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读秦亡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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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历代帝王都喜欢干的一件事

秦始皇自从驱匈奴、定塞北,征南蛮、服岭南之后,内心那个高兴啊。人一高兴,就需要人吹捧,于是,置酒咸阳宫,大宴群臣。秦始皇摆宴,估计也和建长城、修驰道一样,规模宏大,因为酒席中单是博士就有七十人。七十博士一起献酒祝寿词,恭贺秦皇,马屁烘烘。

博士仆射(官名。博士之长)周青臣,见皇帝兴致盎然,便出班阿谀道:“以前,咱秦地不过千里,仰仗陛下的神圣,戡平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如今分郡置县,外轻内重,战斗不生,人人乐业,将来千秋万世,传将下去,万事无忧。臣想从古到今,帝王虽多,但像陛下的威德,实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此话一出,正中始皇下怀。偏偏一个好不晓事的腐儒博士淳于越,该拍时不知拍,站起身来说:“臣闻殷周两朝,传代久远,少则数百年,多则千余年,皆因开国以后,大封子弟功臣,为国之辅佐。今陛下拥有海内,子弟却还是平民百姓,一旦出现田常、六卿等夺权篡位的祸端,朝中却亲藩无人,谁能救援呢?总之,事不师古,终难持久,今周青臣但知谀媚,加重陛下的过失,实非忠臣!还请陛下详察。”

皇帝一听,如同一盆凉水浇下,脸马上就拉了下来,很不高兴。丞相李斯深知皇帝心思(否则也当不上丞相),见有人敢唱反调,马上启奏说:“五帝的制度并非一代一代重复,夏、商、周三朝制度亦非一代一代因袭,治道无常,贵在通时合变。今陛下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岂腐儒所能知晓!且淳于越所言,系三代故事,更不足法,当时诸侯并争,广招游学,所以百姓并起,异议沸腾。今天下已定,法令出自陛下一人,百姓安分守己,为农的尽力务农,为工的尽心务工,为士的更应学习法令,自知避禁。但这些儒生不思通今,反想学古,非议当世,蛊惑民心,如何使得?愿陛下勿为所疑!”

听了李斯这一番有理有据的话语,秦始皇终于转怒为喜,马上端起酒杯,连干三大杯,才酒终筵散。

这个时候的李斯,已经由廷尉提拔为丞相。他本是佐秦始皇创立郡县、废除封建的提议者与落实人,深得秦始皇信任,如今改革六七年了,并无不妥,淳于越却跳出来反对,无异于搅局。

李斯越想越气,回家后,连夜写成奏折,翌日上朝就呈到皇帝手上,李斯在奏折中说:“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刺面成文为‘黥’,‘城旦’系发边筑城,每旦必与劳役,为秦制四岁刑)。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

李斯的建议是,把全天下不是秦国的典籍全部焚毁,除博士官署所掌管的之外,天下敢有收藏《诗》《书》、诸子百家著作的,全都送到地方官那里去烧掉。有敢在一块儿谈论《诗》《书》的处以死刑示众,借古非今的满门抄斩。官吏如果知道而不举报,以同罪论处。命令下达三十天仍不烧书的,处以脸上刺字的黥刑,附以城旦之刑,强制筑城四年,发配边疆,白天防寇,晚上筑城。所不取缔的,仅只医药、占卜、种植之类的书。如果想要掌握法令,可以到法官、法吏那里学习。

李斯的建议看似有理,实则荒谬,但秦始皇喜欢。为什么呢?因为在李斯的理论中,正因为“今皇帝并有天下”的功绩,所以“别黑白而定一尊”后的一切都是正确的、最佳的,甚至是永恒的,凡妨碍这种正确与永恒的思想及言论的载体,都在取缔和消灭之列。

这种绝对认同和永远正确,可以说完全违背了社会发展和进步的规律,但因这是揣摩了秦始皇的心理后的迎合献媚,如同秦始皇内心深处梦寐以求的代言,所以他一看李斯的奏折,便大喜过望。于是,通令全国,凡《诗》《书》等百家之书,尽行烧毁,先烧咸阳的,依次烧向各郡县。无论是繁华都市,还是偏远乡村,全国烧书,全民烧书,不烧书就烧人,要命还是要书?

“天下思想一统,唯吾皇万岁!”哪个皇帝不喜欢?伴随着杀气和血腥,秦始皇终于得到百官匍匐、万民战栗、唯我独尊的无限满足。

然而,当那焚书的烈焰烧过都市、燃过乡村,战国时代“百家争鸣”那被视为天经地义的自由空气荡涤净尽,中华文化非但遭受一次空前洗劫,影响最坏的是暴君秦始皇开了一个后来者可以效仿的恶例。从此,焚书上演不断,劫难连绵,给中华文明带来了一次又一次深重的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