依赖酒精的父亲喝完酒就会来一场暴风雨。每次都是这样。也许,第二天醒来,他会道歉,会拉着她的手,跪在地上,口口声声说爱她,祈求她大发慈悲怜悯和无私的爱的施舍,但我们都知道,这样的事还会再发生:我的母亲挨揍了,原谅他了,又挨揍了,然后一次又一次的,原谅他。可奇怪的是,无论这样不幸的事发生多少次,我都从未听到她哭过一声,连啜泣也没有。

现在,你该明白,任侠的存在对我有多大的意义了吧?总之,当他点了一杯酒,在吧台坐下时,我首先想到的就是我那可怜的母亲,一生活在痴狂的幻景里,最终病逝。许是为了悼念,许是为了致敬,我抱着吉他,弹起了多年前的那个下午,母亲领我跳双人探戈的背景音乐。一首充满了感伤和追思的《漂泊者之歌》。一个男人亲手葬送了他的一切。传奇会落幕,美人会白头,人生一直不断地失去,到头来什么也没有。要是母亲能听到我弹这首歌就好了,我想把这首歌唱给她听。要是她活着就好了,那样她就能坐在这里,听我唱一首曾经的歌。他们会在吧台边跳舞。他们本有可能在众人的见证下跳舞。要是她在这里就好了。可是她不在这儿。这儿没有哪一个人懂这首歌,没有谁知晓多年前那个下午,我们曾在他的歌声中跳探戈,这恐怕歌手本人也做不到。

任侠坐下后,我开始唱歌。人群又恢复了初时相互交谈的情景,只是都压抑着声音。我在很多酒吧唱过歌,但从没在一个如此安静如此有礼貌的地方唱过歌。我们的这个小酒馆静悄悄的;此处,也许是端点岛最安静的场所。我的歌唱完了。任侠抬头看了我一眼。这是今晚他第一次打量别人。当在我开始唱下一首歌时,不小心把调起高了,结果唱到最后唱得我喉咙隐隐作痛,好几处和弦也弹错了。过了一会儿,他端了一杯酒走过来,对我说:

“你很紧张。”

我什么也没说。

他又说:“不是那种普通的紧张。你犯的是那种只有在生死攸关时刻才会犯的错。”

“因为我崇拜您。”我低着头说,“您的一生充满传奇色彩,哪怕是在端点岛,也是传奇中的传奇,而我只是一个拙劣的学徒,终其一生不过是在模仿您的影子。”

任侠笑了。“不过是一个死人罢了。”他说。然后邀请我到吧台上去,让我请他喝一杯。我感到抗拒,并不想去,便推辞说还得工作。这时酒馆里的客人都不说话了。我没有抬头,但仍能感受到那些视线像日光一样聚焦,正在杀死我。我们不需要你为我们唱歌——没有人这么说,但所有人都知道他们这么说过了。我不得已,只好放下吉他,坐到吧台边。老板善意地笑了笑,冲我挤眼睛。他为我端来一杯烈酒,调侃说这会让我放松一些。我把酒一饮而尽,感觉心里舒坦了一些。对一个吉他手来说,能得到真正的摇滚巨星的认可,无疑是令人艳羡的。但我心里很清楚,有时候,事情并不总是人们心中所想的那样。

任侠已经死了。十年前,当他点燃反叛的火焰时,就已经死了。讽刺的是,在那次行动中,被他呼吁和倡导的现实摒弃了他的肉身,反倒是作为目标的端点岛保留了他的灵魂。如今他的肉身业已消亡,灵魂却直抵永生。这些年来,多少人想知道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又有多少人想弄清他意识不灭的秘密。那些伤心的歌迷、狂热的粉丝、绝望的追随者,时至今日仍试图还原当年那个事件的真相。当他在端点岛变成一个游荡的都市传说,所有有关他的存在之真实性的证据便被消解了。时间抚平了一切、遗忘了一切。人们甚至怀疑他是否真的存在过,还是卢德派[2]编出来的理想人物。然而,今天,在这家名不见经传的小酒吧里,他却主动向我们谈起了事件的真相。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我。

“弹头。”我应道。

“这是诨名,对吗?”

我不回答。

他接着说:“你最好小心一点。在端点岛,不要暴露自己的真名。你的真名就是你在现实里的IP地址。知道在西方有个说法吗?要想杀死一个魔鬼,你必须知道他的真名。当年,我就是泄露了真名,才被对方顺藤摸瓜,在现实中丢了性命。”

在端点岛,我们都用假名。任侠的声音不大,但透露的信息,却足以压下整个酒馆的喧哗。于是,攀谈变成了独白,低语变成了沉默,所有人都放下杯中的残酒,咽下那半句没说完的话,静静等他继续说下去。但任侠却不说了。他一个劲儿地哼着歌,用脚打拍子,唱的是大卫·鲍伊的《Space Oddity》,不过却是以一种温柔的、缓慢的调子来唱,听起来有些悲伤。我听着他的歌,想象着一个男人以奇妙的方式漂浮着,远离地球、远离现实。然后,这家酒馆的风貌便在我们的想象中改变了。在他的歌声中,我们都漂浮在太空中,像轨道垃圾。我看到了他:在我们的头顶,那里有无尽的黑暗;在我们的脚下,则是蔚蓝的星球。我想象中他是绝对自由的,我们都是宇宙中孤立的个体,没有任何地方可去。从某种角度来看,他也的确处于一种被文明放逐的状态。在我眼中,他一直是那种忧郁的拜伦式英雄,桀骜不驯,充满叛逆精神,却又孤独苦闷,始终找不到出路。任侠重塑了我们的认知。待他突然不唱了,我们便回到小酒馆,围坐在温暖的灯光下,杯里新添的啤酒泛着绵白的泡沫。

