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在聚窟洲捡破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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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潜伏

看见棺材里还有其他东西,是一把匕首,与游戏中的那款皮肤很相似,该不会就是鹤唳吧,由于在这个棺材里放了不知道多久,陆羽并没有认出这就是仙器仙舞,只当是它的仿品。

“按道理说,鹤唳是雪漫天的武器,怎会在这里”陆羽疑惑中挥动了匕首划在墙壁上,刚才声如玉石的墙壁直接被划出一道深深的沟壑,就像切入豆腐一样锋利,“我去,这不会就是仙舞吧”,运气这么好的吗,放在这里,王一百之前的人居然没发现,这是个问题。也是被惊喜之情把疑惑压在心底,初到这个世界,对任何人都没有真正的信任,对于莫名奇妙出现在自己身边王一百,陆羽对他的话都不敢相信。

王一百在旁边看着,疑惑之情藏在那深深的皱痕中,“怎么回事,传说中手持仙舞的人都会暴毙身亡,他怎么没有一点事,难道失效了吗”。王一百向前,说到“恭喜王上收获神兵,这兵器在这里已经不知道多久,当初我们发现这个地方的时候就在这个地方,但是接触它的人无一例外全都暴毙身亡,只有王上能够压制住这把兵器,是族群之幸啊”

陆羽听到他的话不禁把刚才的怀疑重新燃起,“你明知道这把匕首接触会有死亡的危险,居然被提前告知我,到底是何居心。”陆羽退后,现在已经不再敢相信他的话,做好了突破逃离的打算。

“王上冤枉啊,就我们所知,这把匕首只有身体中有最纯正的阴阳二气的人才能拥有,而您就是这个天选之人。是老奴刚才沉浸在您复苏的事实,忘了提醒您”,王一百直接在拐杖的扶持下给自己跪下了,“若王上不相信我的话,我愿意以死明志”。

“那你就去死吧”陆羽现在是一句话都不愿相信,同时时刻准备应对可能的袭杀。

“既然王上真的不相信我,我也没脸继续活在这个世界上,苟活四十多年,失去一臂一腿继续苟延残喘,我愿以我的血迎接晚上的复生”,王一百以拳头贯耳,七窍流血,最后倒在地上,而他的身体竟然渐渐变成光芒,如萤火虫般涌向陆羽。

陆羽惊慌极了,这是哪门子暗器,从他看到王一百自杀就很震惊,一个年龄不到二十岁的青年哪里见过死人,而且是这种死相极惨的模样,现在这些光点居然袭向自己,这简直是白天见鬼。

但是这些光点并没有接触陆羽的身体,最终汇聚在手串上,让手串更加凝练,更完整了。

这是,阴阳二气,居然能够修复手串,可惜修复的很少。

看着王一百的身体消失,陆羽也在怀疑自己是不是判断错了,但是想到固有曹丞相的谏言,另可我负天下人,休让天下人负我。陆羽决定在没搞清楚这个人的底细之前,都不会相信他的话。

鬼知道是不是苦肉计,这个世界本身就已经很不合理了,遇到人能死而复生更是扯淡了。对于他的目的,确实应该警惕。

不管是出自这具身体的倾向,还是现世的自己,都要谨慎。

看大棺材里放的最后一样东西,却是一个魔方一样的东西,这是什么,不管了先拿走。

当务之急是离开这个地方,找个庇护所修养身体。

从洞口出去,入眼的是无尽的黑暗,脚边还有矿石残渣,貌似是一个矿坑里面,返回去拿了油灯,在光亮所及的范围内,终于看清楚了矿洞的一角,满地的铁锈,倒不是像矿石,难道这满地的是血液侵染后的结果,想到,或许这里只是特殊的矿石,结果不远处就是骸骨,经过风化,一震就成了粉末,不是吧来真的这要多少人的血才能把这个矿洞的地面染成这样的血红色。

远处不只有人的骸骨,还有兽形的,禽类的,还有蛇骨架,只是头上长角,和传说的蛟龙和很相似,而这个矿洞就像一个有穹顶的广场,那间暗室就在广场中间,中间的凹槽就是导流的,最终将血液汇集在暗室中间。

难道?

