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词全集注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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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一、苏轼生平遭际与政治思想略说

在群星灿烂的中国文学艺术史上,苏轼无疑是一个少有的天才和全才式的巨星。他在散文、诗、词、书法、绘画诸多方面都作出了杰出的贡献。散文方面号称唐宋八大家之一,其诗奠定了宋诗的基本特点,其词有开派之功,其书法与黄庭坚、米芾、蔡襄合称四大家,其所画古槎枯木被后人称为“玉局法”。但他千余年来对中国人的影响与滋养,却绝不止于文学艺术,还在于其学养、思想、政治品德等所构成的人格魅力,古往今来,海内外的人们都崇敬热爱他,构成了旷世稀有的苏东坡现象。

苏轼,字子瞻,一字和仲,自号东坡居士。四川眉山人,生于宋仁宗景祐三年(1036),卒于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活了六十六岁。他经历了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徽宗五朝,这期间风云变幻,事态纷呈,然而决定他一生命运乃至整个北宋王朝命运的,却是熙宁变法和元祐更化。正是这二者使他九死一生,倒霉了一辈子,也使北宋王朝在党争中先祸人,后祸国,导致了北宋的灭亡。

苏轼于嘉祐二年(1057)春中进士高科,从此就进入仕途,曾先后在凤翔、杭州、密州、徐州、湖州、杭州、颍州、扬州、定州等地任地方官,也曾入朝任制诰、翰林学士、侍读、礼部侍郎等官。元丰间因乌台诗案被贬黄州,绍圣间又因触怒昏庸又狠毒的哲宗与同样狠毒又钻营的章惇之流而被贬惠州、儋州、廉州、永州,直到临死前半年才因徽宗登基覃恩群臣而获赦北归,回到常州后,不久就逝世了。

在中国思想史上,从汉儒开始,就兴起了企图将儒、释、道三教合流的思潮,至宋儒而大昌。作为蜀学首领的苏轼,就是三教合流的代表。总体来说,苏轼对三教各有所弃取。他本于儒而不为儒所囿,参释老而不为释老所溺,遂通三教之变,成一家之言,形成了他对万事万物的独特看法。这些独特看法,在事君、穷达、亲民、知命上表现得特别突出。

第一,君臣相济。毫无疑问,在政治上苏轼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忠君主义者,但他却并不固守儒家的“君臣大义”,而是以佛家的“世法平等”来校正“君臣大义”,将“忠君”与“非君”统一于“君臣相济”上,认为人臣的大节莫过于忠,而忠的内容却是正君之非。所谓“圣人之治天下也,宽猛相资;君臣之间,可否相济。若上之所可,不问其是非,下亦可之;上之所否,不问其曲直,下亦否之,则是晏子所谓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辩试馆职策问札子》二)他的立朝大节,就是以此为本,忠君之志弥坚,正君之非弥急。正因为如此,仁君把他当作忠臣,蓄之唯恐不近;昏君把他当作奸佞,贬之唯恐不远;节士趋而效之,争入苏门;奸邪恨而攻之,必欲致死而后快。他一生倒霉透顶,无不与这“君臣相济”四字相关。

第二,穷达如一。儒家教人臣事君的原则,即所谓“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用之则行,舍之则藏”。即如疾革锐进的王安石,罢相后居金陵,即缄口不言朝事。司马光被贬后蛰居洛阳,四门不出,专心著述《资治通鉴》。一个是新党首领,一个是旧党首领,都遵循儒家这一事君原则。苏轼却不同,乌台诗案后,于元丰三年(1080)被贬黄州,却并没有明哲保身,于次年写了《代张方平谏用兵书》(明茅维编《苏轼文集》、清王文诰《苏诗总案》系此文于熙宁十年,误),对朝廷兴兵提出了批评。到了元丰七年(1084),他被减轻处罚,量移汝州,过金陵,访王安石。王安石误以为他要和自己算老账了,孰料他一开口,就质问王安石为什么对朝廷用兵、兴狱一言不发?王安石就以在外不言事为答,苏轼却说:“在朝则言,在外则不言,事君之常礼耳。上所以待公非常礼,公所以事上者,岂可以常礼乎?”这就是苏轼,常不避祸福,言人所不敢言之言,行人所不敢行之事。

第三,民胞物与。在苏轼那里,“民胞物与”不是口号,而是真情实感。他能以己之心体民,以民之心为政,常常将自己的安危祸福置之度外,却将人民的饥寒冻馁装在心里。所以上朝议事,务陈安民之策,入境问农,必解倒悬之忧;带罪僻壤,甘跻小民之伍。看他杭州浚湖筑堤,密州祈雨捕盗,徐州治水修城,惠州造桥补路,儋州医民课士,阳羡买屋焚券……足迹所到之处,即能泽及万民;身为涸辙之鲋,犹自濡人以沫。正如其诗所云“我虽穷苦不如人,要亦自是民之一”,“我本儋耳民”,“海南万里真吾乡”,“不辞长作岭南人”等等,其甘与草民为伍之意实属可感。轼常以贬地为故乡,而贬地之人亦常以轼为同乡,此中之情,亦非“拉名人作乡贤”之俗所能比拟于万一。