美国有个脱口秀演员,说“抒情摇滚不是摇滚,甚至不是音乐,只是抒情”。不论这个观点是不是玩笑,我觉得这句话的意思应该可以理解为,在摇滚逐渐走向没落的时代,抒情是它对现实变化的一种妥协。早在21世纪70年代,摇滚复兴时期,任侠远比任何一个人都更早地看到这种变化。当其他的摇滚歌手站在台上,再度声张“摇滚不死”时,他于80年代末悄然发行了一张抒情摇滚专辑。

抒情摇滚,顾名思义,是一些较柔和的歌曲,歌词大意往往是非对抗性的,不过逃不开爱和日常琐事。这在当时的粉丝群体中引起了极大的公愤。有人声称,我们的摇滚巨星公然背叛了他的追随者。你可能很难想象这件事的严重性,觉得人们是否有些夸大其词。然而,要明白,摇滚本身就是一种不妥协的态度。你可能会说,哪怕是皇后乐队,也唱过抒情的《Love Of My Life》,这对任侠来说应该不成问题。但你同样要明白的是,皇后乐队是上个世纪的事了,随着时代的发展,尤其是端点岛这样超现实世界的出现,人们已变得越来越偏激,而稍有反串或引战的言论,就能引爆各个群体之间互斗。打个比方,假如像我上面那样拿皇后乐队举例,便会有人跳出来说,任侠远达不到皇后乐队的高度,提鞋都不配,然后任侠的受众便被激怒了,不理智之下甚至可能侮辱前辈乐队,于是更多的人便会加入进来,战争规模升级,互相看不惯的人便会展开一场旷日持久的骂战。

总之,那张专辑一经发行,便有人在端点岛上公开宣布,作为摇滚歌手的那个任侠,已经死了。事实上,那也确实是任侠的最后一张专辑。面对这些谩骂,他什么也没说。在20世纪90年代,当摇滚开始走下坡路时,人们的愤恨也随之消失。乐队一个个解散了。人们更多地是在惋惜那个时代,而不是人。直到任侠在反抗端点岛的行动中牺牲,他们这才回想起,大家惋惜的不仅仅是一个时代,还有造就那个时代的那些人。

我的母亲不是文化人,不知道流派之分,不懂摇滚精神的意思。通常,当任侠的专辑发行时,她表现得很开心。然而,那天傍晚,当我把任侠的新专辑放进唱片机,她却流着泪,对我说:“你听见了吗?听见什么了吗?他要走了。”他这是要去哪儿?“从这歌声中,我听到他在向所有人道别。”我的母亲说。她当时已经病了,而且病得很重,几乎下不了床。那会儿,我已经上了大学。为了帮她买唱片,有很长一段时间,每逢假期我便到餐厅打工;晚上,则会去酒吧驻唱。我的母亲,只有在听到这些唱片时,才会回光返照般的,振作起来。为此,我在端点岛一次又一次发送私信,倒不是奢望任侠能帮助我们,只是希冀他多写几首歌。

与此同时,我的父亲越发早出晚归。每次回来,都是一幅酩酊大醉的模样。起初,我还担心他会揍我们,只好听任他在客厅中大吼大叫,野蛮地消磨夜晚,但后来,要是你看到他醉成那副样子,准会放下一百个心,因为他喝的酒之多,已使他完全丧失了意识,回到家便躺在呕吐物中不省人事了。这样,我便陷入一种两难的境地。出于一种矛盾的心态,我既希望父亲能清醒过来,少喝点儿酒,体贴母亲,又巴不得他再多喝一点儿,喝得一点儿力气都没有,这样他便不会揍我们,而我们也有空闲听歌。父亲经常把自己喝得一团糟,回到家中,便把我们生活的这个小家庭也弄得一团糟。有时,我不在家,我的母亲在化疗之后,便不得不强撑着身子,下床打扫卫生。坦白说,我甚至有过不太好的想法,即幻想着有一天父亲会喝死,那样我们便解脱了。有好几次,我看着熟睡的他,心里只剩下这么一个念头。那一刻,好像所有的杂念都被排空了。我的脑域上空有一个魔鬼飞过,不断地呐喊着:实现幸福的手段是行之有效的,只需一个简洁明了的意外,你的人生从此便走向光明。我的人生既未能走向光明,也没堕入更深的黑暗。因为,这样的灵感,往往是刚诞生,随即便会被现实的重压冲垮。这一点我心知肚明。如果不是父亲,我连母亲治病的钱都没有。所以,哪怕是为了这一点,我也不能有解脱的想法。

母亲病逝后,我把那些唱片都烧了,和她的骨灰熔在一起。后来,我坐在她的坟前,弹了一首歌。在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觉得,自己能理解任侠。我想,他发行那张抒情摇滚专辑,是在向自己的过去道别,正如那一刻,我坐在坟前,也是在向自己的过去道别。我离开了家。长久以来,我坚信自己的观点没错。可是,今晚,坐在这家小酒馆里,任侠却告诉我们,原来早在他发行那张抒情摇滚专辑之前,这位摇滚歌手便决定把事业的重心从音乐转移到轰轰烈烈的革命之上。直到这时我才明白,从头到尾,任侠就是一个理想主义者,满腔浪漫主义的热血,眼里永远只有他自己想看到的目标,手头永远只做自己想做的事。

