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电力多种经营20年(上册·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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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电力多种经营20年发展历程

电力多种经营20年发展历程

一、概述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确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从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的20多年间,电力工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由1978年的5712万千瓦,猛增到2000年的31932亿千瓦,年发电量由1978年的2565亿千瓦时增长到2000年的13685亿千瓦时,两项指标均跃居世界第二位;电网建设也得到飞速发展,全国已形成7个跨省电网和5个独立省电网,其中6个已形成以500千伏为主干、220千伏、110千伏为骨干的高压配电电网结构,35千伏及以上电网输电线路总长度2000年已达726167公里。随着电力工业的不断发展,电力体制和企业内部改革逐步深化,电力工业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电力企业实力持续增强,电力企业管理也在不断向现代企业管理迈进。

伴随着电力工业前进的脚步,作为电力企业重要组成部分的电力多种经营,也在改革开放的时代大潮中应运而生。

20年来,电力多种经营得到了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在多种经营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水电部、能源部、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各届领导,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和电力工业的实际,为了有利于电力工业的改革和发展,以及国家发展市场经济的要求,相继提出并制定了一系列发展电力多种经营的方针和战略决策。从“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到“电为核心,多种产业,三大支柱,协调发展”,直到“以电力为主导,发展多种产业,提高科技含量,全面进入市场,兼顾两个效益,实现协调发展”的方针;从“大力发展多种经营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电力生产、电力建设和多种经营放在同等重要位置”,直到“发展多种产业是电力市场化改革和国家电力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战略定位,每一次电力多种经营发展方针的制定和战略定位的确立,都有力地促进了电力改革的深化,指导和推动了多种经营的大发展。

20年来,数十万多种经营职工与众多关心电力工业改革支持多种经营事业的电力企业干部职工一道,为了多种经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为了整个电力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在艰难的条件下,矢志不渝,开拓奋进,无私奉献,倾注了大量的心血,洒下了辛勤的汗水,创造了令人瞩目的显著业绩。从创业初期,从事简单生产经营活动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等集体经济组织开始,发展到目前,电力多种经营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涉足电力开发、电器制造、建筑安装、金融证券、商贸旅游、信息通信、房产物业、矿冶建材、生物工程、种植养殖、咨询中介和生活服务等多门类、多领域的多种产业体系。

电力多种经营的持续发展,壮大了电力企业的整体实力,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电力主导产业的发展,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转换电力企业经营机制,促进电力工业结构调整,有效地实施减人增效起到无可替代的作用。改革初期电力装机总容量不足1亿千瓦,发展到2000年为3亿多千瓦,发电装机容量几乎翻了三翻,而电力工业的从业职工人数不仅未相应翻番,还比1987年1亿千瓦时的全国电力从业总人数185.95万人,减少了30万人,由电力多种经营企业大量吸纳。既精悍了电力主业的编制,又为发展市场经济培养和锻炼了人才,为稳定职工队伍,繁荣经济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走出了一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立足主导产业,发展多种产业”的改革发展新路子

透过电力多种经营二十年产生发展的历程,可以清晰地看出:电力多种经营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实际是电力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改革开放战略部署的历史。在加快电力工业改革和发展,为保持电力工业持续稳定的历史长卷中,谱写了锐意改革、艰苦创业、开拓进取的光辉一页。

二、创业的历程 前进的步伐

1.电力多种经营的出现与形成

电力企业组织发电、供电以外的生产经营活动即多种经营在历史上早有出现,最早的雏形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前后。在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在东北就出现了“电力职工消费合作社”,新中国建立初期出现了贵阳电厂的冶炼所,在以后特定的历史时期,如“大跃进”、“三年自然灾害”、“文化大革命”期间,又出现了一定数量的家属工厂、生产服务社、农场等。这些特定历史时期出现的各种具有合作性质的经济组织,从其特征来看,由于规模小,实力弱,多数带有生产自救和自发行为的特征,因而只能称作多种经营的萌芽。而真正意义上的电力多种经营诞生是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改革开放路线之后。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必须全面地、认真地纠正“文化大革命”前后“左”的倾向,确定“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后,我国广大城镇首先遇到的一个突出社会问题是如何安置“文革”期间“上山下乡”的1700万知识青年返城就业和1979年、1980年两届初、高中毕业生未能升学的约300万待业青年。全国范围内出现的庞大的知识青年待业队伍,不仅给家长增加了严重的负担、影响国有企业职工队伍的稳定,也成为“保持安定团结”的隐忧。

党中央、国务院为妥善解决和安置“上山下乡”知识青年返城就业,保持社会稳定先后作出一系列决定,号召全国各级政府部门和厂矿企业行动起来,发展生产,努力创造就业机会,为改革开放奠定一个稳定的基础。1980年8月中共中央专门召开了全国劳动就业会议,并颁发了〔1980〕64号《中共中央关于转发全国劳动就业会议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了做好待业青年就业安置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全国各级政府、机关、企业一定要做好待业青年的就业安排。198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又以中发〔1981〕42号文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若干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城镇青年就业是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它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的安定团结和‘四化’前途”。“要在国家统筹规划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努力办好集体所有制经济,大力提倡和指导待业青年组织起来,在集体经济单位就业”。“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要采取积极态度,坚决地、迅速地改变那些歧视、限制、打击、并吞集体经济的政策措施”。“除各级政府劳动部门举办劳动服务公司以外,有条件的厂矿企业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也要举办劳动服务公司,发展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指导和组织职工待业子女就业”。在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的部署下,全国各地开始了一个兴办集体经济,组织“劳动服务公司”安置待业子女和落实政策回城职工家属就业,被誉为“光彩事业”的创业活动。

在这种情况下,各省市区电力工业局,以至各地的电力企业,在部的统一领导下都积极行动起来,落实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配合整顿解决“大跃进”、“三年自然灾害”、“文化大革命”期间出现的“五七连”、家属工厂、农场等经济组织的历史遗留问题,相继选拔调派了一批勇于开创新局面、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作风正派的优秀干部,组织广大知识青年和职工家属,努力开发为电力生产、建设服务,为改善电力职工生活和发展社会生产服务的多种经营企业。电力多种经营由此走上了创业发展的历程。

2.多种经营的发展阶段和主要收获

回顾20年来电力多种经营的发展历程,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1年至1987年,是电力多种经营以安置待业青年、改善电力职工生活福利为主要目的,以发展“安置型、福利型”集体劳服企业为主的起步、形成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处于国民经济“六五”计划时期,全国电力企业正在贯彻执行“调整、改革、巩固、提高”的方针,进行企业整顿。企业改革和稳定职工队伍是当时面临的主要任务。安置大批职工待业子女和职工家属就业迫在眉睫,为了解决安置就业这个当务之急,当时的水利电力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组织开展了待业子女情况调查。1981年10月,水利电力部确定由劳动工资司指定专人负责,按照中央《通知》和《决定》精神要求,在所属企业普遍组织开展了调查研究,摸清企业所属职工待业子女和家属情况,制定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和待业青年就业规划,有组织的安排就业。

(2)组织和推动全国各网、省(市、区)局电力企业,成立维持简单再生产的“劳动服务公司”,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安置待业青年就业。例如:1981年,北京供电局职工总数为7589人,待业子女1000余人,每年还有数以百计的新增待业子女等待就业。为此,供电局成立了“北京供电局待业青年安置领导小组”,并于1981年10月在原有的“北京供电局青年电气服务总社”的基础上,成立了“北京供电局劳动服务公司”,当年安置待业青年达到1175人。东北电管局直属单位到1983年6月,已组建了51个集体性质的劳动服务公司和13个小集体企业,职工总数达到2.99万人,其中安置待业青年2.4万人。

(3)1983年11月,水利电力部党组为全面掌握全国水利电力系统发展集体经济和安置待业子女情况,由劳动工资司组织在北京召开了水电系统第一个研讨集体企业工作的“集体企业工作汇报会”。会议听取了各电管局、省电力局等单位兴办集体所有制经济实体和安置职工待业子女的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汇报;东北电管局、华东电管局等20多个电力企业交流了积极创办集体所有制企业,组建劳动服务公司扩大就业面的经验;会议形成了《加强领导,开展多种经营,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的意见》。

(4)1984年10月15日至21日,水利电力部在望亭发电厂召开了“全国电力工业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现场交流会”。副部长赵庆夫主持这次会议。会议第一次将发展集体经济、开展多种经营正式纳入电力企业经济管理体制轨道的重要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各电管局、省电力局、水电工程局局长、处长、集体企业的厂长、经理等180多人。会议总结交流了望亭发电厂、大连热力机电工程公司、丹江口水利枢纽局、北京供电局等11个单位举办劳动服务公司,发展集体经济,开展多种经营,促进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制定了《关于电力企(事)业单位发展集体经济,开展多种经营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提出了电力企事业单位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阐明了发展集体经济,开展多种经营是改变电力企事业单位产品经营单一,改革大而全、小而全,包办社会福利,人员臃肿,效率低下的经济管理体制的必由之路。《规定》要求各电管局、省电力局、水电工程局等单位积极鼓励、扶持、帮助基层企事业单位发展集体经济,开展多种经营。启动资金以自筹为主,主办单位尽力“扶上马,送一程”。《规定》对集体企业与主办单位的关系、经营方向、生产资料渠道等都作了原则规定。《规定》于1984年11月12日,由水电部以(84)水电劳字92号文件正式印发。实践证明,望亭会议是电力多种经营第一次规模较大、层次较高、影响深远的重要会议,它极大地推动了电力集体经济的发展,是多种经营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5)1985年12月水利电力部为贯彻中共中央工作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第三产业的精神,在丹江口水利枢纽局召开了全国电力系统第二次发展集体经济,开展多种经营的工作会议。会议肯定了发展集体经济的成绩,阐明了“一业为主,多种经营”方针的内涵,把全国电力系统发展多种经营和两种经济并存的格局概括为“一厂两制”(即一个是主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一个是集体所有制多种经营企业),实行不同的经济管理制度。会议审定通过了《关于电力企(事)业发展集体经济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了集体企业的性质是:在主办单位的扶持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组织。其主要任务是,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积极配合电力企业的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安置好富余职工和待业青年就业。《规定》对集体企业的经营方向、主办单位同集体企业的经济往来、经济扶持原则、集体企业的财务管理、集体企业自主权及主管单位对集体企业领导与管理等10个方面,共计50条,作了具体的政策规定。1986年1月15日,水电部正式印发执行后,引起了国家劳动人事部的重视,于1986年4月30日以劳人培(1986)15号文件转发全国。在政策的推动下,各电管局、省电力局和基层单位都普遍加强了集体企业的领导和管理,建立起集体企业的专管机构(劳动服务公司指导中心或集体企业处、办等),对所属集体企业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工作。丹江口会议丰富、深化了望亭会议精神,出台了政策,进一步促进了多种经营的发展。

