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我的艺术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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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魂归故土

八月十二的早上六点。

程鹿洗漱完毕,没有按照往常那样下楼跑步,吃了两块面包,留了一张纸条说自己有些事回老家一段时间。

这间屋子因为是薛宝鱼上学时午休的地方,因此隔段时间就有保姆过来打扫卫生。

清晨窗外的风让窗台上兰花飘动,程鹿在收衣服的同时给它浇了些水,此前在和林乙裙的交谈中得知,这株兰花是它种下的一直都养护得很好。

粉蓝色的花瓣上留有几粒露珠,他吹了口气,将露珠吹落这才满意的转身进屋。

在衣柜中清理出几件换洗衣服,回到国内后,他还没买几件衣服,倒是薛宝鱼送了几套衣服,等到了崇钦再找个商场买些衣服和礼品。

背了个背包,将母亲简单的骨灰盒安置好,确保没有安全隐患后,便出门打了个车去了虹桥机场。

抱着背包,程鹿看着车窗外的城市快速路,窗外车辆的喧嚣,人流的汹涌,属于大城市的紧迫感无孔不入。

高楼大厦互相依托着,太阳只能在狭窄的缝隙间透进来,看不到任何一块天空。灰蒙蒙的天气,再配上汽车尾气的刺鼻味道,仿佛整个城市都无比拥挤,所有人的心情都透着些许的逼窘。

一面面巨大的广告牌窜现在眼前,种种红绿交错,仿佛所有事情都无所不在。路边车水马龙,短短的时间里竟可以蜗居数百辆车。

自行车骑行人群穿行于人流之间,让原本就拥挤不堪的街道显得更加拥挤了。

一幢幢楼房矗立着,挤成一团,它们紧紧贴着彼此,仿佛一个巨大的堵墙,将所有的微弱光线带入黑暗之中。

所有人看起来都很匆忙,不住地抬头看着什么,或用手中的电话打字,或者抱紧自己经过的小包裹,似乎每个人都在寻找着快速脱离这座城市的方法。大城市的慌乱气息,笼罩了整个早晨。

一缕缕金色的阳光斜斜的从地平线投射来,打在程鹿的脸上有些恍惚,无论是2023,还是2008这座城市依旧在这里,依旧繁华纸醉金迷。

车程四十分钟,上车时就问过了,但是赶上早高峰,会拖延二十多分钟。

程鹿的目的地是蜀地一个很不起眼的贫困县——丰都。

丰都听起来很像鬼门关酆都,它的的确确是酆都的来源地。

丰都位于崇钦直辖市东部,在长江的上游,还是三峡工程腹地。

距离崇钦主城区一百二十多公里,下辖三十多个乡镇街道,常住人口不过四十多万,人烟稀少。

是国家园林县城,自然景观丰富,主要有丰都名山着好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双桂山国家森林公园,鬼王石刻,鬼国神宫等。

但经济并不发达,甚至可以说相当贫困,一直到十年后的2017年十月,这个著名的酆都鬼城才正式脱贫。

说起丰都大家的第一印象多半是‘这是哪儿,没听说过,嗷!鬼城啊!’

母亲就出生在此地的一个普通乡镇家庭中,家中两个哥哥,一个姐姐,母亲排行老幺,最小也最受宠爱。

在母亲四岁时,父母意外去世,家中最大的大哥也才十五岁的年纪,老二读初中,老三上小学,母亲在家里呆着。

一家四口嗷嗷待哺,大哥苏橡杨无可奈何,便在高中辍学养家,在造纸厂干起来学徒工,还拜了高中同学的父亲为师傅,后来也不出所料,和没有考上大学的女同学结婚生子。

造纸厂的工资不高,七七八八的福利加上岳父的救济,一家四口这才硬生生的挺了过来,二舅上了个不错的师范学校,三姨和母亲大不了几岁,考上了一个大专,但是家中无力供养,便早早在县里找了个双职工家庭结婚了,现在通过夫家的关系在医院当护士。