他说:“回到20世纪90年代,摇滚歌手任侠曾是个家喻户晓的明星。我就是任侠。那个你们眼中已经死了的人物。早在80年代初,我便从销售一空的专辑、摇旗呐喊的人群中看到了自己的号召力。为此,我知道,自己必须做点什么。于是,我每年都会安排一轮巡演,从80年代到90年代,整整十三年。”

在端点岛,有个传说:人们相信,这个构建在我们脑域的超现实,是以十三个超人的大脑为基础,辅以蠕虫病毒搭建而成的。所谓世界,就是这十三个人的想象。你瞧,这一传说并非空穴来风。我们这些上过学的人都知道,每个人的脑子里都有一条虫子。要想跳入岛屿,你必须学会如何使它与虚空产生精神共鸣。世界的本质是振动,就像音乐一样,不过是物体的震颤发声。在我入学的第一堂课上,老师们教我们入定。他们把这一过程称为“思维共振”;而跳入岛屿的方法有十三种,对应十三种频率。有个说法是,十三个大脑是十三个端口,而十三种频率则是通过端口的十三把钥匙。我们并不知道,作为脑域互联产生的那个世界,是否真实存在于宇宙的某一层面,但任侠死了,他的意识却还游荡在我们之中,也许这正是对那一传说最好的佐证。

前面我说过,任侠告诉我们,当他第一次发现自己的号召力之强大时,便深感自己有做点什么的义务。这一想法同样不是心血来潮。他接着说,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他还是个初出茅庐的流浪歌手,在酒吧驻唱,工资日结,偶尔也靠送外卖维生。那些酒吧,通常很破的,又乱又吵,所有人都在看向另一个人,所有嘴都在凑向另一张嘴,不会有人认真听你唱歌,甚至也不会有人多看你一眼。这无疑是令人伤心的。因为那时,作为一个年轻人,任侠和我们没什么不同,他也希望赢得掌声、被人赏识。他站在台上的时候,会看着台下黑压压的人群,想象那些人当中也许就有他的伯乐;当他深夜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家睡觉,同样会止不住地意淫,幻想自己出人头地的那一天。如果我有钱了要怎么花,这是任侠入睡前最常出现的念头。每逢休息日,白天的时候,他便会去唱片公司楼下卖唱,渴望能撞大运。但好运从未眷顾他。那些趾高气扬的经纪人,永远西装革履,腋下夹着公文包,从他面前不屑一顾地走过。直到某一天,在端点岛,他下班准备回归现实时,在思维的十字路口,听见了来自灵魂深处的呼唤。

“那声音自称是世界的奠基者,端点岛的基石,传说的十三分之一。”任侠说,“在经过短暂的交谈后,他们就年轻人的命运达成交易。那个虚空中的声音说,它可以给年轻人提供最好的资源,搭建最好的舞台;有了这些流量的加持,在当下这个时代,哪怕他真是一头猪,水平极低,也能得到无数人的支持。然而,作为代价,它希望这个年轻人能在将来它需要的时候,伸出援手。”

“打断一下。”有人大着舌头问道,“我们怎么知道你是真的任侠?你只是长得和他一样,而这是端点岛,我们的形象都是虚拟的,被想象出来的。”

我们回过头去,搜寻那个打断故事的人。原来是那个牙齿涂着荧光粉末的醉鬼醒了。他抱着椅子坐在地上,下巴抵着上面,湿润的布满血丝的眼睛一闪一闪的。我看见,由于长期熬夜,那人的眼周肤色暗沉,面部肌肤干燥,有细小的鳞屑。可是这会儿,与之相反的是,他的眼中闪现着狡黠的光,一点不像喝醉的样子;而这时他也察觉到我在看他,便扭过头来,冲我笑了笑:

“他要你请他喝酒不是?我们怎么知道他不是骗酒喝的疯子?”

为此,我很肯定地告诉她:“这人就是任侠。我的母亲一辈子都望着他的背影,而我在他的音乐声中长大。他刚刚唱过歌了。所以,哪怕他烧成灰,我也认得出他是谁。”

那人看着我,又看向任侠。任侠没有看他。酒吧的老板出来打圆场。他说,“今晚大家敞开了喝,在场的所有客人免单。”

一轮酒后,有人问任侠:

“所以你就这样接受了?”

“我拒绝了。”他说。

年轻人拒绝了,因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假使对方说的是真的,那么他们选中他也一定是有理由的。他只请求给一个展示自我的机会,至于成功与否,则取决于他自己。那时候,年轻人仍坚信自己的才能。他笃定,只要有合适的舞台,便能发光。因此,双方的交易便各退一步。年轻人可以发行专辑,站在真正的观众面前,而作为代价,当召唤再一次来临时,他愿意去做一些不违背自己意愿的事。

“我们的脑子里都有一条会唱歌的虫子。”任侠告诉我们,“那十三个人是诞下世间所有蠕虫的母体。他们各个都是尼采所宣称的那种‘超人’;他们超越了自身、超越了弱者;他们能忍受最痛苦的折磨,有能力打破人类最大的困境;他们有极大的权力欲,他们是人类当中最有力、最雄厚、最独立、最有胆识的,所以他们蔑视一切,又企图占有一切;他们没有良心、没有善恶观念,不受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他们本该是世界的十三个统治者,化身为这个世界的十三双眼睛,最终却变成这个世界本身。我们所有人都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这十三个人知道人类的隐私,已经不是简单地窥视你的生活细节,而是扒开你的外衣,透过你的毛囊、肌理、血管、头骨,凝视你的本原深处最原始的欲望,洞彻你所有行为的动机。于是,他们控制了你的消费欲,控制了你的爱情和友情,乃至你自以为是出于自由意志所表现的一言一行。即使在我们交谈的当下,在这家小酒馆里,也有一人在冥冥中窃听我们的思维之声。也许你觉得难以置信,觉得你们完全是出于自己的愿望所付诸的行动。然而,人的意识机制并不那么简单地运行。他们只需在你的无意识深处植入一个暗示,你便欣然接受,甘之如饴,并不惮于把想法称作灵感,把暗示视作动机。这样看来,我们好像都是傀儡,被十三双看不见的手提着线;我们用各自的方式表达意识,却什么也意识不到,因为我们并未意识到自己的意识。也许你会想,作为代价,他们陷入昏迷不醒的状态当中,永远地失去了自我,所以没什么好担心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他们成为植物人,的确令人安心。我和你们一样,也这么想。可是,直到那天晚上,我遇见了其中一人,这才知晓,原来所谓的沉睡,也是一种巧妙的政治谎言。”

