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你连狗都不如!”
柯南奇道:“这是我家的山?”
沈超笑道:“你名字叫柯南,这可不就是你家的山。这座山,就是南山,‘伐【柯南】山’嘛,可不是你家的山?”
柯南不懂沈超在说什么,想来是在掉书袋,四书五经一类。
见柯南不明白,沈超奇道:“你连《诗经》也没读过?不知《伐柯》、《南山》?”
柯南老老实实道:“诗经嘛,只会两句,‘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不过,”柯南立即补充道,“我倒是对《论语》极其有兴趣,因为书中自有万两银嘛。”
“那叫书中自有黄金屋!文盲!白瞎你爹用《诗经》给你取的名字。”
“不是用《诗经》啊。”
“那怎会给你取名‘柯南’?”
柯南心中微微惆怅,想起了前世的老爹。
“我的名字倒是来自一本书,叫……嗯,叫《霍慕思公案集》,作者名字就叫柯南……字道尔,我爹非常喜欢这本书,因此给我也取名柯南。”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说起来确实应该读作“霍慕思”,只是《福尔摩斯探案集》民国传入中国的时候,翻译这本书的,是个福建人。
福建人说话,福、霍难分,所以翻译家大笔一挥,将霍慕思,翻译成了福尔摩斯,天长日久,约定俗成,也就都叫福尔摩斯了。
“《霍慕思公案集》?这本书讲什么的?”
“一位天才神捕头的办案经历。”
“怪不得。我说你啊,真是一门心思要当名侦探。孤陋寡闻了,竟不知道这位柯南柯道尔先生,《霍慕思公案集》更没看过。有机会的话,定当拜读。”
沈超也是个对破案有兴趣的人。
道:“这本书是海内孤本,不幸遗失,你再也看不到了。”
沈超连道:“可惜,可惜!”
柯南心中微喟,《福尔摩斯探案集》,沈超你是永远看不到了。
这本书,要等将近四百年后,才会在万里之外的一个岛国出版发行。
不过,你沈超有机会跟着我,一起亲身经历《大明柯南探案集》!
说说笑笑,两人信马由缰,已到南山脚下,沈超说此处有野鸡野兔的,运气好还能碰到狍子野鹿,可以一试身手。
“不会有虎豹熊豺吧?”柯南对自己目前的战斗力,有充足的信心,反向的。
“那些野兽要进山里边才有,况且这大冬天的,熊瞎子也都在睡大觉呐。”
“幽并重骑射,少年好驰逐”,燕赵古道西风,自古多出游侠少年,慷慨悲歌之士辈出不穷。
顺义地处京郊,山高岭峻。两人在茫茫雪野上纵马扬鞭,豪迈之情顿生。
忽然黑虎大声吠叫起来,如电般向前窜去,扑啦啦一只野鸡被黑虎惊起,飞向空中。
沈超急忙搭弓射箭,嗖的一声,羽箭差了野鸡有七八尺远,划过一道弧线,唰的一声,斜斜插入雪地中。
沈超看着飞走的野鸡,大呼:“可惜,可惜,只差一线!”
柯南道:“可惜个屁,差了有一丈远!”
沈超道:“哪里有一丈?顶多五六尺!对,你别说嘴,你未必比我强!”
柯南自信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道:“看我的,就算射不中,也不会跟你一样,差那么远!丢人!”
这倒也不是吹牛。
前世柯南玩过半年弓箭,不说多厉害,起码二十米内不会脱靶,肯定比沈超强点。
此时黑虎正又逼出一只兔子,疯狂逃窜,黑虎紧追不舍。
好!距离正合适,更难得原本刮过山谷的北风,竟然止歇,完全不需要做风力校正。
天赐良机。
柯南迅速摘下背着的猎弓,从箭袋里拈出一根羽箭,搭在弦上,对沈超一笑道:“瞧好了!”
沈超一对黑白分明的大眼珠子,定定瞧着柯南。
半晌之后……
柯南放下了弓。
使出吃奶的力气,也拉不动弓弦。
这是把四十斤力的猎弓,前世的自己能拉开,这世继承的身体,压根不可能。
这,就尴尬了。
沈超见柯南瞄了半天,却不拉弦,最后讪讪地放下弓,终于明白了怎么回事,放声大笑,道:“弓都拉不动,你还想当神捕头?当名侦探?笑死我了,别到时候没抓到贼,被贼一拳打死了!”
柯南恨恨道:“有什么的!等我练上几天,让你知道我的厉害!”
这一点柯南倒是很有信心。这副身体毕竟还是个少年,可塑性太强了,瘦弱不堪只是营养跟不上。
现在嘛,我可是有一本《论语》的人,牛羊肉管够!
再用前世的科学方法和理论锻炼锻炼,想跟马大彪那样的天生怪胎角力肯定不行,但成为一个百里挑一的壮汉,并不困难。
况且沈超说的也没错,在大明朝这种环境下,别说当名侦探了,就是当个普通捕快,也得有一副好身体,不然还不是被强盗贼人痛揍?
不见得每次都能遇到钻山豹那样的,用得上“南厂”神技“打螺丝”的……
柯南暗暗下了决心:一定要练出一副好身体!
锻炼身体,保卫自己!
多吃牛肉,防止挨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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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南眼下连弓都拉不开,沈超的射术也不咋样。
两人打了半天的“猎”,是真正的毛都没捞到一根。
倒是黑虎昨天吃饱了牛肉,体力充沛,抓到了两只兔子,算是给主人们挽回了一点颜面,不至于空手而归。
“你连狗都不如!”
“你也是不如狗!”
两人对视一眼。
柯南道:“回去就说是咱们打的,不然也太丢人了。”
沈超:“嗯嗯!正有此意!”
黑虎看着两人笑骂,欢乐地在雪地里撒了点野,压根不在乎自己的战果,被柯南沈超窃取。
不知不觉过了两个时辰,沈超还闹着要继续“打猎”,柯南说你不冷不累,大红袍和吉利可受不了。
沈超爱惜马,听柯南这么一说,也就同意了。
两人骑上马,往顺义县城骑行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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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衙前的街道上空空荡荡,十分冷清。
沈超新学会骑马,正在兴头上,又加上快回到家了,有心在县衙守卫们面前炫耀一下刚买的马,所以越是接近县衙,他越是提速,柯南也只好紧紧跟上。
沈超在前,柯南在后,两人顺着积雪的街道骑行,大红袍和吉利八个马蹄翻飞,踏碎长街,卷起两道疾驰的雪浪。
县衙门口的公人守卫开始见有两匹马奔驰而来,正要出言呵斥,却发现马上乘客,一个是县太爷的公子,另一个是现在县衙里的大红人,县太爷的干儿子柯南,就全都闭上了嘴,心中好奇:这两位爷,哪儿弄来的马?也没听说沈超少爷会骑马啊?
就在这时,街道尽头拐角处走出一个人,身穿白衣,迎着沈超走去,旁若无人一般,似乎压根没看到对面奔来的快马!
沈超马快,这要是撞上,白衣人非得头破血流,要是运气不好,马蹄踩踏几下,就有腹裂肠流的性命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