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导读
陈平原
读书、买书、藏书,这无疑是古今中外读书人共有的雅事,非独二十世纪中国知识分子为然。只是在常常放不下一张平静的书桌的年代里,还有那么一些不改积习的读书人,自己读书还不够,还舞文弄墨谈读书,此也足证“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大概也正因为这近百年的风风雨雨,使得谈读书的文章多少沾染一点人间烟火味,远不止于考版本训字义。于是,清雅之外,又增了一层苦涩,更为耐人品味。可是,时势的过于紧逼,又诱使好多作家热心于撇开书本直接表达政治见解,用意不可谓不佳,文章则难免逊色。当然,这里谈的是关于读书的文章;政论自有其另外的价值。不想标举什么“雅驯”或“韵味”,只是要求入选的文章起码谈出了一点读书的情趣。
一
既然识得几个字,就不免翻弄翻弄书本,这也是人之常情,说不上雅不雅。可自从读书成为一种职业准备,成为一种出仕的手段,读书人的“韵事”一转而为十足的“俗务”。千百年来,“头悬梁,锥刺股”的苦读,居然成了读书人的正道;至于凭兴趣读书这一天经地义的读书方式反倒成了歪门邪道——起码是误人子弟。于是造出一代代拿书本当敲门砖而全然不懂“读书”的凡夫俗子,读书人的形象自然也就只能是一脸苦相、呆相、穷酸相。
殊不知“读书”乃人生一大乐趣,用林语堂的话来说,就是“天下读书成名的人皆以读书为乐”(《论读书》),能不能品味到读书之乐,是读书是否入门的标志。不少人枉读了一辈子书仍不入其门,就因为他是“苦读”,只读出书本的“苦味”——“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读书理想就是典型的例证。必须靠“黄金屋”“颜如玉”来证明读书的价值,就好像小孩子喝完药后父母必须赏几颗糖一样,只能证明喝药(读书)本身的确是苦差事。所谓“读书的艺术”,首先得把“苦差”变成“美差”。
据说,“真正的读书”是“兴味到时,拿起书本来就读”(《读书的艺术》)。林语堂教人怎么读书,老舍则教人读什么书:“不懂的放下,使我糊涂的放下,没趣味的放下,不客气”(《读书》)。其实,说是一点不读“没兴味”的书,那是骗人的;起码那样你就无法知道什么书是“有兴味”的。况且,每个人总还有些书确实是非读不可的。鲁迅就曾区分两种读书方法:一种是“看非看不可的书籍”,那必须费神费力;另一种是“消闲的读书——随便翻翻”(《随便翻翻》)。前者目的在求知,不免正襟危坐;后者意在消遣,自然更可体味到读书的乐趣。至于获益,则实在难分轩轾。对于过分严肃的中国读书界来说,提倡一点凭兴趣读书或者意在消闲的“随便翻翻”,或许不无裨益。
这种读书方法当然应付不了考试;可读书难道就为了应付那无穷无尽的考试?人生在世,不免考场上抖抖威风,先是被考后是考人,“考而不死是为神”;可那与读书虽不能说了无关系,却也实在关系不大。善读书者与善考试者很难画等号。老舍称“考试制度是一切制度里最好的,它能把人支使得不像人了,而把脑子严格的分成若干小块块。一块装历史,一块装化学,一块……”(《考而不死是为神》)。如果说中小学教育借助考试为动力与指挥棒还略有点道理的话,那么大学教育则应根本拒绝这种读书的指挥棒。林语堂除主张“找到思想相近之作家,找到文学上之情人”作为读书向导外(《论读书》),还对现代中国流行的以考试为轴心的大学教育制度表示极大的愤慨,以为理想的大学教育应是“熏陶”,借用李格(Stephen Leacock)的话:“如果他有超凡的才调,他的导师对他特别注意,就向他一直冒烟,冒到他的天才出火。”(《吸烟与教育》)如今戒烟成风,不知牛津教授还向门生喷烟否?不过,“与君一夕话,胜读十年书”与“头悬梁,锥刺股”,的确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读书境界。前者虽也讲“求知”,却仍不忘兴致,这才是“读书”之精髓。
