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分析与展望(201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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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形势分析及2016年展望

一 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的基本特征

(一)投资增速跌势明显

受外需萎缩、内需低迷及房地产市场周期性调整等因素影响,2015年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较上年回落5.7个百分点。分月来看,除6月短暂企稳外,投资累计增速呈现逐月回落、一路下行的态势。12月环比增长率仅为0.68%,表明投资增速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受建材价格下跌带动,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价格出现下降,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为98.2%,较上年回落了2.3个百分点。剔除价格因素,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增长12%,同比回落3.1个百分点。

图1 固定资产投资走势

(二)基础设施投资快速增长

制造业、基础设施和房地产开发是固定资产投资的三大领域,基本决定着投资走势。2015年,制造业、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投资分别增长8.1%、17.3%和1%,增幅同比分别放缓5.4个、3个和9.5个百分点。三大领域投资规模合计占总投资的73.9%,拉动投资增长6.7个百分点。基础设施投资是支撑投资增速的主要因素,高出投资增速7.3个百分点。其中,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增长较快,增速高达20.4%。

在主要行业中,五大高耗能行业(不包括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投资增长5.5%,同比回落6.3个百分点,比制造业投资增速低2.6个百分点。七大装备制造业(不包括仪器仪表制造业)投资增长10.4%,同比回落3.6个百分点,比制造业投资增速高2.3个百分点。可见,投资的行业结构有所优化,装备制造业投资快于制造业投资,更快于高耗能行业投资。

图2 高耗能、装备制造投资累计增速

(三)第三产业投资比重有所提高

从投资的产业结构来看,2015年,第一产业投资占比2.8%,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投资占比40.6%,同比降低0.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投资占比56.6%,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投资是稳定投资增速的主要力量,剔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基建投资(不含电、热、气及水生产供应业)后同比增速为14%,高出总体投资4个百分点,其中卫生和社会工作服务业投资增长29.7%,同比加快2.1个百分点。

(四)中部地区投资增速较快

1~11月[1],东、中、西部地区投资分别增长8.5%、14.7%和8.9%,同比放缓了6个、2.7个和8.8个百分点,同期东、中、西部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分别同比放缓10.9个、7.4个和13.1个百分点。东部地区部分经济发达省份及时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取得较好进展,投资效率改善,经济引领带动作用增强。中部地区促投资的政策力度较大,投资增速相对较高,回落幅度较小。西部地区及部分资源省份面临能源资源需求低迷、传统产业产能过剩、房地产市场调整等多重不利因素,投资减速幅度较大。

(五)民间投资增速显著放缓

2015年,民间投资增长10.1%,同比回落8个百分点,略高于总体投资增速0.1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64.2%。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增长10.9%,高出民间投资增速0.8个百分点。由于民间投资比重较高的领域主要是制造业和房地产开发,国有资本比重较高的领域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民间投资疲弱反映出制造业、房地产开发领域企业自主投资意愿不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促投资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投资效益普遍较低的经济环境下,国有投资应更多注重有效投资、战略性投资,更多投向经济社会薄弱环节,防止片面地为稳增长而浪费社会资源。

图3 民间投资累计增速

(六)到位资金增速降至个位数

2015年,投资到位资金增长7.7%,同比回落2.9个百分点。资金覆盖率(到位资金/投资完成额)为1.04,低于历史同期水平。其中,国内贷款同比下降5.8%,信贷资金约束比较明显。受益于专项建设基金投放支持,自筹资金同比增长9.5%。国家预算内资金同比增长15.6%,加快1.5个百分点。

(七)新开工项目增长缓慢

2015年,新开工项目(不含房地产开发)计划总投资40.8万亿元,仅增长5.5%,同比回落8.1个百分点,增速为历史同期极低水平。其中,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施工项目(不含房地产开发)计划总投资101.9万亿元,增长4.3%,同比回落6.8个百分点。

二 当前固定资产投资需要关注的主要问题

当前,固定资产投资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底部尚未充分探明。投资领域需要密切关注的主要问题有:企业自主投资意愿不强、实际融资成本较高、地方政府及融资平台投资能力受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进展较慢、房地产市场库存仍然较高。