摇滚,从来都是一个定义模糊且宽泛的音乐类型,而金属,是其中一个分支。纵观任侠的整个歌唱生涯,他只翻唱过一次他人的歌曲。在20世纪80年代初,任侠发行了一张7寸45转的PVC唱片,里面只有一首翻唱自玛丽莲·曼森的《Sweet Dreams》(Are Made of This)。母亲太喜欢这张唱片了,倒不是因为她也喜欢玛丽莲·曼森,或是包装上有任侠的亲笔签名,而是因为那是我送她的第一张唱片。为了买到它,我排了一天队,甚至不惜花光所有的压岁钱。拿到这张唱片的那一刻,我没敢拆塑封,只是用食指和中指在外面轻轻摩挲。透过薄薄的塑封,可以看见唱片的包装上有一段话:“宁为地狱之王,不为天堂之仆”,这出自弥尔顿的《失乐园》,讲述的是叛逆之神撒旦的故事。

今天,回顾历史,我们可以把这张单曲唱片视作任侠反抗的第一个标志。也就是在那一年,任侠宣布在现实中开启巡演,并借此机会,一连十三年,都在定位十三位奠基者的真实坐标,却一无所获。我的母亲收到这张唱片后,还曾幻想着,有朝一日,能带我去他的演唱会。每当父亲不在家,我们坐在客厅听歌时,她总是对我说,她曾现场听过任侠唱歌,其实唱得并不高明,只不过有感情在里面,所以很动人。那时候,在我眼中,任侠是全世界最好的摇滚歌手。因此,母亲说他唱得其实很一般,我是怎么也不愿意相信的。

关于这点,我想再说几句。我前面说过,哪怕是生活在父亲的阴影下,也从未见母亲哭过一次,又说她每次听任侠的歌时会哭,这其实并不矛盾。首先,你得明白,记忆是不可靠的,所以我的叙述也是不可靠的。记忆有虚假的成分,它会通过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观感,擅自美化或贬低。母亲究竟是否说过任侠的唱得一般,我已记不大清了。也许她真的这么说过,但她这么可能也只针对任侠的金属乐;毕竟在外行的耳中,一些极具冲击力的重金属摇滚乐,不过是失真的电吉他的演奏,加上一些毫无意义的嘶吼。

关于任侠的唱功,我想我也很有必要再多说几句。今天晚上,任侠坐在酒馆里为我们这些顾客唱了一首歌。可在端点岛唱歌和在现实中唱歌完全是两回事。简单来说,在现实里,有人唱歌是大白嗓,甚至五音不全,却总以为自己在调上,归根结底是因为我们听到的自己的歌声是骨传导和空气传导的综合,而别人听到的途径却是空气传播;至于在端点岛,歌声的传递既不依赖颅骨也不依赖空气,它的本质是思维而非声带的振动,因此这个世界不存在跑调的说法。

所谓歌曲,不过是一段流动在你脑子里的旋律。在任侠事业的巅峰期,我们所有人的脑中都回响着同一段旋律,心中哼着同一首歌。音乐就有这样的魔力,它能把人联结起来,赋予我们归属感。这种感觉貌似不错。在酒吧,在广场,在无数个人们想象之中的场所,你怀揣着这段旋律,很容易找到同频的朋友。我们会到酒吧喝酒,在广场上唱歌,周末也会到公园野餐,在河边垂钓,然后一起去乐队试音。有些人留下了,你就祝福他;有些人离开了,你就好好与他道别。还有些人,始终找不到一个可以落脚的地方,你们便一起流浪。重要的是,你从不会感到孤独。我们就像战时同盟的一员,向着命运,发起一次又一次的冲锋。这是一场永远不会结束的生命的战争。每天有旧面孔消失,也有新面孔出现。那时候,我身边的人来来去去,有的人飞黄腾达,就此失去联络,有的人寂寂无闻,和我一样穷困潦倒。可我从不感到孤独。每个人都有一张关系网,这张网像车轮的轮辐向四面八方辐射出去。我们彼此交织。一张网与另一张网叠加。一张更大的网融入比这还大的网中。我们就像一朵朵蒲公英,飞散到世界各地。每当那个时候,我便感觉,自己好像是一个遍布全球的巨大网络中的一部分。母亲始终没能学会跳入端点岛,找到一个比我更好的知音,这是一件憾事。我从未有幸去过任侠演唱会的现场,也不清楚他的现实演唱会是否会是一场灾难,我只知道,在多年前的那个夏天,母亲死后,我离家出走,恰逢任侠在端点岛上宣布无限期中止他的歌唱事业。