(6)开展企业整顿,立章建制。1986年1月,水利电力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整顿各类公司的决定精神,组织各电管局、省电力局、水电总局等单位对以发展多种经营搞活经济为名,行不正之风的各类公司进行整顿。水电部成立了清理整顿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全国电力系统的各类“中心”和公司进行整顿和验收。经整顿清理,合并了600多个“四无”公司。在整顿的基础上,水电部出台了《电力系统集体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试行办法》等制度文件,各单位以“50”条为依据,从上到下建章立制,普遍建立健全了劳动人事、财务、物资、质量、生产计划、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使多种经营企业在经营管理上朝着正规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在水电部党组的高度重视下,1981年到1987年,电力系统以集体经济为主要形式的多种经营,得到了快速发展。截止1987年底,全国电力系统多种经营集体企业发展到3755个,拥有流动资产3.4亿元,固定资产原值7.45亿元,1987年经营总收入达32.6亿元,实现利润4.23亿元,净利润1.86亿元,人均创利755.9元,当年向国家上缴税金2.79亿元,职工队伍发展到25.9万人,其中安置职工待业子女就业9.8万人,职工家属和为新建电厂吸收的农民工11万人,富余职工4.3万人。在为职工生产生活服务方面,累计新建职工宿舍32万平方米,向职工和社会提供了大量的肉、蛋、鱼、油、菜、粮、水果等农副产品。许多劳服企业还承包了全民企业的后勤服务和环境绿化等工作。企业经营规模从提供简单劳务、办小商店、缝纫合作社发展到承揽电力建筑安装和检修工程、承包110千伏及以下供电线路工程、退役机组康复发电、机械加工、修配、小型电器设备材料制造、冶炼、粉煤灰综合治理、建材生产、商业、食品加工、生活后勤服务等多个经营领域的综合性劳动服务公司,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涌现出象望亭电厂、丹江口水利枢纽局、北京供电局、上海供电局、广州供电局、吉林热电厂、富拉尔基发电厂、江西洪门发电厂等一批发展多种经营的先进单位。1987年,有22个先进企业,96个先进集体,276名先进生产(工作)者受到了水电部和水利电力工会全国委员会的表彰。

回顾这一阶段的七年,多种经营的起步和发展,既是肩负着特定的历史使命的现实要求,也是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过程,使电力企业在发展多种经营的初期便同深化电力改革,改革电力管理制度和经营体制有机结合起来,为提高“两个效益”实现了重大突破。

第一,把发展集体经济落实安置就业任务与中央改革经济体制的要求有机地结合起来。1984年提出的“一业为主,多种经营”方针,较早地把改革电力企业的管理体制和发展多种经营结合起来进行。这种用发展多种经营为电力体制改革开辟道路、创造条件的作法,对以后的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企业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

第二,率先在国有企业中提出和实行了“一厂两制”,在电力企业中大力发展多种经营集体经济,突破了电力行业国企的单一全民所有制,改变了长期计划经济中形成的职工只能在国营企业中工作的传统观念和办法。这不仅减轻了国家和国有企业的负担,广开了就业门路,还有效地培育发展了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

第三,体现出多种经营为电力生产、职工生活服务的鲜明特点。在经过十年“文化大革命”浩劫,国民经济濒临崩溃,全国人民和电力职工生活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组织广大青年就业,首先围绕生产生活服务。大力开辟了农场、养殖场等农牧产品生产基地。为电力职工改善生活福利、稳定职工队伍做出了重要贡献。

第四,体现了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创业精神。处在“安置型、福利型”阶段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多种经营企业,作为企业发展形态是初级的,但它在经济困难的时代,能为电力生产、生活服务,为改善广大电力职工的生活,稳定职工队伍做出的历史性功绩是不可磨灭的。绝大多数集体企业白手起家,艰苦创业,在创办初期没有场地,露天或搭简易棚作车间,日晒风吹雨淋;没有运输设备,靠肩扛担挑;没有资金,职工家属凑钱集资或向主业、银行借贷;没有技术,虚心请技术人员帮教,或走出去学艺;更多的企业是在输出劳动力的基础上走过来的;广大集体职工靠自力更生和艰苦奋斗实现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尽管当时的多种经营企业是一些设备简陋、产品单一的“作坊式”的生产企业,处在一个较低的发展水平上,但这些集体企业一开始基本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去运作的,有自力更生的运营机制,没吃“大锅饭”,没端“铁饭碗”,自己在市场中去磨练,培养一批能够吃苦、坚持创业的干部,使企业具有旺盛的生机与活力,为以后多种经营的大发展,摸索了经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第二阶段:1988年至1990年,是多种经营适应电力体制改革,以发展电力经济为目的,以生产经营型企业为主的巩固提高阶段。

1988年5月,在国家实施体制改革中能源部成立,电力多种经营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电力企业贯彻党的十三大精神,力争八十年代末装机容量和发电量比1980年翻一番,到本世纪末翻两番的关键时刻,电力企业按照国家提出的“深化改革,全面推行企业经营责任制,增强企业活力”的要求,大力深化电力企业改革。这一时期多种经营的主要任务是:积极发展多种经营,为电力体制改革创造条件,为增强电力企业活力做贡献。能源部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1988年12月15日,在能源部成立大会召开的同时,在北京昌平召开了能源部电力系统多种经营工作会议(简称第一次昌平会议,即第三次全国电力多种经营工作会议)。能源部把这次会议作为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重要配套会议。会议根据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关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总结了望亭、丹江会议以后,电力系统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一厂两制”的经验。能源部领导在这次会议上明确“大力发展多种经营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发展多种经营作为搞活电力企业经济的战略措施来抓”。并进一步确定了“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综合发展”的方针。能源部长黄毅诚就电力企业发展多种经营的重要意义作了重要部署,提出了多种经营企业要由安置型、福利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要开展主业以外的资源开发,拓宽经营领域的要求。提出了“八五”期间电力多种经营总收入达到100亿元,“九五”期间达到150亿元的奋斗目标。这次多种经营会议标志着电力多种经营进入了巩固、提高的新的发展时期。

(2)在能源部领导下,1989年11月26日中电联在广西桂林召开了第四次全国电力系统多种经营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昌平会议一年来多种经营取得的成绩,提出了在国家三年治理整顿,深化改革时期,大力发展多种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工作措施。为加强主办单位对多种经营的领导和工作协调,会议确定了将“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综合发展”的方针,完善为“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统筹安排,协调发展”的方针。会上能源部第二次表彰了为发展电力多种经营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其中包括27名部级劳动模范,1名部级特等劳模,9个能源工业先进集体。

(3)制定了《多种经营五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大力发展多种经营,搞活电力企业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划》对1989—1993年多种经营的发展前景和目标作了总的规划和描述。《意见》对发展多种经营的重大问题作了12条明确的规定,能源部于1989年1月14日印发。《意见》在1986年原水电部颁发的《关于电力企(事)业发展集体经济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的基础上,突破了原有发展集体经济的范畴,大大拓展了多种经营的范围和领域;对多种经营的主要任务,也从单纯地搞好安置和提供福利提升到经济效益和安置效益并重的战略位置。

(4)制定了《关于电力系统集体企业实行经理(厂长)负责制的暂行办法》。《办法》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厂长工作条例》的精神,能源部要求电力企业在实施“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统筹安排,协调发展”方针的过程中,明确主办单位的厂局长与集体企业厂长、经理的责任关系。《办法》还规定,主办单位的局厂长,着重对集体企业的方针、政策、经营决策等方面,实行宏观的监督与领导。并将集体企业的经济效益作为考核其责任目标内容之一。对集体企业的厂长、经理在职责、职权、任免、离(退)职后的审计、奖惩、晋升等7个方面共34条,作了具体规定。《办法》体现了集体企业经理、厂长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大大调动了多种经营集体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5)加强集体企业的财务管理。1990年,在能源部经济调节司的指导下,根据《电力企事业单位会计达标升级实施细则》,结合电力系统多种经营(含全民和集体)企业的特点,并在1987年制定的《电力系统集体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多种经营企业会计工作达标考核标准》和《电力多种经营企业会计升级考核标准》。按照这两个标准及国务院《关于继续抓好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各单位普遍对企业的财务工作进行了整顿和加强,清理、检查、纠正“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使财务基础工作得到加强,财务人员的素质得到较大提高,财务管理逐步走上了正轨。

(6)制定了《关于电力系统厂办集体企业职工实行养老保险基金统筹的试行意见》。规定统筹的对象为集体企业职工,统筹基金系数坚持“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建立集体企业劳动保险统筹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吉林省电力工业局从1985年起率先在全国电力系统探索和建立了厂办集体企业职工退休保险金制度,其经验引起上级和同行的重视,并逐步推广。1989年1月14日,能源部正式批准在全国电力集体企业推行厂办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制度。1990年末,全国电力系统以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为单位,除江苏、海南、湖南、广东等省参加地方统筹外,都实行了本行业离退休养老退休费用统筹制度,当时参加统筹的职工达12.68万人。这项措施对于巩固和发展电力集体经济,稳定多种经营企业集体职工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

(7)加强了对多种经营工作的领导和管理。1988年,能源部为加强对电力工业企业发展多种经营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服务和行业管理工作,决定把多种经营工作纳入中电联的职能管理范围,在中电联设置了劳保卫生多种经营部(1993年改为多种经营部),为司局级管理机构,代部负责电力系统的多种经营行业归口管理工作。各电管局、省电力局、水电总公司等主管单位的集体企业处(办),都改称为多种经营处(办)。明确一名副局长领导,对本系统的多种经营企业实行归口管理。同时明确了“主业”以外的各类经营性公司,无论全民或集体性质的企业,都属于多种经营范畴,通称多种经营企业。

(8)1988年4月,为团结全国电力多种经营企业,发展电力多种经营企业加强多种经营的理论研究和工作交流,中国电力企业多种经营协会开始筹备。1989年11月,经能源部批准成立。1989年11月29日,在桂林召开了成立大会。1993年中国电力企业多种经营协会(以下简称多种经营协会)在民政部正式注册。多种经营协会的宗旨和任务是:根据电力工业的特点,研究探讨电力企事业发展多种经营有关方针、政策,开发途径和策略,有关学术研讨,交流经验,传递信息,推动改革,提高经济效益,为多种经营持续、稳定发展服务,在行政与企业间起桥梁纽带作用。第一届协会的职能机构设秘书处、咨询信息部、政策研究部。协会前期与中电联劳保卫生多种经营部,采取合署办公、联合服务的工作机制。协会的成立,使多种经营企业间的联系与工作交流得到加强。1990年后,东北、华东、华中、西北4个电管局,14个省电力局、水电总公司、电力规划总院、电力机械局、电力院校等23个综合单位都经国家和地方政府批准先后成立了多种经营协会。

实践证明,多种经营协会在推动电力多种经营发展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多年来,多种经营协会始终以服务于企业、企业家和政府为宗旨,为推动电力多种经营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如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组织了多次多种经营热门课题研讨会,开展专题论文的交流与评审,承办表彰优秀企业、优秀经理、厂长、劳动模范评选多种经营企业双文明单位工作,筹组展览会,会同多种经营主管部门,举办厂长经理岗位培训班,会计专业及财会电算化培训班,举办电力多种经营企业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高级研讨班,多种经营企业发展战略高级研讨班,先后编辑出版《多种经营管理》高教教材,《政策汇编》、《优秀论文汇编》、《电力多种经营信息》、《电力多种经营》等多种信息刊物、教材和文献,配合多种经营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并组织和参与一些重要政策文件及专题课题的研讨起草,以及组织编辑出版电力多种经营二十年改革发展成就的《文集》与《画册》等工作。在加强电力多种经营企业的基础建设,积极开展政策研究,承担政府部门和上级单位赋予的工作,为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双向服务方面作了许多有益工作,发挥了重要的桥梁纽带作用。

(9)加强了职工培训工作。从1988开始,为提高多种经营企业经理、厂长和管理骨干的经营管理素质,中电联劳保卫生多种经营部先后会同华北电力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北京财经学院和能源部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编写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集体企业的经营管理》、《集体企业经济法规》、《电力多种经营企业管理》、《计算机基本知识》等五门教材。1989年由北京水利电力出版社正式出版,开始在全系统推广应用。从1990年开始,还大面积组织了电力系统大中型多种经营企业4000多名经理、厂长,参加分期分批的岗位轮训。与此同时,各单位普遍加强了多种经营企业职工的培训,从集体企业职工中选拔优秀青年到职工大学、大专院校学习深造,举办待业青年就业前培训,专业资格培训等。经过各种渠道的培训,大大提高了多种经营企业职工的文化和技术业务素质。

(10)全面加强了企业党、工、团组织建设。在桂林会议上,中电联提出了多种经营企业都要按照《党章》的规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各单位根据会议精神,普遍在多种经营企业中建立了党的组织,加强了党组织在多种经营企业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同时,在多种经营企业中建立健全了工会、共青团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广泛开展了社会主义理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了争先评优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