(一)企业自主投资意愿不强

2015年以来,市场需求总体偏弱,工业领域价格和企业效益低迷,PPI当月同比增速已经连续46个月下跌,工业企业利润受到明显侵蚀,自主投资意愿不强。1~11月,工业企业利润总额下降1.9%。传统产业产能过剩矛盾仍在发酵,工业产成品库存增速不断下降,PMI产成品库存低于荣枯线,工业企业整体仍处在去库存阶段,缺乏扩大再生产的投资意愿。同时,房地产市场下行调整,房地产企业开发投资意愿也明显降低,土地购置面积深度下滑,资金来源增速保持个位数,房屋新开工面积持续下降。民间投资主体对投资形势的反应比较灵敏,制造业投资(民间投资比重超过85%)、房地产开发投资(民间投资比重超过70%)增速同比明显回落。

(二)实际融资成本较高

经济下行时期信贷收缩更为明显,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困扰着企业生产经营。尽管金融机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同比有接近130个基点的下行,但价格水平同比下降更多。此外,贷转存款、贷转承兑、借款搭售等行为比较普遍,担保、评估、公证等融资相关费用较高。据调查,企业实际融资成本普遍在10%以上,部分中小企业甚至超过20%。融资成本居高不下,对中小企业以及民营企业发展造成较大影响,直接影响了其投资能力。

(三)地方政府及融资平台投资能力受限

受公共财政收入低速增长、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减少以及偿债高峰期等因素影响,地方政府可用于投资建设的财力明显不足,引导带动社会资本的能力较弱。1~11月,公共财政收入同口径增长5.7%,政府性基金收入同口径下降21.4%。此外,作为基础设施项目的主要建设者,地方融资平台因脱钩政府信用,叠加土地市场遇冷,融资成本和难度大幅度提高,投资能力显著削弱。

(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进展较慢

政府力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以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市政公用领域和公共服务领域,拓宽投资资金来源。财政部先后推出两批共236个PPP项目,总投资额8389亿元;发改委先后推介两批PPP项目,目前项目库总计2125个项目、总投资额3.5万亿元。目前来看,实际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项目签约率仅足三成。项目收益率不高、政府治理水平有待提高、政府信用约束制度尚未建立等是制约PPP模式推进的主要因素。此外,在已经签约的PPP项目中,社会资本方主要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参与程度偏低。

(五)房地产市场库存较高

尽管第二季度以来商品房销售持续回暖,量价齐升,但受制于库存基数较大,特别是三、四线城市去库存化压力较大,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意愿仍然疲弱,房地产投资增速一路下行,8月以来连续5个月的增速为负。库存高企压制着房地产投资意愿,土地购置面积、房屋新开工面积等先行指标双双深度下滑。截至2015年底,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高达7.19亿平方米,平均去库存周期为6.7个月,部分三、四线城市甚至在20个月以上。房地产销售走强带动房地产开发投资回升一般需要6~9个月的传导期,在库存高企的情况下传导期会显著延长,因而房地产投资形势不容乐观。

三 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形势展望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从“十三五”时期投资形势来看,固定资产投资有望筑底企稳。一方面,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降杠杆将抑制投资增长;另一方面,改革红利释放、新兴产业及服务业快速发展等将支撑投资增长。展望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还将继续探底,预计回落到9%左右,并将延续“一高两低”的基本格局,即基础设施投资高增速,制造业投资低增速,房地产开发投资极低增速,甚至大概率出现下降态势。

(一)促进投资、稳定增长的有利因素

推进“11+6+3+1”重大工程建设。国家大力推进11大类重大工程包建设,建立重大工程“开工建设一批、投产达标一批、储备报批一批”的滚动机制。同时,积极推进六大领域消费工程、三大战略、重大装备“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重点项目建设。这些重大工程建设将对促进投资、稳定增长发挥关键作用。

调低投资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有区别地下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除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外,其他行业最低资本金比例调低5个百分点。调低投资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可以降低投资门槛,提高投资能力,促进相应投资项目落地施工。

投放专项建设基金。国家引导并发挥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的战略性作用,通过发行债券筹集资金设立专项建设基金,对重点项目直接注入项目资本金,支持看得准、有回报、不新增过剩产能的重点领域建设。

加大企业债券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企业债发行门槛,允许借新还旧,简化审核审批程序,扩大企业债券融资规模。同时,出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养老产业、城市停车场等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加大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增强财政资金投资能力。盘活存量财政资金、置换地方政府债务、加快预算执行等举措将提高政府投资能力。按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盘活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增加财政资金有效供给。通过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大幅降低地方政府利息支出和融资成本。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

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范围。为加大对传统产业投资的支持力度,将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扩大到轻工、纺织、机械、汽车四个重要行业,有助于激发企业投资和设备更新改造的积极性,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制约促进投资、稳定增长的不利因素

