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沈超问道:“那,如果是很淡的,人根本闻不到的血迹,狗子也能闻到吗?””
柯南心想这个沈超少爷当真有点灵性,黑虎帮忙找到羊这件事,本身不值一提。沈超问的却是血迹,这说明他联想到,或许可以用狗子协助侦破命案,这是打算举一反三了。
柯南点点头道:“沈超少爷说的一点也不错。”
沈超眼中闪过一丝神采,兴奋地说:“县衙里要是也养这么几条狗,那有些案子,破起来可就方便多了!”
马大彪挠头道:“少爷想在县衙养狗的话,空地多,随便搭几个狗窝就是。”
柯南心想训练一条能派上用场的狗子谈何容易!拿黑虎来说,它的爹妈本身就是退役的警犬。每条警犬,都曾经花费了无数的心血,从选种、淘汰、训练,一步步依托着前世的知识和科技,才成功训出的。
黑虎如此有灵性,是继承了警犬的好基因。
沈超想利用普通的中华田园犬,也就是土狗来破案,只能说看上去很美好,实际运用起来,不能说是千难万难吧,起码也是一筹莫展。
但这时柯南没必要和沈超说的太清楚,只是含笑点头道:“沈少爷和我想到一块去了。”
沈超刚才想的,正是举一反三,如何利用猎犬,侦破案件,他见柯南和他志同道合,心中大是喜悦。
沈超是个活泼性子,柯南前世的年纪也不大,马大彪到底也就是二十来岁,三个人边走边聊,十分的投机。
马大彪虽然知道了柯南的厉害,但还是讲述了做捕快时经历过的几件奇怪案件,只把案件的开头说给柯南,却不说结果,多少有点儿想考考柯南的意思。
柯南见马大彪说完后,沈超和马大彪都是眼睛不眨的盯着自己,当然明白两人是想试试自己的深浅了,脑子飞快转了起来,抽丝剥茧,片刻功夫就将马大彪讲述的这几件“奇案”,分析得清清楚楚,就像是亲身经历一般。
马大彪听完后,张大嘴瞪着柯南,半天说不出话,最后叹了口气道:“刚跟你说的有几件是陈年老案,也是别的老捕快跟我说的,李班头并不知道。要不是这样,我肯定以为是你舅舅告诉过你,不然你年纪轻轻的,怎么能一下子就把这些奇案全都看穿了!”
说着马大彪伸出熊掌似的大手,又要朝柯南肩膀拍下,一旁的黑虎立即发出低沉的咆哮。
柯南赶紧闪开了马大彪拍向自己肩膀的这一掌,他知道这是马大彪表示赞许,但现在这副身子骨,可不是前世那个铁打的壮实汉,而是个弱不禁风的少年,马大彪那体格可不是开玩笑的,一巴掌下来,能疼半天。
马大彪一掌拍空,哈哈大笑起来,道:“你小子真是天生就该干这行的,我也奇怪,你说你才十多岁,怎么我觉得,那些干了一辈子的老捕快,都不如你厉害?”
柯南心想你还真说对了,我前世虽然没干过这行,但看的推理故事实在太多了。
马大彪又挠挠头道:“不过你这身子骨可得好好练练,当捕快就得抓贼,你这嫩葱似的体格,别没抓到贼,先被贼给打死了。”
柯南苦笑一声,心想马大彪说的也没错,可总不能说自己前世,那体格没的说,没事还玩个街健之类的。
哎,好汉不提前世勇了,现在这个豆芽菜似的身体,当捕快确实有点危险,只能等安顿下来之后,再好好锻炼了。
马大彪见柯南有些垂头丧气,安慰道:“别怕,跟你马哥练上几天,什么石锁石担,县衙里都有,打熬些气力,保管你一两年就能脱胎换骨。”
一边的沈超撇撇嘴道:“光练那个石锁有什么用?想要变壮实,得靠吃!”说着他扬扬手里拎着的那一大包羊肉,道:“柯南,跟我混,有肉吃!以后隔三差五我就给你弄点硬菜吃,得吃好,才能变壮!”
就这样,三个人一块儿,边走边聊,不知不觉就走了两个多时辰。
其时已近黄昏,红日西坠,驿道两边树梢上的白雪,尽染晕红。
沿着驿道又转过一道弯,眼前豁然开朗,不到半里外,赫然是一座城池,沈超伸手指向那座城池道:“咱们到家啦!”
柯南举目望去,大雪已歇夕阳照地,空气分外澄清透明,城池门口,进出的百姓,还有守门兵丁的面貌,都能瞧个真切,但见城池上头,写着两个大字:“东关”。
沈超道:“这就是咱们顺义县城的东门,进了东门,再走半个时辰,就到县衙啦。”
柯南完全继承了原主的感情记忆,想到马上就能见到这些年来一直辛苦拉扯长大的舅舅李尚荣,心头泛起一片温暖。
又走了片刻,来到了城门口。毕竟是大雪天,行人不多,几个守门的兵丁冻得哈手搓脚的,见三人来到城门前,守门士卒认得沈超和马大彪,点头哈腰的打招呼:“沈公子,马捕头,现在就去采办年货啦?这离过年不还是有几天嘛,哈哈哈。”
沈超和马大彪也和士兵们攀谈了几句,看来是老熟人了。
守门的士兵见柯南是跟着沈超和马大彪一起的,也就没有盘问,只是上下打量了柯南几眼,见柯南穿着极为寒酸,眼神里带着三分鄙视,还有三分疑惑,大概是在想:这么一个穷鬼,是怎么和县太爷家的沈公子,还有县衙的马班头混到一起去的?