“那是20世纪90年代的事了。”任侠说,“这十三年来,我一直在打听那人的消息。当年他为我铺平道路,自此再没联系过我。90年代初,有一天我去太平洋上的某座小岛度假,在夜晚跳入端点岛时,我又听到了它的召唤。这一次,它向我讲述了世界的真相,十三人的动机,以及它帮助我的理由。”

世界是十三个人的,我们拥有的一切不过是他们的想象。任侠告诉我们,那个神秘的声音说,“现在这十三个人陷入一场较大的分歧当中:其中十二个认为,作为万物之灵长、天地之共主,现代人类已完全没必要再忍受肉身的桎梏,而应该加入更光荣的进化,抛弃现实之累赘,跃入精神之国度。为此,人们应当舍弃现实位面,将一切交由机器打理;与之对应的是,全人类的生命,将由碳基结构向着纯能态形式转化,这一全新的生命形式将突破人类自身的局限,进一步促进人类文明的繁荣昌盛。从短期来看,理所当然地,这样的变革势必会带来阵痛,可就像工业革命解放我们的双手一样,这一转变将彻底解放我们自身。这只是其中十二个人的决定,却可以影响所有人。剩下的那一个,自然是不同意的。那个神秘的声音转头开始大谈鲍德里亚和知识革命,说是以他们之见,在高级资本主义社会发展阶段,被解放的娱乐业业已取代了被迫的工作和消极的自由时间之间的分裂,游戏问题成了对自由时间加以组织的问题。沉默的大多数是痴迷的观众,全神贯注地坐在电影院里,接受那个影像世界。因为如若没了这种景观式的名望,个人将一无所有。”

“争吵是无意义的。”它说,“我就是那个持反对意见的人,而这场争论已持续了半个世纪,现在终于到了结束它的时候。你脑子里的那条虫子是我的,这句话可以理解为你就是我的直系。然而,我愿意放弃对你的所有控制,以此战胜那十二个人的偏见。事到如今,只有暴力才能解决这一切。”

任侠认为,端点岛是通过对视觉映像的垄断而非暴力,使人彻彻底底,在未曾察觉的前提下,沉默地服从,被动地接受它的统治。当时,追随他的人很多,但真正意识到问题所在的人却很少。受这一声音委托,任侠组建了一支刺杀小队,并从粉丝中挑选精英。利用自身的影响力,你不难找出数十个愿意为你赴汤蹈火的狂热杀手。那个声音给了他十二个具体的真实坐标。在任侠的安排下,包括他自己在内,二十四名刺客两两一组,将在同一时间在世界各地发起突袭。这一战术讲究的是协同进攻,目的正是为了阻断对方的信息传递。

“逐一展开刺杀,只会给对方提醒同伴的机会。”他告诉我们,“所以,刺客们都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去的,哪怕拼尽最后一丝力气,也要除掉目标。换句话说,我们是死士。”

其实任侠大可不必亲自出手,他有的是愿意替他做这些事的粉丝。但他放不下。他就是没办法看着那些爱他的人,只因他的一句话,便去送死。他不能心安理得地坐在沙发上,一边喝酒一边等待消息,他一直说服自己,用这种方法也是迫于无奈的,因为按照那个声音的说法,留给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所以,他也得参与。如果不能置身事外,那便同生共死。

任侠从追随者中挑选出来的那些人,都是那个声音的直系。在他们当中,有一个诨名“弓手”的年轻人,是死士当中年龄最小的,因此他格外照顾,并将其安排为自己的搭档。按弓手的说法,任侠的真实身份其实是某个不知名的地下乐队的吉他手。行动前一周,他去端点岛上看望他。端点岛的天空是橘红色的,浮着光霭,像火焰。今晚他走进这家小酒馆时,城市正如十年前一样,正在下雨。当时酒吧的老板不是今天的这一位。他一进门就看到弓手说的那支乐队,在灯光黯淡的角落唱着无人聆听的伤心情歌。

任侠点了杯酒,在吧台前坐下。从这里可以看到角落乐队的表演,稍一转身,也能看见雨中漫步的行人。他改变了自己的样貌,所以这里没有人认出他。横过长长的被酒水打湿的吧台,厕所里闪过几道暧昧的身影。在舞池灯光的闪耀下,那个年轻人的脸庞、衣领和手背,浸在模糊不清的色块中,像搽了粉。现在他越看越觉得他年轻,简直像个孩子。哪怕是在端点岛,一个不真实的世界,眼神也骗不了人。年轻人察觉到了他的视线,抬起头来,疑惑地望着人群,直到他以一个约定好的手势打招呼,他才露出微笑。

等到乐队中场休息的时候,他们坐在一起。

“你觉得我弹得怎么样?”年轻人问道。

他觉得有些不忍心了。

“不赖。”

“真的?”

“真的。”他肯定道,“你弹得很好。”

年轻人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向他请教了几个音乐上的问题。他说自己也能唱歌,便抱着吉他唱了几句。他都听到了。尽管酒吧环境嘈杂,但他还是认真地去听。换作以前,以他的脾气,绝无耐心教导后辈,更不用说花时间在一个如此破烂地方听一个不入流的歌手唱歌。其实年轻人弹得很一般,有几个和弦的衔接弹得格外生硬,只是空有一腔热情。可歌曲中有打动他的部分。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里面,他想,尽管那是一首伤心的情歌,这孩子却有独到的见解。年轻人的情感很丰富,他有些好奇对方在弹吉他时脑子里的画面了。也许那是一辆公共汽车,在长长的国道上行驶。他闭上眼睛,眼前浮现的是国道上尘埃漫天的场景。他好像看见一个年轻人,背着吉他,坐在公共汽车上,头挨着窗边;车向未知的远方驶去,后视镜中消失在地平线后面的是遥远的家乡。现在他明白了,年轻人掺杂其中的,是愁绪,还有对往事不可追的怅惘。于是他更加不忍了。