在能源部党组和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广大多种经营职工的共同努力,到1990年底,全系统多种经营企业发展到4980个,职工总数达34.5万人,累计安置待业青年19.90万人,接纳主业转岗分流职工9.6万人,安置农转非及家属6.2万人,集体企业固定资产原值达到18.66亿元。1990年多种经营总收入达63.91亿元,税后留利2.42亿元,经营总收入比1987年翻了一番,提前三年超额完成了1993年经营总收入60亿元的奋斗目标。1990年当年就安置转岗分流职工2.7万人。同时,多种经营企业还承担了部分主业生产和生活用房的建设和职工生活福利任务,从1981—1990年十年累计完成建筑面积300.16万平方米,其中职工住宅57.72万平方米;每年向电业职工提供鸡、鸭、鱼、肉、蛋等副食品达702.9万公斤。

多种经营集体企业的经营规模也不断扩大,1990年末,华东电管局系统的集体经济,形成中等经营规模的企业146个,占总数55.5%,较大规模的企业23个,占8.75%;东北电管局县处级多种经营企业有90个,其中,固定资产在700万~2000万元,职工人数在1000—2000人的集体企业就有7家;北京、上海、广州、沈阳、大连电业局的多种经营总公司的经营总收入都突破了亿元大关。

回顾和总结这一阶段多种经营的发展状况,其主要特点有三个:

第一,对多种经营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有较大突破。在召开庆祝能源部成立大会后不久,召开全国电力系统多种经营工作会议,并作为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重要配套会议,表明电力多种经营的战略地位得到了提升。黄毅诚部长亲自动员和部署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工作,明确提出了“要把多种经营企业由安置型、福利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大力发展多种经营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发展多种经营作为搞活电力企业经济的战略措施来抓”的战略定位。这次重要会议的召开和多种经营发展方针的确立,对以后电力多种经营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第二,多种经营开始纳入正规化管理的轨道。1988年能源部首次将大力发展多种经营的规划计划作为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正式行文下达,这对改变当时发展多种经营是“不务正业”等旧的传统观念,明确多种经营的地位和作用,落实主办单位发展多种经营的任务和责任,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在部领导的重视和明确要求下,全国电力系统从上到下逐步建立健全了多种经营的管理机构。在中电联设有多种经营部,各网、省局等综合管理单位普遍设置了多种经营管理处(办),基层电力企业也设立了多种经营管理科室,初步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多种经营管理体系。同时,这一阶段的制度建设得到了普遍加强,从部到基层企业都制定了企业发展规划及劳动人事、财务、职工培训、养老保险、思想政治工作等多方面制度和规定,充分表明多种经营已经开始纳入正规化的管理轨道。

第三,多种经营企业开始从安置福利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主要标志是:大量生产经营性企业和对外联营企业涌现,经营领域有了较大的扩展。许多网省局都开始注重培育和组建较大规模的多种经营总公司,从劳动服务公司逐步向实业型、经营型、管理型的实业总公司(或多种经营总公司)过渡。经营领域较1987年有了新的扩展,原有的电力相关产业如开关电器、电线电缆、小火电、小水电、建筑安装等继续巩固扩大了规模,种植、养殖、畜牧业进一步迅速发展壮大,成为这一时期多种经营的支柱产业之一。中电联多种经营部多次组织召开温水养殖技术、电厂粉煤灰利用技术交流会,使这些产业领域在各地不断得到拓展和突破。当时大连电厂、青海龙羊峡水电厂的虹鳟鱼占领了当地市场,望亭和谏壁电厂的鳗鱼出口日本。与此同时,电力多种经营企业大规模发展温水养殖,实行工业化生产,对全国养殖业产生了深远影响和推动。粉煤灰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成为全国发电厂多种经营企业的主要经营项目和重要经济来源,1990年末,全国电力系统商品粉煤灰综合利用量达1800万吨,利用率占5万千瓦及以上电厂灰渣排量6715万吨的26.8%,山西神头、河北邯郸电厂的优质漂珠每吨售价500多元。对外联营企业开始从无到有,在电力开关、矿业开发、机电产品制造、商业贸易等领域,逐步与系统外的企业联合开发和生产经营,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第三阶段:1991年至1997年,是大力发展多种经营与电力企业深化改革、减人增效紧密结合,使多种经营步入产业化、集团化发展轨道,“两个效益”全面提高的快速发展阶段。

进入90年代后,我国的电力工业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时期。把经济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成为政府和企业最根本的任务,效益观念开始深入人心。基于电力企业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和电力工业加速发展的需要,能源部提出了“要把内部挖掘潜力,提高双效作为中心任务来抓”。在这样的新形势下,电力系统的从部到网省局领导干部在思想上逐步形成了以下共识:

首先从国家改革旧的经济体制,搞活国有企业,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趋势上看,电力企业与其它国有企业一样都必须适应经济发展形势,寻求更大发展空间,最大限度的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实力,向产业化、集团化方向发展。

其次,长期的计划经济使电力企业形成“单一产品”、“单一经营”、“单一所有制”,企业编制过大、冗员多,这既是电力企业搞而不活的“病根”,也是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顽疾”。根据调查统计,即使除去许多特殊因素,我国电力企业职工总数比国际同类企业人数还要高十倍。电力企业面临着急需大幅度消减编制,实施“减人增效”的繁重而紧迫的任务。如果不通过发展多种经营拓展新的产业领域,不去开辟新的生产就业门路,不仅大批电力职工将面临“下岗”失业的困境,还将给国家和社会加大压力,造成许多困难。要搞活电力企业,必须从根本上改革和消除国有企业的“顽疾”,要靠加大改革的力度,要靠发展经济来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三,电力多种经营经过十年的发展,已成为电力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发展多种经营,已经是电力改革、发展、稳定的客观要求,是电力企业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是搞活电力企业的必由之路。它既符合我国的“国情”,也符合电力企业的“企情”,采取这样的决策,既有利于发展市场经济,有利于搞活电力企业,还有利于维护广大电力职工的切身利益。

因此,为深化电力企业改革、提高双效开辟新路,为主业减人增效开渠放水,成为这一时期多种经营面临的主要任务。为此,能源部、中电联和以后成立的电力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1991年4月能源部在北京昌平召开的“全国电力系统劳动工资暨多种经营工作会议”(即第五次全国电力系统多种经营工作会议),贯彻中央十三届七中全会和全国能源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八五”期间,电力工业劳动生产率年均提高5%,多种经营总收入年均增长不低于10%的目标。会上黄毅诚部长明确指出:“电力发展多种经营,一是,可以增加国家的财力,为国家创造财富。二是,发展多种经营为企业的富余人员开辟一条新的安置渠道。三是,发展多种经营改善了职工生活,增强了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会议明确地确定和提出了“电为核心,多种产业,三大支柱,协调发展”的十六字发展方针。随即能源部以办字(1991)33号文印发了《黄毅诚部长、史大桢副部长、张凤祥理事长在能源部电力系统劳动工资暨多种经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部党组提出的“十六字”方针,明确要“把电力生产、电力建设和多种经营放在同等重要地位”,“把多种经营作为深化电力企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多种经营作为产业来抓,向产业化、集团化方向发展”。同时,这次会议还提出了电力系统十年发展多种经营年均增长10%的任务。第二次昌平会议的召开,特别是这次会议确定的“十六字”方针,对推动多种经营发展,促进全国电力企业深化改革起了极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成为电力多种经营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

在“十六字”方针的指导推动和鼓舞下,只用一年时间,1992年全国电力多种经营就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多种经营总收入达到142.3亿元,比上年增长74.8%。实现利润9.3亿元,比上年增长54.3%;企业个数达到6130个,出现了经营总收入超亿元单位15个,职工从业总数达到48.4万人,安置待业青年及分流全民富余职工从业人数达8.6万人,其中全民职工5.6万人。

(2)中电联按照电力多种经营新的发展方针和战略部署,以中电劳字[1992]5号印发了《关于加强电力系统多种经营工作的几点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着重提出:要认真贯彻能源部提出的“电为核心,多种产业,三大支柱,协调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充实力量,加强领导;努力创新,提高管理水平;开源节流,增加投资;大力开发新项目,大力组织新产品的研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为安置企业转岗分流职工和待业青年创造必要条件;进一步加强多种经营企业的财务、质量、民主管理,加快企业各项制度的建设。《意见》对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能源部第二次昌平会议精神,一举提前三年突破了能源部确定的“八五”末计划实现的多种经营总收入100亿元指标,发挥了重要作用。

(3)1992年3月,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发表,随后,党中央召开了十四大,作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决定,更加坚定了电力系统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发展多种经营、加快市场化步伐的信心。1992年11月,能源部为深化电力企业改革,开展“减人增效”,在大连召开了“电力系统加速发展多种经营现场会”(即第六次全国电力多种经营工作会议)。能源部党组在会上明确提出“电力企业三年至五年内拿出一半人员去搞多种经营,大力提高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明确:把大力发展多种经营作为电力企业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措施。会上宣读了史大桢副部长代表能源部党组作的《换脑筋解放思想,加速发展,下决心实现2000年多种经营总收入突破300亿元的宏伟目标》的工作报告。《报告》中特别指出,增强企业活力必须靠发展多种产业,要象抓主业一样来抓多种经营。“电为核心,多种产业,三大支柱,协调发展”这十六字方针是我们认真总结了多种经营发展的基本实践后提出来的。实践证明,这是一个加速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是一个增强电力企业活力,搞好电力企业的方针,是一个体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完全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这个方针,不应该也不允许有任何摇摆和动摇。

大连会议的召开,为电力多种经营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1993年,全国电力多种经营实现了全面高速增长,多种经营总收入由上年的142亿增长到320.7亿元,增长一倍还多,多种经营企业发展到8640个,经营总收入超亿元单位由92年的15个猛增到93个。在减人增效活动中,许多单位不仅压缩主业编制,而且在改革电力传统体制做文章,有些发电企业将电厂检修、燃料、灰场、修配等,有些供电企业将配电检修、售电服务等末端业务,成建制转给多种经营企业。有的单位如辽宁省“三年减人一年完成”。全国电力多种经营企业一年接纳电力企业转岗分流的职工人数达14.9万人,使全国电力多种经营企业从业人数一举增加到67.6万人。1992年5月,电力多种经营企业第一次组团参加了北京国际电力展览会,多种经营企业14个参展分团,120个厂家,211项产品参展,是国内电力各行业最大的展团,展示了多种经营取得的丰硕成果。

(4)大连会议后,能源部党组印发了能源党字[1992]40号《关于加速发展多种经营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就大力发展多种经营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在电力企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必须遵循的原则,多种经营工作的主要任务都做了明确阐述和要求。这个文件是第一次以部党组的名义对多种经营工作作出的决定,反映了当时能源部对多种经营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部党组发展多种经营的信心和决心,《决定》极大地鼓舞了多种经营战线干部职工的士气,也为今后多种经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5)积极推进多种经营企业转机建制工作。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同年,《公司法》颁布。1993年1月1日,国家体改委首批股改试点单位——湖南株洲电力通达有限公司挂牌运营,成为全系统首家由劳服公司改制为股份制的多种经营企业。1994年11月,电力部转发了劳动部、国家体改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同时对多种经营企业转机建制工作做了部署。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全国电力系统从1994年开始,普遍开展了多种经营企业的转机建制工作。华中、东北、华东电管局以及湖北、上海、安徽、云南、福建、四川、江西、山西等省电力局等单位都较早的开展了这项工作,并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有关企业转机建制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改造的实施办法。

