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光影
(一)
叶晓茹怀孕了!
她起初有一些慌张,她不知道该怎么样面对汤辉,她纠结了很长时间,已经两个月了,她知道,很快,她洁白的身体某些部分就会变色发黑,那是人体千万年来进化所得的信号。
原本她完全可以制造一次假象,告诉汤辉他喜当爹,但该死就该死在她两个月前出差半个月,根本没在家,只要汤辉不傻,一算日子就知道孩子不是他的。
仿佛“上天眷顾”,当她发现汤辉出轨的那一刻,她释怀了,觉得自己心安理得了。但当长舒一口气之后,她又有一丝的气愤,是她不够优秀吗,汤辉居然能够背着她偷吃。她在汤辉的汽车座椅的夹缝中发现了一条蕾丝的内裤,在内裤里还夹带着一个透明的薄皮乳胶人体工学香蕉皮。她知道,这不是一个疏忽,这是某个女人在跟她示威挑衅。
不过无所谓了,这正好解决了她的燃眉之急。
她跟汤辉是跟买车的时候认识的,她当时正在购买人生中的第一辆车,她来自一个城市工薪家庭,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城市平民,好容易给自己攒够了首付,她在店里转来转去,总是找不到合适价位又符合自己内心期待的车子,卖车的小哥当然知道她哪号儿人,见的多了,所以并无催促她,先让她在那看着,只是在她提问的时候才做一些回答。而店里其他几个花枝招展的女销售则全然没有兴趣来应付她这种穷十三,她们都在自顾自地忙着,有的在化妆,有的则在对着手机搔首弄姿,只有她,像是个被父母遗弃的孩子,在店里不知所措地转悠着。
如果是其他东西,遇到这种冷落她早就扭头就走了,可汽车不一样,这家4S店是远近口碑都不错的,也是最大的一家汽车销售中心,所以她也只能忍一忍,谁让自己兜里就那几个钢镚儿。
转了半天,还是不能够决定,于是转身准备离开,到二手车行再转转。毕竟,她心目中的车子,炫耀的成分要高过实用,所以如果能够碰到一辆品牌不错的二手货,那开着也是非常有面子的,而这个价钱能够买到的一手车,撑破天也就比老头乐好一点。
这时候,两个男人进来了,一个是汤辉,另一个则是他的马仔何严正,当然,那时候还都不认识。
他们两个,确切的说是汤辉一进场,叶晓茹感觉到了,整个店里面的气氛瞬间不一样了,顿时活泼和欢快了起来,刚才那几个对自己置之不理的冷艳小妹,现在就跟打了鸡血一样,各种献殷勤,非常空旷的大厅里,瞬间弥散开来一股浓郁的香水的味道。
他们两个人被请进了一间有透明落地窗的贵宾厅里,面前是冒着热气的咖啡和各种水果点心。尽管她所有的知识渠道都早已经通知她,人生就是这样的,有钱男子汉,没钱汉子难,但真的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时候,她还是像嘴上含上了一颗青酸梅一样难受。
她自顾自的离开了4S店,根本没人注意。
她挎着包,也没有心思再去挤公交,只是像一只没有了绳的气球,她只想在这欲望城市里散散心。她已经三十六岁了,姣好的长相和不错的身材让她傲视人间,从不把那些个“庸脂俗粉”堆里的男人放在眼里,她内心向往的是那些有成有业的男人,能让她脱离这人间的烦恼。她是家里的长女,家里二十多岁的时候把她当金疙瘩,要用她当发家致富的敲门砖,非金龟婿不嫁,可世间就是俗世,哪有什么大罗金仙,终于还是成功晾到了三十,家里这下金龟婿就不奢望了,能找个稳定可靠的就行了,等把标准降低了才发现,世间也不是专门为她一个人而转的,他们想要的人,并不想要她这样的,人家专挑年轻漂亮的。呵呵,终于又跨越六个年头,她成功成为黄金剩女,最早结婚的那批小姐妹,人家儿子女儿都上高中了,个头都已经超过她了。她有的时候百爪挠心,有的时候又感觉无所谓,有的时候又放弃了,觉得她的人生就这样了,甚至安慰自己一个人过也不错。