投资项目储备不足。受市场需求低迷、融资成本较高、预期收益率走低、库存积压等影响,具备可行性的投资项目仍然较少。一般来说,投资项目通常在两年半内完成。2015年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房屋新开工面积均处在极低水平,反映出投资项目储备不足,将间接影响2016年投资增速。

出口形势不容乐观。我国对外贸易依存度较高,投资形势与出口状况关系紧密。2016年出口形势仍不容乐观,近期世界贸易组织下调世界贸易增长预期,将2016年全球贸易增长预测值从4.0%降低至3.9%,低于过去20年5%的平均水平。

融资平台转型改制难度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正在推动市场化转型改制,剥离政府融资职能,成为独立运营的市场主体。融资平台脱钩政府信用后融资成本和难度大幅提高,部分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困难,新增投资能力明显减弱,或将影响基建投资高速增长的可持续性。此外,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普遍缺少突出的主营业务和充足高质量的资产,参与市场化竞争存在先天不足,转型改制难度较大。

投资统计制度改革引关注。国家统计局原计划在2016年全面实施新投资统计制度和方法,但是考虑到投资体制改革尚未到位、投资项目仍然是当前各地区发展经济的重要抓手,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额项目统计继续保留,以满足有关部门的数据需要,同时继续推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此轮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以建设项目为调查对象的形象进度法转变为以法人单位为调查对象的财务支出法。2014年全国试点地区投资总额平均减少50%,增长速度平均降低30%。参考试点经验,2016年投资增速可能面临着因统计制度改革而带来的“下行”风险。

四 政策建议

2016年,建议将投资政策主基调确定为促进投资、稳定增长,优化投资结构。以增加有效投资、简化投资审批事项、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为出发点,通过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用好积极财政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进PPP模式,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健康运行。

(一)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一是完善重大项目的政银企社合作对接机制,细化重大工程项目清单,搭建信息共享、资金对接的平台,保障重大项目的资金供应。二是积极引导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向,鼓励金融机构建立绿色通道,加快重大项目等领域的贷款审评审批。三是充分发挥专项建设基金带动作用,按季度投放专项建设基金,保持适度规模,注重把专项建设基金与地方政府债券拼盘适用。四是统筹落实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及时为重点项目建设办理用地手续。五是制定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充实重点产业、基础设施和民生领域的重大项目储备库。

(二)用好积极财政政策

一是优化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粮食水利、中西部铁路、科技创新、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老少边贫地区建设等。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集中力量办大事,减少竞争性领域投入和对地方的小、散项目投资补助。二是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清理财政专户。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和财政专户,将盘活的财政资金重点投向民生改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等领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实行结构性减税。适当调高工薪所得税起征点,扩大税前扣除项目范围。完善研发费用计核办法,扩大企业研发费用扣除范围。研究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四是推动普遍性降费。减免涉及小微企业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缔乱收费,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

(三)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一是灵活运用降准降息,引导商业银行降低信贷资金成本,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二是扩大专项贷款规模,推动资产证券化,增强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资源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三是督察金融机构整改违规收费、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行为。四是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降低中小企业参与资本市场的门槛。五是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在普惠金融中的积极作用,支持民营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P2P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展,推动民间金融阳光化。

(四)推进PPP模式

一是中央层面安排PPP项目前期工作费,支持地方政府开展PPP项目的前期工作,推进项目签约及落地实施。二是加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税收优惠政策、PPP引导基金对PPP项目的支持力度。三是规范地方政府行为,加强政府承诺的约束机制,对地方政府违约行为,实施上级财政对下级财政的结算扣款惩罚,切实保障社会资本的合法权益。四是制订PPP项目标准化合同范文和分行业合同,提供更加细化、可操作的实施指引。五是开展PPP项目的推介会和业务培训班,介绍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PPP项目建设。

(五)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进一步取消和下放投资审批权限。清理和规范核准后、开工前的一些报建手续,切实解决前置手续繁杂、效率低下、依附于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不规范和收费不合理等问题。二是解决不同审批部门权限下放不同步的问题,促进土地、环评、安全等审批权限同步下放,提高简政放权的综合成效。三是彻底清理审批事项互为前置、互相掣肘的情况,提高审批效率。

(撰稿人: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经济学博士杨绪珍;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助理研究员、经济学博士胡祖铨)


[1]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12月投资数据首次变动地区划分标准,因暂无全年可比数据,故采用1~11月数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