1995年5月30日至6月2日,中电联多种经营部、多种经营协会在安徽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电力系统多种经营企业转机建制研讨会”。劳动部就业司负责同志就推行股份合作制操作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讲解,安徽省电力局、安庆市供电局、铜陵发电厂、湖北、东北、四川、福建等网省局重点介绍了关于多种经营企业股份制改造、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的经验和遇到的问题。这次会议统一了大家对多种经营企业转机建制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解决了许多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力的推进了全国电力多种经营企业的转机建制工作。1995年8月,中电联多种经营部多种经营协会编印了《政策法规汇编》和《电力多种经营企业转机建制政策资料汇编》,为多种经营企业提供了及时的政策指导和服务。

1996年10月中电联多种经营部、多种经营协会又在福建厦门召开了第二次“全国电力多种经营企业转机建制经验交流会”,湖北、江西、河南、黑龙江、福建、山东、沈阳、上海、温州等单位介绍了电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组建企业集团、开展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其中,湖北局介绍的“加强集体资产管理,优化集体资本结构,增强企业经济实力;认真搞好可行性论证,严格规范进行公司制改造,实现‘工者有其股’促进多种经营实业发展”的经验引起了各单位的重视,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这一时期,中电联多种经营部按照国家四部委有关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文件精神,在华东、华中、东北、西北、山东、湖北、甘肃、黑龙江等网省局组织了股份合作制改制试点工作,试点内容也由股份合作制扩大到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集团公司等多种企业组织形式。并推荐安庆电力发展公司等18家多种经营企业参加全国试点,试点总数占全国试点单位总数的17%。仅1996年,全国电力系统各单位确定的多种经营企业改制试点就有300多家。湖北电力局多种经营企业在1997年90%以上的企业完成了公司制改造,组建了各种类型的股份制企业120多家。尽管改制试点企业在这一时期比例很小,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但在推动多种经营企业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增强活力,走向市场方面起到了示范作用,对以后仍在进行的转机建制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转机建制工作的不断深入,为多种经营企业注入了活力,焕发了生机。许多改制企业,摆脱了“二全民”的旧的传统经营管理模式,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也大大增强。

(6)广泛开展了多种经营集体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1996年7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城镇集体企业、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电力部很快成立了集体企业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并下设了办公室,迅速开展工作。1997年4月,部清产办与多种经营部在北京召开了部分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汇报会;1997年5月,在成都召开了“电力系统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会议”,随后印发了《电力系统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对清产核资的意义和任务、内容、目标、范围、组织领导、时间、步骤、要求都作了明确的规定。1997年11月,多种经营部又组织起草了《电力集体企业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实施办法》,对集体企业清产核资急需明确的23个问题作了详细的规定。这一系列会议的召开和措施的出台,有力的推动了多种经营企业的清产核资和产权界定,保证了这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1997年底,清产核资工作基本结束。通过清产核资,查清电力直属单位集体企业(法人单位)为8932户,资产总数为725.34亿元,负债总数为549.28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76.06亿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并经国家财政部审核批准,将原来扶持劳服企业的国有资产或产权不清的34.2亿元资产界定给多种经营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理顺了主业与多种经营的资产关系,产权基本明晰,经济关系得到规范,同时也帮助企业解决了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增强了多种经营企业的经济实力,为企业转机建制创造了前提条件。

(7)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1997年,为了推动电力系统多种经营企业双文明建设,多种经营部与多种经营协会受部精神文明办的委托,代部起草了《全国电力系统多种经营企业双文明建设考评实施细则》,电力多种经营企业列入了电力企业双文明建设管理办法,全国电力多种经营企业与主业一道进行考评。各单位按照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多种经营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思想政治工作纳入企业整体工作中,坚持同布置、同考核、同表彰。1996—1997年度,北京供电实业开发总公司等28家多种经营企业被命名为全国电力系统双文明单位。1000多家基层多种经营企业被各级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命名为文明单位。山东临沂电力实业总公司、沈阳电业局多种经营总公司等27个多种经营企业,25名个人还受到了劳动部表彰,被命名为全国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先进集体和个人。

(8)开展了多种经营的政策理论研究,加强了信息交流。为推动电力多种经营理论和政策研究,1992年,多种经营部组织成立了“多种经营课题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了调查研究和课题研究活动。围绕电力多种经营的发展问题,撰写了《正确处理多种经营与主业的关系,推动多种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等一系列课题报告。第一次全面总结了多种经营取得的成就和基本经验,较深刻的揭示了发展多种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一些政策意见和建议。1996年,多种经营部与多种经营协会共同举办了《在市场经济中如何大力发展多种经营》“明珠杯”优秀论文征文活动。内容涉及电力多种经营的改革与发展、地位与作用、发展战略、管理体制、投资决策、转机建制、项目开发、人才培养的诸多方面。活动得到了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收到论文100多篇。这次论文评选活动,既对多年来多种经营理论政策研究成果进行了检验,也大大促进了多种经营政策研究、企业发展战略研究活动的深入开展。与此同时,多种经营的信息和工作交流也在这一时期得到了加强。《多种经营信息》、《多种经营统计年报》、《多种经营文件资料汇编》等刊物和资料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为多种经营的发展及时提供了大量有益的理论、政策、科技、管理以及改革方面的信息,促进了多种经营企业的横向交流和纵向沟通。

(9)加强了财务管理和会计人员培训。为适应国家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实现多种经营企业财务管理的现代化,中电联多种经营部与财务部门联手,从1993年开始,除及时编写了有关财务工作改革和加强管理的规定以外,还编写了《电力多种经营企业财会制度改革讲座》教材,先后举办了多次专题研讨会和培训班,对《两则》进行培训和工作研讨。1996年—1998年,在珠海与远方电脑有限公司合作,举办了多期多种经营企业电算化培训班,有效地提高了会计人员的电算化水平。在新旧会计制度交替之际,各单位普遍加强了财务工作的基础管理,出台了大量的有关会计核算、财务监督、财务人员考核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初步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

这一阶段所经历的七年,是电力多种经营从安置型、福利型向产业化、集团化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电力多种经营实现高速发展的重要时期。

电力多种经营总收入和实现利润以及其他经济指标,连年都呈现出大幅度增长,1991年起至1997年电力多种经营总收入每年递增100亿元,7年增长9.86倍。1997年各网、省(市、区)局电力多种经营企业总收入达到820亿元,比1996年的680亿元增长20.6%,实现利润40.7亿元,比1996年的32.7亿元增长24.5%。实现利润增长6.46倍,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大幅度地突破原来制定的奋斗目标。

多种经营职工从业总人数,由91年的40.4万人增至82.5万人,增长了1倍多。其中吸纳的主业转岗分流职工由13.2万人增至34.8万人,增长了1.6倍。安置待业青年由原22.8万人增至49.7万人,增长了1.2倍。企业个数达到10264个,比1996年略有减少。配合电力企业减人增效,多种经营企业接纳安置主业分流职工达34.8万人。

经营领域在原有主要为电力生产建设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电力相关产业和相关市场,并已开始向社会市场发展,经营方式也开始由分散的小规模经营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一批主办单位成建制划转的辅助性生产服务部门、单位成为多种经营新的有生力量。

一批产业化集团化企业和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项目大量涌现,大大促进了多种经营企业经济效益和安置效益的全面提高。山东鲁能的崛起是这个时期的典型代表,从“立足山东,面向省外,面向国外”发展思路的提出,到“三上三化”发展战略的实施,从长清鲁能工业园、北京西单赛特国际大厦到参与华夏银行改造重组、收购山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从小规模的山东鲁能开发公司到专业化经营、集团化发展的鲁能集团,山东电力多种经营及时抓住了发展机遇,较快的实现了由生产经营型向规模效益型的转变。

其他比较典型的是山东临沂电业局、沈阳电业局、大连发电总厂等单位。临沂电业局地处偏僻山区,他们在面向市场、滚动发展、举债经营、外聘人才、用足用活政策方面大胆尝试、大胆突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随着三星级陶然居大酒店和桃源大世界(荣获“全省十大商厦”称号)的建成开业,以及后来发展的一大批面向社会市场的效益型项目,取得了跨行业经营和参与市场竞争带来的丰硕成果。1992年,经营总收入率先在山东省局突破亿元大关,跨入全国电力多种经营先进行列。1994年,中电联在临沂召开多种经营协调会议,现场推广了临沂电业局发展多种经营的成功经验。

此外,在这一时期,一些多种经营企业的产品和技术多次在全国获奖,例如:河北省电力局积极开展粉煤灰综合利用,仅1993~1996年三年间就向京深、石安、石太高速公路提供筑路粉煤灰1100万吨,被国家经贸委评为粉煤灰利用先进单位;元宝山发电厂生产的粉煤灰以其优良的性能被国家国标起草委员会确定为《粉煤灰国家标准》的指定样品;吉林省火电三公司多种经营企业生产的珍珠岩产品荣获国家银质奖;长春铁塔厂在全国电力铁塔制造加工企业中首家通过国家进出口检验局的ISO9002标准认证。

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

一是发展方针和指导思想上有了新的突破。在新形势下针对电力工业的实际和需要,明确提出和确定的“电为核心、多种产业、三大支柱、协调发展”发展方针,使广大电力职工进一步解放了思想,坚定了信心,有力地推动了全国电力系统多种经营的大发展。

二是明确了电力多种经营企业向产业化、集团化发展的方向,使多种经营企业开始步入了产业化、集团化发展的轨道。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各单位都普遍重视了产业的布局和产业领域的拓展,同时抓紧多种经营企业自身的改革、资产重组以及企业转机建制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效益。

三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了资产清理、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明晰了多种经营企业的产权关系,增强了多种经营企业的经济实力。

四是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需要,将多种经营同深化电力企业改革与电力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千方百计拓展就业机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开发新的生产、经营项目,使多种经营企业由原来的接受安置待业青年就业为主,转为接收吸纳安置电力企业转岗分流职工为主,为电力企业实施“减人增效”和三项制度改革,转换电力企业经营机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辅平了道路,创造了条件。五是进一步有效地加强了多种经营企业的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第四阶段:从1998年开始,是多种经营纳入电力企业整体改革发展战略,与市场经济接轨,实现新一轮大发展的阶段。

这一阶段正处在电力体制发生较大变化,撤销电力部,实现政企分开,国家电力公司完成组建并正式运作。电力多种经营面临的形势是:党的十五大之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告别了短缺经济,加速了市场化进程,市场机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日趋明显。特别是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加快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推行减人增效和再就业工程等一系列重大决策,向电力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新的形势,国家电力公司提出并开始实施“四步走”的改革战略,加快了改革与发展的步伐。这一阶段,为电力企业减人增效,实施再就业工程创造条件,为电力企业走向市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壮大整体实力、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实现效益最大化,稳定职工队伍做贡献,成为多种经营的主要任务。为此,国家电力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1998年7月国家电力公司在北京召开了“再就业暨多种经营工作会议”(简称北京会议)。这次会议是结合电力企业实际情况,具体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减人增效、下岗分流和再就业工作,调整电力多种经营的发展战略,充实完善多种经营发展方针,推进多种经营实现新一轮大发展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明确:发展多种经营是国家电力公司整体改革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紧紧围绕电力主业,大力发展多种产业,把多种产业视为电力主业的延伸和辐射。同时代表党组提出了“以电力为主导,发展多种产业,提高科技含量,全面进入市场,兼顾两个效益,实现协调发展”的发展多种经营三十六字方针,对多种经营的地位、任务和目标都作了新的概括。确定了电力企业将走上发展多种产业,追求市场效益最大化的发展道路。会议要求多种经营企业要认真贯彻十五大精神,在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多种经营企业劳动人事制度、分配制度、企业组织形式、经营方式、资产管理等全方位的改革。会议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明确了任务,为多种经营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这次会议是国家电力公司成立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多种经营工作会议,它对电力企业下一步改革和发展,对促进电力多种经营适应新形势,实现新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是电力多种经营发展史上又一个里程碑。

