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身反骨,结果成了顶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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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稳字当头

一个白色的药瓶,一杯水。

这杯水,竟然还在冒烟。

没有配任何文字,王菁菁竟然秒懂。

甚至于,王菁菁的满腔怒火一下子没了。

“啊!我竟然忘了,他还是个病号,完了完了,他会不会认为我是个胡搅蛮缠不讲理没有同情心的上司?我真不是这个意思啊!”

王菁菁一下子从米白色的真皮沙发上坐了起来,不着丝袜的玉足垂落在地板上,她焦急的起身来回走动了片刻,拿起手机再次回复道:“很抱歉,我忘记了你还在生病,你好好休息,剧本的事我们周一再谈。”

看到对面秒回了一个好的,王菁菁这才如释重负的喘口气,手机丢在一旁,抱起身边的白猫,放在自己的胸口。

白猫感受到两团巨大的柔软,舒服的眯起了眼睛。

又是操控猫奴的一天。

……

果断拒绝了王总监的加班要求,齐天再次收到系统的300点奖励,这让他愈加明白应该如何赚取反骨值。

不过有些事再一再二不再三。

在没有足够强大之前,自己只能在职场潜规则的边缘疯狂摩擦,一旦过了火,自己这个实习小编剧随时都能被辞退。

虽说有了金手指,就算是辞退,也不可怕,大不了出来单干。

但是出来单干和背靠益华娱乐这棵大树,哪个更能实现自己的目标,还真不好说。

有太多盲目创业的毕业生,最后碰的头破血流,都是因为缺乏经验和人脉的原因。所以,哪怕自己有了金手指,在没有足够强大的底蕴之前,自主创业的事先不急,因为谁也不敢说一定就能成功。

可以薅羊毛的地方有很多,没必要把自己的领导和上司全都得罪死。

稳字当头,温水煮青蛙即可。

齐天现在最关心的,是变现问题。

吃过午饭,齐天朝着自己约好的录音棚赶去。

《情非得已》已经注册好版权,那么接下来就是把这首歌录制出来。

这首歌在异世,是初代霸总BGM,后期的《迷魂计》也很经典,但是论音乐的流行度和出圈程度,自然是《情非得已》更高。

系统非常人性化,直接给出了伴奏的源文件,这样省得齐天再去费心费力的找乐队录制。

来到录音棚,老板已经在等着了,出乎意料的事,老板竟然是个妹子。

一个二十二三岁的朋克系妹子。

一双又长又直的大长腿,套着破洞牛仔裤,头戴牛仔布鸭舌帽,眼上抹着重重的眼影,银白色的头发下隐隐露出几条彩色的小辫子,左耳上钉了好几个耳钉,嘴里时刻在嚼着一块口香糖,带着几分痞气,却掩饰不住她靓丽的容颜。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略平。

“这是伴奏。”

齐天把U盘递给老板,妹子上下打量了一下齐天,看他长得很帅气,一身打扮,加起来却不足500块,忍不住说道:“兄弟,音乐这玩意儿,挺费钱的,你如果有正当职业,就不要在这上面浪费精力了。想录歌了,自己在家用个麦克风一样录。”

齐天很意外,对方竟然如此好心的劝解自己,这让他对这个美女老板有了几分好感:“谢谢老板,我也就随便录一下。”

妹子摇摇头,不再劝。她见过太多为了音乐梦想一头扎进这个行业,碰的头破血流的音乐人。

很多人说,现在这个时代很容易就出头,因为人人都是自媒体,轻松做网红。

事实上,这个时代更难出头了。

95%的网红月收入不足5000元,大部分的主播收入还不如送外卖的。

就算是有好歌,也得有钱去推流,否则只能成为小众歌曲。

短视频刚出现的时候,还有可能一夜爆红。

现在很多一夜爆红的背后,有太多的资本运作。

朋克妹子熟练的打开中控台和笔记本电脑,插上U盘,戴上耳机听了一下伴奏,意外的发现,这个曲子还不错。她忍不住看着歌词,跟着伴奏打了一下节拍,眼睛越来越亮。

这个编曲,根本不像是一般音乐爱好者能够写出来的。

这首歌的歌词,写的很直白,也很甜蜜,不像是个无名之人写的。

对方刚才说他准备随便录一下,明显是谦虚之词。

这个曲,这个词加起来,已经可以碾压很多自己所认识的所谓音乐人了。

“这是谁给你写的曲子和做的编曲?”

齐天正在录音棚里对照打印出来的歌词进行演练,听到美女老板的问话,随口道:“我自己随便鼓捣的。”

“你自己?”

妹子再次上下打量了一下齐天,表情终于有些认真起来:“我叫宋淼淼,你可以叫我淼淼,也可以叫我的外号淼哥。”

“淼哥好!”

齐天指了指录音室:“可以开始了吗?我没录过,可能会需要麻烦你多录几遍。”

“没事,我收了钱的,你现在是老板。我们先来几遍,找找感觉,不用想着一下子唱好,哪怕你一句一句词的唱,我也能给你修好音。当然了,如果需要给你一个字一个字的修音,咱们就是另外的价钱了。”

宋淼淼走到中控台前戴上耳机,朝着齐天竖起大拇指,齐天点点头,也戴上了耳机。

“难以忘记初次见你

一双迷人的眼睛

在我脑海里你的身影

挥散不去

……”

听着耳机里传来的歌声,宋淼淼有些些许的惊讶。

她本以为又是一个玩票的人,却没想到拿出了一首类似精致民谣,却又带有一些独特嘻哈风的歌曲。

本以为对方的唱功不会有多好,却没想到对方的气息十分沉稳,几乎听不到换气声,开嗓很到位,节奏也压得不错。

再联想到对方一身朴素的穿着,宋淼淼几乎瞬间在脑海里想象出一副画面。

一个家庭窘迫的帅气青年,为实现自己的音乐梦想,只身前往西京来闯荡,但是被各种文娱公司拒绝,最后生活陷入困境,甚至于连房租都无法支付。

落魄小子苦心写歌、练歌多年,终于攒够了录歌钱。

这首歌,对方应该在私底下练习了无数遍吧,否则怎么可能才一遍就如此合拍?

不过自己也经常出没在各大酒吧,怎么就没见过他?

“握你的双手感觉你的温柔

真的有点透不过气

你的天真我想珍惜

看到你受委屈我会伤心哦

……”

Ps:

《情非得已》,庾澄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