她也只是单位的一名财会人员,跟那些高知女性而言,在征婚市场上她也没有任何优势,而唯一让她骄傲的脸庞,也随着岁月的流逝在不断的贬值,直到她有一天早上看到眼角出现一条浅浅的沟纹,她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了,她躲在房间里呜呜的抽泣着,抽泣自己这无助的人生。
从那一刻起,有些东西在她的内心深处萌发了,又或者说有些东西在她的身体里变质了,如果上面那两种说法还不足以直白的话,那应该是有些东西,她不再坚守了。
她从家里搬了出来。对她来说,家里人的价值观已经完全同她背道而驰。
她开始频繁的接触男人这个物种,在这之前,男人对她来说都是残忍的猎人,要夺走她身上的一切,而现在,猎枪在她手里了。她四处打猎,只要看到自己稍微中意,不管什么人,不管贫富,不管丑俊,也不管年龄大小,她都会尝上一尝。有的时候醒来,她都不知道自己在哪里,旁边是谁,但是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开心就好。在一段时间里,她尝遍了她之前没有尝试过的一切角色,有商人,有公门中人,有律师,有医生,甚至还有农民,学生。交际广泛的程度有的时候甚至连她自己都感到惊讶。
有一个夏日的早晨,她刚刚经过一夜的鏖战,全身酥软,妆容凌乱,她原本想那几个家伙总有一个会顺道把自己送回市里,但她就上了一个厕所的功夫,他们都四散而去,被遗弃和孤独的感觉重新又环绕了她,她想给他们打电话抱怨,但想想实在没有理由,大家都是素不相识,仅仅都是为了快乐而已。她慢慢的穿好衣服,浑身酸疼,一夜的摩擦让那里有些红肿,酒精的残留让她还有些头痛和腹胀,而嘴里的味道可以用百感交集来形容。她不想再在这里洗澡化妆,整个现场让她觉得恶心。
她走出酒店,天微微亮,早高峰马上就要开始的前奏。马路上只有遛狗和晨练的人的身影。
她的喉咙由于外力的强行扩张,被弄得生疼,有些发炎了,她去24小时店里去给自己买了一杯热豆浆,点了一份关东煮,在公园的躺椅上坐下,开始吃了起来,公园里有个水潭,是泉水汇集而成的,清晨水面雾气昭昭,暑气尚未侵蚀到泉水的旁边,有很多人在晨练,更有老头老太太身着三角泳衣在池子里游泳,他们游的那么从容,仿佛放下了人生的一切面具,叶晓茹想,或许只有当接近人生终点的时候,人才能真正的为自己而活。
不远处的台阶上,有一个工人模样的人,附近有新修的景点工程,还没有竣工,所以周围经常出没有很多的建筑工人,现在这个时间应该是还没有上工,在这里休息。旁边放着一个安全帽一个用的漆黑发黄的水杯,还有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几根没有吃完的油条。那个人一件脏兮兮的格子衬衫,大敞着怀,皮肤黝黑发亮,健硕的胸肌和棱角分明的腹肌吸引了叶晓茹的注意,建筑工人大多数常年从事体力劳动,但用力不均,差不多每个人的某个身体部位都有变形甚至畸形的地方,而这个人是个例外,身体非常健硕而匀称。他躺在几级台阶上,手里拿着一杆非常破旧的那种老头常用的地书毛笔,正在闭目养神,应该是在上工前的几分钟,偷偷咂摸自己的个人爱好。叶晓茹看到地上用池水写的几行工整的隶书:
本是后山人,偶作前堂客。
醉舞经阁半卷书,坐井说天阔。
大志戏功名,海斗量福祸。
论到囊中羞涩时,怒指乾坤错。
叶晓茹是文科出身,虽然早已经不读书,但偶然读来,好坏还是分的清的,她不知道这首词的出处,但感觉非常有其实,于是忍不住嘴里捣鼓一句:
“好字,好词”
声音虽然很小,但依旧让那个躺着的人听到了,他微微的张开了双眼,叶晓茹这才注意到,那人皮肤虽然黝黑还脏兮兮的,但从脸上却可以看出来,那是一个非常年轻的脸,但由于风雨璀璨,有多年轻叶晓茹说不上,但盲猜应该不超过25岁。
那人见是叶晓茹模样的女人,腼腆的笑了笑,然后起身提起他那些零碎要走
“小伙子,字写的不错嘛!”