总而言之一家子的情况都挺复杂的,程鹿大概知道这么些消息。

由于母亲只在自己六岁时回国一次,也不知道有没有回家一趟,还是说远远的看了眼渣男就走了,对此程鹿无法从自己的角度进行评价,只能说两人应该有过真爱。

没一会儿,到了机场,进机场,检票,候机。

程鹿倒是不急,慢悠悠的就好似旅游。

这次的事情解决掉,心中的一块大石也算是落下了。

至于这些个陌生的亲戚……

算了随缘吧,程鹿摇了摇头心想道,是好是坏也就接触这么一回。

嘟嘟~

林乙裙在手机上发来消息,问他有没有动身,还说林母在家里做了一些魔都街头小巷的糕点小吃,如果没走,就送过来就几分钟的路。

六点五十,程鹿看了看时间,心中不由一暖。

要是薛宝鱼估计这个时间,还没起床。

我这个孤家寡人也有人担心了,于是回复道:“放冰箱里吧,我回来了再尝尝阿姨的手艺。另外给你布置一下这段时间的任务:第一,保持自己的风格作两幅油画,就在我的画室里画。”

他想了想,上次晚上画重生的时候,尺寸是遵照的国际油画尺寸标准的195*130,尺寸过大,当时用掉的颜料估计不下几十管,剩下的也不知道够不够。

于是继续打字,“要是颜料不够就去买,我在画室桌子的第二个抽屉里放了些钱。第二,二十张速写,要求用最简单的线条清楚的表达物体,你现在最薄弱的地方就在这儿,回来要检查的。”

点击发送,接着大厅里响起登机的公告,便将手机关机起身离开。

……

头等舱,程鹿手上拿着根铅笔,写速本上画画,拉线条。

经过这段时间的不懈练习,他的手感已经恢复了个七七八八。

对于未来的道路他已经有了自己清晰的规划,上学,画道两不误。

前不久与李青澜结下约定,一者在九月份参加美术馆的画展,二者在明年六十周年的背景下参加全国美术展得到一枚铜奖便有了进入pace的机会。

美术馆的画展与全美展的含金量可谓是天差地别,前者只是魔都这一个地区组织的,而全美展则是由国字头单位牵头,是国内最大,最隆重,规格最高的美术展之一,别说铜奖,便是能参展的人都是国内艺术界金字塔上层的一批人。

不过程鹿的起点不同,他本身就是实力顶尖的油画家,距离大师虽然差些,但在有灵感的加持下,也能作出像重生那般的画作。

“短时间难以突破,水磨工夫磨个几年,都不一定能达到那个高度,不过好在有天赋傍身,无非就是日积月累的事情。”

程鹿开始梳理从回国后的收获,大写意的精神种子,文房四宝的制作方法,还有林乙裙那幅有关于亲情的那副画。

这一次就画国画吧,他打定决心在这段时间将那日在画境加持下的雪梅图在现实中也画出来。

“大写意,融情入画两者有相似之处。”

想到这里程鹿闭上眼,敏锐的感知力在心中散开,一滴墨水般的种子在心田中漂浮着,其中承载着那日在画境中领悟到的一丝大写意精髓。

他开始一一解析,彻底敞开心灵的怀抱,试图和这枚种子达到一种同步,或者说是共鸣。

无人在意的角落里,一个男孩轻闭双眼,头等舱中的冷气弥漫,但男孩的面红耳赤,额头细腻的皮肤上沁出丝丝细密的汗,无数感悟在心中闪过。

……

遥远的崇钦丰都县下的一个大队,红旗大队庙皇村。

这座坐落在山下的小村庄,被山间的薄雾笼罩着,山涧中清澈的山泉水哗啦啦的流淌,发出玉器碰撞般的声音流入村旁一滩湖泊中,湖水犹如沸腾,丝状的水汽升腾而起,如梦如幻。

金灿灿的阳光在山头上刺破薄雾,让这座上村庄宛若仙境。

放牛的老人走在湖堤上,悠闲自得。

村口的一户人家,正在起早做早饭,烟囱中的青烟又汇入半空中的雾气当中。

湖边延伸出一个细长的石板,清冽的湖水浸没大半,上面蹲着一个穿着黑色体恤的年轻女孩儿,棒槌在少女红白的手掌中显得游刃有余。

“啪啪啪!”

