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我们在沃尔夫镇
遥远的过去—1977年
我父母的祖先中有的肤色很浅,在照片上看起来是白皮肤,有的肤色很深,鼻子和嘴巴的轮廓在黑白照片上泛着银光。他们有的穿着白色的长袖衬衫,衬衫塞进黑色的裙子里,有的身着淡色的棉衬衫,衬衫放入宽松的裤子里。毫无疑问,照片上的他们站在了室外,可背景已经看不清了,唯一可见是身后如炊烟般的树木。没有人露出笑脸。外祖母多萝西给我讲过他们的故事,说他们有的是海地人,还有的是乔克托人,说他们讲法语,从新奥尔良或其他地方来,找寻土地和生活空间,在这儿停下了脚步。
在这个地方以法国拓殖者迪莱尔的名字命名之前,早期的拓殖者都称这里为狼镇。松树、橡树和枫香树缠绕在一起,从小镇北部一直绵延到小镇南部,然后汇入迪莱尔海湾。懒散的狼河,河水呈棕色,蜿蜒地穿过迪莱尔,涓涓细流抚摸着小城,最后注入海湾。当人们问起我的家乡,我会告诉他们,这个地方有狼,在狼被部分驯服和安顿之前,这里就以狼的名字来命名。我想为它添上些野性的根基,几分早年的蒙昧,称它为狼镇正暗示了它的野性本质。
我想告诉他们,但是没有说出来:我见过那种瘦骨嶙峋的小红狐狸,从水沟边蹿了出来,然后跑入林中。我曾见过那个家伙,不过,那次情况不太一样。那是个晚上,我和朋友们开车经过迪莱尔一处尚未开发的地方,那里的树木胡乱缠绕在一起,有人曾在那儿砍出一条没有尽头的路,希望在其附近建造一块住宅区。小家伙从林子里轻快地跑到我们面前,我们吓了一跳,叫了起来,它瞅了瞅我们,又跑回漆黑一片的夜色中。它身上黑乎乎的,有如黑色的浓烟,长着又长又细的鼻子,它的行动悄无声息。这个充满野性的小家伙看着我们的样子,仿佛我们是群不速之客。接着,我们驶离了这个地方,开去更易通行的地方,离开了这个只有尽头的地方,这个似乎是万事万物的起始和诞生之处:狼镇。
不过我没那么能说,于是闭上嘴,一笑而过。
在这里,大部分人都有亲戚关系。黑皮肤的人在一起会说,我们的家族之间联系紧密,彼此帮衬,白皮肤的人在一起也会说这个,但是黑白肤色双方却很少谈起这个,即使他们有同一个姓氏。我们非常小心地对待社区内部错综的血缘关系,因此,在二十世纪初,迪莱尔的大人们会去阿拉巴马或路易斯安那的混血社区为孩子们挑选适合婚配的伴侣,从而使本地区的基因库更为多样。有时这么做挺奏效的,有时则不太管用。有时年轻人找到的对象与其家族的血缘离得更近。会出现两人是表亲的情况,还会出现触犯禁忌的关系。
我的外祖母多萝西还记得她的父亲哈里和母亲玛丽生下家里的全部十二个孩子之前,她还年少,当时她坐着父亲的旧车去迪莱尔北面很远的地方走亲戚。哈里的父亲是发黑的深棕肤色,可是据说哈里的母亲是白皮肤,哈里的姨妈住在北面远处的白人聚居区。哈里的孩子们有的是肉桂色皮肤,有的是豆蔻粉皮肤,还有的是香草白皮肤。在那趟北上的旅途中,车子驶过炎热且明艳的密西西比郊外时,孩子们蜷缩在没有篷子的车后座上,身上盖着毯子。哈里的肤色白得会被误认为是白人。到了亲戚家,孩子们在屋里玩耍,直到太阳快要落山,我外高祖母的妹妹对我外高祖母说:“好了,你们差不多得回去了。”弦外之音是:你们在这里不安全。这里有三K党。可别夜里在路上被他们抓住。于是我外祖母和她的姊妹们把自己的小身体叠起来,继续藏在闷热的毯子里,一个看上去像白人的男子和他的白皮肤母亲一起往南开回迪莱尔,这个他们称之为家的地方——克里奥尔人[1]为主的混血聚居区。