“如果你反悔,”他说,“现在还来得及。”

年轻人摇了摇头,微微一笑,却什么都不说。

不知为何,他总觉得这个孩子亲切,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好像在哪儿见过。但他实在是想不起来了。这个孩子在他面前唱歌的瞬间,也许他想到的是年轻时的自己。我们总是很容易从另一个人身上看到太多的自己。当他还是个失败者的时候,就像这孩子一样,也在这种地方唱歌,这好像所有热爱音乐的寂寂无闻之辈那样。他就像他的过去。但他在他面前弹吉他、唱歌,他大可以指出他的不足,但那又有什么必要呢?尽管指正一个人的缺点才能使其进步,但这个孩子已经没有未来可言了。他就像他的过去,但没有未来。

这时,那个牙齿涂着荧光粉末的醉鬼又嘟囔起来,他抱怨故事的高潮迟迟不到来,这种感觉就像你好不容易被搞硬了,却因为前戏太长而疲软。其实人们感兴趣的并非事情的真相,而是谈资。我相信任侠也明白这一点。这正是我们悲哀的地方。那些真实发生的事,即使关乎全人类的福祉,听起来也格外遥远。你能想象得到吗?叶子从枝头坠落,卷入湍急的大河。当你身处变革的洪流中,还妄想偏安一隅,这是极不现实的,甚至可以说是自欺欺人。我们的目光并不长远,胃口也不大,尽管每天都做着一夜暴富的美梦,但极少有人付诸行动。我们自以为水里面会有一处平静的地方,相信前方不会是瀑布,在水流湍急的地方准会有一块顽石拯救我们,所以我们抱着这样的想法,乐观地把真相讲述者的自白当下酒的故事听。然而,任侠并不生气,他只是对我们说:

“相信我,再耐心点儿,我之所以要讲这个孩子,是因为他对整件事情的发展至关重要。”

行动那一天晚,任侠和那个年轻人在现实中碰面。如他所料,那人果然还很年轻,二十出头,甚至不到,看起来像个孩子。他们要去的地方,是某市郊外的一座疗养院。他们的目标在那里接受看护。天很冷。空气中回荡着鸮鸟的呼号。白桦林投下阴惨惨的影子,在黑暗中显露出的枝干部分,像死人浮上来的面孔。在北方,十二月,正值寒潮南下的季节。他们的脚陷入雪中,在身后留下两行凌乱的脚印。疗养院在山上,任侠说。从山下往上走,一路艰辛且漫长。他们两个都没再说过话。但任侠的脑子里一直在想,这个年轻人自己是不是在哪儿见过?然后他在心中自嘲一笑,心想人只要上了年龄,就喜欢胡思乱想。晚上十点零七分的时候,他们翻越大半座山丘,终于看见远处有光。在光秃秃的枝桠的掩映下,黑暗中那座灯火通明的建筑,好似金碧辉煌的宫殿;从那一扇扇明亮的窗户中溢出的灯光,把他们脚下的雪地染得如梦似幻。

他们走了进去,谎称是两个迷路的旅人。疗养院中同样有那个声音的直系。有他们相助,两人得以在此过夜。凌晨一点的时候,他们下了床,偷偷出了房间,在一间普通的病房里找到了那名植物人。这时事情都还很顺利,甚至顺利得有些出乎意料。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臭味。当任侠盯着床上的那个人看时,很难相信这个老人无法自主进食,大小便失禁,却决定着全人类的命运。这时,他伸手去拿枕头,要捂那个衰弱的生命的口鼻。与此同时,他感到背后滑入某种冷冰冰的、好像是铁的东西。他的手僵住了。枕头从手中掉落。从窗外洒进来的月光既把外面的白雪照得皎洁,也把病床上的被子照成一团白雪。他望着月亮,看着它嵌在窗框中,旋转、挪移,最终被床腿取代。他倒下了。下坠之势带着无可挽回的无限悔恨,以一种无法备述的哀伤,堕入绝望无底的深渊。天黑了。他什么都看不见。印象中最后一眼看到的,是一双脏兮兮的年轻人的靴子。黑暗中飘浮着一个人声音,来自过往他经历过的所有岁月的回声。有无数人在为他欢呼,但他什么也看不见。他感到揪心。一股寒气从脚底板直往上蹿,直至抓住每一根神经的末梢,他这才联想到死。这是为什么呢?他想不明白。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呢?他临死也没想明白这个问题。十年前,他死的最后一刻,听到的是那个年轻人的笑声,状若疯狂,好像在哭。

待他再度恢复意识时,现实已是遥远的过去。如今他已是端点岛不可割舍的一部分,当年那个召唤他的声音却消失不见。他代替它,成了维持这个超现实的十三分之一。可要问他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他仍是一头雾水。后来他在端点岛上游荡时,偶然遇见一个人。那十二人中的一个告诉他,如今他是它们中的一份子了,而当年那个蛊惑他的声音已被投票销毁。真相呢,他问。那人回答,真相在当年背叛他的那个孩子的嘴里。于是,十年来,他从未放弃搜寻,只想弄明白,当初他为什么要背叛他。可十年来,他一无所获。那人像是凭空消失了一般,再无线索。

“你遭到了背叛。”醉鬼问,“如果你找到了他,你想做什么?”