棒槌和衣服碰撞发出低沉的声音,在周边回荡犹如湖水的涟漪,一直飘到山顶的那破旧的道观。

放牛的老人路过,笑呵呵的在不远处摸了摸胡子,“可念啊,又给弟弟妹妹们洗衣服呢?”

“昂!”

苏可念没有回头,低头继续着自己事,洗衣服还是小事,回家了她还要做饭,今日母亲不在村里,去了镇上赶集。

父亲去镇子那家建厂快四十年的老旧造纸厂上班了,那里的造纸厂曾经以造出的纸张坚韧有型,质量上乘在川渝地区闻名,后来到了新世纪,造纸工艺改进,变得更快,集成化更高。还在使用老一套工艺的造纸厂,自然而然被时代的车轮碾压着向前,但好在有着一些附近学校的订单,因而没有倒闭。

苏可念对此不是很在意,这些老古董既然发挥不出作用了,被时代的抛弃起也很正常,只是今年上大学的她有些担心自己的学费,父亲这边能不能拿得出来。

随着气温的升高,阳光渐渐灼热起来,村子四周的雾气也渐渐散开了一些。

由于两面环山,庙皇村的气温饶是在夏天都只有20度左右,实在是避暑的好地方,不然二叔家和三姨家里的孩子也不会回这里来玩了。

想到二叔和三姨家的孩子,苏可念白净的小脸浮现一抹阴霾,脸色变了变,又最终无可奈何的叹了声气,俯身将石板上的衣服散了三遍水,便提着腻子桶回家而去。

路上碰到几个村里的发小,挥手打了个招呼,对面的女生则笑意盈盈说:“可念,过段时间七月半,我们一起去山上的道观祈福呀!”

男孩儿则憨厚的抠了抠后脑勺,眼神躲闪着不敢直视。

“好,到时候一起。”

苏可念点了点头,

对男生们的视线,她并不在意。

自己从小便是在长辈们复杂的眼神下长大,原因无他,只因为自己生得太像那个只出现在传说中的小姨。

一对桃花黑眸,琼鼻恰到好处的微挺,温婉的同时又增添一丝英气,如墨的长发盘了个发髻在脑后。皮肤如牛奶般白腻,娇躯娇小,玲珑饱满,一米六八的身高恰到好处的美。

告别发小们,回到院子,弟弟妹妹还在睡觉。

二叔家的是一个姑娘,今年才上初中,不过让苏可念很是不喜,因为不姓苏。

三姨家是个男孩,性格不太好,属于是调皮捣蛋在学校翻墙上网,欺负同学的那种。

这两人又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主,令少女十分头疼。

视线在院子里扫视,再过一段时间她就要离开这里,去遥远的大城市上大学了,倒有些不舍。

家中的院落在初中时,在魔都当校长的二叔拨款回来,进行过一次修缮,与以往比起来更加的光亮大气,呈现出中式庭院的风格,虽说远远不如,但也有了一丝雏形。

墙角处一株梅树安静的伫立着,那是小姨曾经栽种,到现在已经快二十年了,梅树这种植物每年大概生长50公分,可这株梅树经过二十年的生长,居然连五米都不到。

也不知是品种的问题还是真像父亲所说的那样,只因人而生。

谁知道呢……

炒菜做饭,花了半小时,苏可念才将偷懒的二人叫醒起来吃饭。

今天周五,明后两天放假。

“干嘛!苏可念你要死啊!”

二叔家的姑娘一头乱糟糟的短发蜷缩在墙角,睡姿极其不雅,陡然被掀开被子,小嘴发出了尖锐的爆鸣,小姑娘正值发育,嗓音不太稳定。

“吃饭。”

苏可念不理她,继续朝着另一个房间走去,拍门。

……

吃完饭后,苏可念按照惯例清理床铺。

发现父亲的枕头下藏着一枚手机,外形就是十年前的老手机。

“好老的手机。”苏可念正要放到一旁。

忽然屏幕亮了起来,一则短信印入眼帘。

良久,苏可念愣在原地,“怎么会这样?……”

少女的心中犹如翻滚起滔天巨浪,脸色一白,随即拿着手机往外跑去。

“这家伙干嘛呢?急急忙忙的!”