我外祖父小亚当的家族也有类似的血缘关系。我母亲有一张小亚当的父亲老亚当的照片,他看上去是白人。事实上,他有一半的白人血统和一半的土著美国人血统。老亚当的父亲约瑟夫·德都是白人德都家族的白人成员,这个家族在迪莱尔拥有一些财产以及部分风景最为优美的地产。那些地产位于海湾的转角处,那里长着美得惊人的大橡树,令这个地方别具风情。阳光洒在沼泽地和水面上,将其化为壮丽的场景,勾起我的思乡之梦。白人爱上了他的土著女仆,与她发生了关系。他的家人发现后,与他断绝关系。于是约瑟夫娶了黛西,他们的孩子就是我的外曾祖父。母亲告诉我,约瑟夫和黛西后来开了家杂货店,之后,在一次拙劣的室内抢劫中,我的白人外高祖父在店里遭枪击身亡。他去世后过了几年,我的土著外高祖母病逝。
我母亲的外曾祖父杰里米也相当有钱。传言说他妻子家是海地人,而他是个土著美国人。当他意识到白人政府是不会教育他的子孙时,就在自己的土地上建了一所只有一间教室的学校,雇了个老师。他还花时间打点林子里的多亩地产,管理制酒蒸馏器,禁酒运动时期这是社区里的大众消遣。有一天,他和女婿哈里正一起捣鼓制酒蒸馏器,勒弗尼家族的人发现了他们。我想象着这个场景,这些白人穿着白衬衫、黑裤子,细长的头发上滚着汗珠,双手湿漉漉的,握着光滑冰凉的枪。哈里逃走了,活了下来,接着将子女藏在毯子下,带到北边去投奔他们的白人亲戚,可是我的外高祖父杰里米却被打死了。勒弗尼家族的人将他的尸体丢在毁掉的蒸馏器中,尸体在绿意盎然的树林中渐渐变凉。哈里告诉家人事情的经过,家里的人马上长途跋涉去森林里找回杰里米的尸体。
* * *
我的爷爷叫大杰里,他和他的兄弟姐妹以及母亲埃伦都住在与圣斯蒂芬教堂隔街相望的方形小宅子里,房子被刷成石蓝色的。我的曾祖父母在圣斯蒂芬路上有几亩地,我父亲小的时候,他们在地里种着玉米和庄稼,养了一些马。
我的外祖父小亚当住在另一间小房子里,不过他的房子坐落在一条更窄的马路尽头,圣斯蒂芬路在这条路的北面与之平行。圣斯蒂芬路的北面有座小山,坡度很小,只有负重和骑车的时候才感觉得到它的存在;从圣斯蒂芬路开始上山的这条路叫小山路,与小山路垂直分出来的一条小路叫阿尔派恩,勉强可以通行一辆车。我外曾祖父母的房子就在这条路的尽头,他们灰色的房子又长又窄,装饰简朴,保存完好。我外曾祖母马曼·维斯特就住在这里。
我的曾祖母和外曾祖母都有着橄榄色的皮肤和黑白椒盐色的头发。两人都带着浓重的克里奥尔法语口音。我一般和父亲一起去看曾祖母埃伦。可我从没见过她的丈夫,也就是我的曾祖父。父亲告诉我,曾祖父年轻的时候和人发生口角,被人打死了。曾祖母埃伦的声音洪亮有力,和父亲一样风趣。整个午后,她坐在门廊上,看着街坊们来来往往,缓缓地步入风烛残年。我们探望她的时候,她就坐在前门廊的台阶上,给我们讲她年轻时的故事。那时,她和她的姊妹们从橡树上扯下西班牙苔藓来填充垫子。那时他们辛苦地劳作,已经习惯了长时间在地里除草、栽种、收割以及饲养牲畜。外曾祖母马曼·维斯特永远都不会和我们一起坐在门廊上:她更讲究,也更内向。但是我们会坐在她昏暗的门廊的阴凉处,在这里,孩子们吃着蛋糕,听着大人们闲聊。马曼·维斯特给我们讲她亡夫老亚当的故事,据她所说,他去世之后,他来看过她一次,那时,她正躺在床上,他站在门口,现出身影,对她说话。她说她害怕极了,僵住了,动弹不了。我从没见过她先生——我的外曾祖父老亚当本人或是魂灵。马曼经常给我们讲她丈夫的故事,但是从未说起过她早逝的儿子阿尔东,他在越南踩中了地雷,一命呜呼。
我的家族史中满是男人的尸体。他们留下的女人们在痛苦中把他们从另一个世界拽了回来,以魂灵的方式出现。他们用死亡超越了这个我热爱并痛恨着的地方,成了超自然的力量。有时,当我想起家族中几代英年早逝的男子,我觉得迪莱尔就是匹狼。