“嘿嘿,瞎写,写不好”对方傻笑着,应该是没有意料到对方装扮的人能够主动跟自己说话。
“蛮好的,蛮好的,比我写的好多了!”叶晓茹原本就穿着简单,弯腰附身观看的空隙,难免有身上的肉反光发白。那个小黑小子看的眼直。
这种眼光叶晓茹早已经习以为常,
“我很喜欢你的字,我早就想在卧室里挂几个毛笔字了,能够让家里多点文雅之气,你能替我写几个字吗?”叶晓茹目光如火,而对方只是个初出茅庐的混小子,哪里见过这种直白的搭讪,
“当然,当然,你要写多大的,我写完了怎么给你啊!”
“不用给我,直接去我家写就行,我家里也有笔墨纸砚”小伙有些懵
“怎么,不愿意去?”叶晓茹杏眼圆睁,带着一种不可抗拒的命令。
“愿意,愿意,不过现在不行,我得开工!”吞吞吐吐,满脸惊愕。
“我也要上班,晚上吧!”
叶晓茹把自己的地址给了这个小伙,让他晚上到家里找自己,然后扬长而去。小黑亮内心却砰砰作响,这让他五分钟内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当然,叶晓茹想要的根本不是什么字!
叶晓茹回住处补了个觉,她跟小黑亮说自己要上班,其实她财务的工作早就辞职了,财务的工作需要精细,不能出半点差错,曾几何时,每个月她都要被老板骂个几次,有的时候有理由,有的时候老板找个无耻的理由随便骂一顿,工作岗位不好找,但想干财会的一大堆。老板甚至都记不住财会的名字。
有段时间公司里应付审计,叶晓茹的头发大把大把的往下掉,她不止一次的告诉自己,也跟身边的人调侃自己,会计的命运就是这样的,她可能没到退休头发就掉光了。但现在好了,她解脱了,再也不用看老板的脸色过日子。没过多长时间,睡眠充足不用过分用脑的日子,让一头浓密的秀发又回来了。
有时候,叶晓茹总是很迷茫,这人生来一趟到底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每天早起晚睡为别人打工吗!是为了忍气吞声,低三下四受窝囊气吗!叶晓茹发现之前她都是在按照一个预定的轨道行驶,这个轨道是谁铺设的却不知道,是家人?是学校?是上帝?
现在,她仿佛明白了一些,但不全,人生,就是自己的人生,自己的人生,应当自己铺设轨道。
她自愿,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轨道,离开了那个不知道是谁创造的出厂设置,而转换到自己的轨道上来。
她不再会见原来的朋友和同事,因为她们已经跟自己的三观不合,不合在哪里,叶晓茹说不清楚,人生在世,有很多事情说不清,道不明,只是自己无力阐述,慢慢疏远,相忘于江湖,总比割袍断义要好得多。
叶晓茹从车行里走出来,沿着街道慢行的那一天,她其实内心并无波澜,她只是一时不悦而已,她其实早已经明白,这浑浊世道,唯有“财色”二字能解一切烦恼,而唯有这二字,是世间最难,一难求,二难解,空留一世生老病死,无法告解,让人唏嘘。
可偏偏遇到两个缺货,那天,叶晓茹走在路上,一辆新车漫过,突然一声鸣笛,吓了叶晓茹一跳,定睛一看,正是刚在4S店里那两个男人,他们似乎十分的亢奋,这完全契合暴发户第一次高消费的所有特征——高调、亢奋和无耻。
他们摇下车窗,朝叶晓茹打着口哨,做着一些下流的动作。车速不快,车里的一个男人从车窗里伸出手,轻拍车门,意思是,看见没,高档车,上来耍啊。
其实,那算什么高档车,也就是一辆宝马普系,专门为这种刚刚穷人乍富,喜欢炫耀的人设计的。
叶晓茹知道机会来了,于是紧走两步到车边,也不问话,迅速开车门就坐了进去。
两个缺货懵了,是他们先发起的“挑衅”,但现在却被反杀了!叶晓茹从包里拿出了一盒口香糖,倒出了两粒,
“两位小哥哥吃糖!”