俗云:“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其实,要想读懂读通“圣贤书”,恰恰必须关心“窗外事”。不是放下书本只问“窗外事”,而是从书里读到书外,或者借书外解读书里、“翻开故纸,与活人对照,死书就变成活书”(《闭户读书论》)。识得了字,不一定就读得好书。读死书,读书死,不是现代读书人应有的胸襟。“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这也算是中国读书人的真实写照。并非都如东林党人那样直接介入政治斗争,但关心时世洞察人心,却是将死书变成活书、将苦读变成人生一大乐趣的关键。
其实,即使你无心于时世,时代风尚照样会影响你读书的口味。这里选择的几篇不同时代谈线装书(古书)之是否可读、如何读的文章,即是明证。五四时代之谈论如何不读或少读古书,与八十年代之主张从小诵读主要的古代经典,都是面对自己时代的课题。
二
读书是一件乐事,正因为其乐无穷,才引得一代代读书人如痴如醉。此等如痴如醉的读书人,古时谓之“书痴”,是个雅称;如今则改为“书呆子”,不无鄙夷的意思。书呆子“喜欢读书做文章,而不肯牺牲了自己的兴趣,和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事业,去博取安富尊荣”(《书呆子》),这在商品经济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里,实在是不合时宜。可“书呆子自有其乐趣,也许还可以说是其乐无穷”(同上)。镇日价哭丧着脸的“书呆子”必是冒牌货。在那“大学教授的收入不如一个理发匠”的抗日战争中,王力称“这年头儿的书呆子加倍难做”。这话移赠今天各式真真假假的书呆子们,是再合适不过的了。但愿尽管时势艰难,那维系中国文化的书呆子们不会绝种。
书呆子之手不释卷,并非为了装门面,尤其是在知识贬值的年头,更无门面可装。“他是将书当作了友人,将读书当作了和朋友谈话一样的一件乐事”(《书痴》)。在《书斋趣味》中,叶灵凤描绘了颇为令读书人神往的一幕:
在这冬季的深夜,放下了窗帘,封了炉火,在沉静的灯光下,靠在椅上翻着白天买来的新书的心情,我是在寂寞的人生旅途上为自己搜寻着新的伴侣。
大概每个真正的读书人都有与此大致相近的心境和感悟。宋代诗人尤袤流传千古的藏书名言“饥读之以当肉,寒读之以当裘,孤寂而读之以当友朋,幽忧而读之以当金石琴瑟也”,说的也是这个意思。这才能解释为什么古今中外有那么多绝顶聪明的脑袋瓜放着大把的钱不去赚,反而“虽九死其犹未悔”地买书、藏书、读书。
几乎每个喜欢读书的书呆子都连带喜欢“书本”这种“东西”,这大概是爱屋及乌吧?反正不只出于求知欲望,更多的带有一种审美的眼光。这就难怪读书人在字迹清楚、正确无误之外,还要讲求版本、版式设计乃至装帧和插图。至于在藏书上盖上藏书印或贴上藏书票,更是主要出于赏心悦目这一审美的需要。正是这无关紧要的小小点缀,明白无误地说明读书确实应该是一种高级的精神享受,而不是苦不堪言的“劳作”。
更能说明读书的娱乐性质的是读书人买书、藏书这一“癖好”。真正的读书人没有幻想靠藏书发财的,换句话说,读书人逛书店是一种百分之百的赔本生意。花钱买罪受,谁愿意?要不是在书店的巡礼中,在书籍的摩挲中能得到一种特殊的精神愉悦,单是求知欲还不能促使藏书家如此花大血本收书藏书——特别是在有图书馆可供利用的现代社会。就好像集邮一样,硬要说从中得到多大的教益实在有点勉强,只不过使得乐于此道者感觉生活充实精神愉悦就是了。而这难道还不够?让一个读书人梦中都“无视一切,直奔那卖书的地方”(《书的梦》),可见逛书店的魅力。郑振铎的感觉是真实的:“喜欢得弗得了”(《〈西谛书话〉序》)。正因为这种“喜欢”没有掺杂多少功利打算,纯粹出于兴趣,方见真性情,也才真正当得起一个“雅”字。