饭桌上,小姑娘嘀咕一句。

身边的年轻男孩则撇了撇嘴,说:“小唯,哥哥我今天去上网,借我二十块钱怎么样?”

“不借,你什么时候还过,本来看你是乡下人没钱,我还懒得让你还,你还得寸进尺来了。”小姑娘叉着腰,一脸鄙夷的看着眼前的男孩说道。

“哎呀,小唯你最好了,哥回来给你带冰激凌怎么样!光是跑腿费都不止二十了?”

男孩笑嘻嘻的搂着妹妹的肩膀,一副不在意的神情。

谈到吃的,小姑娘咽了咽口水,“滚,你是谁哥!你最好给我快点回来,不然我报大伯去!”

说着从荷包里取出二十块钱,依依不舍伸出去。

……

苏可念已经坐上去镇上的麻木,下车时匆匆付了三块钱。

在造纸厂找到父亲苏橡杨,他在调整厂里的设备,几十年的工作,他早已经学会很多的修理技巧,看到女儿急匆匆的跑来,苏橡杨脸色有些疑惑,“可念你怎么来了?”

“爸,你看看你手机上的消息。”苏可念将手机递给父亲。

“我看看。”苏橡杨看到小妹这部上大学时用奖学金买给自己的手机,抿了抿嘴,这部手机只存了小妹一人的联系方式。

视线汇聚在狭小的屏幕上,刺眼的信息令苏橡杨猛得身子一颤,四五十岁的老男人在这一刻竟然眼眶通红,下一刻就泣不成声:“怎么会……怎…怎么可能,小妹的身体明明……”

周围的员工此时也疑惑的投来视线,“老苏这是怎么了?”

“不知道,看样子应该不会是出什么事了吧?”

苏橡杨握紧手中的手机,擦去眼泪,涩声对女儿说道,“可念你下午去车站把……小姨和弟弟接回来,在镇上叫个车子。”

“好。”苏可念看到父亲眼中的泪水,她有些猝不及防,对于这个素未谋面的小姨,她自然没有什么感情,但亲人的逝去,旁人的哀伤感染下,也会令她情绪失落沮丧。

但小姨可以说是父亲从小养大的,难免情绪失控,情有可原。

苏可念顿在原地,心想,“居然还有一个弟弟,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和小姨长的很像?很像的话岂不是和我也像?”

……

时间一闪而过,一家人在沉重的氛围之下吃完了午饭,父亲打了电话通知了二叔和三姨,还有几个很久没有来往的亲戚以及村里抬重的长辈,大意就是,小妹走了,说是商量一下怎么办。

家中的几个亲戚表示会尽快赶到,同时让苏橡杨不要太心痛了。

二叔在魔都,说是在开会,有什么事情晚上说。

三姨则在家中打麻将,听到消息,过了半晌才点头说知道了。

突如其来的变故,令家中的气氛变得沉重起来,几个年轻的小孩儿有些不知所措。

母亲也悄悄的抹眼泪,她还记得那个小姑娘扛着比自己还高的锄头,在院子的墙角种树,她手背擦汗,靠着墙笑呵呵的说不要自己帮忙。

没想到物是人非,人去树犹在,当真是世事无常。

“蜀葵的事情你打算怎么办?”

苏可念看到母亲在那边问。

“请道士把……”苏橡杨哽咽了一下,继续说:“请道士把蜀葵的魂招回来,在村里办几桌酒席,唱唱戏。”

“得不少钱吧?”母亲问,听到她的话,苏可念默然了。

“再看吧,等二弟和三妹回来了再说吧。”苏橡杨皱着眉,没有多说什么,低头喝酒抽烟。

中午,父亲叫了邻村拉货的面包车,带着三个小孩儿去了丰都县汽车站。

车上,摇摇晃晃,去县里的路不平整,除了苏可念早已习惯之外,小姑娘拧着眉一脸怨气,一边的男孩则攒着手中的二十块钱看着窗外。

……

崇钦某个大型的商场,程鹿在其中进行了大采购,茅台,衣服,鞋子,化妆品之类。

大舅一家对母亲最好,这是母亲在时曾多次提到的,程鹿如今有得是钱,自然不会吝啬这点东西,两箱茅台,国际大牌的化妆品四套,衣服鞋子零食若干。

零零散散的用了大几千吧,除开茅台,其他值不上多少钱。

在广场楼下叫了一个直达庙皇村的黑车,司机是那边的人。

之所以没叫出租车,主要是没有出租车到那里,说是在山里面不愿意去。

“小帅哥外地人走亲戚啊?”