车里正在驾车的是汤辉,汤辉回头打量了叶晓茹一眼,见上车的这个女人三十多岁的模样,上身穿着一件白色衬衫,露着肚脐,下身穿着宽松慵懒的冰丝高腰裤,一双休闲布鞋的装束让汤辉感到这不像是一个“坏女人”。
还没等汤辉和何严正反应过来,叶晓茹已经一人一粒把两粒口香糖塞进了两人的嘴里。
“搭个车,把我送到市里!”
喜提新车的汤辉此时此刻正在找机会炫耀自己身份的提升,眼前这位美女虽然年龄有些大点,但当练练手也是可以的,于是便热情的答应了下来,而旁边木讷的何严正还以为这女的是因为刚才汤辉吹的流氓哨而上来揍他俩的。
像所有车子一样,这辆车一出厂就被荷尔蒙和劣质香水的气味占领了。
“哥,新提的车?这保护膜还没撕去!”她当然知道这是新提的车,刚刚在售车大厅看到的。只是当时他们两个没有注意到她。
“嗯呐,老妹啊,咱们有缘分啊,我这车新提出来还没十分钟你就坐上了!”
“是嘛!那我可真是幸运啊,我得沾沾这车的喜气儿!”
“老妹去哪儿啊?”
“哥,这好的车,咱们去兜兜风吧!”其实,叶晓茹的目标是比这种车再上三个档次,但既然好的猎物还没出现,那也只能用这个凑合凑合了。
面对送上门的好事儿汤辉满心喜悦,他原本也是要开着新来的车去撩妹的,他已经选好了几个妹子,准备挨个打电话的,这其中有做服务员的李翠花,卖服装的张大凤,还有电子厂的楚人美等等。总之他的目标就是那些好上手易忽悠易脱体质的低段位小妹子。他本来就计划着换辆车就一定能给自己带来好运气,没想到好运气来的这么快,虽然是个大龄妇女,但非常有御姐气质,他也是可以接受的。
何严正看着他们两个兵来将挡眉来眼去的操作都傻眼了,木木的看着眼前这个女人的娴熟操作有些呆若木鸡,他的电灯泡气质成功把整个车里都给照亮了。
何严正也很喜欢这个女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味,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很有母性气息,那一头乌黑的披肩长发把一头老母牛成功拉回到了小春花的年纪。就是显嫩。他想多看两眼,多闻一会这种女人身上的气味,但“残酷”的现实还是把他踢出了局,
“老严啊,公司里那两个单子今晚你还是去盯一下,外商今晚说不定就能有回复”
“大哥是做进出口生意的啊!大买卖啊!”
“那老板你在前面煎饼摊儿停一下,我买两个煎饼果子咱们晚上吃!”何严正讷讷的说道。
“煎饼什么……煎饼……我们是吃煎饼的人吗!你去咱们常去的馆子……”
“老板你是说门口那家驴肉火烧店?”
“驴肉……你脑子被驴……!滚下去!”