(2)2000年7月,由国家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具体组织,国家电力公司在山东召开了“国家电力公司多种产业暨减人增效工作会议”(简称山东会议)。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工作会议,也是一次学习推广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发展多种产业经验的现场会。会议特别对1998年召开“国家电力公司再就业暨多种经营工作会议”以来,公司系统发展多种产业的成功经验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对在新形势下,公司系统多种产业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剖析。会议指出“发展多种产业是电力市场化改革和国家电力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电力企业效益增长和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的有效途径,是公司实现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减人增效和实施再就业的必然要求”,从国家电力公司改革与发展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升了多种产业的战略定位。会议提出了多种产业要“实现产权多元化,经营市场化,管理科学化,发展产业化”,多种经营企业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的“四化两体”奋斗目标,明确了新思路,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制定了新举措。会议代表学习和考察了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发展多种产业的成功经验和具体做法,一致认为要认真总结、学习、推广山东经验。

为深入推动电力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会议介绍了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把电力发展与企业发展相结合,电力体制改革与发展多种产业相结合,减人增效与发展多种产业相结合,建立全新的运营机制的成功经验。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坚持“双向延伸,两翼齐飞,内外并举”的发展战略,全面推进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转变。以集团公司为整体,积极探索“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的有效途径,着力进行燃料、物资、发电、检修、基建、后勤、多种经营等一系列管理体制的改革,组建了以“鲁能”为统一品牌的多种产业集团,形成了主导产业与多种产业协调发展的企业新格局;以提高企业整体效益为目标,积极实施发展型、体制型、机制型、政策型、科技型减人,通过大力发展多种产业推进主导产业减人增效,进一步促进了主导产业效率和效益的提高。山东电力多种产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初步实现了“五个转变”:发展定位从分散的多种经营到集团化发展的多种产业的转变;发展模式从福利型、安置型向资产型、规模效益型的转变;发展规模从“作坊式”生产向产业化的转变;产业结构从背靠主业向多元化产业结构特别是向高新技术产业的转变;市场营销从单纯依靠电力相关市场向开拓社会市场的转变。山东电力多种产业不仅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成为集团公司效益的有力支撑和“半壁江山”,而且为主业分流和安置了大量人员,有力地支持了主业的各项改革;不仅为社会吸纳了大量的待业和下岗人员,而且为政府发展地方经济,提供了财政税收;不仅依靠改革和管理,保证了自身的持续发展,而且为电力企业创造了成功的改革经验;同时以其卓越的品牌,为电力企业增添了光彩。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创造的经验,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具有坚持“三个代表”的方向性,“两个文明”一起抓的全面性,开拓、务实、创新的指导性,还充分体现了一个“实”字,经得起检查、检验。山东的经验已在全国电力企业中产生了广泛深刻的影响。山东会议为新时期多种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鼓舞了士气,增加了动力,极大地推动了公司系统多种产业的发展。各单位通过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发展战略、实施资产重组、开展企业清理整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新项目开发等各种方式,落实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使公司多种产业2000年总收入和利润大幅度增长,呈现出健康、快速发展新局面。

(3)制定了《关于电力多种经营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多种经营三十六字方针,1998年8月,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电力公司印发了《若干意见》,共18条,就多种经营的定位、发展目标、不同层面的职能、工作要求、加强领导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意见。《意见》对处在发展改革关键时期的多种经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4)全面开展了多种经营企业的清理整顿。为进一步规范多种经营企业管理,推动多种经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针对公司系统部分多种经营企业经营和管理上出现的突出问题,1998年7月,国家电力公司决定对公司系统的多种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印发了《关于清理整顿多种经营企业的意见》,明确了“清理、整顿、规范、发展”的方针和指导思想、范围、重点、主要内容及要求。各网省公司对这项工作极为重视,普遍按照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了实施方案,采取自上而下,逐级负责的形式,全面展开了工作。1999年4月,国家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昆明召开清理整顿工作汇报会,强调要把网省公司机关各类实体作为进一步清理整顿的重点,下发了《关于认真清理整顿网省公司机关本部所办各类经济实体的通知》。经过历时两年的努力,清理整顿取得了显著效果。共减少经济实体3109个,其中机关所办经济实体减少301个,归并实体486个,脱钩实体373个,清理违纪资金6226万元,充实注册资金5.73亿元,减少投资损失4.4亿元,处理违纪个人212人。多种经营企业多、乱、散、差的状况得到有效的治理,经营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多种经营企业的清理整顿在20年中一共进行过三次,这次清理整顿历时最长,也是力度最大的一次。从效果看,它起到了整顿、规范、提高和推动的作用,为多种经营的健康发展,提高多种经营企业的整体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

(5)进一步确定了多种经营在创一流电力企业中的考核标准。1999年7月,国家电力公司印发了《中国一流电力公司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将大力发展多种经营作为考核一流公司的必备条件。将多种经营实现利润、全员劳动生产率、净资产利润率、资产保值增值率等四项指标列入了中国一流电力公司的考核标准。明确规定各电力公司“要在发展电力主业的同时,大力发展多种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按照纳入电力企业改革与发展战略的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使安置和经营效益均有显著提高”。《标准》将多种经营与安全管理、劳动人事管理、电力营销等同分考核,有力地提高了各级经营者和管理层对多种经营工作的关切度和支持力度,也为电力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起到了重要作用。

(6)加强多种经营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1999年9月,国家电力公司印发了《关于加强多种经营企业财务管理和监督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电力多种经营企业集体资产监管的指导意见》。这两个文件的下发,推动了公司系统多种经营企业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加大了对集体资产运营监管的力度,有效地防止了集体资产流失。

(7)开展了多种经营的战略研究工作。国家电力公司1999年工作会议指出:要把多种产业放到提高电力企业整体竞争力的全局去考虑,使之成为电力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议第一次把多种产业纳入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为认真贯彻公司党组的指示精神,人力资源部组织了“国家电力公司多种产业战略研究小组”,抽调了公司系统从事多种经营的管理者、多种经营企业的经营者、高等院校的专家教授,经过广泛的考察调研和反复论证,并征求国家有关经济管理部门、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形成了《国家电力公司多种产业发展战略》,之后,结合战略研究活动的开展和山东会议精神的贯彻,国家电力公司在认真总结“九五”期间多种经营发展状况的基础上,通过对31个单位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工作进展情况的搜集、调研分析和前景预测,着手提出了《国家电力公司多种产业“十五”发展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多种产业发展战略的研究制定,对于推动各网省公司树立新的企业发展理念,理清发展思路,追求更大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引导、示范作用。大部分网省公司相继成立了战略研究小组,着手研究制定多种产业发展战略,其中,福建、山东、湖北、江西、山西、云南、华中、华北、天津等公司较早地完成了发展战略的研究制定工作。

回顾这个阶段的三年,是电力多种经营发展速度最快的时期,2000年全国电力多种经营企业销售总收入达到1312.2亿元,其中国电公司系统多种经营企业总收入达到1238亿元,比1997年净增490亿元,年增长率达到18.29%;全国多种经营企业实现利润达到78.7亿元,其中国家电力公司系统71.6亿元,比1997年净增35.9亿元,年增长率达26.11%;人均利税达到15451元/(人·年),超过有数据可比的1995年6448元/(年·人)的2.4倍;人均创收154471元/(人·年),是1995年的2.2倍;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37773元/(人·年)(按增加值计算),是1995年17754元/(人·年)的2.13倍。三年累计给国家上缴税收达136.8亿元。

这一阶段,多种经营的产业化、集团化步伐明显加快,经济效益、安置效益得到了同步增长,企业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积极成果。可以说,这一阶段为实现多种产业跨世纪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这个阶段的三个突出特点是:

第一,对新时期发展多种产业有了新的认识和新的定位。国家电力公司成立后,公司党组和公司领导多次就多种产业工作作出决策和指示,概括起来,可以归纳为“一个战略,一个方针,一个目标,三个定位,四项原则”,即制定多种产业发展战略;坚持多种产业发展的“三十六字”方针;实现“四化两体”目标;把握多种产业的三个战略定位;坚持省为主体、分层发展,坚持市场化改革、规范化运作,坚持规模化、集团化发展,坚持两个效益同步提高的四项原则。1998年提出了“发展多种经营是国家电力公司整个改革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的重要定位;1999年5月又提出“要把多种经营放到提高电力企业整体竞争力的全局去考虑,使之成为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多种产业工作纳入了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在1999年12月再次强调了“要尽快研究国家电力公司多种经营战略,把多种经营放到公司改革发展的全局去考虑”;2000年又进一步提出“发展多种产业是电力市场化改革和国家电力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电力企业效益增长和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的有效途径,是公司实现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减人增效和实施再就业的必然要求”。刘振亚副总经理上任后,也多次强调:电力企业发展多种产业,有利于发挥企业资源优势,提高企业综合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有利于实施减人增效,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提高职工生活质量,促进队伍稳定。必须坚定多种产业发展信心,坚持以发展为主题,牢牢把握发展机遇,坚定不移推进发展战略。多种产业战略地位的不断提升,为这一时期的大发展创造了重要的基础条件。

第二,多种产业第一次纳入企业标准考核。明确了国家电力公司和各网省公司发展多种产业的主要任务和要求。特别是提出和落实了“确定国家电力公司及网、省公司和基层企业发展多种产业的不同内容和各自的侧重点,形成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促进国家电力公司和各子公司、控股公司实现主业和非主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具体责任,为这一时期多种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给各单位发展多种产业增添了压力,形成了新的动力。

第三,多种经营产业化对多种经营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多种经营产业化进程逐步加快,各电力企业的投资领域、经营业务、经营规模、资本运作方式已经远远超出了原有多种经营的规模和范围,发展多种产业的概念和思路普遍为各企业所重视,并成为各级领导的共识和行动。新世纪伊始,在总结了20年多种经营发展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国家电力公司又进一步提出:“强化核心业务和发展多种产业是同一战略的两个方面”,“要制定多种产业发展战略,通过资本运营,发挥整体优势,进入信息通信、金融、环保等具有优势的产业领域。省公司要成为面向市场发展多种产业的主体,充分利用技术、人才、管理优势,以及多种产业自身已经形成的基础和品牌,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要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清理整顿,加强统一规划和整合。多种经营企业要积极推行产权多元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这无疑为新世纪多种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并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也预示着新世纪多种产业将取得更大的发展。

三、丰硕的成果 积极的贡献

20年来,在党中央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在部、公司党组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多种经营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的艰苦奋斗,电力多种经营实现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产业发展、企业改革、企业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为电力企业实现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改革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做出了重要和积极的贡献。

1.经济效益连上台阶,企业实力不断增强

据统计,从1980年至1990年这十年期间,各网、省局多种经营总收入由1980年的2.1亿元,增至1990年的63.9亿元,平均每年增加6亿多元,年平均增长率为40.71%;从1990年至2000年的十年间,全国多种经营总收入由63.9亿元,猛增到1312亿元,每年上一个100多亿元台阶,年平均增长率为35.3%。2000年底,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共有305个发供电等基层单位的多种经营总收入超过亿元,有42个单位超过5亿元,北京、上海、杭州、温州、绍兴供电局等10个单位超过了10亿元。

截止2000年底,全国电力多种经营企业资产总额1880亿元。其中国家电力公司多种经营企业的资产总额1776亿元,比1990年有大幅度增长;全国电力多种经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78.7亿元。其中国电公司71.6亿元,比1990年的5.13亿元也有大幅度增长。2000年的多种经营企业的平均销售利润率为5.7%,平均净资产利润率为11.4%。仅从有数据可查的1992年开始计算,电力多种经营累计给国家上缴税金达270多亿元,为国家创造了财富,缴纳了可观税金,为国为民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00年,国电公司系统多种经营企业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分别达到630亿元、365.9亿元、1150亿元、331亿元。

事实说明,大力发展多种经营,有力地打破了电力企业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单一全民所有制、单一经营的封闭观念和陈旧的管理模式;开拓了既为电力生产、电力建设服务,又面向市场的电力多种经营新领域;成为电力企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电力企业效益增长的有效途径。电力企业在大力发展多种经营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充分运用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混合所有制等多种形式,经过20年的艰苦创业和不懈努力,实现了经营总收入、实现利税、企业净资产、所有者权益等主要指标的持续增长,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为国家和社会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发展和壮大了企业经济。这对电力企业搞活经营,壮大企业的整体经济实力,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无疑发挥了重要作用。