在我的脑海中,我喜欢把父母相遇的地点放在隔开他们两家房子的那片广阔树林中的某个地方,要不就是当时还是坚硬的红土地的圣斯蒂芬路上。我想象着,两人都打着赤脚,那应该是五十年代晚期。我的父亲遇见了一位橄榄色皮肤的女孩,她长得又瘦又小,鼻子窄窄的,头上的深棕色卷发被抚平。她莞尔一笑,美丽匀称的脸庞绽放开来。能歇上一天和姊妹们玩一玩,她感到很开心。因为外祖母多萝西含辛茹苦地养育着子女,而母亲则处理家庭琐事、照看弟弟妹妹们。也许那时父亲还看不出母亲的实力,可她的实力就在那里。母亲见到了一位山核桃肤色的男孩,他深黑色的头发从小小的宽脑门那里一直向后抚平,鼻子扁大而突出,那个时候他的颧骨就已经像脸上突起的大石块。他可能带着一只眼罩。在他六岁的时候,他的堂兄用气枪意外地射中了他的左眼,眼球在眼眶中萎缩变灰。一段时间后,这只眼球被取下,换上了一只假眼球,于是父亲童年和少年时代的大部分时间都戴着眼罩。和所有的孩子一样,我的父母是历史和地点的产物,是密西西比南部和路易斯安那孕育的生命,两人的家族血脉中都流淌着非洲人、法国人、西班牙人和土著美国人的血,这些血统交汇在一起共同塑造了美国南方的黑人;可悲的是,虽然他们看见历史在彼此身上结出的硕果,却不曾想到这一点。
母亲会盯着父亲脸上那只没有神采的眼睛看,也许会觉得这个干涩的灰色大理石让他全身的其他地方更有光彩,而父亲会看着母亲那对细小的四肢,情不自禁地想起了小母鹿。道路两旁的松树向上伸展,往四周张开。两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父亲没和母亲打招呼。父亲把地上的泥土踢进壕沟。母亲捡起一块石头。他们认识同样的孩子,如他们的堂亲和表亲,还有其他朋友。那时这里是个小镇,现在仍然是。
1969年,父亲十三岁,母亲十一岁,这里刮起了卡米尔飓风。它用势不可挡的大手夷平万物,横扫地面。我想,密西西比南部的人们肯定会觉得世界末日到了。卡米尔是那段岁月中一连串断断续续发生的悲剧中唯一的飓风。密西西比南部的男孩,不论黑人还是白人,都死在越南,美国各大城市爆发骚乱,教堂被炸毁,十字架被焚毁,自由乘车运动参与者[2]设法为乡亲们登记投票,密西西比州的河流和海湾边到处都是惨淡的坟墓。当地的黑人男女在他们被禁止日浴和游泳的公共海滩上游行,他们也因此遭到恶狗和警察的袭击。五级飓风卡米尔朝他们呼啸而来,一下夺走250多人的生命,淹死在帕斯克里斯琴的一所天主教堂里避难的一家十三口,那时这里的人肯定觉得他们的死期到了。有关当局行动迟缓,将无数家庭安置在帐篷区。我奶奶塞莱斯廷的房子被帕斯克里斯琴的那个风暴潮铲平,房子的地基被掀翻并冲到其他地方,父亲只好和他的姐妹、母亲待在一个帐篷里。外祖母多萝西的房子幸免于难,因为它位于迪莱尔北部偏远地区沙努,这里距迪莱尔海湾较远,足以躲过风暴潮。当人们得知母亲家的院子里有口自流井,她家便开始为整个小镇供水。
卡米尔飓风发生之后,政府也为飓风的幸存者提供机会,让他们迁往别处。父亲家获得从帕斯克里斯琴搬到加利福尼亚州奥克兰的机会,于是他们就搬了过去。几十年后,在卡特里娜飓风肆虐密西西比州海湾沿岸时,再次出现受大型飓风影响的人们搬迁的情况。政府并未给人们发放他们重建家园所需的工具,而是为每家每户提供搬迁的机会。让他们去逃生。父亲和他的母亲、姊妹们逃离了那段家中地基被震碎、全家游到阁楼保命的凶险记忆。在奥克兰,他早上上学之前,黑豹党会为他提供早饭。夏天的时候,一家人开车回密西西比走亲戚。对我们每个人来说,家园的向心力是无法撼动的。在父亲回密西西比的夏季时光中,他经常和他的表亲、堂亲以及大家族里的亲戚出去玩儿,肯定有时候也会和母亲一起玩。