“那老板把驴肉火烧钱给我”
“滚”
“哈哈哈哈!”叶晓茹咯咯咯笑的好不开心,笑起来让汤辉感觉更美了,何严正也傻笑了起来,不过他还是得下去,虽然有些舍不得。
崭新的汽车载着两人扬长而去,留下何严正一个人孤零零的在风中凌乱。
(二)
那天那个刻意又随意的相遇成就了叶晓茹,最起码是她人生一个崭新的起点。
三十如狼,那天晚上,叶晓茹和汤辉做了很多事情,确切的说,叶晓茹做了很多事情。她把少林寺的大小擒拿手以及易筋经36式108招用了个遍。当第二天早上两人分别的时候,汤辉依依不舍,在随后的几天里,他百爪挠心。在汤辉一篇一篇的小作文出现在两人随后的聊天记录当中时,叶晓茹知道,“大鱼”上钩了。
但叶晓茹可不急于收网,作为老猎手的她知道,让男人太容易上手的东西,他们是不会珍惜的。于是她玩儿起了失踪,失踪却不失联,让你够得着,却吃不到。
晚上,叶晓茹正在休息,和汤辉分开后的日子,她照常没有闲着,她把工作辞了,当然就没有了收入来源,但一个“看破”红尘那点破事儿的女人,特别是一个像叶晓茹这种高智商的女人,是不可能缺钱花的,最起码是不缺零钱。她在虚拟世界打造一个虚拟的女人,那个女人披着她叶晓茹的皮囊,有着勤劳,美丽,善解人意和温柔善良等等的高层次品格,在网络世界里,这个女人不断的展示自己,用大量的生活细节刻画这个女人的人格魅力,当然,也用大量的细节暴露这个女人“优柔寡断”的性格缺陷,以及“她”的各种需求。放个钩子在那里,总会有破了色戒的正人君子找上门来的,把这些男人勾引的神魂颠倒,再让他们掏钱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
但她很快就不用干这么复杂的技术工种了,因为她即将有汤辉这张长期饭票。
门铃响了起来,叶晓茹通过猫眼儿一看,是那天公园遇到的那个小黑小子,书法小哥。叶晓茹顿时心花怒放,自己的私房菜到了。
黑亮哥不再是那天的民工打扮,而是换了一身土里土气的短袖衬衣,但高大魁梧的身材把衬衣撑的像是要把纽扣崩开一样,裤子的腿也是短的,露着脚踝,黑亮小哥手里拿着一瓶墨汁,一支毛笔,叶晓茹现在才想起来,她是让小哥来“写毛笔字”的。
看的出来,小哥理了发,梳的非常整齐,神色有些拘谨,
“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叶晓茹拉住他的手把他拉进了屋。那天他躺在公园里没有发现,今天他站在叶晓茹旁边才发现,他足足有一米八几,高过她二十公分。
“俺叫伍凌光”他说话有很浓重的口音,但叶晓茹分辨不清是哪里的方言。
叶晓茹在家里原本就没有穿太多,正值盛夏,屋里没开空调,叶晓茹替伍凌光把衬衣脱了下来,里面是一件红色的背心,背心已经浸透了汗水,外面很热。叶晓茹穿着一件吊带的蕾丝睡衣,只要稍有大幅度的动作,便能够露出镂空的内衣和整个臀部。这让伍凌光感到十分的尴尬,他的眼睛只敢盯着地面,但会趁叶晓茹转身或者低头的时机偷眼看看周围或者叶晓茹的某些部位。
叶晓茹发现了伍凌光的举足无措,但她很享受这种目光,所以动作都十分的洒脱开放,她赤着脚走在地板上,给伍凌光倒了一杯水,然后打开了空调,空调风一吹,叶晓茹的衣服微微颤动,雪白的地方就更藏不住了,叶晓茹的脚上染着亮亮的指甲油,指甲被打磨的十分好看,叶晓茹以一种十分随便的方式坐在伍凌光的身边,后来干脆就把双腿搭在了茶几上,两条雪白的腿直接暴露在了伍凌光的面前。
伍凌光端起还冒着热气的水杯,不断一口口抿着水杯里的水,企图以此来掩盖自己的窘态。叶晓茹给他点了一颗烟,也给自己点了一根,两个人聊起了天,叶晓茹了解到了伍凌光的家庭和经历,他十八岁,是苏北人,家里面人多地少,父亲把读书的机会让给了成绩优异的妹妹,而他和三个姐姐都辍学打工去了。
“时间不早了,我给你写字吧!”伍凌光腼腆的说道。
“你不会真以为我是让你来写字的吧”叶晓茹随手撩了撩自己的长发,轻蔑的眼神中带着一丝坏笑。
“那要我来做什么呢”伍凌光吞吞吐吐地说道。
“当然是做你该干的事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