2.安置效益显著,提高“两效”做出贡献

据年报统计,全国电力多种经营法人企业1981年有361家1990年达到4,980家,增长12.8倍,2000年底,全国电力多种经营企业达到9652个法人企业,国家电力公司系统9064个,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880个,集体所有制企业5781个,股份制企业1850个,股份合作制企业396个,中外合资企业79个。

全国电力多种经营从业人数1980年为51653人,至2000年已达84.7万人,相当全国电业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全国电力企业主业转岗分流到多种产业的近32.06万职工中,92%分布在基层单位的多种经营企业。有四分之一的主业基层单位实现了一半人员从事主业,一半人员从事多种产业,有的单位多种经营企业职工人数已经超过了主业。东北地区主业的职工总数为15万多人,而多种经营企业职工已达16.3万人。

20年来,电力多种经营企业在发展生产基础上,安置待业青年、职工家属和主业分流职工,每年不少于3万人。从1984年以来至2000年止,累计安置职工待业子女32.3万人;职工家属14.9万人;主业分流职工29.8万人,合计78万人,此外还为社会提供了10万多个就业岗位。

事实说明,这样大批人员的安置任务,如果单纯依靠国家或地方政府去解决是难以做到的。但历年来,由于各级电力企业重视和拓宽了多种经营领域,发展了多种所有制企业,完成了大量的安置任务,历史遗留下来的就业问题也逐步得到解决,为促进社会的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原电力部于1993年提出“三年到五年减人一半”的改革要求,当年电力多种经营企业即接收安置主业分流职工14.9万人;1994年、1995年两年又分别接纳和安置主业分流职工10万和4万人,三年合计安置全民职工总数达30万人,是过去前12年总安置人数的5.4倍。从1993年开始,多种经营企业还成批接纳了由电力企业成建制划转的燃料、物资、运输等辅助性部门和单位,生活后勤服务机构已大部分划转分流到多种经营企业,有的单位还将检修部门也划转到多种经营。发展多种经营已经成为电力企业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分流职工减轻负担,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条件。多种经营为电力企业实施减人增效,提高企业“两效”做出了突出贡献。事实证明,大力发展多种经营是解决电力企业用人多,效率低,包袱重,成本高等问题的有力措施,而电力多种经营的持续发展又为电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安置主业分流职工提供了出路和再就业基地,发展电力多种经营是改革电力企业传统体制、实施减人增效和再就业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职工稳定的基础。

3.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机制创新激发活力

多年来,多种经营企业始终坚持以改革为动力,着力探索和实践企业的体制、机制和管理创新。经过多年的努力,多种经营企业不同程度地进行了改革、改组和改造,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了转机建制的步伐。企业组织形式从集体所有制工厂、劳动服务公司、实业开发公司到股权多元化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截止2000年底,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多种经营企业实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企业已达2246家,占企业总数的24.8%,初步形成了国有、集体、职工、外资及其他资本并存,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多种企业组织形式、多种经营方式、涉足多种领域的多种产业格局。通过改制逐步规范了企业内部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了经营机制的转换,为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资本的优化重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建立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打下了初步基础。使企业在面向市场,参与竞争,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双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特别是90年代以后,电力多种经营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步伐加快,改制企业数量明显增加,仅2000年就净增股份制企业539家、股份合作制企业39家。浙江、福建、云南、四川等省公司积极进行了多种经营企业吸收民营资本参股的试点;福建、四川等省公司组建了全部职工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的两家处于竞争性领域的多种经营企业推行职工持股、经营者持大股已取得了成效。在用工和分配机制上,逐步打破“大锅饭”和“铁交椅”,引入了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全员合同制、公开招聘制、经营者年薪制、岗位效益工资制等新的机制已经在大部分省公司多种经营企业推行。分配形式开始由过去单一的按劳分配向多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转变。对多种经营企业的管理由过去单一的行政管理向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管理方式转变。

在这里值得特别提出的是,随着全国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山东集团公司把发展多种产业同改革电力体制有机结合起来,大胆地改革了电力工业的传统体制,建立了全新的山东鲁能电力集团公司,不仅完成“厂网分开”,还使电力企业中的辅助性业务与主导产业有效分开,一举使电力主导产业的编制结构,全面达到和超过国家定员标准,向国际先进标准靠拢。而且使鲁能集团开发经营的银行、信托、证券、信息、通信、工业实业等多种产业的素质、效益全面提高,进而实现了多种产业利润超过主导产业的历史性突破。彻底进行体制改革成为山东鲁能电力集团获取了改革和发展双丰收,取得卓著成绩的基础,没有彻底的体制改革做保证,就不会实现历史性的突破。

事实说明,多种经营企业率先走上市场化道路,积极推进各项改革,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创造了条件。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已成为电力企业实现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加快市场化改革步伐的必然要求和有效途径,同时多种经营企业在股份制改造、公司化改组、产权制度改革、劳动用工分配机制创新等方面的探索与实践,也为整个电力企业增强活力,走向市场,提供了经验,起到了促进作用。

4.分层发展各具特色,产业格局基本形成

为了充分发挥国家电力公司、省电力公司和发供电等基层单位各层面的优势,结合各层面的特点,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经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多年来,积极探索并初步形成了以省公司为主体,分层发展的多种产业新格局。

在国家电力公司层面,本着立足电力主业,拓展新兴领域的指导思想,按照投资为主、多元发展的原则,坚持高起点发展专业化、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知名公司,组建了龙源、中电财务、中电技、中能燃料、中兴实业等专业化公司。

在省电力公司层面,各省公司结合自身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以组建具有资产运营管理职能的实体为核心,专业公司为主体,通过企业兼并、联合和资产重组等方式,实施资本运营和品牌战略,实行产业化和集团化发展、集约化经营;建立和形成了一批有较大规模和较强实力,跨区域发展的多种产业企业集团。如山东“鲁能”、山西“晋能”、四川“启明星”、福建“亿力”、云南“滇能”、青海“万立”、华东“东源”、江苏“苏源”、吉林“名门”、天津“三源”、陕西“银河”、宁夏“英力特”、湖南“湘能”、西北“新开”、新疆“新能”等15个多种经营企业集团的品牌已正式注册,涉足金融、通信、环保、高科技、物资、燃料、物业管理、房地产、电力电器、发电等领域。省公司层面已纳入多种产业管理范围的核心企业和专业公司达80余家。2000年公司系统多种产业完成的收入和利润中,有25%来自省公司层面的多种产业,比1999年增长近5个百分点。其中山东鲁能各专业公司的收入已占本省公司多种产业经营总收入和利润总额的70%以上。初步实现了由松散型、自发型,向规模化、集团化发展的转变。

在基层单位层面,各单位充分利用地域特点和自身优势,在以服务主业,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企为主的同时,积极拓展经营领域,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了一批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影响力的区域性骨干企业。同时,通过大力发展多种产业,扩大了安置空间,促进了减人增效,稳定了职工队伍。如山东临沂“桃源集团公司”、湖北“武汉华源集团公司”、河南南阳“三色鸽集团公司”、黑龙江牡丹江“莲花实业集团公司”、鹤岗“蓝鲸实业总公司”等。

事实说明,各电力企业坚持省为主体,因地制宜,分层发展多种经营,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不同层面电力企业的资源优势,使电力企业的资金、人才、设施、场地、市场资源与社会、地方经济有机结合,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大大拓展和延伸了电力企业的经营和服务领域,特别是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集团化企业的崛起,为电力企业树立崭新的社会形象增添了光彩,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5.产业领域不断拓宽,面向市场加快发展

从全国电力系统多种经营看,经过20年的发展,基本形成了工业生产、电力安装(含发电、输电、配电)、电器制造、矿业、冶炼、机械加工、建筑材料、商贸、旅游、餐饮、金融、证券、信托、房地产开发等多门类、多层次的产业体系,经营领域开始由单一传统产业向现代多元产业领域拓展,成为电力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又一大产业群体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特别是1998年以后,各单位普遍重视了产业结构调整,多种产业发展开始从注重增长速度向注重增长质量转变,从数量扩张向结构优化转变,从产品经营向资本经营转变。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科技含量较高、具有相当规模的多种产业项目迅速发展,呈现出多领域、外向型、规模化的特点。以2000年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为例:在鲁能控股集团公司的基础上,又成立了专门从事金融证券业的资产管理公司一鑫源控股公司,形成了以鲁能和鑫源两大控股公司为核心企业,20个专业公司为紧密层企业的大型企业集团;其经营领域已涉足八大产业,业务拓展到国内10余个省市自治区;2000年又进一步加大了西部开发的投资力度,与四川省政府、宜宾市政府、四川大学等单位全面开展合作,签署了一大批具有发展潜力的项目。其他省公司如:江苏苏源的江宁高湖房地产成片开发项目已经开工;四川启明星争取到了国家计委批准立项的西部开发重点项目一乐山多晶硅项目,同时参与县级供电企业股份制改造,已控股收购6个县级地方供电企业;山西晋能利用地方优惠政策,积极发展煤炭、发电、高耗能产品一体化的产业项目;福建、云南、甘肃、青海、四川、江西等省公司多种经营企业积极收购地方小水电;华东分公司组建了以生产环保产品为主的“上海绿色餐具有限公司”;葛洲坝集团公司“三峡”旅游产业集团公司正在申报上市;湖南湘能直接投资了贵州——湖南的一条110千伏输电线路;陕西银河通过参股成为西北证券的第一大股东,成为中电财第二大股东,同时参股了“长安经济保险公司”;新疆新能开辟了“新能科技园”,福建厦门供电局、武汉华源集团与ABB开展技术、投资合作等等。山东、辽宁、江苏等省电力公司、大连电业局、东北太平湾发电厂、牡丹江水电总厂等单位的多种经营企业还把触角伸到了国际市场,开展了境外工程承包、检修工程、技术合作、商业贸易、投资办厂等业务项目。

事实说明,大力发展多种经营,促进了电力企业由单一经营向多元化经营的转变,开辟了电力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新天地,开创了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多种产业并举、多种经营方式和多种组织形式并用的电力企业发展新格局,为电力企业适应市场,走向市场,增强生机和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探索出了一条崭新的发展之路。

6.培养造就大批人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从20年的实践看,多种经营在不断探索市场经济的运作规律,充分发挥企业的资源与技术优势,努力拓展新的经营领域,寻求新的增长点。面对许多从没涉足过的行业和崭新的业务领域,多种经营企业广大员工,在市场竞争中坚持探索,经受了磨练,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经营管理人才,一批难得的技术骨干和专业人员,有一大批被部、省和地方评为优秀经理、优秀厂长和先进个人,他们是多种经营事业最宝贵的财富。在“六五”、“七五”、“八五”期间,多种经营始终坚持在生产经营实践中培育各类人才,坚持组织各类岗位培训,提高整体素质。仅多种经营企业厂长、经理岗位证书班就举办过12期,培训人数达4000多人。1994年一年举办市场经济研讨班培训各类干部达530人,此外,还举办过多期会计电算化、财务、法律、统计培训班,各网省局也办过多期各类人员业务培训班。多种经营企业外出学习深造的数量每年都在增加,有效的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文化技术素质。特别是“九五”期间,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多种经营企业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的步伐,许多博士、硕士研究生被引进到多种经营企业,送到国内外知名高校学习深造的人员仅1999年就达2000多人。从文化结构上看,2000年与1995年相比,长期职工中本科及以上人数增加了2个百分点,大专、中专、技校、高中百分比分别增加了4、3、2、6个百分点,初中以下百分比下降了17个百分点。多种经营企业年参加各种培训的人数占职工总数的比例逐年增加,1995年为77518人,占职工总人数的10.28%,2000年为124812人,占职工总人数的15.6%。