“你们知道平庸原理吗?”任侠说,“它是由哥白尼提出来,认为人类或者地球,在宇宙中不存在任何特殊地位或重要性。地球只是位于普通的棒旋星系非异常区域内的一个普通的行星系统中的一颗普通的岩石行星,因此整个宇宙充斥着复杂生命。人类没什么了不起的,你明白吗?所有人——你的、我的、我们的,一切生命的喜怒哀乐和情感诉求,都微不足道。我们的世界微不足道,我们的战争微不足道,我们的存在微不足道,我们为了存在所付出的一切努力都微不足道。以前,我觉得自己独一无二,一定能干成一番大事。我想过要造福人类、要改变世界,让芸芸众生都幸福,于是我一看到他们都沉浸在想象的世界当中,便感到痛心。我想要做点惊天动地的大事,唤醒全人类,但后来,我失败了,什么也没做成。到头来,我认识到自己是一个平庸的人。我们所有人都很平庸,也只能接受这样的自己。我放弃了,不挣扎了,只是日复一日地游荡,不是为了复仇,只是活着。纯粹地活着。就这样活着而已。”他的声音停住了。横过敞开的长方形的大门,可以看见雨中漫步的行人。在舞池灯光的闪耀下,我们所有人的脸庞、衣领和手背,都浸在模糊不清的色块中,像搽了粉。最后酒吧的老板说道:

“很遗憾你没有找到他。”

他听了并不遗憾,也没有表现得激动,只是冷静地说:

“我从没说过我没找到他。”

酒吧里的人面面相觑。

他接着说:“这十年来,我一直在找他。我原先也以为自己找不到他了。直到今天,我走进这里,才发现,原来他一直都没离开过。”

有人问:“这人是谁?”

任侠看着我,什么也没说。

20世纪90年代,摇滚作为一种风尚,已经过时。我是在80年代末离开家的,那时这种音乐风格正缓慢步入它那美丽的黄昏。离家出走的原因,我之前已经说过了,是因为母亲病逝。然而,这样的表述并不准确。我母亲的死因,确切地说,是一种极端的自毁。回到80年代初,任侠发行了那张单曲唱片,我把它当作礼物,送给母亲。记忆中,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她笑。

我的母亲一直在服用抗抑郁药物。从我记事起,她的床头柜上总是摆满药片。有一次,我还小,不懂事,偷偷问父亲,妈妈为什么经常要吃药。父亲很不耐烦地告诉我,她吃那些药是为了帮助她活下去。在人生最初的记忆中,我印象中的母亲是一位很苗条、很好看的女性,但随着年龄的增长,那些帮助她活下去的药物,却使她身材走样、日渐臃肿。

母亲死的那一个晚上,正好下雨。我接到邻居的电话,要我赶回去一趟。我到家的时候,人们正围在公寓楼下,警察拉起了警戒线,法医正在清理现场。我依凭冥冥之中的一种预感,还没拨开人群,便几乎要爆发出哭声。可是我没有哭。我的嗓子在那一瞬像是哑了,哭不出来,只是“啊啊”地叫着。人们注意到了我。有邻居认出了我,死命把我抱住,要我别看。由于极度悲伤所导致的情绪崩溃,我疯了一样,在那人怀中拳打脚踢。邻居最终只能被迫松手。我冲了进去。天上正下着雨。地上血迹残留的地方,被雨水冲刷得像石油一样黑。在沥青小路的一侧,缀着一张碎裂的唱片,黑黑的,像朽烂的花瓣一样,上面有任侠的签名,是我送她的那张。我捡起它,唱片背面粘着照片。雨水把上面的血冲刷得干干净净,露出一男一女热情而纯净的笑容。我看见我的母亲,当年她年轻、美丽,和我们的摇滚巨星坐在一起,头和头紧紧挨着,背景好像是某个音乐节现场。我把唱片丢掉,把照片揣进口袋里。那时,法医们已把那些碎裂的尸块一一放上担架,同母亲那张残破的被血污染的面容一起,被白布盖上。我走过去,掀开白布。没有人阻拦我,好像所有人都在同情我。那场景简直惨不忍睹,如果还能称之为尸体的话,那我也是根据那件熟悉的连衣裙才辨认出的。于是,我又想起小时候,我们伴着音乐一起跳探戈的那个下午。那些时光连同她的韶光,皆如流星般坠毁了。我一边捂着嘴、咬着手指、扇自己巴掌,一边痛苦地想到,我们再也回不到过去了。

第二天,我在医院醒来,以一种难以备述的心情。守在我床边的警察,向我问及诸多有关父亲的事。怀着一种奇怪的憎恨,她说法医在母亲身上找到殴打的痕迹,我便告诉他父亲的暴力史,并将他丑化为一个从未有过正面形象的恶魔。先前我便说过了,记忆是不可靠的,因此我的叙述也是不可靠的。现在回想起来,在当时,怀着这样一种暗自孳生却又无法控制的仇恨,我必须找一个人来恨。关于母亲的死,我必须去恨谁。随便一个人都行,总得有一个人为此负责。所以,我向警察隐瞒了母亲抑郁的病况,夸大了父亲在她死亡中所扮演的角色。事实证明,当天晚上,他也的确打过她,法医在尸体上找到了新鲜的伤痕。当警察闯入家中,他还倒在自己的呕吐物和便溺的污秽中,被酒精残害得昏睡不醒。警察说,关于母亲的死,父亲喝得太多,已记不清当晚发生了什么,所以才要向我询问内情。我隐瞒了母亲抑郁的情况,因此增大了父亲醉酒后把她推下楼的可能性。没过多久,父亲便被扣留了。直到警察在我家中搜到那些抗抑郁药物,这才以证据不足为由释放了他。