平日里这不过是一种文人的闲情逸致,可在炮火连天的战争年代,为保存古今典籍而置个人生死于度外,此时此地的收书藏书可就颇有壮烈的味道。郑振铎称:“夫保存国家征献,民族文化,其苦辛固未足埒攻坚陷阵,舍生卫国之男儿,然以余之孤军与诸贾竞,得此千百种书,诚亦艰苦备尝矣。”(《〈劫中得书记〉序》)藏书极难而散书极易,所谓“书籍之厄”,兵火居其首。千百年来,幸有一代代爱书如命的“书呆子”为保存、流传中华文化典籍而呕心沥血。此中的辛酸苦辣,读郑氏的《劫中得书记》前后两篇序言可略见一斑。至于《访笺杂记》和《姑苏访书记》二文,虽为平常访书记,并无惊心动魄之举,却因文字清丽,叙述颇有情趣,正好与前两文的文气急促与带有火药味相映成趣。甚至,因其更多涉及版刻的知识以及书籍的流变而更有可读性。
当然,不能忽略读书还有接受教益的一面,像黄永玉那样“在颠沛的生活中一直靠书本支持信念”(《书和回忆》)的,实在不可胜数。可从这个角度切入的文章本书选得很少,原因是一涉及“书和人”这样的题目,重心很自然就滑向“人”,而“书”则成了起兴的“关关雎鸠”。再说,此类文章不大好写,大概因为这种经验太普遍了,谁都能说上几句,反而难见出奇制胜者。
三
最后一辑六篇文情并茂的散文,分别介绍了国内外四个大城市的书店:日本的东京、英国的伦敦、中国的北京和上海。各篇文章叙述的角度不大一样,可主要的着眼点却出奇地一致,那就是突出书店与文化人的精神联系。书店当然是商业活动的场所,老板当然也以赢利为主要目的;可经营书籍毕竟不同于经营其他商品,它同时也是一种传播文化的准精神活动。这就难怪好的书店老板,于“生意经”外,还加上一点“文化味”。正是这一点,使得读书人与书店的关系,并非一般的买卖关系,更有休戚相关、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味道。书业的景气与不景气,不只关涉到书店的生意,更从一个特定的角度折射出当代读书人的心态与价值追求。书业的凋零,“不胜感伤之至”的不只是书店的掌柜,更包括常跑书店的读书人,因其同时显示出文化衰落的迹象(《城隍庙的书市》)。
以书商而兼学者的固然有,但不是很多;书店的文化味道主要来源于对读书人的尊重,以及由此而千方百计为读书人的读书活动提供便利。周作人称赞东京丸善株式会社“这种不大监视客人的态度是一种愉快的事”,而对那些“把客人一半当作小偷一半当作肥猪看”的书店则颇多讥讽之辞(《东京的书店》)。相比之下,黄裳笔下旧日琉璃厂的书铺更令人神往:
过去人们到琉璃厂的书铺里来,可以自由地坐下来与掌柜的谈天,一坐半日,一本书不买也不要紧。掌柜的是商人也是朋友,有些还是知识渊博的版本目录学家。他们是出色的知识信息传播者与咨询人,能提供有价值的线索、踪迹和学术研究动向,自然终极目的还是做生意,但这并非唯一的内容。至少应该说他们做生意的手段灵活多样,又是富于文化气息的。(《琉璃厂》)
而朱自清介绍的伦敦的书店,不单有不时举办艺术展览以扩大影响者,甚至有组织读诗会,影响一时的文学风气的诗人办的“诗籍铺”(《三家书店》)。书店而成为文学活动或人文科学研究的组织者,这谈何容易!不过,办得好的书店,确实可以在整个社会的文化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而对于读书人来说,有机会常逛此等格调高雅而气氛轻松融洽的书店,自是一大乐事,其收益甚至不下于钻图书馆。这就难怪周作人怀念东京的“丸善”、阿英怀念上海城隍庙的旧书摊、黄裳怀念北京琉璃厂众多的书铺。可是,读书人哪个没有几个值得深深怀念的书铺、书店?只是不见得如琉璃厂之知名,因而也就较少形诸笔墨罢了。
1989年1月15日于北大畅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