2000年底电力多种经营职工文化程度结构图

事实说明,大力发展多种经营,使电力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得到进一步解放,观念得到进一步更新,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大大增强。大批主业职工转岗分流到多种经营企业,不仅经受了锻炼,增长了才干,提高了素质,也充分发挥了电力企业的人才、技术优势,优化了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的整体结构,锻炼和培养了一大批企业家和经营管理骨干,同时还带出了一支能够经受市场经济考验,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艰苦创业的职工队伍。

四、宝贵的经验 有益的启示

20年来,电力多种经营结下了累累硕果,更为重要的是在实践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的实践经验,认真总结这些基本经验,对今后多种经营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是多种经营持续发展的关键

20年来,部、公司和中电联的历届党组,为贯彻落实中央各个时期的重大战略部署,紧紧把握经济改革与发展形势,结合电力工业不同发展时期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系列推动多种经营发展的方针和政策。从1984、1985年初期提出和确定的“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和“一厂两制”的重大决策;到1991年提出的“电为核心、多种产业、三大支柱、协调发展”的战略方针,以至1998年提出的“以电力为主导,发展多种产业,提高科技含量,全面进入市场,兼顾两个效益,实现协调发展”的方针,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多种经营的发展起到了关键的推动作用。实践证明,这些方针决策都是正确的,都为实现各个时期多种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作了明确的导向。电力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职工,认真地贯彻落实水电部、能源部、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党组和中电联关于大力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和一系列重要指示,在思想和行动上都把多种经营放在重要的战略地位,特别是将大力发展多种经营作为电力企业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的关键环节来抓。

20年来,历届主要领导在每次多种经营工作会议上都亲自到会,提出要求。水电部、能源部、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各职能部门也对多种经营工作给予以了大力支持。特别是,水利电力部、能源部、中电联历届负责多种经营工作的多种经营部(处)、多种经营协会,以及国家电力公司人劳局和现在的人力资源部,作为多种经营的主管部门,主要领导都对多种经营工作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对保证电力多种经营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网、省局(公司)及各电力企业领导把多种经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多种经营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都有一名领导同志主抓多种经营工作,甚至主要领导也亲自抓项目和产品开发,许多单位如:山东、江苏、云南、福建等省电力公司把多种经营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部和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坚定了各单位发展多种经营的信心,并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历经20年,部分网省公司初步实现了从分散的多种经营向产业化、集团化多种产业的转变;在体制、机制、管理方式等制度的创新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特别是在1991年提出“十六字”方针和1998年提出“三十六”字方针的指引下,更进一步加快了多种经营的发展步伐,一个省为主体,分层发展,双向延伸,两翼齐飞的新格局正在逐步形成。实践证明,凡是领导高度重视,以事业为重,对企业认真负责,真抓实干,多种产业就一定能搞好。多种产业搞的好的企业,不仅壮大了企业实力,而且减人增效也取得显著成绩。反之就徘徊不前,甚至出现倒退,减人增效工作也不会搞好。

2.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是多种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前提

多种经营发展的20年,正处于电力工业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高层管理者和干部的思想观念和市场意识还相对滞后。正如国家电力公司党组负责同志在1999年国家电力公司机关干部大会上的讲话中特别强调,“当前转变观念是公司本部全体员工,特别是高层管理者首要的紧迫任务,是完成一次深刻的自我革命。观念转变的快慢和深度直接关系到改革的进程,决定着改革的成败”,“转变观念必须破除思想观念上的障碍,这些障碍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理论障碍,表现为不熟悉市场经济的基本理论和现代企业制度;二是惯性思维障碍,表现为在计划经济下形成的传统集权思维以及“官本位”等思维定式;三是利益障碍,表现对以往政府官员身份和利益的依恋,从而产生企业身份的不愉快。因此,观念转变的确是一场解放灵魂的自我革命,是一次艰难的痛苦的变革过程”。十分明确的指出了高层管理者和领导干部需要转变观点的要害。对电力企业来说,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的侧重点是:

(1)要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电力企业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运行,一切管理工作都是围绕电力生产习惯的经济模式的要求,习惯于单一所有制,单一产品,封闭经营。而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发展完善,面临着市场竞争的新形势下,电力企业必须主动改革和摆脱长期计划经济的传统体制,以新的体制机制进入市场,要积极研究和探索市场规律,制定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发展战略,只有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和多种产业,才能实现持续发展。

(2)从上到下各级管理部门和职能,都要按照国家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改革部署和总体发展战略要求,理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真正为实现改革总体目标恪尽职守,务实高效地工作。

(3)多种经营企业则必须摆脱由于长期行业垄断而形成行业保护的依赖。市场经济要求所有企业必须积极参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平竞争,加快市场化改革,牢牢把握发展机遇,勇于开拓进取,不断创新发展。

20年来,不同层面的电力企业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立足国情、电情、企情,按照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发展的基本取向,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克服了发展多种经营冲击主业,影响安全生产,不务正业等传统旧观念,坚持企业发展与电力发展相结合,发展主业与大力发展多种产业相结合,把发展多种产业放到重要位置,不断开拓市场,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比如: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在“九五”期间,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在国家电力公司的领导下,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和带领山东电力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精神,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勇于探索,敢为人先,以电力发展为核心,以企业发展为目标,以电力发展带动企业发展,以企业发展促进电力发展,牢牢把握发展的主题,结合自身特点,在不断实践和总结的基础上,按照市场规律的要求,在战略定位、发展思路、管理方式、经营理念、开拓产业领域、培育品牌、企业文化等方面更新观念,大胆实践,在既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打造出“鲁能”知名品牌,塑造了闻名全国的“鲁能”形象和“鲁能”精神,1999年山东电力多种产业的利润首次超过了主业,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极大地振奋了公司系统各级经营者和广大员工的创业精神,员工的竞争意识、市场意识、整体意识也大大增强。实践证明,电力多种经营的发展,始终伴随着思想观念的更新和认识的提高,电力企业高层主要经营者思想解放的程度和观念转变的深度,决定着多种经营发展的速度和成败。

3.坚持体制、机制和管理全面创新,不断规范经营管理是多种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

20年间,各单位始终把围绕市场要求深化多种经营企业体制改革,活化企业机制,规范多种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放在重要位置。各网省公司注重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按照市场需要探索省公司层面有效的管理模式,探索基层电力企业多种经营的生产经营模式。改革管理体制,通过加强职能管理,组建省公司层面、基层电力企业多种经营的龙头企业、核心企业、专业公司等形式,向专业化、集团化方向发展;通过改革用工和分配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加强财务、资金、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了多种经营企业转机建制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多种经营企业产权结构的优化,改制步伐的加快等举措,促进了多种经营企业产权制度的创新;通过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加强了多种经营企业的管理,规范了多种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了多种产业的发展。经过20年的艰苦努力,电力多种经营初步形成了较为规范运作的管理体系,初步实现了由传统企业管理向市场创新型管理的转变。这些经验值得很好的总结和继续发扬。

4.通过发展多种产业解决分流人员安置问题,是实现电力企业整体稳定,提高多种产业对企业整体效益贡献率的重要途径

20年间,虽然多种经营涉足领域不断扩展,企业的组织形式也日趋多样化,但发展多种经营是安置主业分流人员的重要途径没有改变。各单位在指导思想上,把多种经营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作为安置的前提,以发展促进安置,进而实现人力资源有效配置的思路已初步形成;在实践上,既重视发展电力关联产业、开拓新的产业领域,又继续办好劳动密集型企业。20年来多种经营企业累计安置主业分流人员70.37万人次,大批主业职工转岗从事多种经营,大批待业青年和职工家属在多种经营企业中就业,使多种经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得益彰;在主业改革的过程中,做到了减人和安置同时完成,大大减轻了主业减人增效的难度,使大批主业职工二次就业顺利实现,为企业和社会的稳定,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和企业整体效益的提高做出了重要贡献。

5.坚持改革传统体制结构调整、集约化经营是多种经营发展的必由之路

20年间,多种经营企业从单纯为主业服务的简单劳动开始,始终不断调整经营方向,寻求自身发展空问。通过不断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使多种经营企业比较集中于电力建安,退役机组发电,电气设备制造,燃料及物资供应等电力关联产业的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第三产业得到了重视,外向型企业迅速发展,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项目逐步减少。特别是“八五”以来,加大了产业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的力度,总收入超亿元企业、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不断涌现,初步形成了一定数量的全国知名或地区知名的品牌和产品,使电力企业整体优势得到有效发挥,产业拓展速度和整体质量都得到了较快的提高。实践证明,多种经营发展必须从注重增长速度向注重增长质量转变,从简单的数量扩张转向产业结构优化,从单一的生产经营向生产经营与资本经营相结合转变。

6.因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积极开发新兴领域,不断拓展社会市场是多种经营发展的战略选择

20年间,多种经营坚持内外并举,双向延伸,既围绕电力生产建设服务,也大力拓展社会市场,在巩固传统电力工业生产、建筑安装、商贸、以及旅游等领域,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同时,延伸电力的产业链,开发矿产、高耗能产品等电力上下游产业和产品。同时,积极进入房地产、金融、证券、保险、体育等新的产业,涉足信息、通讯、环保、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产业,使得多种经营提高了电力相关市场和社会市场的占有率,培育了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多种经营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保证。

在总结电力多种经营整体经验的时候,我们也应当注意到:20年来,各网、省局(公司)和基层单位也创造了许多因时、因地、因企制宜的好经验,如: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的“内外并举,双向延伸,两翼齐飞”发展战略;黑龙江省电力局提出的建立多种经营“半壁江山”的构想和战略部署;华北电管局提出的要把发展多种经营作为华北电力集团的“第二次创业”计划;内蒙电力局把电力生产、电力基建、电力多种经营定位为“三分天下”的发展规划;浙江、福建电力公司探索多种经营企业民营化改造;安徽电力公司积极推行多种经营企业的股份合作制改造;大连电业局努力开辟国内外市场,实施“走出去”战略;牡丹江发电总厂依靠发展多种经营实现86%主业人员转岗分流;临沂电业局发挥区域优势,大力开拓社会市场;沈阳电业局充分挖掘内部潜力,积极开拓和占领电力相关市场等经验,也很值得总结和借鉴。

在认真总结20年取得显著成绩和成功经验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电力多种经营是电力企业深化改革的产物,也是电力行业的新生事物,其产生和发展的历程带有明显的时代烙印,因而也正由于历史的原因,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是认识未完全统一。在电力系统有部分单位和部分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专业干部受贯性思维的限制和障碍,习惯于按常规业务决策,没有很好地贯彻历届部党组的改革战略决策,认为发展多种经营的部署可以执行也可不执行,未把多种经营摆到应有的战略地位,一些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尚未从全局的高度认识发展多种经营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对多种经营投入精力不够,开拓创新意识和紧迫感不强,因而改革发展步伐不大,造成多种经营的发展存在明显的不平衡性。

二是思想观念相对滞后。在总体上相当数量的电力企业领导者和经营管理人员还没有完全摆脱计划经济体制的种种束缚,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新体制的要求。习惯于把多种经营看作附属物,是安置、福利部门的事,习惯于将主业长期沿用的计划经济管理方式、用人机制、经营理念用于多种产业的管理,致使本单位的多种经营企业长期定位在福利型和安置型,缺乏按照市场经济的需要,考虑和确定发展多种经营的新思路和新举措,最终举步维艰,进展缓慢。

三是体制机制不能完全适应。受贯性思维的影响许多单位在对多种经营和多种产业的管理模式上,仍然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使产权制度改革滞后,使法人治理结构不能全面实行和规范,使体制、机制创新得不到很好的落实。尤其是用人、分配机制不活,引入包括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及其他社会资本的力度小。改革的实践告诉人们“体制决定机制”这话是十分确切的。改革过程中光有领导者的战略部署和改革的目标、指导思想是不够的,没有新的体制取代旧的传统体制,改革的部署和目标是难于彻底实现的。因而在许多改制企业中“穿新鞋,走老路”

