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社会学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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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本书的核心观点主要有三方面:

第一是关于历史社会学的兴起问题。根据阿伯特划分的前学科时代、学科化时代和后学科时代三个阶段,西方历史社会学兴起于20世纪确定的现代学科分化体制,尤其是历史学和社会科学之间的学科分离,以及社会科学各学科的体系建立之中。换言之,在20世纪30年代之后,历史社会学才走进社会科学的学科化时代,在这之前则是前学科时代。因此,无论是马克思、韦伯还是涂尔干、托克维尔,都不是历史社会学兴起的先驱,而是处在前学科时代的学人。他们不是历史社会学的开创者,而是秉承着18世纪孟德斯鸠、伏尔泰、休谟这些启蒙思想家的历史社会研究传统,20世纪兴起并发展至今的历史社会学是这一研究传统的延续。换言之,直到20世纪之后,前学科时代的历史社会研究才转化为历史社会学。

第二是关于历史社会学的性质定位问题。历史社会学虽然在当代国际学术界发展得轰轰烈烈,但并不是一个学术流派或一种独特的方法。很多学者想把历史社会学发展成社会学的分支学科,但都以失败而告终。相反,本书对历史社会学的定位是:给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的既定主题增加历史维度,包括提倡历史意识、追踪历史轨迹、提供历史材料。换言之,历史社会学为社会学增加了历史面向,成为沟通历史学和社会科学的桥梁。于是,它恰好起到一个很大的作用,即努力突破20世纪以来西方知识界的学科界限和学科分类体系。因此,历史社会学是反对现行学科分化分类体系的学术运动和学术潮流。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没有现代西方的学科分化体制,就没有历史社会学,这是一个相反相成的关系。为此,历史社会学无法被安放在现行的学科体制之中,也难以进入历史学和社会科学的主流学科领域。简言之,历史社会学是一场反学科分化体制的学术运动。

第三是关于历史社会学的构成问题。不像系统论、博弈论和理性选择理论那样,历史社会学这场学术运动持续时间非常久,涉及的学者和知识非常庞杂,渗透到许多学科领域,最终导致研究力量和研究领域极其分散,研究策略高度分化。历史社会学研究策略的分化已经对现代学科体制构成严重的冲击:历史社会学一方面为社会科学的知识增加了历史来源与过程面向,活跃并繁荣了当代西方社会科学;但另一方面也面临着对社会科学的知识性贡献严重不足的困境,进而稀释这场学术运动,带来自我消解的可能。

正是因为这三方面,本研究突出的议题是反思西方历史社会学作为一种知识生产方式的合法性来源和基础性困境,并由此转换成本研究的问题意识:历史社会学为什么有强劲的力量?为何又会自我消解?其基础性机制是什么?其实,西方历史社会学无论是在积极方面作为一个反现代学科分化体制的力量,还是在消极方面出现了构成性的自我消解趋势,都与前学科时代的历史社会研究传统一脉相承。

在这个问题意识与预设基础上,本研究把前学科时代的历史社会研究传统划分为两大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19世纪,主要体现为方法论原则及其冲突,包括密尔、孔德、马克思、托克维尔、涂尔干、韦伯等人,这些经典思想家内在的方法论分野与冲突直接为20世纪兴起的历史社会学所继承;第二个阶段是在17—18世纪,主要体现为认识论基础及其分化,这种分化不仅深远影响了19世纪方法论原则的分化与冲突,而且在根源上可以追溯到基督教神学的形而上学传统在中世纪后期的分解。无论是17—18世纪英国的经验主义、法国的理性主义还是德国的历史主义,这种认识论分化都要溯源到中世纪后期的上帝神学那里,因为圣父、圣子、圣灵的三位一体位格被“三位化”,进而转化成17—18世纪三种认识论的形而上学来源。

因此,从历史社会研究传统到历史社会学传统,其背后不仅内含着西方文明史对时间和空间两种意识、两种观念传统的形而上学设定,而且各自在文明进程中内在地出现了分疏、争论和冲突。正是西方文明的不同时间和空间观念传统,形成了其独特的本体论预设、认识论原则、方法论基础以及具体研究策略,从而相应地决定了西方历史研究、社会研究及其相结合但不断分化的历史社会研究传统以及之后的历史社会学传统。所以,20世纪的历史社会学学术史可以一直追溯到中世纪。与此相对应,本书的重点研究内容就是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研究策略这四个层次及其内在转换方式,在时间上则以倒过来的逻辑布局书写各篇章。