柯南心态何等强大,自然不会将这几个士卒狗眼看人低的举动放在心上,他一门心思就只想赶紧进城,到县衙先跟舅舅会面,然后赶紧报道。
但这几个士兵的眼神,却也落在了沈超的眼里,此时一阵寒风裹挟着雪粒子吹过,柯南不由得打了个寒战,沈超麻利的将身上的狐皮袄脱了下来,一把塞到柯南怀里,道:“小捕快,我和你一见如故,今天认识你,心里十分的欢喜。这件狐皮袄子,虽然旧了点,倒还是能防风御寒,你要是不嫌弃,就拿去穿吧。马大哥说的对,你这身子骨,别再冻出什么病来,就不好了。”
柯南立即明白了沈超的意思。送自己这件狐皮袄,一方面确实是担心自己冻病了,另一方面,沈超是看到守门士兵,因为自己衣服太过寒酸,有轻视之意,担心去县衙报道时,会被其他捕快看不起,因此送这件狐皮袄,算是给他装点下门面。
收不收?
这一路上,柯南和沈超聊得很是投机,虽然刚刚认识不久,两人心里竟然都生出知己的感觉,倒像是多年的老朋友一样。
既然沈超有这番好意,再推辞倒显得太过刻意。想到这,柯南爽快的接过狐皮袄,道:“既然如此,恭敬不如从命了。”说完脱掉破旧不堪的旧棉袄,穿上了还带着沈超体温的狐皮袄。
沈超见柯南毫不做作,喜道:“好,好,你很爽快,我喜欢这样的做派!”
一旁的马大彪一脸惊讶,自家这位沈公子生性豪迈,但这件狐皮袄是他的心爱之物,如此毫不吝啬的送给柯南,那是真把柯南当朋友了。
那几个守门士兵看到这一幕也很惊讶,交头接耳,低声议论起来。
脱掉狐皮袄,沈超冷得打了个哆嗦,笑道:“赶紧的去县衙吧,这外头太冷了。等到了县衙,你先去找你舅舅报道,然后——”他把手里拎着的羊肉举高些,继续道:“来找我,我让厨子做一道炭烤羊排,咱哥俩边吃边聊,再多跟你请教些破案的门道。”
柯南微微一笑,心想这位沈公子也是有趣,身为县太爷的儿子,不想着如何考状元,倒是对抓贼、破案倒是这么感兴趣,也是少见。
沈超要是问别的,自己未必清楚,但如果说怎么破案,柯南有绝对自信:当今天下,没有任何人比自己更了解!
多了后世五百年系统的知识传承,那是大明朝的捕快做梦也想不到的境界!
穿过县城东关的门洞,一股喧闹声扑面而来,眼前是一道平整的青石大路,这就是顺义城的主干道了。
顺义毕竟是紧挨着天子脚下的上等县,虽然是数九寒冬,街道上仍是热闹非凡,繁忙的街道上,贩夫走卒人来人往,沿街是鳞次栉比的店铺,吆喝声和叫卖声不绝于耳。
有过后世眼光的柯南自然不会将这些放在眼里,而他初次见识“繁华”的顺义,却一副云淡风轻,毫不吃惊的样子,沈超和马大彪也是啧啧称奇。
跟着沈超和马大彪,沿街走了小半个时辰,就走到了一座高大的建筑物前。
这座建筑红砖砌城,绿瓦上压着皑皑白雪,黑漆大门紧闭,正是顺义县衙。
县衙大门紧闭也就罢了,门口更是冷冷清清,一个人也没有。
沈超疑惑道:“这是怎么回事?人呢,看门的都去哪儿了?”
马大彪皱皱眉道:“老爷的规矩严的很,照理说这几个兔崽子不敢跑去灌黄汤,但是这人……怎么一个都不在?不行,非得好好教训教训这几个家伙!”
就在这时,吱呀一声,县衙大门从里边被人推开,几个人走了出来,当先一人四十来岁,穿着件青色官袍,身后跟着几个膀大腰圆的兵丁。
沈超愣了一瞬,脸上浮起笑容,赶忙上前,对那穿着青色官袍的人施了一礼,道:“赵叔叔,什么风把您老人家吹来了?”
马大彪见到那人也赶忙恭恭敬敬行礼道:“赵大人!”
那姓赵的官员见到沈超和马大彪两人行礼,脸上却罩着一层严霜,只是死死地盯着沈超,半晌忽然伸手指着沈超,喝道:“拿下!”
话音刚落,他身后那几个兵丁一拥而上,拿出绳索,奔向沈超。
沈超大惊,失声叫道:“赵叔叔,赵大人!这是干什么?!”
一旁的马大彪也是大吃一惊,本能地想要上前帮助沈超,不料他身子刚动,就被一旁的柯南死死抓住,他回头看向柯南,只见柯南面色严峻,轻轻对他摇了摇头。
说时迟那时快,几个如狼似虎的士兵,已经抹肩头拢二臂,说话间就把沈超捆了个严严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