第四,乐天知命。轼之所以为轼,即在于他能乐天知命。他说:“命,令也,君之令曰命,天之令曰命,性之至者亦曰命。”(《毗陵易传》)他不仅将天命、君命与人命等量齐观,而且强调的则是以“性之至者亦曰命”。所谓“性命”,本是中国古代的哲学范畴,指万物的天赋与禀受。在苏轼看来,人无论贵贱,能将人性修养到极致就是知命。因其知命,故能乐天;因其乐天,故能置穷达、生死于度外。他成为中国思想文化史上一位罕有的“不可救药的乐天派”(林语堂《苏东坡传》中语)。这种“乐天知命”的思想,在他的生命史与艺术史上都表现得淋漓尽致,不仅令人刮目相看,而且有时表现得令人难于理解。例如他在生死关头,也能令人破涕为笑。乌台诗案兴,御史台派官员去逮捕他时,他竟面对泣不成声的妻子家人讲起了真宗朝一个真实的故事:隐士杨朴好诗,真宗请他出仕,他却不愿出仕,问他有什么诗作,他答不会作诗,问他临行时有没有人写诗送别,他说妻子作诗送别曰:“更休落魄耽酒杯,切莫猖狂爱咏诗。今日捉将官里去,这回断送老头皮。”真宗大笑,复放还山。讲完后,苏轼对妻说:“独不能如杨处士妻作一诗送我乎?”妻、子不觉失笑。(《东坡志林》卷二)若非将生死置之度外,焉能如此?至于与同僚甚至上司经常开玩笑,已经成为家常便饭。有一次他去拜访一位宰相,适逢人家正在午休,等到接见他的时候,他却因为等得不耐烦,便指着厅里那只眼上生毛的乌龟说:“六眼龟呀六眼龟,你睡一觉抵得上别人睡三觉!”岂不变成了恶作剧?正因为如此,林语堂才在“乐天派”之上又加了个“不可救药”。

至于在熙宁变法与元祐更化中,苏轼这种思想品格也表现得十分充分。苏轼有自己的政治思想,但却不是政治家,因为政治家权衡的是利弊得失,他却只认死理。在围绕着熙宁变法而出现的新旧党斗争中,苏轼并非旧党的核心人物,但却充当了替旧党冲锋陷阵的急先锋。过去有人说他是顽固的反对派,也有人说他的骑墙派,这其实都是污蔑不实之词,他与王安石的区别,仅仅是渐变与急进的不同,所谓“法相因则事易成,事有渐则民不惊”(《辩试馆职策问札子》之二)。即使对王氏新法,亦不全持异议。如《上神宗皇帝书》说:“臣非敢历诋新政,苛为异论,如近日裁减皇族恩例,刊定任子条式,修完器械,阅习鼓旗,皆陛下神算之至明,乾纲之必断,物议既允,臣安敢有辞?”后来外任地方官,则更对新法不拘成见,能“因法以便民,民赖以少安”(苏辙《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或有与朋友切磋之间,能自觉自己的错误:“吾侪新法之初,辄守偏见,至有异同之论。虽此心耿耿,归于忧国,而所言差谬,少有中理者。”(《与滕达道书》,《东坡续集》卷四),这话是在旧党重新掌权之后说的,哪有这样的骑墙派?在元祐更化期间,司马光出于党派偏见而全废新法,这时苏轼已入翰苑,不仅没有随和,反而与其面折廷争,为新法之便民者作辩,以至退朝之后尚大骂司马光:“司马牛!司马牛!”

苏轼这种不怀偏见而为新法之便民者辩的举动,却为拥戴司马光的朔党所恨且攻击不绝,他只好又自请外任。此后就“逃官如小儿逃学”,复“畏朝廷如畏虎狼”了。所以有这个变化,因为苏轼入朝是宣仁高后所提携,却因受高后恩宠太隆,且苏轼强烈反对司马光尽废新法,所以为朔党所不容。司马光无意于立党,但朔党却借司马光欲全废新法而对苏轼攻讦不断。宣仁高后又因对苏轼恩宠太甚,所有弹劾苏轼的奏折都隐而不宣,反而形成了恶性循环,更加引起了朔党的仇恨,愈攻愈烈。与此相表里的还有“宣仁之诬”。宣仁高后生神宗皇帝、岐王颢、嘉王頵。神宗病重的时候,宰相王珪等乞求立延安郡王(即后来的哲宗)为太子,太后(即宣仁高后)权同听政,神宗表示赞同。但奸臣邢恕与蔡确却阴谋立岐王颢,事败被贬。元祐八年(1093)九月宣仁高后崩,邢、蔡又结奸臣章惇,反说邢、蔡有拥戴之功,诬宣仁高后谋立岐王颢。昏庸而又狠毒的哲宗竟然听信谗言,对自己的祖母宣仁高后怀恨在心,若不是太后(哲宗之母)力辩其诬,几乎要废他的祖母宣仁高后为庶人,当然也对自己的老师、宣仁高后特与恩宠的苏轼也恨得咬牙切齿,并欲全置元祐诸臣于死地而后快。在这种政治氛围内,聪明的苏轼当然心知肚明,所以内心深处就“逃官如小儿逃学”,复“畏朝廷如畏虎狼”了,这就是苏轼这一时期的政治心态。然而直憨的苏轼,却还在经筵借讲经之机又大讲时政,这又为自己埋下了后来的祸根,能九死一生就算幸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