司机在那边问,他是个眼睛小的微胖中年男人,面相和煦,程鹿没感知到什么恶意,才放心的上车了,这年头杀人越货,抢劫的事还多得很,特别是在这穷乡僻壤的小乡村里。

先前,他站在广场楼下提着一大堆东西,就有几个不怀好意的男人女人走来问。

“叮咚,您有新的消息。”

程鹿随口应付司机的问题,打开手机查看起来,然后说:“待会在汽车站停会儿,有人在等我。”

“行!”

另一边,苏可念带了个遮阳帽,下午县里的天气有些炎热,再加上汽车站是露天的,没有休息的棚子,三人就这么站在太阳底下硬晒。

“好热啊!你说那什么小姨的孩子怎么还没到?我还和兄弟约好了去网吧上网呢!真他妈烦人。”

叫杨自豪的男孩,不耐烦的看着远处的网吧一条街,有些心痒痒。

“好热啊,我要吃冰激凌。”叫周伊的小姑娘厌恶的看着头顶的太阳,附和道。

“不知道,等着吧。”

苏可念知道这二人对小姨没有什么感情可言,自然是能从话语间听出不耐。

但这样若是让那个弟弟看到,岂不是伤了人家的心?

唉!

世事艰难。

“哎苏可念是你们啊,你们也去市里玩啊?”

一辆老旧的桑塔纳,下来几个年轻男生女生。

这些人都是她的高中同学,在县里居住,家境挺好的,经常来往县里和市里。

“可念看看我今天刚买的护肤品!百雀羚的大牌子,一百多呢!是我男朋友买的。”一个打扮妖艳的女生笑嘻嘻的跑过来,炫耀道。

“可念。”一个打扮时尚,穿着耐克衣服痘痘脸男生走来打了个招呼。

苏可念撇过头懒得搭理他们,这个男生在高考结束之后向自己告白,但自己拒绝了。

妖艳女生笑嘻嘻的搂着男生,一脸幸福的说,“可念的皮肤这么好,可别用什么大宝了,我听人家专柜的美女说这样皮肤容易出问题,百雀羚它们家可是国际大牌,可好用了。对了这是我们还在市里买的奶茶是冰的,你喝过吗?这杯送给你好了。”

女生话里话间的炫耀之意,溢于言表。

“我靠!湾湾那边的珍珠奶茶,姐给我喝吧。”李自豪咽了咽口水,这可是县里喝不到的东西。

“咯咯,可念,你弟弟可真可爱,诺,姐姐给你。”

女生笑嘻嘻的说。

苏可念厉声道:“李自豪你想干什么?谁让你随便拿人家东西的?”

“你管我啊,真是的,你又不是我亲姐。”李自豪撇了撇嘴,并不将苏可念放在眼中,说着就伸手将冰凉的奶茶接了过来,深深的吸了一口,随后发出一声长长的呻吟,大夏天的喝一口冰奶茶可太舒服了。

周伊哼了一声,随之咽了口口水,心道李自豪这个乡巴佬就是没见过世面,奶茶而已搞得谁很稀罕一样。

还有眼前这个和站街女差不多的女人,真low,还百雀羚大牌子。

那痘痘脸男生紧紧看着苏可念企图在她的身上找到什么后悔的神情,显然他失望了,不死心的说道,“可念,你们还回去不,我们把你带回去吧?”

接着手中的钥匙摇了摇,“前不久刚拿到驾照,我开我爸的车来的,我送你们回去吧。”

“不用了……”

苏可念刚要说,接着就看到一辆崭新的大众小轿车驶来,那边按喇叭。

车窗摇下来,一个唇红齿白,英俊潇洒的少年人伸出头喊,“谁是苏可念?上车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