带着疑惑,陆羽将脚下的地面稍微清理了一下,果然和之前的小说场景一样,下面是深奥的图案,而这图案和金棺的纹路极其相似,按照小说的情节,这就是血祭大阵,怪不得那些骸骨那么脆弱,生命精华都被吸收了。这样看来,王一百的话确实隐瞒了很多东西,至于是不是这一脉的花费大代价保全这具身体,有待查证。而这血祭大阵搞不好就是为了暗室中的某个物件作用的,是我,还是那句带有花纹的骸骨,还是王一百。这些都不得而知,后两者都被自己的手串给吸收了,不能查证。

陆羽决定先出去,再好好了解这个世界。

这个矿洞很大,走了几分钟还没到达边界,又走了一段路,终于见到了一扇门,借着墙壁的火把点燃,才发现花光冲起,让整个空间都亮了一下,发现这种门还有三扇,自己这一扇对应的是青龙的图案,不出意外,其他的就是白虎朱雀玄武,这简直是天方夜谈,这个世界也有四方圣兽吗,推开门,外面是漆黑的空间,

拿着火把进去,这次是正常的矿洞,没有七拐八拐,也没有四通八达的迷宫,一直沿着路走去,终于到了终点,那里有着光线,从顶上洒落下来,似乎是一口井,四壁还有阶梯螺旋而上,等陆羽走到顶部,拨开上面的遮挡,发现自己竟然在一颗树上。

把下巴都要惊掉了

这是什么光怪陆离,一棵树中间有一口井,而这口井连接着地下那块宽阔的空间。

站在树的肩膀,看万亩松涛,天边,好像谁在淡青色的天畔抹上了金粉,最后跃出一只鸟,那鸟在地平线上一跃,就飞了出来。

“金乌!真的不可思议,见到传说中的东西了!”陆羽现在对这个世界越来越期待了。

金乌最后化成了一轮圆日,挂在了天际。

陆羽看着脚下的树,在这周边显得鹤立鸡群,俗话说木秀于林风必摧,在这棵树上,感受风的气息,风力时大可把人托举,小的时候就像微风拂过脸颊,总之这棵树空心了还能承受风的摧残,也是一个奇迹。

“该怎么下去呢,这也太高了吧,”说着就发现了树干上的云梯,那用不知名植物的藤蔓制成的绳索居然能经受风吹日晒,保持韧性。

真是一片奇迹的地方,陆羽沿着云梯往下去,看见树枝上的鸟雀的巢穴,有的还是蛋,有的已经有小鸟在里面嗷嗷待哺育,树巅是一个鹰的巢穴,往下是隼的巢穴,再下面是雀,“简直是奇迹,按照如此和谐的方式居住着“,陆羽想着自己生物书上学的,这些飞禽的垂直分布简直是夸张,食肉的和杂食的杂居,捕食者与被捕食者一起生活。

天啊,奇迹。

陆羽恨不得把这些拍下来发到生物杂志上,可惜回不去了,不然已经是一个惊人的发现。

“当断不断,必受其乱,既然回不去了,就不要想现世世界,好好活下去才是关键!”陆羽下定决心。

终于爬下参天巨树,好几次差点力竭掉下去。站在树下,昂头看这棵树,树冠金黄,树干得有几十人合抱大小,树枝粗壮,说高耸如云也不为过。

正在回想能描述这个场景的诗,才觉得书到用时方恨少。

远处突然有动静,陆羽想都没想抽出匕首就往那里掷去,刀入血肉的声音传来,陆羽飞快往前奔去,这时候可管不了这具身体能不能承受运动,靠近一看,是一头野兔,这野兔也是够大的,足有成年的哈士奇那么大,还好匕首足够致命,此刻已经没有动静。

“我去,来这个世界就遇到这么好的事情,要是弄来红烧岂不是几顿都吃不完。”陆羽熟练的破肚,把内脏一丢,马上生了一堆火就给烤。但是当他把烤肉丢在嘴里咀嚼时,竟然让他觉得恶心至极,把手里的丢掉换了另一块,还是这样,最后把目光放在还没烤的生肉上,尝试割下一块,一尝,竟然是如此鲜美。难道,自己这具身体沉睡太久,食性都给改变了。

将生肉解决掉,陆羽头也不回地往一个方向走,那里有高耸的人造建筑,似乎是一座城,如果自己能混进去,就有机会深入了解这个世界。

结果走了一天一夜,终于遇到了一处聚居地,看着像是部落摸样的村口,陆羽松了一口气,终于回到人类世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