那时,我已收拾好行囊,离开了这个我生活了十多年的牢笼。在长达数年的流浪中,我加入不同的音乐社区,和不同的人组建乐队,却始终找不到生活的目标。人生漫长且艰阻,没有意义。我必须时刻待在人群中,被热情的乐器和毫不知节制的狂欢包裹,这样我才感觉好受一点。我不能给自己静下来的时间,不能停下来好好思考。不止一次,我只要一个人躺在床上,不去过那种公社式的集体生活,便会想起母亲,回到她死亡的那一夜。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某一天,一个神秘的声音找到我。它宣称,自己所代表的是一个集体,而它们中有人提出了一项建议,企图以此颠覆世界秩序。按照它的说法,那人是计划把全人类拖入端点岛实行统治的野心家,只不过这计划刚一提出,便被那十二人否决。从表面来看,它已经放弃了这一计划,选择了妥协,但它们同样担心,它会在暗中策划其他行动。

于是它们把我伪装成它的直系。后来,任侠从粉丝中挑选亲信的时候,我也在场。我告诉他,我的母亲是他的一位忠实的歌迷,我自己则从小在他的音乐声中长大。我给他看母亲的照片,他竟不认识。我没有告诉他,有一次,母亲发了高烧,卧床不起,便让我帮她放唱片,紧接着把我唤到床边。那一晚,她告诉我,在豆蔻年华之际,她曾在一家酒吧打工,邂逅了一位落魄的年轻人。他们迅速相爱,陷入一段短暂的热恋中。当情感的潮水退去,年轻人宣称为了更伟大的事业要去继续流浪,便背着吉他离开了。她坚信他有才华,终不会在破旧的小酒馆里埋没。她一直等着,等着,后来才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没有等到他。直到她带着孩子结了婚,每天都得为生计发愁,这才发现,自己已成了一个庸俗市侩的女人。

是的,我没有向任侠讲这些,因为我不知道母亲究竟是烧糊涂了,白日做梦,还是确有其事,却被那人遗忘了。我唯一知道的是,当我站在任侠面前,我清楚地领悟到,多年来我那毫无意义的生活忽然有了意义。我得去恨谁,需要找一个憎恶的对象,以此维持对心目中完美母亲的不灭印象。于是,早在我们走进白桦林之前,我便向那十二人告知了我们的计划以及动手的时间。它们要我阻止他,而不是杀了他。然而,当我站在他的背后,看见他就那么大大方方地把后背交给我时,心中突然升起一种强烈的毁灭一切的冲动。那个夜晚,雪地被月光照得皎洁,风吹进白桦林时发出“呜呜”的声响,鸮鸟的号叫为他的人生画上了一个不那么完美的句点。

起先,我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快感,如闪电般,从脚趾到头皮,迅速掠过我的每一寸神经。然而,在这种近似复仇的快感浪潮过去之后,取而代之的是打破偶像崇拜的无限懊悔与自责。最后,什么感觉都没有了,我的心中只余怅惘。待我回过神来,自己已经在端点岛上,接受十二个声音的质询。我请求它们,弥补我因一时而冲动犯下的过错。但它们告诉我,他其实并未死。由于那一刀并不致命,且疗养院里有高明的医生,他被及时抢救了回来。但我却给了它们一种思路。它们说,作为惩罚,那个幕后黑手已被销毁,而通过投票表决,它们决定让他代替那人,让那自我意识过剩的正义成为这个世界的基石。从那时起,我们便维持现状。端点岛和现实,像一个天平的两端,砝码必须对等,一切才会公平。我犯了错,但也做过一些对的事。从此,它们便帮我销声匿迹。直到今晚,他走进小酒馆,我才明白,宿命无法逃避,一切都会迎来它的终点。

任侠一脸平静地看着我,什么也没说。隔了一会儿,他才说道:“在我年轻的时候,的确有过很多段露水情缘。我不是那种私生活检点的人,不会守着一个女人唱一辈子情歌,但我情愿我是那样的人,如果能重来一次,我希望我会是那个人,守着你的母亲,在半苦半甜的情歌中跳舞。可是,我连你的母亲是谁,都记不起来了。”

“我母亲说的,未必是真的。”我说,“小的时候,她教我跳探戈,是女人的舞步。我可以和你跳一曲,也许你会想起她是谁,也许不会。这都不重要了。她已经死了。”

任侠站起来,把手伸向我。酒吧的背景乐中断了。我们跳舞时,他的重心在右脚,而我的重心在左脚。我们双方从不对视,定位时都朝自己的左侧看。从酒吧的扬声器里传来的音乐,不是节奏明快的探戈舞曲,而是任侠的民谣。这与我们的舞步是极其不搭的。但他仍跳得狂放,而我则热情洋溢。我想要是我的母亲在这里就好了,要是我们能回到过去就好了。可她不在这里。可我还是很高兴。因为她的舞步留在我的记忆里,至今都一直闪耀着美丽的辉光。

我知道,五分钟后,歌曲会结束。任侠会记起我的母亲是谁,也许不会。到时他便会告知我结果。谁知道呢?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我的母亲死了,但至少我们还有五分钟的时间,她仍活在我的舞步中。我们就这么在吧台边跳着,在众人的见证下跳舞。这儿的每个人都懂这首歌;所有人都能知晓,多年前那个下午,我们曾在他的歌声中跳探戈,哪怕是歌手本人也能参与其中。

注释

[1]在探戈中,男士的重心主要在右脚,女士的则在左脚。因为我年龄小,所以只好由母亲扮演男士角色。

[2]工业革命时期,英国工人捣毁机器运动的参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