父亲长得很结实,胸肌发达,一道道胸肌有如蚌壳。在湾区,他练习功夫,他的第一个师父教他如何诚实地打斗,这意味着:先打对方的鼻子。父亲在这方面颇有天赋;市里的公交车上,三猜一的纸牌游戏有猫腻,他被三个骗子袭击,可他把骗子们统统撂倒在地。他入了个帮派,还和不少女孩儿约会:因为他长得帅,风趣有魅力,肌肉又发达,还有艺术感。
从某些方面来说,我的父母都过早地承担起成年人的责任,不得不在父亲缺失的家庭中成长。他们在圣斯蒂芬路上碰面时,都还是腼腆的小孩子,到了少年阶段,他们都长大了,有了变化。奶奶塞莱斯廷把我父亲当作一家之主和家里的顶梁柱,也就是说,把他当成大人看待,因为她和我父亲的爸爸,也就是我爷爷杰里,结了婚又离了,于是独自抚养自己的孩子。之后很多年里,父亲都是家中唯一的男孩,排行老二。有时他称塞莱斯廷为“妈妈”,有时又叫她“女士”,这些话从他嘴里说出就成了昵称,一个平辈之人的爱称。这意味着他可以无拘无束地游迹于奥克兰和湾区,尝试毒品,小偷小摸。我的父亲是家中两个男孩中的兄长,在所有的孩子中排行老二,正如他在家里扮演父亲的角色,我的母亲在她家扮演母亲的角色。
性别的缘故,母亲不能获得父亲享受的那种自由,而必须承担起养育家中七个孩子的重任。外祖母多萝西要打两三份工才能维持家中七个孩子的生计,所以她每天都得像男人一样拼命地干体力活儿。外祖父结束了和外祖母多年的婚姻,然后娶了她朋友。我母亲在十岁前就学会了做饭,十几岁的时候便开始准备大份的燕麦片和软烤饼作早餐,更大份的红豆和米饭当晚饭。每当我的四个舅舅,也就是家中七个孩子中最小的几个,违背了外祖母立下的家规,母亲就会从院子里掰下树枝教训他们。她和两个妹妹要洗很多衣服,洗完后再把衣服晾在潮湿的后院里牵起的晾衣绳上。
这样的经历让母亲和她姊妹们不太一样:她既是他们中的一员,又不是。她扮演的角色让她感到孤寂,也显得孤立,她与生俱来腼腆的性格又让这变得更为复杂。她讨厌自己必须变得强悍,也不满社会对南方乡村女性所苛求的坚忍。虽然她还是个孩子,但已经意识到这很不公平。这样的生活让她变得既安静又孤僻。母亲到了少年阶段,她的弟弟妹妹们也都大了,不再需要她一直照看,于是她可以去做和自己年纪相称的事,与人约会,经常光顾她教父开的小俱乐部,开些乡村家庭聚会。她的同龄人至今还对她办的聚会津津乐道。
然而,她感到性别、南方农村和七十年代的局限侵扰着她,觉察到户外夜色中迪莱尔的幽灵,狼把她困在她母亲的房子里。这里,冬日没有暖气,夏季没有凉风。高中毕业后,她去了洛杉矶,和她父亲家的亲戚住在一起,在那儿上学。那段时间,她倍感轻松。这段经历对她来说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虽然她深知这个机会多么难得,但她也明白,总指望我父亲从奥克兰给她打电话还是十分缥缈。于是,在那里上了一个学期的学之后,她去了北面的湾区,和我父亲待在一起。我父亲去密西西比走亲戚的那些年的夏天里,认识她之后,便从奥克兰给她写信、寄照片向她求爱,用他的个人魅力和强健的肌肉美来打动她。他们就这样开始共同生活。
注释
[1]最初指出生在法属和西属殖民地的欧洲白人后裔,现指欧洲人和非洲人(有时包括土著美国人)的混血儿。
[2]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反对美国南部种族歧视法律的人士,乘坐公共交通时他们拒绝遵从种族隔离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