四是部分单位没有处理好“两个效益”的关系。有的单位没有很好的坚持“先开渠,后放水”的原则,不是通过发展生产,积极扶持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就业机会来解决安置问题,而是盲目地扩大安置;有的单位短期行为严重,不顾多种经营企业的承受能力,过量安置主业人员,影响多种经营企业的积累和发展,有的甚至分光吃净,使企业丧失了扩大再生产的能力;还有的单位靠行政性指令来安置人员,没有引入竞争机制,致使职工没有压力,企业没有活力。

五是多种经营企业的总体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多种经营企业的经营领域相对集中在发电、建筑安装、电器设备制造和商贸等产业的比例还较高,相当数量的多种经营企业过分依赖电力内部市场保护,缺乏在市场中参与竞争的能力,且不同层面多种经营企业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一些项目和产品,科技含量不高、附加值低;高新技术产业、资源型产业和资本运营没有摆到应有的位置;经营分散,缺少龙头企业,多数企业没有自己的品牌。以上这些问题反映了多种经营企业与国内市场经济发展形势、与我国加入WTO和全球经济的发展趋势很不适应,必须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

回顾总结电力多种经营20年的基本实践和基本经验,我们不难看出,电力多种经营20年,是几十万多种经营职工艰苦创业的20年,是拼搏奉献的20年,是不断开拓进取创业的20年。多种经营的蓬勃发展,以其丰富的实践活动,旺盛的生命力,日渐增强的活力,带给我们许多启示:

启示一,电力工业作为公益的基础产业,企业经营效益必须是稳定而微利的,单靠主业的发展,企业效益不可能实现大幅度增长,要创建国际一流电力企业,必须大力开拓和发展新的产业领域,追求企业经营效益最大化和多种实现形式。

启示二,必须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在改革开放和新旧体制转轨时期,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必然伴随着许多错综复杂的矛盾和问题。只有坚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只有坚持发展、用发展的尺度去衡量改革的标准,用发展的尺度去检验改革的成果,用发展的观念去破除思想认识障碍、惯性思维、利益障碍,多种经营才能实现新的发展和飞跃。只有发展,电力多种经营80多万职工队伍才能确保稳定。

启示三,决定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是市场导向,哪里有效益、有市场,就应该向那里延伸和发展。电力企业要在市场中求生存,求发展,就必须面向市场,遵循市场经济的供求规律、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根据发展变化的市场形势,不断调整和理顺生产关系,不断调整投资、经营方向和策略,把体制、机制、管理、技术创新作为多种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在明确多种产业发展方向、战略目标的同时,加倍重视企业全方位的改革与创新。

启示四,电力企业大力发展多种产业,必须树立为国家、企业、职工高度负责的精神。多种产业无论采取何种所有制、何种企业组织形式,都要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兼顾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利益,把效益最大化作为最高目标,这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两个效益”同步提高,职工生活水平提高,实现职工队伍稳定的前提。

启示五,发展多种经营是电力企业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途径,实施资本、人力资源在主业和多种产业间的合理配置,一定要从拓展企业生存空间,壮大企业综合实力,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全局的高度去考虑。

启示六,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两手都要硬,是多种经营企业在任何时期,任何发展阶段都必须坚持的原则,是多种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

五、广阔的前景 光明的未来

电力多种经营是在改革中产生、发展和壮大的,从它诞生的那天起,它的发展历程就充满了艰辛,发展市场经济需要开拓创新,需要艰苦奋斗,要改革就更需要创新奋斗。因而我们展望电力多种企业的发展前景,不会一帆风顺。但我们必须开阔眼界,拓宽思路,深刻分析电力多种产业面临的改革形势,把多种企业和多种经营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放到电力行业乃至整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大环境、大背景、大趋势中进行战略性思考,抓住我国产业结构调整这一历史机遇,努力把握多种产业正确的发展方向,不断强化企业的竞争优势。

1.“十五”期间多种产业发展面临的改革形势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

我国已经加入WTO,我国经济将更加广泛地融合到经济全球化中去,入世对我国的产业结构和市场配置将产生深远影响。新世纪开始的未来五到十年,将是我国深化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时期。我国今后五年重点实施的战略性结构调整,优化第一、二产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人力、市场、生产资料等资源配置将更趋合理和优化。经济发展将呈现出八大趋势:在企业融资方式上,由单纯的间接融资走向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相结合;在企业规模上,由以中小企业为主,形成大公司、大集团与中小企业共同发展的局面;在企业经营方式上,由单纯的生产经营走向生产经营与资本经营相结合;在企业产权结构上,由一元化产权结构走向多元化;在经济效益的实现方式上,由单纯依靠粗放式增加资源投入走向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在企业分配方式上,由单纯按劳分配走向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在企业的国际化经营方式上,由单纯的国际贸易走向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相结合。这些发展的趋势,将会给电力多种产业的发展带来深刻的影响。不仅为多种产业的发展指引了方向,也完全符合多种产业发展的实际。

从电力市场化的体制改革与发展的趋势看,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实行网厂公开、竞价上网、降低电价、改善服务、提高效益,是世界电力工业改革的基本趋向,也是电力改革的明确思路。打破垄断和引入竞争,对多种产业直接的影响是:电力企业的产供销和服务的市场化将逐步形成,多种经营企业原有的市场依托优势将逐渐弱化,必然与其他同业和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企业进行公平竞争。因此,多种经营企业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必须充分估计困难,必须充分看到自己的缺陷,必须充分做好自立更生的准备,充分把握发展的惟一出路,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主动地迎接市场的挑战,千方百计地提高企业市场适应能力、竞争能力和应变能力。同时,多种产业发挥安置转岗分流主业职工的主渠道作用,还要依靠发展新产业来解决,适度发展劳动密集型的多种经营企业。提高企业的安置能力仍将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从电力多种产业主要涉足的行业来看: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高新技术产品市场潜力巨大;电力相关市场尽管产品竞争比较激烈,但随着城乡工业、居民用电量的稳步增长,加之电力多种产业在电气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具有相对优势和较为雄厚的基础,与电力相关产业产品仍将大有可为;金融证券业,随着我国加入WTO的到来,将面临一次大的调整,公司多种产业涉足这个行业既是挑战也有机遇;房地产、信息通讯、教育卫生、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作为我国城乡居民新的消费热点,已成为拉动经济新的增长点,市场潜力不可估量;交通运输、商贸旅游业,特别是旅游业的发展将产生很强的联动效应,可直接拉动包括交通、餐饮、宾馆、商业、娱乐、旅游产品和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重点进行的能源、水利、交通、通信、电网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大型工程项目,也为多种产业的发展展示了良好的市场前景,提供了参与市场竞争的大好机遇。

2.“十五”期间多种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与发展思路

“十五”期间,发展多种产业的指导思想与基本思路是:

继续坚持“以电力为主导,发展多种产业,提高科技含量,全面走向市场,兼顾两个效益,实现协调发展”的方针,坚持内外并举,双向延伸,两翼齐飞;坚持经济和安置两个效益并重;坚持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升级;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用工和分配制度改革为突破口,转换经营机制为重点,加快体制、机制和管理创新;尽早形成与主业协调发展的产权多元、产品多样、结构合理、集约经营、现代化、国际化的多种产业体系。多种经营企业实现“产权多元化,经营市场化,管理科学化,发展产业化;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为实现电力企业“两型、两化、国际一流”的战略目标做出新贡献。

主要把握以下原则:

(1)坚持电力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主业与多种产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原则。

(2)坚持产业化、集团化发展的原则。

(3)坚持多种经营企业转机建制与实施主导产业体制改革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因地制宜、分层次发展的原则。

(5)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加速多种产业的发展的原则。

(6)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原则。

(7)坚持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与兼顾安置效益的原则。

(8)坚持生产经营与资本经营相结合的原则。

3.“十五”期间多种产业的战略目标

(1)经济发展目标:多种产业经营总收入年均增长速度10%,实现利润年均增长速度6%,全员劳动生产率稳步提高,净资产利润率保持在6%以上,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05%以上。

(2)产业结构调整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积极进行多种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重组,创建一批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实现集约化经营,构成三大功能不同的产业群体:①继续大力发展与电力主业相关联的配套产业;②努力为电力企业和社会提供生活、文化、社区、物业管理等服务,发展第三产业群体;③以投资、参股、技术合作等方式介入非电领域。

(3)企业改组改制目标:电力多种经营企业实现产权多元化,管理科学化,建立一套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适应市场公平竞争、技术进步的多种经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电力多种经营企业建设的根本。多种经营企业必须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企业发展要求的用人、分配、激励、监督约束等运行机制和制度保障体系。

(4)安置目标:发挥多种产业作为安置主业转岗分流职工主渠道的作用,继续发展一批既有安置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的多种经营企业,最大限度地承担主业转岗分流职工。

4.电力多种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

(1)基本要求。根据发展电力多种产业的指导思想,参照国内、外企业发展多种产业的经验,电力企业选择多种产业领域的基本要求是:

第一,符合国家宏观经济和产业政策;第二,符合电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实现整体效益的最大化;第三,具有广泛的市场前景,与电力主业相关联,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能力的纵、横向延伸;第四,优先支持目前已经形成一定规模,产品市场形象较好,在国内具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能力的企业;第五,积极稳步地拓展社会市场,稳步介入在人才、资金及其他方面有一定优势的非电产业领域,提高多种产业在社会市场的获利能力;第六,提高电力企业存量资产的利用效率,努力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2)重点领域。电力多种产业要因地制宜地积极稳步选择开发以下重点产业:有较高科技含量和规模效益的电力相关设备、材料、产品制造业;与电网经营、电力生产密切相关的共同技术、共同市场开发等高新技术开发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矿产开发、能源生产、生物工程;电力用户工程技术支持、检修安装服务业;IT产业、信息服务业;金融证券业、融资租赁业;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社区服务业;利用现有宾馆、招待所和其他设施发展商贸、旅游服务业。

5.2010年电力多种产业发展的远景展望

通过“十五”计划的实施与发展,电力多种产业到2005年以后,将会发展成为以技术进步为增长依托,以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为主,劳动、资源密集型为辅的产业结构层次,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雄厚的市场竞争实力,成为能抵御较大市场风险,管理科学化的产业群体。展望2005—2010年的发展,电力多种产业将主要呈现以下发展趋势:

(1)效益最大化。多种产业的效益稳步增长,2010年电力企业从多种产业获取的利润占到企业利润总额的30%,成为电力企业可持续发展、创国际一流的重要支柱。

(2)经营市场化。企业素质显著提高,将一切按照市场规律运作,具有适应市场竞争的人才、资金、技术、管理、营销、服务实力。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跨入市场化、国际化经营的轨道,其中:重点骨干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资本运营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市场占有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部分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3)产业层次高新技术化。以及时掌握和运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为主要特征的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产业将占据主导地位,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营业务突出、核心能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

(4)企业发展信息化。伴随着信息网络业的蓬勃发展,实现企业资源要素管理信息化和主业业务延伸的信息化。主要表现在: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多种产业各种经营决策活动建立在科学、可靠性信息的基础上;能够充分利用多种产业内、外部的物流数据资源,促进物流信息的数字化、网络化、市场化。多数企业能够通过信息化方式进行业务延伸,如金融投资咨询业务、房地产信息业务、网络旅游管理业务、电子商务等。

(5)组织结构功能最优化。多种产业的组织结构将进一步完善,形成以国家电力公司为战略决策中心,各控股集团公司为投资决策管理中心,专业公司为利润中心,基层多种经营企业为生产经营中心、就业中心的组织体系。实现整个多种产业组织结构功能的标准化,适应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有利于发展与国际大型跨国公司的联盟与合作。实现多种产业的集约化、品牌化、国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